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作品:《温暖

    【1.】高干是个什么玩意儿
    歌是偏爱,酒是拉菲。
    调酒师鸽子笑着调侃我:“雅俗共赏啊你。”
    我一口饮掉拉菲,忽略鸽子那吃惊的眼神,反正我暴殄天物也不是这一次两次了。每当小漏看到我用美宝莲的BB霜却涂DIOR的口红时,都会默念几句阿弥陀佛。
    我其实好久之前就想告诉她了,阿弥陀佛不管这事儿,我佛忙着呢。最最痛苦那阵,我买了一尊佛,天天搁家里看。一个月后出关,大家都问我,对着我佛,你悟出来点什么没有,我佛在想什么呢。
    我憋了半天,才说出来一句:“想动动。”
    三个字换来无数唾弃声,才女称号从此荡然无存,江湖上再没有姐的传说。
    事实上我还有一个想法憋在心里没有说,饿的时候,我其实总想问问我佛,头顶上那松子能给我吃么。
    现在这么空口无凭的说出来,您一定觉得我是那街口说相声的,跟这儿红口白牙的抖包袱呢。事实上我还真没那雅兴,那阵子真是太难了,觉得整个天都塌下来了,其实现代人都是很坚强的,在改革的春风下成长,知道rain也知道闰土,见过奥拓也见过奥迪。眼瞅着一夜爆红的小燕子现在当了妈,人人敬畏如女神的王菲也安定了下来。大风大浪大起大落的,咱什么没见识过。
    但是人最最忌讳的,是精神世界和现实世界一块儿崩塌。其实我一直认为我的精神世界和现实世界不在一个层面,哪成想这俩哥们儿倒是关系好,商量好了一起跟我玩叛变。
    所以我个人认为我的颓废是十分有必要的,人总得要有个什么契机来思考人生和未来吧。
    歌被人掐掉,换了一首上档次的外文歌。我翻了个白眼,不用想也知道是小漏来了。
    小漏坐在我旁边的空座位上,店里白天人极少,她也没化多浓的妆,纵然如此,一双小鹿一般的眼睛还是那般的勾人心魄。
    “哥们儿……”她把手搭在我的肩上“喝拉菲听中文歌?你俗不俗啊?”
    “叔什么叔,还大爷呢。”
    小漏显然是习惯了我这插科打诨,满不在意的上下打量了我一番,而后用发现新大陆的口气喊道:“哇塞亲爱的你居然穿了白蕾丝!”
    要是五年前有人这样说,我肯定觉得没什么,因为那时候我最迷恋的就是白蕾丝。爸爸一出国就能给我带回来好几件美丽的裙子,穿着去上学,连老师都忍不住夸我几句。当真光芒四射惊艳四座。
    好吧,好汉不提当年勇……
    好好讲故事不带显摆过去的。
    我推开她摸着我裙子的手:“别乱碰,我就剩这一件了。”
    “干嘛?”小漏用胳膊肘推了我一下,挤眉弄眼的问道“想要出家了?再癫狂最后一次?”
    我忍不住笑出声来。
    有一次大家聊到了出家的事情,我就说以后撒手不管酒吧,我就去出家。
    当时就有个姐妹儿反对我说:“然后第二天带回来十个和尚是吗?”
    从此往后我再不提出家的事儿。
    关键我这个人和那些个干净的事儿就是扯不上关系,多美好的事儿安我身上都能叫人想歪了。
    三叔!忒三叔了!
    我笑出声来:“你个犊子……我今儿有正事呢。晚上不在店里,你看好了,别出岔子。”
    “放心吧,也不看看我是谁。”
    “你是小漏。”我斜睨她一眼“昨天是不是打碎了一瓶香槟?鸽子,记好了帐,年底扣她钱!”
    说罢,拎着柜台上我的prada包包,摇曳生姿的踩着一双雪纺系带高跟鞋往外走。
    后面隐约还听到小漏指控我杨白劳的话语,其中夹杂众多国骂,为了不成为三叔,我决定就不全部写出来了。
    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写作文,题目是让你最高兴的一件事。
    我写的是我爸爸带我们去玩。
    写了一溜十三招,就是没写地点。老师上作文课的时候果不其然把我的文章当反面了,反面就反面吧,还非得把我名字公之于众。
    我那时候跟个小公主似的,哪里受得了这些个委屈?再说又不是我不想写地点,是我妈妈告诉我别多问的。
    于是回家绝食俩小时,可吓坏了家里的大人,连我那个双耳渐渐失聪了的太奶奶都惊动,全家老小召集家庭会议听一个失足少女倾诉心事。
    我把事情从细枝到末节,说了半个小时之久,为什么要死撑半个小时呢?因为我爷爷最爱看的新闻联播就是半个小时,军国大事,国际要闻,都是那半个小时阐述的。
    所以我想我也要跟新闻联播接轨。
    死撑着讲了半个小时的故事,后来因为实在是饿的不行了,故事说一半就跑到厨房饱食一顿,饱食之后压根就忘了自己曾经被人当过反面教材的事情。直到我那个优秀教师骨干的作文老师被调到外省,我才隐约了解我那次小型新闻联播起了作用。
    说这些干什么呢,是因为我要检讨,深刻的检讨。
    我这人打小就犯的错误,还被当过反面。可就是一直不长记性,我妈妈说过我,认准什么事儿就不改了。比如说我喜欢蝴蝶结,那么不管什么时候给我买新衣服,我绝对是最喜欢带蝴蝶结的。
    你看,我小的时候写作文就总是忘记四大要素的地点。所以我现在才介绍我的地盘,也不算特过分,最起码我没有忘记。
    我叫初晓,性别女,爱好钱,特长是三寸不烂之舌。
    十八岁以前人生是风调雨顺,名门望族。
    十八岁以后人生是电闪雷鸣,知名老鸨。
    魔都里面有头有脸的人士,没一个不是我酒吧里的常客。我的酒吧叫天下晓,名字起的大俗大雅。
    十八岁到现在,整整五年的时间。我不知道对于别人来说,五年的时间可以意味着什么,但是对我,五年的时间是我全部的人生。
    所有曾经的设定,在那一天戛然而止,命运站出来说,卡!重来。
    于是我再不是人人喜爱的初家小公主,再不是高高在上的晓小姐。我开始要学会生存,学会收起自己的性子。学会对于一个女人来说,长得漂亮其实就是资本,学会与其想着怎么省钱不如想着怎么赚钱。
    从我的店里走出去多少位豪门太太,也走出去过多少位豪门小三。头两年的时候还有人劝我也陪酒,那时候还有点姿色,而且水灵灵的透着股清纯劲儿,后来被我拒绝的多了,大家也就不说了,再后来不知不觉间我眼睛中总是有着刻意的疏离,于是这件事儿大家就彻底不说了。
    疏离,该死的傲慢。
    我其实只是见多了那些男人的嘴脸,白天的时候衣装革履满口仁义道德,晚上的时候自己就变成了那最最让人不齿的*。所以我为什么要委屈自己去做不喜欢的事情呢?你看,我自己也可以赚钱,我自己也可以经营,我可以跟着黑道大哥梗着脖子理论一点点的装修费,我也可以暖暖的对刚刚做过流产的姐妹笑。
    我不要什么所谓的好归宿,我就是我的归宿。
    今天是我的高中同学聚会,不然我干嘛翻箱倒柜找出我仅存的最后一件白蕾丝连衣裙。
    有一年我走在魔都的马路上,凌晨三点钟,我刚刚把一个喝醉了的姐妹送回家,走出小区的时候,看到这个白日里张牙舞爪的城市,此刻如同沉睡的狮子一般人畜无害,心里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就决定一路走回天下晓。
    夜里静极了,晚上的风还透着一点点白日里难得的凉意,路边的叶子软塌塌的挂在树上,经过江面的时候,我停了一会儿,路灯将我的影子拉的好长。我笑出声来,这么多年,也就我的影子对我不离不弃。
    我愿意成为你的影子。
    你想看到我的时候,我就来。
    你不想看到我的时候,就躲到黑暗里,我就不见了。
    那一年我上高一,班里最帅的男孩子也叫高一。数学课代表,我同桌。
    全国第二套广播体*我做的倍儿熟,尤其体转运动。因为我每次总是借着提转运动这机会来回过头恣意的看着队尾的他。
    人这一辈子,见过的景色很多,但是真正扎在心里的,*也带不走的,寥寥无几。
    第一次看到他的名字,是在入学榜里,第一名,理科满分。
    我笑着跟霍妩说:“高一?那他弟弟是不是叫高二啊!”
