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十四 志第四十三
作品:《元史》 ◎食货二
○岁课
山林川泽之产,若金、银、珠、玉、铜、铁、水银、朱砂、碧甸子、铅、锡、
矾、硝、碱、竹、木之类,皆天地自然之利,有国者之所必资也,而或以病民者
有之矣。元兴,因土人呈献,而定其岁入之课,多者不尽收,少者不强取,非知
理财之道者,能若是乎?
产金之所,在腹里曰益都、檀、景,辽阳省曰大宁、开元,江浙省曰饶、徽、
池、信,江西省曰龙兴、抚州,湖广省曰岳、澧、沅、靖、辰、潭、武冈、宝庆,
河南省曰江陵、襄阳,四川省曰成都、嘉定,云南省曰威楚、丽江、大理、金齿、
临安、曲靖、元江、罗罗、会川、建昌、德昌、柏兴、乌撒、东川、乌蒙。
产银之所,在腹里曰大都、真定、保定、云州、般阳、晋宁、怀孟、济南、
宁海,辽阳省曰大宁,江浙省曰处州、建宁、延平,江西省曰抚、瑞、韶,湖广
省曰兴国、郴州,河南省曰汴梁、安丰、汝宁,陕西省曰商州,云南省曰威楚、
大理、金齿、临安、元江。
产珠之所,曰大都,曰南京,曰罗罗,曰水达达,曰广州。
产玉之所,曰于阗,曰匪力沙。
产铜之所,在腹里曰益都,辽阳省曰大宁,云南省曰大理、澄江。
产铁之所,在腹里曰河东、顺德、檀、景、济南,江浙省曰饶、徽、宁国、
信、庆元、台、衢、处、建宁、兴化、邵武、漳、福、泉,江西省曰龙兴、吉安、
抚、袁、瑞、赣、临江、桂阳,湖广省曰沅、潭、衡、武冈、宝庆、永、全、常
宁、道州,陕西省曰兴元,云南省曰中庆、大理、金齿、临安、曲靖、澄江、罗
罗、建昌。
产朱砂、水银之所,在辽阳省曰北京,湖广省曰沅、潭,四川省曰思州。
产碧甸子之所,曰和林,曰会川。
产铅、锡之所,在江浙省曰铅山、台、处、建宁、延平、邵武,江西省曰韶
州、桂阳,湖广省曰潭州。
产矾之所,在腹里曰广平、冀宁,江浙省曰铅山、邵武,湖广省曰潭州,河
南省曰庐州、河南。
产硝、碱之所,曰晋宁。若竹、木之产,所在有之,不可以所言也。
初,金课之兴,自世祖始。其在益都者,至元五年,命于从刚、高兴宗以漏
籍民户四千,于登州栖霞县淘焉。十五年,又以淘金户二千签军者,付益都、淄
莱等路淘金总管府,依旧淘金。其课于太府监输纳。在辽阳者,至元十年,听李
德仁于龙山县胡碧峪淘采,每岁纳课金三两。十三年,又于辽东双城及和州等处
采焉。在江浙者,至元二十四年,立提举司,以建康等处淘金夫凡七千三百六十
五户隶之,所辖金场凡七十余所。未几以建康无金,革提举司,罢淘金户,其徽、
饶、池、信之课,皆归之有司。在江西者,至元二十三年,抚州乐安县小曹周岁
办金一百两。在湖广者,至元二十年,拨常德、澧、辰、沅、靖民万户,付金场
转运司淘焉。在四川者,元贞元年,以其病民罢之。在云南者,至元十四年,诸
路总纳金一百五锭。此金课之兴革可考者然也。
银在大都者,至元十一年,听王庭璧于檀州奉先等洞采之。十五年,令关世
显等于蓟州丰山采之。在云州者,至元二十七年,拨民户于望云煽炼,设从七品
官掌之。二十八年,又开聚阳山银场。二十九年,遂立云州等处银场提举司。在
辽阳者,延祐四年,惠州银洞三十六眼,立提举司办课。在江浙者,至元二十一
年,建宁南剑等处立银场提举司煽炼。在湖广者,至元二十三年,韶州路曲江县
银场听民煽炼,每年输银三千两。在河南者,延祐三年,李允直包罗山县银场,
课银三锭。四年,李珪等包霍丘县豹子崖银洞,课银三十锭,其所得矿,大抵以
十分之三输官。此银课之兴革可考者然也。
珠在大都者,元贞元年,听民于杨村、直沽口捞采,命官买之。在南京者,
至元十一年,命灭怯、安山等于宋阿江、阿爷苦江、忽吕古江采之。在广州者,
采于大步海。他如兀难、曲朵剌、浑都忽三河之珠,至元五年,徙凤哥等户捞焉。
胜州、延州、乃延等城之珠,十三年,命朵鲁不䴙等捞焉。此珠课之兴革可考者
然也。
玉在匪力沙者,至元十一年,迷儿、麻合马、阿里三人言,淘玉之户旧有三
百,经乱散亡,存者止七十户,其力不充,而匪力沙之地旁近有民户六十,每同
淘焉。于是免其差徭,与淘户等所淘之玉,于忽都、胜忽儿、舍里甫丁三人所立
