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明枪暗箭.直破天关

作品:《白银之歌

    李经方的奇迹痊愈,这大出陆云耕的意料之外,就连宋体仁都对这一切表示不可思议,因为被西门朱玉以通神手段处理过的李经方,不但一下伤势愈合,整个人龙精虎猛,连力量都往上提升不少,据陆云耕的评估,这已经超过他在京师大比时的程度。
    只要稍有常识的人都晓得,短时间内完成这么强大的改造,代价肯定大,而且还不会是什么王道正法,不过西门朱玉一开始已经把话讲清楚,这种强大是要拿命去赌的,所有人都知道代价大,倒也不用质疑了……就只有宋体仁例外。
    “没有这么简单!如果只要肯赌命,随便施个法,力量就能大幅提升,普天下亡命之徒有得是,地阶武者不早就满大街了?”宋体仁道:“这个术没有那么简单,里头有些很奥秘、很高深的技术,我看不出,但可以肯定的。”
    陆云耕对魔法全是门外汉,当然更说不了什么,可西门朱玉施术的那一幕,确实很有说服力,四面八方狂风席卷,风力一开始还不是太强,后来却飞沙走石,吹得人呼吸不畅,站立不稳,更惊人的是……这股风的源头,并不是单纯的大气流动,而是周围的所有植物,都在一瞬间“醒”了过来,朝这边传送它们的生命力,这些生机能量透过西门朱玉,源源不绝地输入李经方体内,修补本源,令破损加速生长……当行功完毕,周遭数百米之内,林木花草均现枯黄,连土地都元气大伤。
    李经方身为当事人,感受最为深刻,翻身起来后,首先就向西门朱玉躬身一礼,“无论如何,我要感谢你的救命之恩与造就之德……我心里早有这样的声音,只是总觉得没有这样的必要,迟迟不敢踏出这一步,今日阁下斩断了我的疑惑与恐惧,他日我能成就事业,定不会忘了你的这份情。”
    “很好,我欣赏认帐的人,但你不用谢我,今天造就你的不是我,而是这里方圆数里的所有生灵。”西门朱玉正色道:“有一点我没说清楚,你要付出的代价,并不止是三月内能否驾驭力量的风险,还有对这片土地上生灵的还情……它们分享生命力,救了你的性命,他要十倍偿还这份情,大概……十年内,要对这片土地作出贡献,否则必遭横祸……不得好死!”
    这些话听在众人耳里,百分百的妖言惑众,和那些唬弄信众的神棍之言,属于同一层级的货色,但看西门朱玉说得这样认真,治愈李经方的手法奥妙玄奇,每个人都觉得恐怕不是胡说,宁可信其有……
    陆云耕心里琢磨,单纯的内功行气,哪可能牵扯到这么多?可如果往佛门神通那边去想,倒有几分相似的味道,里头的因果报业,就是讲究这么有借有还,果报不爽,虽说西门朱玉使的手法不像与佛门有关,但天下万法,殊途同归,他说的那些警告,确实是有可能的……
    “知道了!李某必不敢忘。”
    李经方一拱手,仍是向西门朱玉致谢,却是旁边的宋体仁忍不住问道:“十年之内,李兄要来偿还这段因果,可若他驾驭不住本身力量……那这笔帐怎么算?”
    虽然没有明白说出死字,但每个人都听出来,这话的意思是问,假若李经方不幸身亡,这笔因果债如何了结?身死债消?
    “哈哈,誓约之力可没有那么薄弱,没那么好逃债的,如果欠债的人挂了,债务也不会消失,只会延递,虽然没有什么父债子还,子债父偿那一套,可中间人是跑不掉的。”西门朱玉耸耸肩,满不在乎地笑道:“看他也不像短命样,如果他真这么死了,这笔债归我,五年内偿还十倍,否则……一样是没好下场。”
    话说得斩钉截铁,没人敢怀疑,更都觉得心服口服,因为他与李经方全无渊源,过往也不认识,一下子为他担了这么大的干系,这可以说是非常大的人情,平常情形下,就算李家肯砸万金,也未必能请动一位如此高明的术者,扛着高风险,替李经方施术,这个人情……实在欠得大了。
    陆云耕和宋体仁对看一眼,都觉得这个西门朱玉是个狠人,否则怎么敢随随便便玩那么大?不过,大英雄、大豪杰,往往也都有过人胆色,他如果没有这样的作为,也就不像传说中的英雄人物了。
    “李经方……永志不忘!”
    李经方再次拱了拱手,表达谢意,虽然可能是纯客套,但看在旁人眼中,至少这种拿人东西,不会认为理所当然的态度,还是挺不错的。
    “谢谢每个人都会说,怎么作才是重点!拿起你的武器,准备卖命吧!”