    话音刚落,就听到身后有人说道:“我倒是缺个妹妹,你挺二的,正合适。”
    他离我极近,说话间热气都喷到了我的脖子上。声音清清冷冷的,是我听过最有磁性的男性声音。
    以至于一段时间内,我都迷恋那种清冷的调子。
    那个瞬间,从头到尾,五分钟都不用。
    我却用五年的时间,都无法忘记。
    宁愿一辈子都不忘,就这样为了一个人画地为牢。
    【1.】
    歌是偏爱,酒是拉菲。
    调酒师鸽子笑着调侃我:“雅俗共赏啊你。”
    我一口饮掉拉菲,忽略鸽子那吃惊的眼神,反正我暴殄天物也不是这一次两次了。每当小漏看到我用美宝莲的BB霜却涂DIOR的口红时,都会默念几句阿弥陀佛。
    我其实好久之前就想告诉她了,阿弥陀佛不管这事儿,我佛忙着呢。最最痛苦那阵,我买了一尊佛,天天搁家里看。一个月后出关,大家都问我,对着我佛,你悟出来点什么没有,我佛在想什么呢。
    我憋了半天,才说出来一句:“想动动。”
    三个字换来无数唾弃声,才女称号从此荡然无存,江湖上再没有姐的传说。
    事实上我还有一个想法憋在心里没有说,饿的时候,我其实总想问问我佛,头顶上那松子能给我吃么。
    现在这么空口无凭的说出来,您一定觉得我是那街口说相声的,跟这儿红口白牙的抖包袱呢。事实上我还真没那雅兴,那阵子真是太难了,觉得整个天都塌下来了,其实现代人都是很坚强的,在改革的春风下成长,知道rain也知道闰土,见过奥拓也见过奥迪。眼瞅着一夜爆红的小燕子现在当了妈,人人敬畏如女神的王菲也安定了下来。大风大浪大起大落的,咱什么没见识过。
    但是人最最忌讳的,是精神世界和现实世界一块儿崩塌。其实我一直认为我的精神世界和现实世界不在一个层面,哪成想这俩哥们儿倒是关系好,商量好了一起跟我玩叛变。
    所以我个人认为我的颓废是十分有必要的,人总得要有个什么契机来思考人生和未来吧。
    歌被人掐掉,换了一首上档次的外文歌。我翻了个白眼,不用想也知道是小漏来了。
    小漏坐在我旁边的空座位上,店里白天人极少,她也没化多浓的妆,纵然如此,一双小鹿一般的眼睛还是那般的勾人心魄。
    “哥们儿……”她把手搭在我的肩上“喝拉菲听中文歌?你俗不俗啊?”
    “叔什么叔,还大爷呢。”
    小漏显然是习惯了我这插科打诨,满不在意的上下打量了我一番,而后用发现新大陆的口气喊道:“哇塞亲爱的你居然穿了白蕾丝!”
    要是五年前有人这样说,我肯定觉得没什么,因为那时候我最迷恋的就是白蕾丝。爸爸一出国就能给我带回来好几件美丽的裙子,穿着去上学,连老师都忍不住夸我几句。当真光芒四射惊艳四座。
    好吧,好汉不提当年勇……
    好好讲故事不带显摆过去的。
    我推开她摸着我裙子的手:“别乱碰,我就剩这一件了。”
    “干嘛?”小漏用胳膊肘推了我一下,挤眉弄眼的问道“想要出家了?再癫狂最后一次?”
    我忍不住笑出声来。
    有一次大家聊到了出家的事情,我就说以后撒手不管酒吧,我就去出家。
    当时就有个姐妹儿反对我说:“然后第二天带回来十个和尚是吗?”
    从此往后我再不提出家的事儿。
    关键我这个人和那些个干净的事儿就是扯不上关系,多美好的事儿安我身上都能叫人想歪了。
    三叔!忒三叔了!
    我笑出声来:“你个犊子……我今儿有正事呢。晚上不在店里,你看好了,别出岔子。”
    “放心吧,也不看看我是谁。”
    “你是小漏。”我斜睨她一眼“昨天是不是打碎了一瓶香槟?鸽子,记好了帐,年底扣她钱!”
    说罢,拎着柜台上我的prada包包,摇曳生姿的踩着一双雪纺系带高跟鞋往外走。
    后面隐约还听到小漏指控我杨白劳的话语,其中夹杂众多国骂,为了不成为三叔,我决定就不全部写出来了。
    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写作文,题目是让你最高兴的一件事。
    我写的是我爸爸带我们去玩。
    写了一溜十三招,就是没写地点。老师上作文课的时候果不其然把我的文章当反面了,反面就反面吧,还非得把我名字公之于众。
    我那时候跟个小公主似的,哪里受得了这些个委屈?再说又不是我不想写地点,是我妈妈告诉我别多问的。
    于是回家绝食俩小时,可吓坏了家里的大人,连我那个双耳渐渐失聪了的太奶奶都惊动,全家老小召集家庭会议听一个失足少女倾诉心事。
    我把事情从细枝到末节,说了半个小时之久,为什么要死撑半个小时呢?因为我爷爷最爱看的新闻联播就是半个小时,军国大事,国际要闻,都是那半个小时阐述的。
    所以我想我也要跟新闻联播接轨。
    死撑着讲了半个小时的故事,后来因为实在是饿的不行了,故事说一半就跑到厨房饱食一顿,饱食之后压根就忘了自己曾经被人当过反面教材的事情。直到我那个优秀教师骨干的作文老师被调到外省,我才隐约了解我那次小型新闻联播起了作用。
    说这些干什么呢,是因为我要检讨,深刻的检讨。
    我这人打小就犯的错误,还被当过反面。可就是一直不长记性,我妈妈说过我,认准什么事儿就不改了。比如说我喜欢蝴蝶结,那么不管什么时候给我买新衣服,我绝对是最喜欢带蝴蝶结的。
    你看,我小的时候写作文就总是忘记四大要素的地点。所以我现在才介绍我的地盘,也不算特过分,最起码我没有忘记。
    我叫初晓,性别女,爱好钱,特长是三寸不烂之舌。
    十八岁以前人生是风调雨顺,名门望族。
    十八岁以后人生是电闪雷鸣,知名老鸨。
    魔都里面有头有脸的人士,没一个不是我酒吧里的常客。我的酒吧叫天下晓,名字起的大俗大雅。
    十八岁到现在,整整五年的时间。我不知道对于别人来说,五年的时间可以意味着什么,但是对我,五年的时间是我全部的人生。
    所有曾经的设定,在那一天戛然而止,命运站出来说,卡!重来。