水站,递至京师。此玉课之兴革可考者然也。
铜在益都者,至元十六年,拨户一千,于临朐县七宝山等处采之。在辽阳者,
至元十五年,拨采木夫一千户,于锦、瑞州鸡山、巴山等处采之。在澄江者,至
元二十二年,拨漏籍户于萨矣山煽炼,凡一十有一所。此铜课之兴革可考者然也。
铁在河东者,太宗丙申年,立炉于西京州县,拨冶户七百六十煽焉。丁酉年,
立炉于交城县,拨冶户一千煽焉。至元五年,始立洞冶总管府。七年罢之。十三
年,立平阳等路提举司。十四年又罢之。其后废置不常。大德十一年,听民煽炼,
官为抽分。至武宗至大元年,复立河东都提举司掌之。所隶之冶八:曰大通,曰
兴国,曰惠民,曰利国,曰益国,曰闰富,曰丰宁,丰宁之冶盖有二云。在顺德
等处者,至元三十一年,拨冶户六千煽焉。大德元年,设都提举司掌之,其后亦
废置不常。至延祐六年,始罢两提举司,并为顺德广平彰德等处提举司。所隶之
冶六:曰神德,曰左村,曰丰阳,曰临水,曰沙窝,曰固镇。在檀、景等处者,
太宗丙申年,始于北京拨户煽焉。中统二年,立提举司掌之,其后亦废置不常。
大德五年,始并檀、景三提举司为都提举司,所隶之冶有七:曰双峰,曰暗峪,
曰银崖,曰大峪,曰五峪,曰利贞,曰锥山。在济南等处者,中统四年,拘漏籍
户三千煽焉。至元五年,立洞冶总管府,其后亦废置不常。至至大元年,复立济
南都提举司,所隶之监有五:曰宝成,曰通和,曰昆吾,曰元国,曰富国。其在
各省者,独江浙、江西、湖广之课为最多。凡铁之等不一,有生黄铁,有生青铁,
有青瓜铁,有简铁,每引二百斤。此铁课之兴革可考者然也。
朱砂、水银在北京者,至元十一年,命蒙古都喜以恤品人户于吉思迷之地采
炼。在湖广者,沅州五寨萧雷发等每年包纳朱砂一千五百两,罗管赛包纳水银二
千二百四十两。潭州安化县每年办朱砂八十两、水银五十两。碧甸子在和林者,
至元十年,命乌马儿采之。在会川者,二十一年,输一千余块。此朱砂、水银、
碧甸子课之兴革可考者然也。
铅、锡在湖广者,至元八年,辰、沅、靖等处转运司印造锡引,每引计锡一
百斤,官收钞三百文,客商买引,赴各冶支锡贩卖。无引者,比私盐减等杖六十,
其锡没官。此铅、锡课之兴革可考者然也。
矾在广平者,至元二十八年,路鹏举献磁州武安县矾窑一十所,周岁办白矾
三千斤。在潭州者,至元十八年,李日新自具工本,于浏阳永兴矾场煎烹,每十
斤官抽其二。在河南者,二十四年,立矾课所于无为路,每矾一引重三十斤,价
钞五两。此矾课之兴革可考者然也。
竹之所产虽不一,而腹里之河南、怀孟,陕西之京兆、凤翔,皆有在官竹园。
国初,皆立司竹监掌之,每岁令税课所官以时采斫,定其价为三等,易于民间。
至元四年,始命制国用使司印造怀孟等路司竹监竹引一万道,每道取工墨一钱,
凡发卖皆给引。至二十二年,罢司竹监,听民自卖输税。明年,又用郭畯言,于
卫州复立竹课提举司,凡辉、怀、嵩、洛、京襄、益都、宿、蕲等处竹货皆隶焉。
在官者办课,在民者输税。二十三年,又命陕西竹课提领司差官于辉、怀办课。
二十九年,丞相完泽言:“怀孟竹课,频年斫伐已损。课无所出,科民以输。宜
罢其课,长养数年。”世祖从之。此竹课之兴革可考者也。若夫硝、碱、木课,
其兴革无籍可考,故不著焉。
天历元年岁课之数:
金课:
腹里,四十锭四十七两三钱。
江浙省,一百八十锭一十五两一钱。
江西省,二锭四十两五钱。
湖广省,八十锭二十两一钱。
河南省,三十八两六钱。
四川省,麸金七两二钱。
云南省,一百八十四锭一两九钱。
银课:
腹里,一锭二十五两。
江浙省,一百一十五锭三十九两二钱。
江西省,四百六十二锭三两五钱。
湖广省,二百三十六锭九两。
云南省,七百三十五锭三十四两三钱。
铜课:
云南省二千三百八十斤。
铁课:
江浙省,额外铁二十四万五千八百六十七斤,课钞一千七百三锭一十四两。
江西省,二十一万七千四百五十斤,课钞一百七十六锭二十四两。
湖广省,二十八万二千五百九十五斤。
河南省,三千九百三十斤。
陕西省,一万斤。
云南省,一十二万四千七百一斤。
铅锡课:
江浙省,额外铅粉八百八十七锭九两五钱,铅丹九锭四十二两二钱,黑锡二
十四锭一十两二钱。
