第二十二章
作品:《奇案列传》 胡瑞澜得悉钱宝生已经毙命,衙役朱春恒没有落下形迹,无人知道是他暗中作的手脚,心中大喜,当下重赏了朱春恒,又把案中人犯
提审了一堂,对刑部提出的歧异之点分别作了弥缝的答复,并报告案办要证钱宝生暴病身亡。他并不咨复刑部,却直接具奏朝廷,一来希望朝
廷看了他的奏呈会认为有理,把此案仍交他办理;二来恐刑部看了他的答复不能满意,仍要驳回,不如不经刑部径奏朝廷为妙。这是他在官场
混了多年学来的乖巧、圆滑处……
可是情形却并不对他有利,他上朝廷的奏呈始终没有答复,刑部奉旨提审此案的消息毫无变更,钱宝生的骤死却闹得满城风雨,街谈
巷议,都认为非常可疑。《申报》于正月二十二日登载了杨乃武要证猝然毙命的消息,二月十二日登载了续闻,三月初十日更发表了一篇《论
钱宝生之死》的文章,略谓:杨乃武案要证药肆主钱宝生,向为问官所优容,并未屡次到案。今当提案进京之际,猝告病死,抑何其巧云云。
虽没有提到死因,但言外之意,显然怀疑是胡瑞澜暗害。胡瑞澜做贼心虚,正觉怦然心动,又看到报上载有刑部咨浙江巡抚杨昌浚将杨乃武案
人犯起解赴京消息,更觉忧形于色,心想:刑部这样做,显然表示已不相信自己,并且必获得朝廷许可,现在虽然弄死了钱宝生,案无对证,
但案中漏洞百出,如果彻底根究其起来,仍旧难保不翻案,说不定连自己暗中干掉要证钱宝生的事都会败露。要使此案翻不过来,必须先造成
一种社会舆论,把杨乃武抹黑,使他臭名昭著,在人们眼里留下一个品行不端的印象,那么他与葛毕氏共谋毒毙葛云飞,即使没有对证,也一
定事出有因了。
当时中文报纸只有一份《申报》,能代表社会舆论的也只有这《申报》,但这《申报》却是一贯表同情于杨乃武的,最近更明确表示
态度,对胡瑞澜的为满溢于言表。胡瑞澜身为官宪,既不能制造舆论,更无法改变舆论,这便怎么办呢?
晚清旧官僚不仅善于勾心斗角、倾轧排挤,更有其卑鄙无耻、阴谋百出的一面。胡瑞澜见形势对自己大为不利,案子到了刑部,很可
能翻过来,想到自己现在已经失去圣眷,翻案的结果,势必至于丢官罢职,便狗急跳墙,不论什么无耻手段都施展出来了。当时中文报纸初创
,并没有采访记者,新闻来源多半采自外来投稿,发生在浙省的案件,由省城杭州寄出的,尽管作者不署真名,用什么江湖散人、鹫峰老樵等
别号,避免负文字责任,仍有采用发表的可能。这使他觉得有缝可钻,于是乎便唆使他御用的秀才,用武林生的笔名,写了篇诬蔑杨乃武的稿
子,投寄到了报馆里去,大意说:杨乃武乃三世讼师,曾踢毙有孕之妻,强娶妻妹于父丧百日之中,穷凶极恶,是为居心叵测,鸱枭豹虎,何
地无之。接着列举此案有不足疑者四,有可惜者三,有宜详察者四,共长二千余字,结尾说:“某衙下士,设馆武林,确知此案情形,不敢隐
没是非,故而为是草野之语”云云。
《申报》虽然有闻必录,很少分辨消息的真伪,但对这篇别有用心的反面文章,却也不会如胡瑞澜所愿的轻易发表,因为这不但违反
它一贯同情杨乃武的立场,而且一经发表,势必引起社会上正直人士的一致斥责。所以稿子寄出后,宛如石沉大海,没有下落。胡瑞澜这一阴
谋落空了,是否就此罢手呢?否!为了不让案子翻过来,影响他的前程,他是不肯善罢甘休的。他知道《申报》虽是洋人办的,老板却是商人
,稿件固然无法使它发表,但如把这稿件作为广告刊登,老板决不会不接受。好在他有的是造孽钱,只要能保住官位,花掉几个也不在乎。于
是在光绪二年四月二十九日的《申报》上,占一整版篇幅的署名武林生的诬蔑广告便出现了。报纸上居然刊登公开诽谤的广告,也可说是报业
史上的奇迹。
这条武林生告白一经刊布,立刻引起舆论大哗,来信来稿提出指斥的堆积如山,甚至还有登门质问的。《申报》不欲代人受过,便在
来稿中选择了一篇署名海昌小蓬莱主的文章加以发表。略谓:“余杭杨氏一案,浙江士庶,佥知其诬。报载武林生告白二千余言,不惮烦,不
惜费,阅之不能无疑。杨乃武虽包揽讼词,但并非三世讼师;其妻系产后死亡,并非怀孕时被踢毙;后妻杨詹氏亦非前妻之妹,成婚时杨父尚
健在,并非娶于父丧百日之中。余谓此告白必非武林生所为,幕后当另有其人,深恐翻案有罪,故托名掩饰。否则既非为己,又非为亲友,何
必出十余千文登告白--欲置杨乃武于死地也?”
这篇文章直抉胡瑞澜的肺肝,他正是恐怕翻案有罪,所以不择手段,不惜钱财,玩弄这阴谋,不料伎俩拙劣,一眼便被人识破,正所
谓欲盖弥彰、心劳日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