    于是我再不是人人喜爱的初家小公主,再不是高高在上的晓小姐。我开始要学会生存,学会收起自己的性子。学会对于一个女人来说,长得漂亮其实就是资本,学会与其想着怎么省钱不如想着怎么赚钱。
    从我的店里走出去多少位豪门太太,也走出去过多少位豪门小三。头两年的时候还有人劝我也陪酒,那时候还有点姿色,而且水灵灵的透着股清纯劲儿,后来被我拒绝的多了,大家也就不说了,再后来不知不觉间我眼睛中总是有着刻意的疏离,于是这件事儿大家就彻底不说了。
    疏离,该死的傲慢。
    我其实只是见多了那些男人的嘴脸,白天的时候衣装革履满口仁义道德,晚上的时候自己就变成了那最最让人不齿的*。所以我为什么要委屈自己去做不喜欢的事情呢?你看,我自己也可以赚钱,我自己也可以经营,我可以跟着黑道大哥梗着脖子理论一点点的装修费,我也可以暖暖的对刚刚做过流产的姐妹笑。
    我不要什么所谓的好归宿,我就是我的归宿。
    今天是我的高中同学聚会,不然我干嘛翻箱倒柜找出我仅存的最后一件白蕾丝连衣裙。
    有一年我走在魔都的马路上,凌晨三点钟,我刚刚把一个喝醉了的姐妹送回家,走出小区的时候,看到这个白日里张牙舞爪的城市,此刻如同沉睡的狮子一般人畜无害,心里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就决定一路走回天下晓。
    夜里静极了,晚上的风还透着一点点白日里难得的凉意,路边的叶子软塌塌的挂在树上,经过江面的时候,我停了一会儿,路灯将我的影子拉的好长。我笑出声来,这么多年,也就我的影子对我不离不弃。
    我愿意成为你的影子。
    你想看到我的时候,我就来。
    你不想看到我的时候,就躲到黑暗里,我就不见了。
    那一年我上高一,班里最帅的男孩子也叫高一。数学课代表,我同桌。
    全国第二套广播体*我做的倍儿熟,尤其体转运动。因为我每次总是借着提转运动这机会来回过头恣意的看着队尾的他。
    人这一辈子,见过的景色很多,但是真正扎在心里的,*也带不走的,寥寥无几。
    第一次看到他的名字,是在入学榜里,第一名,理科满分。
    我笑着跟霍妩说:“高一?那他弟弟是不是叫高二啊!”
    话音刚落,就听到身后有人说道:“我倒是缺个妹妹,你挺二的,正合适。”
    他离我极近,说话间热气都喷到了我的脖子上。声音清清冷冷的,是我听过最有磁性的男性声音。
    以至于一段时间内,我都迷恋那种清冷的调子。
    那个瞬间,从头到尾,五分钟都不用。
    我却用五年的时间,都无法忘记。
    宁愿一辈子都不忘,就这样为了一个人画地为牢。
    【2】
    从此以后我就有了个小名叫二。京调,儿话音特别重,念起来这个字其实还挺好听。
    尤其高一念起来的时候,活像我是他家养的小宠物什么的。那时候我们班有一倍儿美的女生,那简直是迎面走过来的时候叫人恨不得连呼吸都屏住了,生怕惊动了这样天神赐予的美貌。
    只是人品极差。
    似乎美女的人品都有那么一点点的缺陷,主要是因为人们都爱好美好的东西,所以对于美丽的人,我们往往习惯性的骄纵她们的一些小脾气,并称之为可爱的任性。
    美女名叫白晶,于是乎一段时间内我对大话西游里面的白晶晶的所有印象,都来自于这位美人。
    白晶很喜欢高一,其实这不算什么秘密,我认为只要是一个有着正常审美观的女性,都会喜欢上高一这种标准的大众情人。
    当然,出了霍妩。
    上天赐给了霍妩绝世的容貌,和极低的情商。
    又跑题了……继续说故事。
    白晶坐在我和高一的前面,有一次上自习课,她忽然转过头来巧笑倩兮的对高一说,你叫初晓是二,那我做三儿行么?
    那时候我们多单纯啊,社会也没有如今这样和谐,所以我还不太懂什么叫三。只是看到高一冷冷的一笑,眼睛里含着冰似的:“我家三是个狗,你跟狗抢名字么?”
    刹那间白晶的脸就如同布满了一道彩虹,紫了绿,绿了红,红了黄,黄了白……
    我咬着手指头观看美女的变脸,果不其然的玄幻。
    白晶也只是难堪了不到一分钟,马上又巧笑如花的对着高一说:“你这个人……”
    六个点里包含着多少的感情,美人轻蹙眉,不知心恨谁。
    高一却只是低着头,看不太清楚表情,只我觉得他应该是不太高兴的。
    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无论什么样的人,都会多多少少有些秘密。这些秘密大到家国天下,小到街坊邻里,谁也躲不开,谁也逃不掉。就如同秋天来了会落叶,冬日来了会下雪。
    所以说,你所经历的生老病死,喜怒哀乐,是这世间每个人都会经历的痛苦,实在无需过分执着,念念不忘。
    冬日下雪又如何?它总有一天要冰消雪融。
    聚会的地点选在魔都一家知名的酒店,说起来,酒店的大堂经理还是我们天下晓的座上宾呢。
    大堂经理大概也没想到会在这样正经的地方遇见我,表情一时间极不自然,但人家毕竟是社会上混了许久的人,哪里会被这点小事儿就shock的魂不附体五神具散了呢。
    “哎哟!初老板!”
    这一声“初老板”叫的真是上道。
    我微微颔首,实在不知道要客套句什么出来,总不能让我学着电视里那些老鸨的样子,请求他多去我店里关照吧。
    还好天下晓当家的是个冷美人这件事路人皆知,我此番态度大堂经理也并未觉失礼,我报明了来意,由他引着上了楼。
    天下晓每一年的尾牙都是在这里办的,故而我知道这里的价钱非等闲之辈所能承受,最里间的包厢常年不开放,就算有人出了天价,也绝对进去不得。我曾听人说起过,大抵是酒店老板专用的包厢。
    但是今天我们的高中聚会,居然就请动了这传说中神秘昂贵的包厢。
    我停住了脚步,问道:“是谁来定的酒席?”