江西省,锡一十七锭七两。
湖广省,铅一千七百九十八斤。
矾课:
腹里,三十三锭二十五两八钱。
江浙省,额外四十二两五钱。
河南省,额外二千四百一十四锭三十三两一钱。
硝碱课:
晋宁路,二十六锭七两四钱。
竹木课:
腹里,木六百七十六锭一十五两四钱,额外木七十三锭二十五两三钱;竹二
锭四十两,额外竹一千一百三锭二两二钱。
江浙省,额外竹木九千三百五十五锭二十四两。
江西省,额外竹木五百九十锭二十三两三钱。
河南省,竹二十六万九千六百九十五竿,板木五万八千六百条,额外竹木一
千七百四十八锭三十两一钱。
○盐法
国之所资,其利最广者莫如盐。自汉桑弘羊始榷之,而后世未有遗其利者也。
元初,以酒醋、盐税、河泊、金、银、铁冶六色,取课于民,岁定白银万锭。太
宗庚寅年,始行盐法,每盐一引重四百斤,其价银一十两。世祖中统二年,减银
为七两。至元十三年既取宋,而江南之盐所入尤广,每引改为中统钞九贯。二十
六年,增为五十贯。元贞丙申,每引又增为六十五贯。至大己酉至延祐乙卯,七
年之间,累增为一百五十贯。凡伪造盐引者皆斩,籍其家产,付告人充赏。犯私
盐者徒二年,杖七十,止籍其财产之半;有首告者,于所籍之内以其半赏之。行
盐各有郡邑,犯界者减私盐罪一等,以其盐之半没官,半赏告者。然岁办之课,
难易各不同。有因自凝结而取者,解池之颗盐也。有煮海而后成者,河间、山东、
两淮、两浙、福建等处之末盐也。惟四川之盐出于井,深者数百尺,汲水煮之,
视他处为最难。今各因其所产之地言之。
大都之盐:太宗丙申年,初于白陵港、三叉沽、大直沽等处置司,设熬煎办,
每引有工本钱。世祖至元二年,又增宝坻三盐场,灶户工本,每引为中统钞三两,
与清、沧等。八年,以大都民户多食私盐,因亏国课,验口给以食盐。十九年,
罢大都及河间、山东三盐运司,设户部尚书、员外郎各一员,别给印,令于大都
置局卖引,盐商买引,赴各场关盐发卖。每岁灶户工本,省台遣官逐季分给之。
十九年,改立大都芦台越支三叉沽盐使司一。二十五年,复立三叉沽、芦台、越
支三盐使司。二十八年,增灶户工本,每引为中统钞八两。二十九年,以岁饥减
盐课一万引,入京兆盐运司添办。大德元年,遂罢大都盐运司,并入河间。
河间之盐:太宗庚寅年,始立河间税课所,置盐场,拨灶户二千三百七十六
隶之,每盐一袋,重四百斤。甲午年,立盐运司。庚子年,改立提举盐榷所,岁
办三万四千七百袋。癸卯年,改立提举沧清盐课使所,岁办盐九万袋。定宗四年,
改真定河间等路课程所为提举盐榷沧清盐使所。宪宗二年,又改河间课程所为提
举沧清深盐使所。八年,每袋增盐至四百五十斤。世祖中统元年,改立宣抚司提
领沧清深盐使所。四年,改沧清深盐提领所为转运司。是年,办银七千六十五锭,
米三万三千三百余石。至元元年,又增三之一焉。二年,改立河间都转运司,岁
办九万五千袋。七年,始定例岁煎盐十万引,办课银一万锭。十二年,改立都转
运使司,添灶户九百余,增盐课二十万引。十八年,以河间灶户劳苦,增工本为
中统钞三贯。是年,又增灶户七百八十六。十九年,罢河间都转运司,改立清、
沧盐使司二。二十二年,复立河间等路都转运盐使司,增盐课为二十九万六百引。
二十三年,改立河间都转运司,通办盐酒税课。二十五年,增工本为中统钞五贯。
二十七年,增灶户四百七十,办盐三十五万引。至大元年,又增至四十五万引。
延祐元年,以亏课,停煎五万引。自是至天历,皆岁办四十万引,所隶之场,凡
二十有二。
山东之盐:太宗庚寅年,始立益都课税所,拨灶户二千一百七十隶之,每银
一两,得盐四十斤。甲午年,立山东盐运司。中统元年,岁办银二千五百锭。三
年,命课税隶山东都转运司。四年,令益都山东民户,月买食盐三斤;灶户逃亡
者,招民户补之。是岁,办银三千三百锭。至元二年,改立山东转运司,办课银
四千六百锭一十九两。是年,户部造山东盐引。六年,增岁办盐为七万一千九百
九十八引,自是每岁增之。至十二年,改立山东都转运司,岁办盐一十四万七千
四百八十七引。十八年,增灶户七百,又增盐为一十六万五千四百八十七引,灶
户工本钱亦增为中统钞三贯。二十三年,岁办盐二十七万一千七百四十二引。二
