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遇
作品:《奴性之花》 陶已有一条纯曲线的腰,腰是够曲线的,很适合做一个怀旧伤感大俗大雅的女人,坏女人。而坏女人也是女人的一种,女人本来是很好的,后来会变坏是有原因的,有时候是被逼,有时候是自愿,但不管是被逼还是自愿都是因为自身有资本,有资本的女人不可以被小视的。她是被逼也是自愿的,她从不否认自己不是个坏女人。——题记
在她如花的年龄里,还懵懂着,就和一个诗人上床,就想寻找所谓的爱情。如花的年龄,如花的寿命;花可以轮回,人呢?人,是无奈地开放无奈地朝着衰败奔跑。他是个短命的男人,他和她的爱情更是短得怕人,10年的纠缠到最后才知道他没爱过她,如一场好梦,醒来已近黄昏。尽管这样,内心深处她还是记着他。这是一道坎。
她不爱男人,但是需要男人。她从不强迫男人,也不希望被强迫。她要的是愿意两字,两个人都愿意就可以了。现在和她厮守的男人,25岁,艺术家,阿则。厮守是因为在一起。她清楚地知道,女人之所以保守,那是因为受到的诱惑不够;男人之所以忠诚,那是因为背叛的筹码太低。总有一天,这一切会改变的,最后的局面也许无法收拾。而原因仅仅是一个人一句话一件小事。她知道这点,明白人都知道这点。
那天,他为她作画,画着画着,最后画成了另一个女人。那时,她就什么都明白了。虽然她不知道那女人是谁,但他的不安已给了答案。他没有解释,即使是解释也是苍白的,她不要这种无力的言语。她想这样也很好,两个人都有着自己的东西。他心里也有那个她不认识的女人,她心里的则是连她也不知道是谁的男人。
他抱着她的腰,头搭在她的肩窝上,企图勾起她的爱意。她也想爱,爱他,或者是别的男人,毕竟她也是一个需要爱的女人。但她现在没心情和他做出什么,她自己总结一下,觉得自己还是比较适合被爱。被爱,不用付出,没有责任。做一个被爱的女人,不好吗?她认为与其爱上不该爱的,不如被一个男人好好爱上一回。若是有一天,他不爱了,彼此都会理智地说再见,谁也不会为谁难过,没有眼泪,没有内疚,没有自责。被爱的一方,总是可以做到无所谓,而爱后又不爱的人也是很坚强的。
不曾拥有,失去又有何惧怕?她这样想道。
但他爱她,他知道自己已经被这个女人降伏了,他甘愿在她的魔咒下等她爱上自己。
他究竟爱她什么呢?他自己不明白。她一点颜色都没有,什么都是小小的,时常是冷冷淡淡的,喜欢的时候和你好一阵,烦的时候一字都不和你说,连上床也懒得翻身,这些都是次要的。他心不甘的是她竟然公然地承认不爱他,以前不爱现在不爱以后也不爱,她的借口是她是一个没有爱的女人,她不想去爱任何的男人。他知道她口是心非,他不相信一个人可以忍受没有爱没有男人的日子,她是有爱的,只是被她深深地藏了起来,她在似乎在等着谁,他不懂的是为什么他不是她要等的人,反正要有一个人和她爱,为什么不可以是他,为什么要其他的男人,他打从心底痕着那个人。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选择爱下去,他有其他的选择,除了她,他还是可以去爱的,到底是什么使他舍不下。
在爱的世界里,流传着宿命的说法。
他信,她不信。
她不信命,除了爱情,但她要的爱情似乎太讲究了,他给的她不要。在她心里,爱怕是早过了或永远不会出现。她最近常常自语,都30岁了,还可以再爱吗。一个30岁的女人,还在犹豫着。他怕是永远也不会知道她的想法,她也不准备让他知道,反正,他只要爱她就够了,其实,她追求的不够是一种真正的爱罢了。她曾经爱了,爱到遍体鳞伤。
她自己心里明白,他是一个好男人,至少是一个对爱执着的好男人。不管他做了是什么,她都不会怪他。不是宽容,是不在乎。她一点也不在乎这男人为她做的一切,她是自私的,不讲理的。她要的他给不了,他太孩子气了,什么都敢承诺,什么都愿意做。他是纯净的,她是杂乱的。她来自另一个城市,是这城市的客人,要像客人那样生活。
他趴在她的肩上睡着了,她无奈地笑了一下。电话响了起来,她接了,总编说去做个采访。她应了声好,习惯性的又问采访谁。总编说,那个安年,你应该会知道的。总编又说了一大堆的废话,她一句也没听进去,她反复地想着,要采访的人是安年,这是一次机会。她兴奋起来,也呆呆的,不知道要干什么。总编罗嗦完了,她挂了电话。她和总编的友谊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就觉得总编今天声音特好听,有点磁性。