    大堂经理回过身来,微微躬着身道:“是一少爷。”
    我失笑出声:“一少爷?我还二少爷呢……”
    身后有淡漠的男生响起:“你可不就是二少爷么。”
    恍惚间就跟五年之前的场景重合,我不敢回头,甚至连呼吸都小心翼翼。
    是了,此时此景此番心境,正应了那句,
    今宵剩把银釭照,犹恐相逢是梦中。
    他的样子一点都没变,笔挺的西装裤衬的他的腿修长而单薄,模样英俊的不输任何当红的小生。许是因为热,他的西装外套搭在手上,白衬衫叫他穿的那叫个脱俗,领口微微敞开,露出里面一小截健康的皮肤,袖口上有一枚银色的袖扣,晃的我眼睛微痛。
    我赶忙收回目光,再不敢看。
    高一走到我的前面,推开包厢的门,而后转过身来看着我,表情探不出悲喜:“二少爷,进来吧。”
    我麻木的走到门前,他微微侧过身子,我快步打他身边窜进包厢。
    还未等反应过来,他已经泰然自若的关上了门,而后侧身靠着门,直直的盯着我,我被他瞧的手足无措,只好坐下来翻着桌子上的菜牌道:“是AA制么?那我可要点几个我爱吃的菜。”
    他不答。
    我本也没指望和他聊天,遂只定定的看菜牌,再不说话。
    他却忽然道:“看你瘦的跟个**崽似的,你能吃多少。”
    “这你就不懂了吧。减肥是女人是终身事业,在这项事业中,我是佼佼者。”
    高一再没说话,缓步走到我身边坐下,过了一会儿说道:“我抽根烟。”
    我耸肩:“请便。”
    他从西服上衣的兜里掏出一包白色的烟,上面都是外国字,我也看不太懂,香烟盒里放了一个打火机,我一看,眼泪差点飙出来。
    那是他高二那年的生日,我一个月没吃零食,攒钱给他买的zippo,他当时收下的时候,也不过漫不经心的一句谢谢。
    此时此刻再见旧物,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物是人非,岂是人力所能控制。我纵是有钱又如何?有钱也买不回过去的时间。
    高一没有看我,只是低着头点燃了烟,而后就把打火机那在手里*。我偷偷的瞄过去,银色的zippo上面的纹路都已经不清晰,边角处也有刮掉了漆的痕迹。
    一室烟雾缭绕,我们二人却再无交谈。
    又过了半个小时,同学都来的差不多了。我找了那时玩的好的同伴,过去凑了坐在一起。他也被一堆男生围在中间,谈笑生风。
    只是,我和他彼此之间,再不相干。
    酒过三巡,大家才终于玩开,先前那种几年不见的尴尬再也没有,气氛一时high起来,我也被按着灌了好几杯酒。
    酒喝的有点急,头晕晕的。
    我撑着头坐在那儿,看文艺委员和班长大人在抢麦克风,那神色哪里像是二十几岁的大人呢。
    最终还是勇猛的文艺委员抢到了麦克风,他得意洋洋的看着班长,而后拿着麦克风“喂”了几句。边上有人哄他说别装范儿了,快唱吧!
    王卓笑嘻嘻的扫了一圈包厢,而后目光定在我身上:“那个,这首歌送给咱们班美丽的初小姐!五年过去了,你依旧是这个世界上无与伦比的美丽。”
    哗!
    包厢里就像是有人点燃了爆竹一样,顿时沸腾起来。起哄声连绵不绝,刚才还在抢麦克风的班长仿佛嫌不够乱似的,居然大喊起:“表白!表白!”
    王卓笑着摇摇头:“我就是对美好的事物有向往,但是唐突佳人的事儿我可不干。今儿喝大了,酒壮熊人胆!头上学那两年,初晓叫高一占着,咱们班多少男生是心里想着嘴里馋着,偏偏不敢有所作为。我今儿没别的想法,就是了一心愿……”
    话说完,就接起来屏幕里的歌。
    “天上风筝在天上飞,地上人儿在地上追……”
    唱的真挺好,文委宝刀未老,依旧是当年那个过五关斩六将最佳校园歌手的王卓。
    唉……毕业都*五年了,我才了解到原来当年我也是个受欢迎的主。
    遥想当年……
    高一上学期刚开学没几个月,有一天早上我意外在书桌堂里发现一张情书。
    隔壁班体委写给我的。
    当时高一就坐在我身边,比我看的都快,我才读到第三段,就听到他“叱”的一声。
    我瞥了他一眼:“干嘛。”
    他斜睨了我一眼,道:“瞧你激动的那怂样,没收过情书啊你。”
    我没理他,这种人是不会理解女生心里的那点点小虚荣的,不管怎么说,收到情书就是魅力的证明,谁会不开心这种事?
    高一抿着唇,面色yīn郁,也不知道我是哪里惹到他了,一上午都没跟我说话。
    下午上完体育课,回班级的时候就听说高一和隔壁班体委打起来了。我心里咯噔一下子,忙四处打听。
    据说是打球的时候隔壁班体委玩脏的,高一看不过去就给人揍了。
    晚上上晚自习的时候,他才从班主任的办公室里受教育回来。
    我一看他那张青青紫紫的脸,一个没忍住笑出声来。
    他重重的坐下来,道:“他被我踢折了胳膊,没比我好哪去。”
    我再笑不出来了,脸色僵僵的:“你怎么下那么重的手啊?”
    高一冷着一张脸看我:“心疼了?”
    我当时真想脱口而出一句我心疼的是你。
    他见我没说话,面色更沉,像是三九天里放在外面的水一样:“就丫那样你也能看得上眼?”
    越说越乱,我索性不理他。
    他却一反常态,整个晚自习都没完没了的跟我唠叨,说隔壁班体委的人品怎么怎么差了,说人家哪里哪里难看了,说人家四肢发达大脑简单考试总是他们班倒数巴拉巴拉巴拉……
    后来高中三年,我就再没有过一朵桃花。害我一度自卑的觉得自己长的不符合大众的审美观。
    聚会到了十点多,有几个女同学吵吵着太晚了,要回家。男生都意犹未尽,于是说送走了女同学再去续摊。
    十点多对我来说那是*刚刚开始,天下晓方方客满的时候,实在算不得晚。但我实在不想跟着这些人去续摊了,于是随着众女生下了楼。
    到了前台我说把单买了,刚从钱包里抽出卡,身后就有人按住我的手。
    我回过头去,高一微微皱着眉:“你干什么?”
    “付账。”
    他从我手中抽出卡,而后对前台服务员说道:“记在我账上。”
    服务员乖巧的点了点头。
    我的卡都被人家拿在手上了,说什么都没用。他拽着我的胳膊往外走,问我:“住哪里,我送你回去。”
    我抽出胳膊,道:“不用,我自己回去。”
    高一难得好脾气的跟我解释:“这里不好打车。”
    “我自己有车。”
    他好像有点生气,眼睛亮亮的:“你喝酒了,不方便开车。”
    我低着头不看他,却打定主意要和他抬杠到底:“你也喝了。”
    高一抬起手来要握我的胳膊:“二……”
    我一闪身,他的手落了空,银色的袖扣又晃了我一下,我赶忙别过头去。
    过了良久,我才说道:“我要走了。”
    他没说话。
    我自顾自的往下说:“我希望……我希望我们两个,后会无期。”
    夜里有风,我穿着薄薄的蕾丝裙,说完这段话,也不知怎的就打了个寒战。
    高一上前一步,脱下西服披在我的身上,宽大的西服还带着他的体温和香味,我被罩在里面,像是回到了母亲的怀抱一样的安心。
    还未来得及出口说谢,他已经转头离去。
    他走的很快,身影迅速的消失在夜色中,而我却呆呆的伫立在那里,许久都动弹不得。
    【3.】
    他远去的身影叫我无端心慌,却又不由得鄙视自己的矫情。明明刚才心里还不知所措恨不能立时消失。然,当我真正独自伫立在这夜色苍茫中时,当我被瑟瑟晚风吹的五脏六腑都感到寒意时,身上这件并不算厚重的外套,竟奇迹般的给了我无与伦比的力量。
    我想,爱一个人,往往就会将一件小事给无限放大吧。
    十点,回家太早。我蹬着高跟鞋走向停车场,还是决定去天下晓看看。
    方一下车,就有泊车的小弟走来,看我这笑意盈盈:“初姐。”
    我把钥匙递给他,无意间看到停在门口的豪华跑车。泊车的小弟极有眼色,马上跟过来说:“今日来了一位贵客,我也不太认识。”
    我点点头,这样的贵客怕是连我也没见过的。
    抬脚走进夜店,喧闹的音乐像是洪水一样涌进耳朵,难受的紧。我一手拿着包,一手捂着耳朵,穿行于各色人之中,看他们或沉醉或高兴或压抑或痛苦的表情,简直比任何一部好莱坞大片都要精彩和真实万千倍。
    前台的小漏看见我,招手叫我过去。我急着跑了两步,走到她身边:“何方神圣?”