十六年,减为二十二万引。大德十年,又增为二十五万引。至大元年之后,岁办
正、余盐为三十一万引,所隶之场,凡一十有九。
河东之盐:出解州盐池,池方一百二十里,每岁五月,场官伺池盐生结,令
夫搬摝盐花。其法必值亢阳,池盐方就,或遇阴雨,则不能成矣。太宗庚寅年,
始立平阳府征收课税所,从实办课,每盐四十斤,得银一两。癸巳年,拨新降户
一千,命盐使姚行简等修理盐池损坏处所。宪宗壬子年,又增拨一千八十五户,
岁捞盐一万五千引,办课银三千锭。世祖中统二年,初立陕西转运司,仍置解盐
司于路村。三年,以太原民户自煎小盐,岁办课银一百五十锭。五年,又增小盐
课银为二百五十锭。至元三年,谕陕西四川,以所办盐课赴行制国用使司输纳,
盐引令制国用使司给降。四年,立陕西四川转运司。六年,立太原提举盐使司,
直隶制国用使司。十年,命捞盐户九百八十余,每丁捞盐一石,给工价钞五钱。
岁办盐六万四千引,计中统钞一万一千五百二十锭。二十三年,改立陕西都转运
司,兼办盐、酒、醋、竹等课。二十九年,减大都盐课一万引,入京兆盐司添办。
是年五月,又革京兆盐司一,止存盐运司。大德十一年,增岁额为八万二千引。
至大元年,又增煎余盐为二万引,通为一十万二千引。延祐三年,以池为雨所坏,
止办课钞八万二千余锭。于是晋宁、陕西之民改食常仁红盐,怀孟、河南之民改
食沧盐。五年,乃免河南、怀孟、南阳三路今岁陕西盐课,仍授盐运使暨所临路
府州县正官兼知渠堰事,责以疏通壅塞。六年,改陕西运司为河东解盐等处都转
运盐使司,直隶中书省。十月,罢陕西行省所委巡盐官六十八员,添设通判一员,
别铸分司印二。又罢捞盐提领二十员,改立提领所二,增余盐五百料。是年,实
捞盐一十八万四千五百引。天历二年,办课钞三十九万五千三百九十五锭。
四川之盐:为场凡一十有二,为井凡九十有五,在成都、夔府、重庆、叙南、
嘉定、顺庆、潼川、绍庆等路万山之间。元初,设拘搉课税所,分拨灶户五千
九百余隶之,从实办课。后为盐井废坏,四川军民多食解盐。至元二年,立兴元
四川盐运司,修理盐井,仍禁解盐不许过界。八年,罢四川茶盐运司。十六年,
复立之。十八年,并盐课入四川道宣慰司。十九年,复立陕西四川转运司,通办
盐课。二十二年,改立四川盐茶运司,分京兆运司为二,岁煎盐一万四百五十一
引。二十六年,一万七千一百五十二引。皇庆元年,以灶户艰辛,减煎余盐五千
引。天历二年,办盐二万八千九百一十引,计钞八万六千七百三十锭。
辽阳之盐:太宗丁酉年,始命北京路征收课税所,以大盐泊硬盐立随车随引
载盐之法,每盐一石,价银七钱半,带纳匠人米五升。癸卯年,合懒路岁办课白
布二千匹,恤品路布一千匹。至元四年,立开元等路运司。五年,禁东京懿州乞
石儿硬盐,不许过涂河界。是年,谕各位下盐课如例输纳。二十四年,滦州四处
盐课,旧纳羊一千者,亦令如例输钞。延祐二年,又命食盐人户,岁办课钞,每
两率加五焉。
两淮之盐:至元十三年命提举马里范张依宋旧例办课,每引重三百斤,其价
为中统钞八两。十四年,立两淮都转运使司,每引始改为四百斤。十六年,额办
五十八万七千六百二十三引。十八年,增为八十万引。二十六年,减一十五万引。
三十年,以襄阳民改食扬州盐,又增八千二百引。大德四年,谕两淮盐运司设关
防之法,凡盐商经批验所发卖者,所官收批引牙钱,其不经批验所者,本仓就收
之。八年,以灶户艰辛,遣官究议,停煎五万余引。天历二年,额办正余盐九十
五万七十五引,计中统钞二百八十五万二百二十五锭,所隶之场凡二十有九,其
工本钞亦自四两递增至十两云。
两浙之盐:至元十四年,立运司,岁办九万二千一百四十八引。每引分作二
袋,每袋依宋十八界会子,折中统钞九两。十八年,增至二十一万八千五百六十
二引。十九年,每引于旧价之上增钞四贯。二十一年,置常平局,以平民间盐价。
二十三年,增岁办为四十五万引。二十六年,减十万引。三十年,置局卖盐鱼盐
于海滨渔所。三十一年,并煎盐地四十四所为三十四场。大德三年,立两浙盐运
司检校所四。五年,增额为四十万引。至大元年,又增余盐五万引。延祐六年,
罢四检校所,立嘉兴、绍兴等处盐仓官,三十四场各场盐运官一员,岁办五十万