采访安排在第二天的新书发布会上,据说安年出了一本书,是什么眼中的什么,书的名字怪诱惑人的,估计内容也是不入眼的。她对他的书不敢兴趣,他人还可以。她在兴奋中熬过了一个下午,晚上睡觉前突然冷了下来,她觉得没必要。于是,和阿则抱着进入了梦乡。第二天,阿则说她在梦中喊了安年。她强调说这是不可能的,不要唬人。阿则冷冷地笑了几声,没有答话。她的心轻了许多。好不容易等到晚上,她便赶到新书发布会场。已经聚集了很多记者,安年站在台上,正在说词。她找了个位置,看着台上的男人。她庆幸自己来得晚了点,可以远远地看着他。至于采访,她暂时不管了。
其实,每天下班,她都要特意经过一幢大厦,在第10层左数10个玻璃窗,常常有一个线条硬朗的男人半趴在窗栏上,端着冒白气的八角杯,认真地咂着。她喜欢仰起头,远远地望着他,内心一阵异样。记得一个雨丝漫漫的下午,她从下往上望着他,望着他,突然之间他好像看到了他,她有一瞬间是兴奋的。但他似乎没有注意到她,他把半个身子缩进去,关上窗户。她失望,难过。原因:一,他对她似乎不感兴趣;二,他有魅力,而这魅力也间接关系到她和另一个女人——席小梅,没错,他是席小梅的丈夫。她要征服他,无条件地。上次,她去过他的房间,她希望他对她感兴趣,但是,失败。她只让他知道她也是一个诗人,和席小梅一样。但这次不一样,她要和他近距离地接触了。她兀自笑了一阵,席小梅自称诗人,诗人的丈夫呵,应是谁的囊中之物?
他早就看见她了,从她一进门到呆呆地站着,莫名地笑着,他都看得清楚。他不会忘记这个曾经闯进他房间的女人,她说她是诗人。她曾经诱惑他,在他想要她的时候却落跑了,这个胆小的女人,吸引着他。那天晚上,她敲开了他的房间,喝了一杯红色葡萄酒,说了些话。他想,红色葡萄酒,红色旗袍,红色女诗人,30岁,流浪者。似乎很紧。席小梅就在他的旁边,见了他的分神,顺着眼光,看到了陶已,不禁诅咒了一声,这冤魂不散的女人,怎么就跑来了。
她察觉到了台上的男人在看她,他旁边的女人恶心她,但一点也不介意。她甚至以种类似同情的眼神回望着席小梅,嘴角划出了一道道浅浅的笑。他喜欢她这样的笑,浅浅的,说不出的迷惘。他呆了几秒,开始想着以什么样的借口来接近她,她好像是记者,他知道有办法的,只是席小梅在旁边,麻烦了点。好不容易结束了发布会,一大群记者拥着他还是席小梅出了会场。她跟了出来,故意拉了段距离。
她看着他和席小梅上了车,留下那群笨笨的记者。不知谁说了句,妈的,十个问题就用一句话来回答,当我们记者是白痴,逼我们编造花边新闻。有人附和着,给他来几条小道新闻,不信整不死他。也有人表示疑问,这样做妥吗,搞不好成就了他的名气。说着说着,突然有人感叹了一句,他妈的,当记者比他妈的当王八还不值,搞来搞去,都成了别人的工具,需要的时候请客吃饭电话邀请,不需要的时候就把所有的责任都往我们身上推,真是活着受罪,真他妈的,我们得到的不过是些钱,做了一辈子,受了一辈子的活人醉,老了还得看老婆的儿女的脸色吃饭。抱怨归抱怨,还是没人有胆量说不的。谁叫他们要活下去,谁让这个社会需要这种角色。她听了有点不是滋味,记者本就是不堪的。如果可以选择,谁愿意来做这鬼差事。想了一下,猛然记起,今天的采访泡汤了,安年早跑了。她有点丧气,走回会场,横幅上写着些字,原来书的名字是——我眼中的金钱。她哼了一声,真是物欲的蠢货。
等她出来的时候,外面的人早都走了,留下一地的烟头。她看到了安年,他就站在那棵早已枯死的树下,手中拿着一本书。她走过去,说了句,这树怎么没人来挖掉,光秃秃的,看上去怪难受的。他说,是的,幸好我站在树下,才使得这树不至于一点生气也没有。贫嘴的蠢货,一点幽默也没有,她说。他将书给了她,说,还没写上名字,估计你不喜欢看安年这两个字,所以就省了。她说,算了,又不想看这书,还是留下去骗那些喜欢这书的人吧。他不容她多说,将书硬塞进她的挎包里。她耸耸肩,表示无奈。但他笑了,笑得很开心。老婆去和别人约会了,所以就来找你,你果然还在等,他说。她承认,等采访你。那开始吧,他说。就在这?她问。当然不是,换个地方,他拉起她的手,上了公交车。她惊讶于他的自然,好像很熟悉的朋友似的。