    小漏摊手:“我也不清楚,可我看啊,陈公子都对他礼遇有加,想必是名副其实的*了吧。”
    我笑笑,吹着口哨:“哟,**呐……您怎么还不快去抱大腿啊!”
    她一掌拍过来,嗔道:“别闹了,他那种人……我还是少自取其辱了。不过话说回来,这位太子爷,长相倒是蛮周正的。”
    我摇着手机链,笑道:“老娘会会他去。”
    开门之后,我才知道,小漏的那句“蛮周正”,简直就是对眼前帅哥太子爷不可饶恕的毁灭!
    这岂是一个帅字了得!
    潘安宋玉长成什么样子,没见过,不晓得。但我想,他们总是要不输于眼前这位,才当得起这几千年的美男子之称。
    陈绍白一手揽过我,满脸的醉意:“来来来,初老板,我给你介绍……这位是,是……啊大人物!”
    我以手抚额,陈公子您这是主持综艺节目呢吗?做什么效果啊……
    陈公子还不依不饶,大着舌头继续介绍:“要是……要是他说自己本事天下第二……准……准没人啊……敢称第一!”
    说了这么多,我还是不知道眼前的帅哥叫什么名字。
    不理会已经喝醉的陈绍白,我笑着伸出手:“初尘。”
    对面的人脸上没什么表情,同样伸出手来,却没有握住我全部的手,只轻轻的一搭,而后就收回,声音更是淡淡的:“辛穆。”
    姓辛……我的心不受控制的剧烈一跳。
    “辛少请随意,招呼不周之处,还望海涵。”
    他转过身去不看我,手里*着打火机,嘴角似有若无的一个笑:“初老板客气了。”
    我从包厢里出来,就看见小漏靠在墙上含笑看着我。
    “怎么样?”
    “居然敢谎报军情。”我掐住她的耳朵“嗯?”
    她慌忙去躲:“哎呀我要是说真话你就会有心理准备了!!要的就是惊艳,惊艳四座懂吗!!”
    我皮笑肉不笑:“我先把你给惊艳了。”
    说说笑笑的下了楼,走到吧台前。
    鸽子指了指我刚刚顺手放在吧台上的手机:“它响了很多遍了。”
    我拿起来一看,是个陌生的号码。想了想,还是没有打回去。小漏看到了我的犹豫,凑过来问道:“又是哪个不知好歹的追求者?”
    我嗤笑:“再不知好歹也比不上上个月追求您的内位啊。”
    这是她的软肋,被我击中,遂撇撇嘴不再问。
    正想着,手机又一次响起来,单调的钢琴曲被整个夜店疯狂的音乐吞噬,只屏幕在一闪一闪的亮着,小漏按捺不住好奇心,又伸个头过来看。
    我叹口气,终究还是接起来:“你好。”
    “二……是我。”
    胸腔里的那颗心剧烈的一跳,仿佛要跳出来一般。
    “哦……有事么?”
    耳边的音乐声实在太吵了,他或许说了什么,或许什么都没说,我怕自己错过什么,只好先开口:“喂?高先生?”
    回应我的是一串忙音……
    我悻悻的拿着手机,也不知道这位少爷又抽了哪门子的风。
    心情突然变得很差,我拿起手袋离开夜店。
    魔都的夜晚华灯初上,悲欢离合的故事在这一夜里又不知道要俗套的重复几次。
    夜如何其?夜未央……
    ——————————
    思考许久,我还是决定给方伯打了一个电话。
    方伯是我爷爷的老部下,当年我们初家出事的时候,他暗地里也帮了不少忙,可无奈树大招风,整个领导班子都在盯着初家,纵是方伯有多大的权势,也终究敌不过大势所趋。
    “喂。方伯,是我。初尘。”
    方伯的声音透着欢喜:“啊!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久也不知道来个电话?你现在在哪里?过的好不好?”
    很多年没有听到长辈这样慈祥的关心问候,一时间鼻子竟有点酸:“我过的还好……方伯,我想问你一些事情。当年……扳倒我们家的,是辛为良么?”
    方伯听到我的话,低低的叹了口气,过了许久才慢慢的说道:“孩子……都过去这么多年了,你又何必……再说官场上的一些事情,并不如你想想的那般简单,没有什么是是非非大多大错。在那个位置上,风口浪尖的……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小尘,你自小就是个懂事的孩子,又怎么会不懂呢?”
    我看着远处平静的江水,心里乱作一团。
    “方伯,就算初家有什么过错,挡了谁的道,碍了谁的眼。那也都是我父亲造的孽,我爷爷是个怎样的人,您不会不清楚。我爸爸被双规的当天,爷爷就突然脑溢血身亡。”我的声音有些哽咽“我只想让这世上作恶的坏人,还我爷爷一个公道。这不对么?”
    方伯的声音顿时变得苍老:“你便听方伯这一次吧……老将军已经故去了,无论你做什么,都无法改变这个事实。小尘,你这么年轻,不要活到太累……”
    我苦笑……不要活得太累。
    这是有资格过上乘日子的人才能说的话,像我一样命如草芥的小人物,不活的累一点,指不定哪天就被奔腾的江水冲到了泥沙之下,永世不得翻身。
    “方伯……我敬重您,叫您一声方伯。当年的事情,最清楚的莫过于您。您只需告诉我,幕后到底是谁……初尘想要个清清楚楚,初家的人就算死,也要死个明明白白。”
    过了很久很久,方伯重重的叹了一口气:“这性子……竟和老将军一模一样。你猜得对,就是辛为良。”
    我的声音都在颤抖:“为什么?”
    “那年换届,初家和辛家本就争的很激烈,后来……后来你父亲,喜欢上了辛家的二小姐……久而久之,就落下了一些把柄。”
    我低声说了一句谢谢,而后轻轻的挂断了电话。
    心里疑惑了许多年的秘密今天知道,可却丝毫没有松了一口气的感觉。我现在居然庆幸爷爷走的那样早,不必得知自己的儿子,为了一个女人而断送了前程。
    多可笑啊……我的母亲是开国将军的孙女,弹得一手好钢琴,从不大声说话,也没有发过脾气,就算这样的一个女人,终也收不住丈夫的心。
    这世上荒唐的永远是男人。
    车还停在天下晓,我又徒步走了回去。
    在门口的时候恰巧碰到辛穆。
    他手里拿着车钥匙,我走过去,收起全部的心绪,笑着问道:“辛少玩的还好?”