引。七年,各运司盐课以十分为率,收白银一分,每银一锭,准盐课四十锭。其
工本钞,浙西一十一场正盐每引递增至二十两,余盐至二十五两;浙东二十三场
正盐每引递增至二十五两,余盐至三十两云。
福建之盐:至元十三年,始收其课,为盐六千五十五引。十四年,立市舶司,
兼办盐课。二十年,增至五万四千二百引。二十四年,改立福建等处转运盐使司,
岁办盐六万引。二十九年,罢福建盐运司及盐使司,改立福建盐课提举司,增盐
为七万引。大德四年,复立盐运司。九年,又罢之,并入本道宣慰司。十年,又
立盐课都提举司,增盐至十万引。至大元年,又增至十三万引。四年,改立福建
盐运司。至顺元年,实办课三十八万七千七百八十三锭。其工本钞,煎盐每引递
增至二十贯,晒盐每引至一十七贯四钱。所隶之场有七。
广东之盐:至元十三年,克广州,因宋之旧,立提举司,从实办课。十六年,
立江西盐铁茶都转运司,所辖盐使司六,各场立管勾。是年,办盐六百二十一引。
二十二年,分江西盐隶广东宣慰司,岁办一万八百二十五引。二十三年,并广东
盐司及市舶提举司为广东盐课市舶提举司,每岁办盐一万一千七百二十五引。大
德四年,增至正余盐二万一千九百八十二引。十年,又增至三万引。十一年,三
万五千五百引。至大元年,又增余盐一万五千引。延祐二年,岁煎五万五百引。
五年,又增至五万五百五十二引。所隶之场凡十有三。
广海之盐:至元十三年,初立广海盐课提举司,办盐二万四千引。三十年,
又立广西石康盐课提举司。大德十年,增一万一千引。至大元年,又增余盐一万
五千引。延祐二年,正余盐通为五万一百六十五引。
凡天下一岁总办之数,唯天历为可考,今并著于后:
盐,总二百五十六万四千余引。
盐课钞,总七百六十六万一千余锭。
○茶法
榷茶始于唐德宗,至宋遂为国赋,额与盐等矣。元之茶课,由约而博,大率
因宋之旧而为之制焉。
世祖至元五年,用运使白赓言,榷成都茶,于京兆、巩昌置局发卖,私自采
卖者,其罪与私盐法同。六年,始立西蜀四川监榷茶场使司掌之。十三年,既平
宋,复用左丞吕文焕言,榷江西茶,以宋会五十贯准中统钞一贯。十三年,定长
引短引之法,以三分取一。长引每引计茶一百二十斤,收钞五钱四分二厘八毫。
短引计茶九十斤,收钞四钱二分八毫。是岁,征一千二百余锭。十四年,取三分
之半,增至二千三百余锭。十五年,又增至六千六百余锭。十七年,置榷茶都转
运司于江州,总江淮、荆湖、福广之税,而遂除长引,专用短引。每引收钞二两
四钱五分,草茶每引收钞二两二钱四分。十八年,增额至二万四千锭。十九年,
以江南茶课官为置局,令客买引,通行货卖。岁终,增二万锭。二十一年,廉运
使言:“各处食茶课程,抑配于民,非便。”于是革之。而以其所革之数,于正
课每引增一两五分,通为三两五钱。二十三年,又以李起南言,增为五贯。是年
征四万锭。二十五年,改立江西等处都转运司。二十六年,丞相桑哥增引税为一
十贯。三十年,又改江南茶法。凡管茶提举司一十六所,罢其课少者五所,并入
附近提举司。每茶商货茶,必令赍引,无引者与私茶同。引之外,又有茶由,以
给卖零茶者。初,每由茶九斤,收钞一两,至是自三斤至三十斤分为十等,随处
批引局同,每引收钞一钱。
元贞元年有献利者言:“旧法江南茶商至江北者又税之,其在江南卖者,亦
宜更税,如江北之制。”于是朝议复增江南课三千锭,而弗税。是年凡征八万三
千锭。至大元年,以龙兴、瑞州为皇太后汤沐邑,其课入徽政院。四年,增额至
一十七万一千一百三十一锭。皇庆二年,更定江南茶法,又增至一十九万二千八
百六十六锭。延祐元年,改设批验茶由局官。五年,用江西茶副法忽鲁丁言,立
减引添课之法,每引增税为一十二两五钱,通办钞二十五万锭。七年,遂增至二
十八万九千二百一十一锭。
天历二年,始罢榷司而归诸州县,其岁征之数,盖与延祐同。至顺之后,无
籍可考。他如范殿帅茶、西番大叶茶、建宁胯茶,亦无从知其始末,故皆不著。
○酒醋课
元之有酒醋课,自太宗始。其后皆著定额,为国赋之一焉,利之所入亦厚矣。
初,太宗辛卯年,立酒醋务坊场官,榷沽办课,仍以各州府司县长官充提点官,