    西门朱玉笑了笑,一伸手,居然挽过旁边花菱的腰,跟着又勾住了肩膀,花菱双目一瞪,对这过于亲昵的动作显得吃惊,却终究没有反抗,任西门朱玉勾着肩膀,拉着她离开。
    “上路吧!什么追兵之类的,交给你们三位解决了,我这个人一向懒得动手,有什么事情还是扔给保镖就好……喔,提醒一句,如果不想被矮人追杀兼永世诅咒的话,记得手下别杀生啊!”
    这句话中的暗示,成了一切的开端,五个人就这么踏上旅途,正常来说,从这个香烟之丘的边境小镇,要前往位于中央的霸王神殿,快马奔驰,大概要十天,不过那是在一路通畅的情况下,而西门朱玉一行人就没这样的好运道了,打从他们上路开始,矮人就一路追截,让他们的行进路线满是险阻,战斗不断。
    战斗算得上激烈,陆云耕尤其获益良多,因为矮人的打法,基本上与兽族相同,不耍阴招,直来直往,以力制胜,这种战斗很对陆云耕的胃口,童子金身硬挡,再加上玄功探测,他一个人仿佛化身坚墙,挡下矮人一波波的攻势,一路上不晓得挨了多少下矮人的重斧。
    藉由战斗,陆云耕大开眼界,毕竟有机会见识到矮人战法的人类,委实不多,这个种族受限于体型,在战法上无法像人类那样全面,所以开发出专有的功法,介乎人类的练气、兽人的控劲之间,追求将力量发挥至最大,一击破岳,既用了术法辅助,又用呼吸刺激本身筋肉,发出媲美龙象之力。
    龙象之力只是个开端,在陆云耕的战斗中,遇到一些较为高明的矮人战士,他们能将这股大力翻倍提升,从一龙一象,变成二龙二象,甚至更多,爆发出来的力量,实在惊人得很,饶是地阶的童子金身抗击力强,不逊第九关的金钟罩,好几次也险些被砍爆。
    矮人战士的出招,通常不会攻向人类的头脸,主要还是腰斩,这点对陆云耕来说还不算太吃力,因为丹田近于腰,那边所爆发出来的气劲,是全身最强之处,可是当矮人近了身,弃了大斧,发挥一寸短、一寸险的特性,就让他叫苦不迭,因为这些矮人不但猛拿短刀、凿子插腿,还专砍脚踝,即使护体气劲挡得住,也是痛彻心肺。
    一龙一象之力,被重凿猛击在脚踝或脚趾上,好几次让陆云耕痛到惨嚎,泪水狂飙,这还是他护体硬功了得的结果,他的战友就没那么好运道,宋体仁两脚合计六只脚趾骨碎,连走都走不了,险些就给矮人当场分尸了。
    矮人们的厉害,还不止是如此,相较于他们的战技,最让陆云耕头痛的,还是矮人们所用的兵器,这让他在后期的战斗整个落在下风,枉有一身地阶力量,好几次差点被远不如自己的矮人一刀毙命!
    自古以来,矮人就以善于铸造而闻名,他们这边装备精良,那是可以想像的,但也只有亲自面对面交过手,才会知道矮人在这方面的厉害,到了怎样一个程度。
    矮人们并没有拿出什么变化莫测,风火雷电兼备的超强魔导器出来,至少,众人这一路上并没有碰到。这些矮人所用的兵器,都是很简单的刀、斧、锤、凿,上头可能附加了一两种异能,绝不超过三种,不会复杂,可每一项异能都发挥到极致,尤其是“四元解裂”的异能,每次对上,都让陆云耕头皮发麻,叫苦不迭。
    四元者,水、火、地、风,理论上,森罗万象都可以归入四元之属,矮人所开发的兵器,针对四元来下手,发挥到极致后,就能作到无视防御的效果,简单来说,童子金身属金,四元中隶于地之属,当矮人拿出专破地属性的兵器,一打下来,几乎可以无视童子金身的防御气劲,直袭。
    陆云耕早先听东方恋雪说起,矮人有这样的一门技术,始终提防在心,但单打独斗的时候还好办,一陷入群体乱战,左边一刀,右边一斧,除非能一直把矮人们挡在外围,不打近身战,否则根本防不胜防,只能对每一柄兵器都小心,从原本的无惧一切兵器,变成了不能被任何一柄兵器砍中。
    这两者的差别实在太大,陆云耕的强项从来就不是灵活性,一旦变成不敢让兵器及身,他惯用的打法、本身的优势,一下子崩溃了,之所以能安然无恙,全是靠着群体作战的结果。