    他抬头看我,嘴角似有若无的笑,一双眼睛像是带着什么魔力,竟比女人还要好看。
    “姓初的人可不多。”
    我不动声色:“姓辛的也不多。”
    气氛一时变得很奇怪,我略微有些紧张,暗暗后悔自己的逞强嘴快。辛穆却只是笑了笑,而后就如同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淡定自如的上了车。
    那豪华的跑车被喝过酒的他开的笔直而又快速,很难想象一个醉酒的人如何有这样好的*控力。
    我在心里舒了一口气,这的确是场硬仗。
    【4】
    后来几天,我一直隐约觉得他会来。可是半个月过去了,辛穆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再也没有出现在我眼前。若不是小漏和鸽子天天叫喊着要见辛美男,我真的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心里憋着一口气,就想要和那个人狭路相逢。
    可偏偏人家丝毫不恋战,倒显得我将胜负看的那样重,典型的焦躁。
    晚上十点,天下晓依旧人满为患,我无聊的走在二楼的回廊里,霓虹的光束照映满场,偏偏叫我觉得很冷。
    鸽子在吧台给我打手势,我走下楼,穿过人群走至她面前。
    “老板,包厢有客人,要见你。”
    我撇撇嘴,脱下小皮衣外套,露出里面一件十分性感的衣服。
    刚推开门,就被满室缭绕的烟雾呛的咳嗽起来。咳嗽的眼泪都飚了出来,泪眼朦胧的看着里面的人。
    真奇怪,明明是并不清晰的视线,明明有许多人,可我偏偏就能一眼看到他。我想这大概就是猫看到耗子,兔子见到草吧……对于猎物的天性使然。
    辛穆手里拿着一杯红酒,似笑非笑的听着身边的美女说着什么,眼神却是在放空,我想他大概根本就没听到别人的话,只是礼貌性的应付。
    眼神一转,见到我,随手就把喝了不到一半的红酒推给身旁的人,大半的酒为着他这个动作而溢了出来,美女嗔怪的看了自己胸口的酒,又看了看他。一副撒娇的模样深得我心,好歹这些歌小漏亲手教出来的孩子没给天下晓丢脸。
    我走过去,语笑嫣然:“辛少许久没来捧场了。”
    他斜睨我一眼,满不在意的口气:“我倒以为初老板不喜欢看到我呢。”
    “辛少说笑了,您这样的财神爷,我请都请不来呢。”我陪着笑,身上却有些冷“诸位尽兴,有事儿诸位尽管吩咐店员。我还有点事儿,先走一步。”
    刚刚要走,辛穆忽的站起来,猛的捉住我的手腕:“初老板不急。”
    我没有说话,看着他,等着下文。
    “难得一见,初老板不如陪我喝一杯?”
    我咬咬牙,恨恨的看着桌子上的酒。须臾,又恢复了笑意:“全凭辛少高兴。”
    说罢,抬手拿起一杯红酒,一口气喝掉。
    牛饮,简直就是牛饮。
    这样对待拉菲,实在粗鲁!
    辛穆看着我,忽然收敛了笑意,只深深的盯着我看。待到我要去与他对视,他却又转开了目光,脸上恢复了我熟悉的笑,散漫的,不经心的……慵懒的笑。
    他伸出一只手,抚上我的胸口,我正要倒抽一口气,他却把手拿走了,手指还有模有样的在纸巾上擦了擦,而后道:“酒滴在上面了。”
    我笑,不知道该说什么。真怕一开口,骂人的话就不管不顾的说了出来。
    斜眼看了一眼桌子上七倒八歪的几个瓶子,几十万一瓶的酒,也只有辛穆有这个财力,一晚上开个十几瓶。
    挥霍。
    你所挥霍的今日,正是昨日殒身之人苦苦哀求的明日。
    “辛少,您随意。”
    他微微点了点头,我就像是得了令的小奴婢,终于能休息一会儿。
    关上包厢的门,我深呼吸一口气,默默的告诉自己,这只是一个开始。
    ————————
    星期五的晚上魔都有一家范思哲的新店开张,我本不是个爱凑热闹的人,奈何开这店的老板正是原来在天下晓工作过的美人吴馡。
    吴馡当年也算是夜店内顶级的红人了,简直就是我们天下晓的头牌。后来被一个港商包养了,便不再在夜店工作,只没事的时候找我出去喝喝茶。
    她跟港商足足在一起两年,现下港商要和她分手,吴馡当然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要港商给她开了一家范思哲的店,而且还是一次性购买的店面。
    我经常把吴馡作为我们学习的正面教材,真是恨不得弄一个她的光辉事迹学习讲座,让我们天下晓里那些有姿色的姑娘都学着点。别一天天傻不拉叽的要爱情不要面包。
    离着老远,就看见范思哲新店星光璀璨,某个刚刚拿了国际电影奖杯的明星穿着一件半露香肩的礼服,笑的好不美丽。狗仔在一旁一边提问一边眼观四路耳听八方,生怕错过了其他大牌明星。
    我绕道从一边走过,忽然听到有个记者好大声的问:“许小姐,请问最近传出的你和富二代高先生的恋情是真的么?”
    我下意识顿足,见那美人笑的依旧倾城,只眉眼间有挡不住的春情荡漾,涂着丹蔻的手不经意的拨弄着肩上的头发,顾盼之间风情无限。
    许小姐,极好脾气的笑了笑:“是很好的朋友而已,大家不要乱写。”
    我心里叹了口气,这些明星真的很不易,咽了多好的戏唱了多好的歌,大众从来都不在意。民众要的是绯闻,是爆点。是一切能够诋毁你美貌的负面消息。
    做人难,
    做艺人更难,
    做女艺人难上加难。
    微微耸了耸肩,我又有什么资格在这儿悲天悯人啊,整理了一下衣领,走上前去。
    吴馡在跟人说着什么,正好一转头看见了我。笑的那叫一灿烂:“小尘你总算是来了。”
    我笑笑:“路上堵车。”
    “啧。啧。啧。啧……”吴馡上上下下看着我“你真应该天天这么穿。”
    我今天难得穿了一件抹胸短裙,还是上上个月跟小漏在法国旅游的时候买的。当时没禁住小漏忽悠,一狠心给买了。买完回来却是一次都没穿。
    刚要回话,却听身后记者一阵欢呼。
    我应声回头望去。
    高一难得的穿了一身很正式的衣服,闪光灯中从容走来。身边有不知死活的记者冲上来要问他什么问题,他冷冷的一眼扫过去,竟生生把那记者吓的说不出话来。
    吴馡推了推我:“看傻了?”
    我撇撇嘴,没说话。
    “唉……”吴馡一手搭在我肩膀上“我要是再年轻个四五岁,我定要去勾引这等尤物。”
    “少来了,我还不知道你。你要真有这份男欢女爱的心,现在恐怕还在红尘里打滚呢。”
    “说说而已嘛。哎,他一直在看你……”
    我下意识的抬眼看过去。
    霎时间璀璨的灯光和喧闹的声音都成了背景。我想我此刻的表情一定傻透了,半张着嘴,眼睛瞪的好大,一路注目礼的看着他走至我面前。
    一切就像一场梦。
    高一笑了笑,掐着我的脸:“这么惊讶?傻小二……”
    “我……”
    他从容自若的挽起我的手,恍然我是他女伴一样:“走吧……”
    我平日里能够飞快计算二十四点的脑子,一下就罢了工。
    ——————————————
    进了店内的晚宴大厅,高一才放开一直揽着我腰的手,微微松了口气似的对我笑笑:“总算没有记者了。”
    我没反应过来,傻乎乎的问道:“说什么?”
    他看了我一眼,眼睛深邃的像是夜晚的天空,又像是一口不知里面是什么的幽深的古井,只等着好奇的人毫不后悔的跳进去,摔的粉身碎骨也好,被井水溺死也好,都与他无关。
    这世上怎会有这样的人?
    我想还是及早抽身为妙,方要转身,但见许小姐颦颦婷婷的走过来,一副我见犹怜的模样,当真对得起国际影后的称号。
    高一笑的恰到好处,手却是又重新攀上我的腰。
    许萌萌看了一眼放在我腰间的手,又淡淡的扫了我一眼,而后才用及其温柔的声音说道:“一少爷大可不必如此,用他人做挡箭牌,当真失了风度。我亦不是第一天了解这个圈子,男欢女爱一场,既然已经分手,我总不至于像那些没皮没脸的女孩子一样贴着你不放。”
    一番话说的不卑不亢,饶是不怎么喜欢明星艺人的我,都忍不住要为她鼓掌欢呼。
    只高一倒像是毫不尴尬的样子,让人不明白他哪儿来的这莫名其妙的淡定。
    “许小姐客气了。”
    不咸不淡的一句话,聊胜于无,我虽然喜欢刚才许萌萌的一番话,但多少也明白她有那么一点点欲擒故纵的意味在里面。此时高一却是将她的一腔幽怨轻描淡写了过去,妾有意郎无情……这可比许萌萌的任何一部电影都精彩万分。
    门口有人走进来,另一位女明星,许萌萌定定的看了一眼高一,随即转身去跟别人应酬。
    我眯起眼睛,鄙视的看着高一。
    他一低头恰巧对上我的视线,挑挑眉,伸手来捏我的脸:“怎么?才发现我很帅?”