隶征收课税所,其课额验民户多寡定之。甲午年,颁酒曲醋货条禁,私造者依条
治罪。世祖至元十六年,以大都、河间、山东酒醋商税等课并入盐运司。二十二
年,诏免农民醋课。是年二月,命随路酒课依京师例,每石取一十两。三月,用
右丞卢世荣等言,罢上都醋课,其酒课亦改榷沽之制,令酒户自具工本,官司拘
卖,每石止输钞五两。二十八年,诏江西酒醋之课不隶茶运司,福建酒醋之课不
隶盐运司,皆依旧令有司办之。二十九年,丞相完泽等言:“杭州省酒课岁办二
十七万余锭,湖广、龙兴岁办止九万锭,轻重不均。”于是减杭州省十分之二,
令湖广、龙兴、南京三省分办。
大德八年,大都酒课提举司设槽房一百所。九年,并为三十所,每所一日所
酝,不许过二十五石之上。十年,复增三所。至大三年,又增为五十四所。其制
之可考者如此。若夫累朝以课程拨赐诸王公主及各寺者,凡九所云。
天下每岁总入之数:
酒课:
腹里,五万六千二百四十三锭六十七两一钱。
辽阳行省,二千二百五十锭一十一两二钱。
河南行省,七万五千七十七锭一十一两五钱。
陕西行省,一万一千七百七十四锭三十四两四钱。
四川行省,七千五百九十锭二十两。
甘肃行省,二千七十八锭三十五两九钱。
云南行省,<贝八>二十万一千一百一十七索。
江浙行省,一十九万六千六百五十四锭二十一两三钱。
江西行省,五万八千六百四十锭一十六两八钱。
湖广行省,五万八千八百四十八锭四十九两八钱。
醋课:
腹里,三千五百七十六锭四十八两九钱。
辽阳行省,三十四锭二十六两五钱。
河南行省,二千七百四十锭三十六两四钱。
陕西行省,一千五百七十三锭三十九两二钱。
四川行省,六百一十六锭一十二两八钱。
江浙行省,一万一千八百七十锭一十九两六钱。
江西行省,九百五十一锭二十四两五钱。
湖广行省,一千二百三十一锭二十七两九钱。
○商税
商贾之有税,本以抑末,而国用亦资焉。元初,未有定制。太宗甲午年,始
立征收课税所,凡仓库院务官并合干人等,命各处官司选有产有行之人充之。其
所办课程,每月赴所输纳。有贸易借贷者,并徒二年,杖七十;所官扰民取财者,
其罪亦如之。世祖中统四年,用阿合马、王光祖等言,凡在京权势之家为商贾,
及以官银卖买之人,并令赴务输税,入城不吊引者同匿税法。至元七年,遂定三
十分取一之制,以银四万五千锭为额,有溢额者别作增余。是年五月,以上都商
旅往来艰辛,特免其课。凡典卖田宅不纳税者,禁之。二十年,诏各路课程,差
廉干官二员提调,增羡者迁赏,亏兑者陪偿降黜。凡随路所办,每月以其数申部,
违期不申及虽申不圆者,其首领官初犯罚俸,再犯决一十七,令史加一等,三犯
正官取招呈省。其院务官俸钞,于增余钱内给之。是年,始定上都税课六十分取
一;旧城市肆院务迁入都城者,四十分取一。二十二年,又增商税契本,每一道
为中统钞三钱。减上都税课,于一百两之中取七钱半。二十六年,从丞相桑哥之
请,遂大增天下商税,腹里为二十万锭,江南为二十五万锭。二十九年,定诸路
输纳之限,不许过四孟月十五日。三十一年,诏天下商税有增余者,毋作额。元
贞元年,用平章剌真言,又增上都之税。至大三年,契本一道复增作至元钞三钱。
逮至天历之际,天下总入之数,视至元七年所定之额,盖不啻百倍云。
商税额数:
大都宣课提举司,一十万三千六锭一十一两四钱。
大都路,八千二百四十二锭九两七钱。
上都留守司,一千九百三十四锭五两。
上都税课提举司,一万五百二十五锭五两。
兴和路,七百七十锭一十七两一钱。
永平路,二千二百七十二锭四两五钱。
保定路,六千五百七锭二十三两五钱。
嘉定路,一万七千四百八锭三两九钱。
顺德路,二千五百七锭九两九钱。
广平路,五千三百七锭二十两二钱。
彰德路,四千八百五锭四十二两八钱。
大名路,一万七百九十五锭八两八钱。
怀庆路,四千九百四十九锭二两。
卫辉路,三千六百六十三锭七两。
河间路,一万四百六十六锭四十七两二钱。
东平路,七千一百四十一锭四十八两四钱。
东昌路,四千八百七十九锭三十二两。
济宁路,一万二千四百三锭四两一钱。
曹州,六千一十七锭四十六两三钱。
濮州,二千六百七十一锭七钱。
高唐州,四千二百五十九锭六两。
泰安州,二千一十三锭二十五两四钱。