    陆云耕的成名,主要是靠皇城大比的几场战斗,大比都是单对单或单对众,不过在个人喜好上,陆云耕更喜欢众对众的群战,只要有可以信赖的战友,大家不同的长处集合在一起,能够发挥出的战力,比简单的一加一要大得多,还能让陆云耕顺便学习到新东西。
    从这点说来,宋体仁并不是一个好战友,他本身堪称博学多艺,战斗结束之前、之后,他炼制的丹药都有很大用处,可偏偏就是在战斗中,他能起到的作用很有限,会术法、通医道、懂暗器,甚至地行、爆破都会一手,各种技能洋洋洒洒摊开来,足够让人眼花撩乱,可反过来说,他会的这些技能也都有点半调子之嫌,打打普通兽兵没问题,可一进入高水准的战斗,就相形见绌,当初他一个堂堂的炼丹名师,在巴吐城外被兽兵打得如此狼狈,不是没有道理的。
    或许也就是因为这样,西门朱玉一见到宋体仁,就连忙花代价救起李经方,因为李经方在战斗中的作用,远大于宋体仁,本来李经方就已经踏足地阶,只是火候未够,现在得了新的力量,又有长进,而这番险难所带来的历练,完全在剑法上展现出来。
    四象咒剑,是太乙真宗名列前茅的绝技,也几乎是外系子弟所能修练的最高等级,皇城大比之中曾技惊四座,现在重现北地,剑威比之当日更上一层楼,西门朱玉让花菱取了一柄剑出来,交给李经方,之后就完全是猛虎出栅的状态,冲在前头,一剑风火相应,又一剑水火共济,每一剑都生出不同的变化,威力既强,属性更是多变,让矮人难以针对克制,一时间倒比同属地阶的陆云耕还威风得多。
    大展神威,李经方的剑上奇光闪动,人剑相互辉映,太乙真宗练剑,极为讲究剑的品质、人剑的配合,李经方本来用的配剑,已随着被擒而丢失,可花菱交来的这柄剑也非凡品,加上力量提升,总战力反倒比之前还高,当他奋起剑威,矮人们一时纷纷走避。
    单以战局来看,这两个应该要并肩作战的人,确实没有多少联手为战的意识,陆云耕倒是想联手,可伤愈的李经方,明显有一股傲气,加上战斗打得顺,脚下越冲越前,从本来的“与陆云耕别别苗头”,到了“甩开陆云耕,自己独战”的边缘。
    ……也只是边缘。
    战斗时间一长,矮人那边也找到了对付的方法,李经方的四象咒剑,固然变化莫测,让矮人无法针对破解,但战斗打到最后,终会回归基本面,四象咒剑挡住了矮人的四元解裂,矮人战士一看这人类擅长属性多变的打法,不声不响地换了兵器上阵,李经方全力变动四象元素,却一下被四龙四象之力打得口喷鲜血,跟着十几名一龙一象级数的矮人战士,车轮般围上来群殴,要不是陆云耕及时抢来,李经方还没机会了结咒约,就要战死当场了。
    吃了这样的大亏,李经方再也不敢小看矮人战士,也不敢低估陆云耕,两人联手起来,共抗矮人战士的杀阵,像是冲锋营中的两个箭头,抵住敌人一波又一波的进攻。
    平心而论,两人的联手,没什么默契可言,只是双方武功都高,实力坚强,可要说什么联手之后威力翻倍,那就差得远了,特别是面对矮人名震天下的的杀猪阵,刀刀斩脚,两个自负武力的男人,被打得全身冷汗,守是守住了,险却也险到极处,但不管怎么险,最后都能化险为夷,关键就在身后的强大援助。
    与翼人联手为战,是一次非常新奇的体验,虽然说,花菱从没有到前方来,都是在后头搭弓射箭,可她射出的每一箭,几无虚发,从各种刁钻难测的角度射过来,恰到好处地解了李经方、陆云耕的危。
    精灵、翼人,是非人者中两大善射种族,两者之中,精灵擅长附带属性的魔弓箭,翼人就更精于箭术本身,诸如“鹰眼”、“必中”,这一类的技能,都是把箭术发展到极致的成果,花菱也正证实着这点,射箭时她的瞳孔骤变,化为鹰隼似的瞳形,观毫末如车轮,一箭射出,虽然不会凭空消失,但箭矢转弯却易如反掌,一下回射,明明是在人家背后发箭,却能射到人家的正面,神出鬼没。