    “我发现你很无聊。为了抵挡美人的骚扰,居然拿我当挡箭牌,许大美女怎么说来着?”我学着许萌萌温柔的腔调“一少爷大可不必如此,用他人做挡箭牌,当真失了风度。”
    高一听我这样矫情的声音,哈哈大笑了起来,引来四周无数眼光,我赶忙扑过去捂住他的嘴。
    “闭嘴!”我恨不得把他的嘴缝上“丢人!”
    他出手来握住我的手,从他的嘴上拿下来:“小二,你真的太适合天天用这样 的调调来说话了,让我想起深闺怨妇,虽见过的不多,但大抵都是你这般模样。”
    我撇撇嘴,他这个人真是一点嘴上的便宜都讨不得:“深闺怨妇有什么不好。”
    “唔……”他微微俯*,仔细端详我“若是都长成你这么漂亮的话,我倒是要考虑换换口味了。”
    我一阵战栗:“你口味好重。”
    他掏出手机,放在我手中:“放你这里,我去跟他们说几句话。”
    眼神向不远处示意,我看过去,尽是权贵富豪,自是巴结不上的,便老老实实的点点头,在这里等他。
    高一方走,吴馡不晓得从哪里钻了出来,递给我一杯香槟,笑的像个小猫:“行啊你。”
    “干嘛?”
    吴馡戳了戳我的脸:“别装了,笑都憋不住了吧?”
    一句话说完,我终是破了功,一手拿着香槟笑的花枝乱颤,险些将酒洒了出去。
    吴馡一面拿起纸巾帮我擦手上的酒水,一面伸出手指点点我的脑门,恨铁不成钢:“初尘啊……你可长点心吧!”
    ————————
    一晚上的心情就像是踩在云端上一样,总觉得自己好像又回到了十几岁的时候,为了一个人的笑容而心满意足。
    爱总是让人傻的不知所措,又心甘情愿。
    散场的时候我有点喝多,央求吴馡收留我一晚。吴馡大美人手里拿着香槟,晃来晃去的笑的邪恶:“我可不敢收留你,你瞧瞧一少爷那吃人的小眼神……哎哟哟你今晚是要结束二十多年的处。女生涯了。”
    我斜睨她一眼:“我真是认识了一白眼狼!”
    正说着,身后伸出一只手来,把我吊在吴馡身上的手抓了下来,我还没来得及回头去看,就整个人都被锁在他的怀中。
    “吴小姐见笑了。”
    吴馡倾国倾城的给我一个媚眼,而后袅袅娜娜的说了句:“一少爷随意。”
    之后就踩着三寸恨天高摇曳生姿的走了。
    我心里无数腹诽,奈何不敢说出口。
    高一摸了摸我的脸:“喝多了?”
    “没。”我从他怀中挣脱出来“还好。”
    他低头凝视我很久,微微叹了口气,用几不可闻的声音道:“你怎么跟我这么客气?”
    我还未来得及说话,他又道:“你这个样子……真让人心疼。”
    心疼……
    多么美好的字眼,我只觉得好像是在红尘中飘了许多年的浮萍,终于有了根,痛苦或者流泪,高兴或者喜悦,一切的七情六欲,终不再是我一个人的独角戏。
    高一握住我的手:“你给我个机会。”
    他从不是一个善于说这样话的人,此时此刻,这般态度,竟莫名的让我想哭。张爱玲说的对,喜欢一个人,就是把自己低到尘埃里。
    “我……”话一出口,居然有些哽咽。
    “你不要急着回答我,也不要拒绝我。”他微微俯*,与我平视,双手紧紧的握住我的双手,似乎是一种无言的承诺“我知你见识过太多的世态炎凉,我也知你如今强大的不需任何一个男人的保护。可我……”
    “我这么多年来,从未忘记过你。二儿……如果你觉得我所说的这一切,和我的态度,都不足以称之为爱的话,那么你告诉我,要怎么做,你才能相信我?你才能放下你的心?”
    我低着头,看着自己和他交握在一起的手。
    如果我经历了这么多,却还是无法忘记他。
    如果一个骄傲的人为了你放下尊严,放下个性。
    如果这都不算爱。
    我笑了笑,抬起头来看着他,就如同往日里在篮球场边看着他挥汗如雨时一样的迷恋,就如同往日里看他趴在课桌上睡的人畜无害时一样沉醉。
    “高一,你不知道我有多开心……你这样说,我不知道有多开心。”我捧起他的双手,轻吻他的指尖“可我,我有一件很重要很重要的事情要做,你等等我,好不好?”
    他笑起来,恍若一个十几岁的少年一般,满心欢喜。
    ——————
    第二日有人送了999朵香槟玫瑰到天下晓。
    我起的晚,到楼下的时候才看见大家围着在讨论,我喊了小漏一声:“什么好东东?”
    小漏扬了扬手中的卡片:“有人送花来,卡片上写着一to二……什么玩意儿啊这是?”
    我快步走过去,从她手中抢来卡片,看着熟悉的字迹,会心的笑起来。
    小漏还在一旁不断的说着:“介嘛意思啊介?到底哪个丫的送的啊?还一二?丫是不是考我数学呢……”
    我把卡片小心翼翼的揣起来,而后推开像个说书先生一样的小漏:“对不起,借过。这花是老娘的。”
    这么多花,我捧起来简直要累死,但还是欣喜不已的捧起来,往楼上走。
    走了好远,还能听见小漏在楼下愤愤不平的声音:“你听着没?听着没?丫一老鸨子居然还有春天!!!介让我情何以堪,情何以堪!!!”
    我一个没忍住,终于笑出声来。
    怀中的香槟玫瑰为了我的笑而轻轻颤抖,*的露·珠在阳光下分外美丽。
    【5.】
    到了晚上,本来一心想着要跟高一出去吃饭,以慰劳他送我这么多花。刚过了五点,我就开始打扮化妆,平日里那些性感的衣裳一件也不敢穿,无奈最后还是在鸽子那里借到一件雪纺裸色连衣裙。
    下楼的时候鸽子看见我,忍不住撇了撇嘴:“这衣服叫你一穿怎么美成这样啊!丫的以后我再也不穿了。”
    我弹了弹裙角,笑嘻嘻的道:“那不如两毛钱卖给我吧。”
    她翻个白眼:“拿粮票换。”
    说罢,又推了推我:“快走快走,你这个惹人极度羡慕恨的女人!”
    我极度无耻的在她面前转了个圈,然后一步三显摆的出了门。
    ————
    高一约我在一家法国料理吃饭。我以前从不知道他喜欢吃这样精致的食物。在我的印象中,高一是最喜欢在食堂中蹭饭的,每次一见到我,就像是猫看到老鼠,两只眼睛都放着绿光。直勾勾的盯着我的菜,以至于我后来心有戚戚,再不敢剩下丁点饭菜。
    早去了半个小时,可能不是饭点,餐厅里一个人都没有,门口有一位负责开门的大叔,带着高高的帽子,整一副欧洲管家的装扮,从里到外透露出高级餐馆的风度气质。
    服务生穿着黑色的西服和白色的衬衫,清一色的标准微笑,递给我餐牌。
    我微微颔首,好在以前跟父母去过许多高级餐厅,不然真是不知所措。
    等了不到十分钟,高一姗姗来迟,一见到我,居然面露惊色:“你居然到的这么早?”