冠州,七百三十八锭一十九两七钱。
宁海州,九百四十四锭三钱。
德州,二千九百一十九锭四十二两八钱。
益都路,九千四百七十七锭一十五两。
济南路,一万二千七百五十二锭三十六两六钱。
般阳路,三千四百八十六锭九两。
大同路,八千四百三十八锭一十九两一钱。
冀宁路,一万七百一十四锭三十四两六钱。
晋宁路,二万一千三百五十九锭四十两二钱。
岭北行省,四百四十八锭四十五两六钱。
辽阳行省,八千二百七十三锭四十一两四钱。
河南行省,一十四万七千四百二十八锭三十二两三钱。
陕西行省,四万五千五百七十九锭三十九两二钱。
四川行省,一万六千六百七十六锭四两八钱。
甘肃行省,一万七千三百六十一锭三十六两一钱。
江浙行省,二十六万九千二十七锭三十两三钱。
江西行省,六万二千五百一十二锭七两三钱。
湖广行省,六万八千八百四十四锭九两九钱。
○市舶
互市之法,自汉通南粤始,其后历代皆尝行之,至宋置市舶司于浙、广之地,
以通诸蕃货易,则其制为益详矣。
元自世祖定江南,凡邻海诸郡与蕃国往还互易舶货者,其货以十分取一,粗
者十五分取一,以市舶官主之。其发舶回帆,必著其所至之地,验其所易之物,
给以公文,为之期日,大抵皆因宋旧制而为之法焉。于是至元十四年,立市舶司
一于泉州,令忙古领之。立市舶司三于庆元、上海、澉浦,令福建安抚使
杨发督之。每岁招集舶商,于蕃邦博易珠翠香货等物。及次年回帆,依例抽解,
然后听其货卖。
时客船自泉、福贩土产之物者,其所征亦与蕃货等,上海市舶司提控王楠以
为言,于是定双抽、单抽之制。双抽者蕃货也,单抽者土货也。十九年,又用耿
左丞言,以钞易铜钱,令市舶司以钱易海外金珠货物,仍听舶户通贩抽分。二十
年,遂定抽分之法。是年十月,忙古言,舶商皆以金银易香木,于是下令
禁之,唯铁不禁。
二十一年,设市舶都转运司于杭、泉二州,官自具船、给本,选人入蕃,贸
易诸货。其所获之息,以十分为率,官取其七,所易人得其三。凡权势之家,皆
不得用己钱入蕃为贾,犯者罪之,仍籍其家产之半。其诸蕃客旅就官船卖买者,
依例抽之。
二十二年,并福建市舶司入盐运司,改曰都转运司,领福建漳、泉盐货市舶。
二十三年,禁海外博易者,毋用铜钱。二十五年,又禁广州官民,毋得运米至占
城诸蕃出粜。二十九年,命市舶验货抽分。是年十一月,中书省定抽分之数及漏
税之法。凡商旅贩泉、福等处已抽之物,于本省有市舶司之地卖者,细色于二十
五分之中取一,粗色于三十分之中取一,免其输税。其就市舶司买者,止于卖处
收税,而不再抽。漏舶物货,依例断没。三十年,又定市舶抽分杂禁,凡二十二
条,条多不能尽载,择其要者录焉。泉州、上海、澉浦、温州、广东、杭州、庆
元市舶司凡七所,独泉州于抽分之外,又取三十分之一以为税。自今诸处,悉依
泉州例取之,仍以温州市舶司并入庆元,杭州市舶司并入税务。凡金银铜铁男女,
并不许私贩入蕃。行省行泉府司、市舶司官,每年于回帆之时,皆前期至抽解之
所,以待舶船之至,先封其堵,以次抽分,违期及作弊者罪之。
三十一年,成宗诏有司勿拘海舶,听其自便。元贞元年,以舶船至岸,隐漏
物货者多,命就海中逆而阅之。二年,禁海商以细货于马八儿、呗喃、梵答剌亦
纳三蕃国交易,别出钞五万锭,令沙不丁等议规运之法。大德元年,罢行泉府司。
二年,并澉浦、上海入庆元市舶提举司,直隶中书省。是年,又置制用院,七年,
以禁商下海罢之。至大元年,复立泉府院,整治市舶司事。二年,罢行泉府院,
以市舶提举司隶行省。四年,又罢之。延祐元年,复立市舶提举司,仍禁人下蕃,
官自发船贸易,回帆之日,细物十分抽二,粗物十五分抽二。七年,以下蕃之人
将丝银细物易于外国,又并提举司罢之。至治二年,复立泉州、庆元、广东三处
提举司,申严市舶之禁。三年,听海商贸易,归征其税。泰定元年,诸海舶至者,
止令行省抽分。其大略如此。
若夫中买宝货之制,泰定三年命省臣依累朝呈献例给价。天历元年,以其蠹
耗国财,诏加禁止,凡中献者以违制论云。
○额外课
元有额外课。谓之额外者,岁课皆有额,而此课不在其额中也。然国之经用,
亦有赖焉。课之名凡三十有二:其一曰历日,二曰契本,三曰河泊,四曰山场,