    与这样的暗箭为敌,固然是防不胜防,可如果这样的无影暗箭是替自己守护空门,那再也没有什么比这更让人安心的了,花菱的无双快箭,不但逼得矮人必须收招自守,解去陆云耕、李经方两人的危机,有时更一轮快箭如雨,眨眼间射出十多支箭,钉在矮人的臂上、肩上、腿上,这些不致命的地方,将他们逼得倒退而回,也替两名战友争取到喘息时间,就这么与矮人拖战了十几天。
    “好!干得好!大家都非常努力,我给大家鼓鼓掌,今天我们距离霸王神殿又近了一些,估计很快就能完结我们的旅程了。”
    西门朱玉大声鼓掌,替战友打气,那份从容的神态,与其说是这支小队的领队,倒不如说是导游,因为他完全就是一副来游山玩水的样子,即使是战斗最激烈的当口,他都悠悠闲闲地在最安全的后方,摇着小摺扇纳凉,什么流血、什么流汗,都和他没有半点关系。
    当然他也不是没有出手,通常是每次战斗开打时的第一招,或是战斗即将结束时候的收尾一招,他会主动跳出来,发出闪电一刀。单以那一刀而言,快逾电光,其威如雷霆,确实是无可挑剔的一刀,每次出刀,都有惊动全场的效果,不过,也就只是这样,他的刀除了震动全场,就没有任何实质效果,从来也没砍死什么人,连伤者都没有,唯一作用就是让所有人都知道,西门朱玉大爷在此!
    ………偏偏这也就是矮人前仆后继,来个不停的主因。
    “………你那哪叫作出刀?根本就是在切蛋糕!你是把战斗都当成生日宴会吗?”
    帮不到朋友的忙,两脚仍只能跛行的宋体仁,对西门朱玉的行为当然有怨气,忍不住出言讽刺,西门朱玉照例是有听没有到,通通不在乎。
    “哈,切宴会蛋糕是我的专长,你以为每个人都有这本事切的吗?切蛋糕都能切得那么绝美华丽,这你是羡慕不来,学不来的!”
    一副无赖神情,真会把人气到吐血,就连与西门朱玉一直表现得亲昵的花菱,都把头转过一边,不想看他这副无赖样。
    李经方喘着气,坐在一截枯木上,半天说不出话来,在帝都素来就是贵公子的他,不知有多久未曾这样透支体力过,但明明是重伤初愈,又这么耗损体力,可只要稍坐一下,还是觉得精力从四肢百骸狂涌而出,想要起来大跳大叫,这一套易筋伐髓的改造手法,果真霸道得很……
    “其实,本来也不至于那么难打,就只是要守着不杀的大原则,绑手绑脚,这才显得难打,他们打我们就肆无忌惮,我们还击还要顾虑力道,怕攻得太狠误杀了,要不是有这顾忌,我们其实一个人就可以扫他们一片……”
    李经方这么说着,马上招来了花菱的冷笑,“不杀就难打?还真敢说呢,要觉得拘束的话,尽管放开手来打,杀一个血流成河啊,看看这么放手打了,会不会好打一些?”
    被这么一说,没有人愿意答话,毕竟这些战斗,都只是受雇西门朱玉而发生,连与西门朱玉看来走最近的花菱,都喊西门朱玉为“老板”,他们和矮人并无深仇大恨,更不愿意为此结仇。
    陆云耕觉得自己这边问题不大,因为自己练的无名心诀,最擅长就是探测敌人虚实,准确拿捏力量出击,一分力能击倒的,绝不出两分力,因此手下留情不是问题,只是因为矮人的神妙兵器层出不穷,偏偏这些东西又无法用心诀探测,常常被打个措手不及,这才显得狼狈,要不然,自己其实还满喜欢这种不杀一人的战斗,只击倒而不杀生,这种战斗……给自己一种难言的满足感……
    李经方更没法出声,他可以不在乎兽族,不怕得罪侏儒、翼人,却唯独对矮人不敢乱来,因为讲到北地的非人者,就只有矮人族与人类最有商贸往来,不管是圣莲教还是帝国军部,都会向矮人订购兵器,连李家私下都向矮人族下了不少订单,要是今天在香烟之丘放手大杀,与矮人结下血仇,报复什么的可能还不怕,但光是矮人从此不接帝国订单,甚至一怒之下,拼命狂接圣莲教的订单,这责任他就扛不起……
    “还有,你们两个不觉得荒唐吗?就两个地阶,在矮人境内横冲直撞,连破他们十多道杀阵,还自始至终手下留情,不杀一人……这种事情合理吗?你们以为自己是什么?两个天阶?不过两只三脚猫,真把自己当成战神看了,有这种实力,大可回去建国啊!”