    好吧……我承认昔日上学的时候我是名副其实的“迟到大王”,我们班主任就曾经形象的预言过:“初尘,就算是学校改到下午一点上学,你也照样迟到。”
    我无力反驳,因为事实的确如此不忍追究。
    “干嘛……我现在也是很守时的好不好?”
    他忍住笑意,摸了摸我的头发:“不用这么赶的,我又不急。我只是担心,你这么早赴约,一定忘带了许多东西。”
    我整个人囧囧有神的看着他,腹诽无数,奈何高一气场强大,我是一句都不敢说出口。仔细想想……我其实的确忘带了许多东西。
    故作镇定的四处望了望:“怎么都没有人来吃饭呢?”
    他随意的将外套搭在椅背上,道:“大概是有人为了讨心爱的女子欢心,特意包下了整个餐厅吧。”
    我目瞪口呆的看着他:“很贵吧!”
    “是啊很贵的我一辈子也赚不到这么多的钱,所以你要感恩戴德要一辈子念着我的好,不许有一刻忘怀。”说罢,抬手唤来服务生“上菜。”
    红酒味甘,面色微醺。
    我吃的极少,高一吃的也不多,我从小没有在吃饭时说话的习惯,高一亦然,故而直到甜点上来,我们二人都没说上几句话,只偶尔高一看着我,笑的既甜又腻,让我心里像开了花。
    主菜只吃了不到四分的量,服务生换下主菜的餐盘,陆陆续续的端着甜点上来,我这才开口:“你怎么吃的那么少?”
    他用餐布擦了擦嘴:“不太饿。”
    “我记得你以前很能吃的,每次在食堂里遇见我都要吃我剩下的饭菜。”
    高一笑了笑,眼睛盯着桌子上的粉玫瑰,似是在回忆往事:“我那是看你瘦的跟个豆芽菜似的,所以才出此下策。”
    我佯装生气,心里却蜜一样的甜。
    吃过饭,已经七点多,
    他看着我,问道:“要去哪里?”
    这么多年我每次一*,就是在天下晓里与客人*,此时他这样问,还真是把我问倒了,去天下晓里约会?
    不叫我那些毒舌的姐妹儿嘲笑死才怪!
    “不然今天就先回去吧。改日再约。”
    他看了看我,不情愿的“嗯”了一声,随即又问:“改日是什么时候?”
    这样的高一,的确没见过,天之骄子一般的出身,锦绣辉煌的前程,人前人后,从来风光无限,此时此刻,却只像一个哀怨的小媳妇儿。
    “我的手机号码你知道的,你有时间就找我啊。”
    他勉为其难的点了点头,司机正好将车开来,他打开车门,绅士的侧了侧身,我笑了笑,坐了进去。
    车子很快就开到了天下晓,我刚要说话,不想他忽然伸出手来握住我的手。
    我看过去,不明所以。
    高一扬了扬脸,指着自己的左颊,神态顽皮的像个孩子。我失笑,到底还是俯身过去,轻轻的亲了亲他的左颊。
    不想他另一只手却扶住我的后脑,一个用力就吻上我的唇。
    唇舌交接,一腔的爱都赋予这个湿漉漉的吻中。我双手攀上他的腰,极乐之下的满足。
    不知过了多久,他才放开我,彼此的*还未平复,目光交接处,只一瞬,却恍如百年。
    他伸出手来覆住我的眼睛:“你别这么看着我……我会犯罪的。”
    ————————————
    很久之前,我见过辛穆一次,那时候我还是个学龄前儿童,辛穆大概没比我大多少,但好歹是上了小学的。
    每天早上七点钟,大院门口会停一辆班车,大院里上小学的孩子就坐着这辆车去上学,我之所以对辛穆印象深刻,是因为我发现无论是班车司机还是同样乘坐班车的小伙伴,全都对辛穆礼遇有加。后来很多次我都在质疑自己的记忆有没有出错,因为实在很难想象一群小学生会对权利和地位有着那样深的等级意识。
    之所以会想到这件事情,是因为当我走进天下晓的时候,看见被人众星捧月一般围绕着的辛穆时,简直就认为是往事重现。
    他手里拿着的酒杯里只剩浅浅的一个底,辛穆却并不喝,有一下没一下的晃着,那悠然的姿态把身边奉承吹捧他的人衬的像个小丑,而他,无论是在谁的地盘上,都可以潇洒霸气的像个国王。
    俨如这天下晓是我在为他打理一样。
    还真是喧宾夺主。
    不知是我在这里注视他的时间太久了还是怎样,他像是有感觉一般的,向我这里看了过来。停顿了几秒钟,我正在想要如何跟他打招呼,辛穆却淡淡的移开了目光,完全不理会我。
    我走过去,心里有些害怕,却也隐隐期待,与高手过招,总是险中求胜,这样的刺激,人生又能体验几次?
    离着他还有几步远,忽然有一个穿着深色皮衣的男人挡住了我的去路,我抬头看着来人,文质彬彬的长相。
    他微微颔首,道:“初小姐,我是辛先生的助理。我姓王。”
    我笑了笑:“你好,王先生。”
    王助理一副公事公办的模样,跟夜店里的气氛真是格格不入,可却又不让人觉得难受,他打开手中的本子,翻了几页,然后抬头对我说:“是这样的初小姐,辛先生想在天下晓找一位女朋友。具体的条件,您看一下这张纸。”
    说罢,他递过来他手中的本子。
    我偷偷瞄了一眼本子上的logo……不得了,光这样一个记录事情的破本子就要一万多块,当真奢侈。口口声声说要打败资本主义的老一辈,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有个资本家的孙子吧。
    条件给的委实不错,虽然王助理说的含蓄,可我到底不是第一次经历这种事情,往常也有人直接点名要来天下晓找一个情妇。像辛穆这样肯花钱又大手笔的,着实不多。
    我点点头,把本子递还给王助理,想了想,问道:“冒昧问一下,辛先生有家室了么?”
    王助理大概没想到我会问出这句话,显然愣了一下。
    “不好意思,我知道这个问题很唐突。但我实在不想做破坏别人家庭的勾当。”
    他合上本子,郑重其事的对我说:“不,辛先生还未结婚。”
    哦……二十六岁的未结婚的官三代富二代……
    正想着,有人从我身后将手搭在我的肩上,还未来得及转身,面前的王助理却微微低着头道了一声:“辛先生。”
    我整个脊椎都僵硬起来,手心却是微微的出了些汗。
    他的声音同往常不大一样,略沙哑了点:“条件你看过了么?”
    我转过身与他对视,点点头:“是的,辛先生,您开的条件很不错,我想明天上午如果你有时间,我会送去天下晓五个妹妹的照片,您挑挑看,如何?”
    辛穆盯着我看了一会儿,终于将手里那转了许久的酒喝掉,然后俯*来,手搭在我的肩膀上,笑的讥讽:“怎么?你不卖么?”
    我的笑却是僵掉:“辛先生真会开玩笑……我们这里有很多漂亮的女孩子,有些还是清白的身子。”
    我想他是不是会有一些什么变态的处,女情结,故而才这样刁难我。
    他上前一步,一手环过我的腰,脸颊贴着我的皮肤,凑进我的耳朵:“条件,你看过。要么你跟我走,要么你带着天下晓走。”
    说完,松开手,退后一步,淡淡的看着我:“你尽可以试试看,我有没有这样的能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