他带她去他工作的地方,她来过一次,觉得很亲切也很熟练。一进门,他就倒了杯温开水给她,她摇摇头,于是他就换了一杯酒。她一看是她喜欢的颜色的酒,就接了过来。他满是怜惜地摸了下她的头,她马上闪开了,她承认开始害怕他的触摸。
她呷了下酒,微仰头颅,睫毛一扇一扇,红唇吃力地张着,像一头性感的小野猫。他抓祝糊的腰,用了点力,你到底是谁。她轻嘤一声,眉毛拧了起来,一口酒咕咚一下滑入她的喉咙。他继续用力。她啊的一声,杯子掉了,红色的液体把白色的地毯染得干脆利落。他扔掉手中的杯子,一手抓祝糊的腰,一手固定在她的背部,并往她脸上吹气。一股怨恨和颤动传遍她的每个器官,她只说了句弄疼了。他放开她,整理好思绪。
我以为你喜欢呢,他闷闷地说了一句。她扫了他一眼,我一点都不喜欢,真的。那你喜欢什么,他很想知道。很多,多到她自己也说不清楚。比如呢,他建议着。男人,她回答得简单干脆,却让他心疼。他问为什么,是什么样的男人。她不吭声了,许久才说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也许是不敢面对,也许是从没想过这个问题。喜欢我吗,他也想知道。她点点头,又摇摇头,不知道是喜欢还是爱,感觉那么的奇怪。我们互相吸引,他最后下了定义,也送了一口气。她也觉得轻松了许多,自然了一点。两人又断断续续地说起了一会的话,都是些不痛不痒的话,不关风情不关岁月,更不关采访。中间,不知道怎的就停了十几分钟,两人互看着,忘记了说什么好。他横出一句,我有老婆了,各方面还过得去。是很过得去,过得很去的那种女人,她补充道。
他呵呵笑了两声。她继续说,就算是有老婆,也可以离婚的,婚姻本来就是易变的。不可能,离婚可不是开玩笑,说离就离何必结婚,他压住诧异地看着她。就看准你这点的,她坦言道,一个喜欢离婚的男人会给女人不可靠的感觉,所以我由衷欣赏你,有点喜欢你。他一下舒坦了,那为什么不说是爱,难道我们之间不会有爱,就这么肯定,出乎我的意料。
我爱的是我自己,她又回到刚开始的那种冷淡,她讨厌别人在她面前提爱这个字,谁也不配说爱,阿则说爱她可以无所谓,可安年不行,他说起爱的眼神和语气都让她觉得很不舒服,甚至有心虚的感觉。怪不是滋味的,很虚幻。
他讥笑,又是一个自私的女人,胆子也小,爱就爱,还在犹豫什么。她越是逃避他就越追究,看着她的躲闪,还有陡然而变的语气和表情,他有种快感。他就是喜欢她这样,在他的眼中时而羞涩时而妖艳,既像个女孩又像个女人。在她身上,他读懂了女人两字,像她这样就是一个标准的女人。她换上微笑,在他看来有点空洞。他将手放在她的肩上,倒吸一口气,真的很想和你一起做些什么,真的。
她的心柔柔的,也空了,像被挖过一样,没有疼痛,有的是饥饿的感觉,她突然间好想吃点什么来填补,就算是找个什么硬的东西咬几口也行。她想着,喝了一大口的酒,吞到肚子里,凉凉的,她一下清醒过来。她放下酒杯,还是先把正事给办了,那书叫什么,对,我眼中的金钱,谈谈你的创作动机。
他端起她喝过的酒,一口喝光,将空杯收了进去。其实,你不是一个适合饮酒的女人,他给她上了一杯热茶,她看了一眼,正是他用的八角杯。他的八角杯,纯粹的白。这不是最好的茶,颜色太浑了,闻起来就不是好茶,她还是喝了一口,我来自茶的故乡,一个很美丽很幽静的地方。他不知道茶的故乡在哪,只能静静地听她说。但她不说了,她不想把话说尽,留些以后说,这绝对是正确的。她拿出笔,在记事本上写了几行字,创作动机还重点标了一下。他清清嗓子,说,创作动机其实很简单,就是金钱,还有名,每个人都想拥有这两样,只是实现的手段略为不同罢了,结果是一样的。
她停下,有没有特别点的,这样太落俗套了,读者不想要这样的答案。他摇摇头,表示真的很对不起,实在是这样的,既然落俗套的东西不被人认可,我也没有办法,我这人就是这样落俗套,只做俗事,逃不开世间的纷扰和情爱的纠缠。还有,聪明的女人一般不会问男人做任何事的动机。她哼了一声,不幸的是你遇到了一个不是一般聪明的女人,你想逃避都没有机会挣扎,那样沾沾自喜算什么。他觉得她动了气,也不准备安慰,自然一点对谁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