五曰窑冶,六曰房地租,七曰门摊,八曰池塘,九曰蒲苇,十曰食羊,十一曰荻
苇,十二曰煤炭,十三曰撞岸,十四曰山查,十五曰曲,十六曰鱼,十七曰漆,
十八曰酵,十九曰山泽,二十曰荡,二十一曰柳,二十二曰牙例,二十三曰乳牛,
二十四曰抽分,二十五曰蒲,二十六曰鱼苗,二十七曰柴,二十八曰羊皮,二十
九曰磁,三十曰竹苇,三十一曰姜,三十二曰白药。其岁入之数,唯天历元年可
考云。
历日:总三百一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五本,计中统钞四万五千九百八十锭三
十二两五钱。内腹里,七万二千一十本,计钞八千五百七十锭三十一两一钱;行
省,二百五十五万一千一百七十五本,计钞三万七千四百一十锭一两四钱。大历,
二百二十万二千二百三本,每本钞一两,计四万四千四十四锭三两。小历,九十
一万五千七百二十五本,每本钞一钱,计一千八百三十一锭三十二两五钱。回回
历,五千二百五十七本,每本钞一两,计一百五锭七两。
契本:总三十万三千八百道,每道钞一两五钱,计中统钞九千一百一十四锭。
内腹里,六万八千三百三十二道,计钞二千四十九锭四十八两;行省,二十三万
五千四百六十八道,计钞七千六十四锭二两。
河泊课:总计钞五万七千六百四十三锭二十三两四钱。内腹里,四百六锭四
十六两二钱;行省,五万七千二百三十六锭二十七两一钱。
山场课:总计钞七百一十九锭四十九两一钱。内腹里,二百三十九锭一十三
两四钱;行省,四百八十锭三十五两六钱。
窑冶课:总计钞九百五十六锭四十五两九钱。内腹里,一百九十七锭三十二
两四钱;行省,七百五十九锭一十三两。
房地租钱:总计钞一万二千五十三锭四十八两四钱。内腹里,九百六十六锭
五两三钱;行省,一万一千八十七锭四十三两一钱。
门摊课:总计钞二万六千八百九十九锭一十九两一钱。内湖广省,二万六千
一百六十七锭三两四钱;江西省,三百六十锭一两五钱;河南省,三百七十二锭
一十四两一钱。
池塘课:总计钞一千九锭二十六两五钱。内江浙省,二十四锭二十二两七钱;
江西省,九百八十五锭三两八钱。
蒲苇课:总计钞六百八十六锭三十三两四钱。内腹里,一百四十一锭五两八
钱;行省,五百四十五锭二十七两六钱。
食羊等课:总计钞一千七百六十锭二十九两七钱。内大都路,四百三十八锭;
上都路,三百锭;兴和路,三百锭;大同路,三百九十三锭;羊市,二百二十九
锭二十九两七钱;煤木所,一百锭。
荻苇课:总计钞七百二十四锭六两九钱。内河南省,六百四十四锭五两八钱;
江西省,八十锭一两八钱。
煤炭课:总计钞二千六百一十五锭二十六两四钱。内大同路,一百二十九锭
一两九钱;煤木所,二千四百九十六锭二十四两五钱。撞岸课:总计钞一百八十
六锭三十七两五钱。内般阳路,一百六十锭二十四两;宁海州,二十六锭一十三
两五钱;恩州,一十三两八钱。
山查课:总计钞七十五锭二十六两四钱。内真定路一锭二十五两八钱;广平
路,四十锭五两一钱;大同路,三十三锭四十五两四钱。
曲课:江浙省钞五十五锭三十七两四钱。
鱼课:江浙省钞一百四十三锭四十两四钱。
漆课:总计钞一百一十二锭二十六两。内四川省广元路一百一十一锭二十五
两八钱。
酵课:总计钞二十九锭三十七两八钱。内腹里永平路二十三锭二十五两四钱;
江西行省,六锭一十二两五钱。
山泽课:总计钞二十四锭二十一两一钱。内彰德路,一十三锭四十两;怀庆
路,一十锭三十一两一钱。
荡课:平江路,八百八十六锭七钱。
柳课:河间路,四百二锭一十四两八钱。
牙例课:河间路,二百八锭三十三两八钱。
乳牛课:真定路,二百八锭三十两。
抽分课:黄州路,一百四十四锭四十四两五钱。
蒲课:晋宁路,七十二锭。
鱼苗课:龙兴路,六十五锭八两五钱。
柴课:安丰路,三十五锭一十一两七钱。
羊皮课:襄阳路,一十锭四十八两八钱。
磁课:冀宁路,五十八锭。
竹苇课:奉元路,三千七百四十六锭三两六钱。
姜课:兴元路,一百六十二锭二十七两九钱。
白药课:彰德路,一十四锭二十五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