    花菱语带玄机,而陆云耕、李经方闻言也露出深思的表情,这十天下来,虽然说险险送命的次数,多到数也数不清了,可到最后,毕竟是关关难过关关过了,这么想起来是有些古怪,难道矮人当真如此不济?那再多找几个地阶武者过来,不就能把矮人一举灭了?
    ………这想法显然不现实!
    “嗯,仅凭区区两个人,就在一国之内纵横无阻,这听来是有些夸张。”西门朱玉站起身来,笑道:“你们打了十天,对矮人这边有什么感想?”
    “感想啊……”陆云耕看了李经方一眼,发现他好像不打算起来说话,便道:“矮人很强,不管是他们变化多端的兵器,还是那种爆发巨力的奇术,都有非常可观的地方,不过……好像有点单调了,偏重直来直往的……”
    说到这里,陆云耕很尴尬地笑了,“这么一说,我发现同样的问题,我自己也有。高度集中本身优势,固然可以打出一把很锋锐的刀,特色突出,可太突出了,被人从侧面一打,就容易断掉,容易被人针对克制……唔,其实在这点上,矮人做得比我好得多,他们的打法有系统,既能以力破力,又能进行属性压制,普通的武者,要嘛是练力,要嘛是追求招术变化,追求变化的通常会搭配属性攻击,弥补威力不足,这两边都被矮人克制,他们确实强……就是……就是有一点……”
    边说边抓头,陆云耕有点想不出那句话,还是花菱不甘不愿地接了那句,“有一点积极性不足,只能被动防御,见什么破什么,在主动攻击上就不行了……你个乡巴佬白痴!”
    此言一出,宋体仁、李经方都笑了出来,谁都看得出来,这个冷艳的翼人大美女,不晓得什么地方和陆云耕有过旧怨,每次开口,都是直冲着这点去,连句尾都要加骂一句,也多亏陆云耕情商高,每次都是笑笑,不做理会,换了别人,早就拔剑出来砍人了。
    可这句话听来也很有道理,像矮人这种直来直去,见什么破什么的打法,防御上当然没问题,让敌人处处踩着钉子,可是若用来主动出击,那就吃亏了,特别是他们的四元解裂,主动杀出去的时候,怎么可能预知敌人是什么属性?又万一敌人大兵团里多属性混杂,什么人都有,那矮人不是只有哭出来的份?
    “花菱说得很对喔,所以历史上,称霸大地的种族之中,从来就没有矮人族,他们只是宅在香烟之丘上打铁,不曾建立过霸权,也从没有这样的想法。”
    西门朱玉笑道:“但即使如此,他们也绝对不弱,因为古往今来,他们固然只偏安一角,不想出来,但无论什么种族、什么霸权最盛的时候,也都不敢攻入香烟之丘,这就是矮人的硬实力,虽然……大多数时候,他们不用亲自出手,只要推掉你所有的订单,拼命替你的敌人造兵器,这就已经让人够呛的了。”
    这话又令众人笑了起来,李经方的笑容里,特别有几丝苦味,别人不好说,他自己就是最顾忌矮人的这点威胁,所以真是不敢得罪这些矮人大爷。
    “不过,也别以为这就是矮人族的全部实力,如果他们只有这点本事,数千年以前,精灵的霸主炎日席卷各地时,香烟之丘早就被吞并,矮人也不会有今天了。”
    西门朱玉摇头道:“回归到基本点,你们一开始想的没有错,只凭你们两个地阶,就能在矮人境内连破多道杀阵,就差没有横着走,这确实不合理……我相信你们也察觉了,来和你们战斗的矮人,基本上都是散兵游勇,最多也就是城镇自卫队的等级,出来围殴你们,还几乎全是以个人身分,没有真正调动大军,否则……如果霸王神殿的皇家卫队出动,只要一战,你们两个地阶的小命就直接没了。”
    矮人的实力犹未见底,这点陆云耕和李经方早有所察觉,可听西门朱玉说,碰上皇家卫队,两人不堪一战,这点就让他们不服气了。别的不论,皇家卫队的实力大概是怎样,他们大致心里有数,以帝国的御林军、御前侍卫来估算,凭他们的地阶实力,就算不能以一挡百,大杀四方,难道还连跑都跑不掉?说一战就没命,这未免夸张了……
    西门朱玉叹道:“你们不信,只因为你们对矮人太不了解,战斗除了武者之外,术者也占很大的比例,你们这几天战下来,有看到矮人的术者吗?你们是不是以为,矮人的术式全用在铸造器物上,除了打铁,就不会用术法来战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