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作品:《七襄(初稿已完)

    翌日清晨,在床铺上弹了许久,都没能直坐起身。
    小腿肚的酸痛毫不留情的提醒着我,逞能不服老的悲惨下场,最重要的是,几年来一直相安无事的牙齿,竟然也开始出状况。
    止痛片吞了三颗,还是毫无效果,忍了许久,末了,依然“忍无可忍”,不得已,只能披衣出门。
    平素很不喜欢去医院,记忆中悲郁的部分,大都和它相连,可是,这一次,我却恨不能立马飞奔到达目的地。
    看见身穿白大褂的护士小姐,大喜过望,终于明白为何称她们为“白衣天使”!
    一手捂着腮帮,安安静静的站在长长的队伍后面,等着挂号。
    和身体上的伤痛比起来,什么情绪低落,什么愁情满怀,通通变得微不足道。
    忽然想起之前和人的笑谈:“饿你个三天三夜,看你还有没有心情风花雪月,顾影自怜!”
    哈,竟是一句金玉良言。
    看吧,一个小小的牙痛,就可以让我忘却其他所有的不快,满心牵挂的,就是这一方口腔内的某颗牙齿。
    排了近半个小时的队伍,挂完号,我也疼的有些麻木了。
    走近牙科室,一溜的器材,每个人都仰面躺着,张大嘴巴,一旁的医生还念念有词:“嘴巴再张开一点!”
    忽然想到四个字“血盆大嘴”,差点笑出声,嘴角弧度刚划到一半,想及一会自己也是这种情形,登时失了笑容。
    看到身旁站着的是位清秀的女医生,心情大好。
    我喜欢女医生。
    年少时看的那本《人到中年》,陆文婷给我的印象实在太好,所以,连带的对所有穿白大褂的女子有特别的好感。
    于是,忍不住和她闲聊。
    “每天看这些龋齿啊,蛀虫啊,不会觉得很难受么?”
    她笑:“习惯了就好了!”
    习惯?呵,是啊,什么东西,只要习惯了,就都变得自然起来。
    就像现在,我已经习惯了没有他在身边的日子,而且,比想象中的要容易的多。
    “把头往右偏一点!”她轻声的在我耳边说道。
    “是蛀牙么?”
    她点点头:“我今天先帮你把牙神经弄断,过两天你再过来一趟!”
    “还要过来啊?不能一次就弄完么?”
    她笑了笑:“不行!”
    听着器械在口腔内“嗤嗤”作响,一种说不清的感觉,从xiong口慢慢升起。
    “怎么了?”她关掉电源,俯身问我。
    “没什么?”我摇摇头,“只是突然想起一句话,‘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她嫣然一笑,将清水注入我口中:“把水吐出来!”
    几分钟后,终于可以站起身,坏掉的那颗牙齿,底下的牙神经,也已经悉数弄死,整个过程,并没有想象中的难受,只是,牙齿间被塞了一团棉花,外加弥漫在口腔内刺激的药水味道,多多少少还是让人有些不适。
    想到几日后,还要再躺在那张椅子上,忍不住轻蹙了眉头。
    “沈……七襄?”身后,忽然有人叫我。
    我转过头,正看见有些欣然的靳方叙。
    “我看背影挺像的,没想到真的是你!”他颇为关切的问道,“怎么了,身体不舒服?”
    我笑着指了指自己的腮帮:“吃饭的家伙出了问题?”
    他顿时了然,看了我一眼,继而笑道:“在牙科椅上躺着的感觉很不好吧?”
    “是啊,任人宰割的滋味,真的是不太好受!”
    他不禁莞尔:“所以说呢,大手术中,麻醉剂的另一大功效,也在于此,除了减少病人的疼痛,也减少他们被人摆弄的挫败感!”
    亦不由得失笑,我看了看他:“你来医院,也是来看病么?”
    “不是,来看我朋友!”他轻叹了声,“昨天晚上喝醉酒,在酒吧和别人起了一点冲突!”
    恍然大悟,“原来你昨天匆匆忙忙离开,就是因为他!”
    他点了点头,继而问道:“对了,庆典还顺利么?”
    “还好!”忍不住问他,“那你朋友现在怎么样了?”
    “都是皮肉伤,没什么大碍,只是要再留院观察两天!”他低首看了一下时间:“一会我请你吃饭吧,弥补上次没能请你跳成舞的遗憾!”
    “不好意思,恐怕不行!”
    他微敛了下笑容:“已经有约了?”
    “不是!”我扬了扬手中的病例卡:“医生吩咐,四个小时内不许吃东西!”
    他登时笑出声:“看来我得去庙里求点福运回来了,每次都是这么不凑巧!”
    我亦微笑以对:“下次好了!”
    “那你现在准备去哪里?我送你过去吧!”
    我笑着摇手:“不用了,杂志社就在下个路口,我走过去就行了!”
    说完,两人都隐忍不住,相视而笑。
    “这回我真的是要去求神拜佛了!”与我道别时,他依然止不住笑意,“那下次我们再约?”
    “好!”我亦忍俊不禁,“那我先走了!”
    回到杂志社,回想刚才的情景,依然觉得有趣。
    所处的这个城市说大不大,可是,也至于像个螺蛳小壳,随便转个身,就能迎面相撞。
    若让昱文知道,不知道会不会兴奋的立马把我打包,快递到对方面前?
    忽然想起前日看的一个小品,范伟拉着赵本山的手,深情的说了句“缘分哪”,不觉莞尔。
    “沈姐!”同事小周凑上来,“一个人在偷乐什么?笑得这么暧昧?”
    “你认为,除了男人,还有什么东西可以让我乐成一朵花的?”被牙痛折磨了一早上,难得这会有心情,索性陪着这群小姑娘打诨。
    “当然有啦!”小许接过话茬,“帅哥啊!”
    隔壁的小谢也闻声走了进来:“帅哥就不是男人了么?”
    小许撇了撇嘴:“用那两个字,就想把帅哥涵盖在内,不是便宜了天底下的男人了么?”
    “是是是,许美女的话,什么时候没有道理了?”
    “下次可别再叫我美女了!”小许刻意在办公桌前摆了一个颇为优雅的姿势,“本人已经决定向沈姐看齐,做一个知性女子!”
    “为何?”
    “你不知道么,现在大街上最多的是什么,就是美女啊!”她轻盈的坐下,“一抓就是一把,怎么凸现我们知识女性的与众不同!”
    众人齐笑出声。
    幸而几人都只是说笑,不多时,已然恢复安静,各自埋头工作。
    看着重又平静的办公室,我不禁摇头轻笑。
    世人都说,两个女人一台戏,今天,不大的办公室里,四个女人轮番登场,却没有天翻地覆,算不算是万幸?
    吃完午饭,大家坐定休息,插科打诨,偶尔埋怨几句老编,周末的时间也要剥削殆尽。
    “沈姐,能不能求你帮个忙?”摄影的许强忽然敲门进来,“丁姐临时有事,跟人约好的那个采访,她去不了了……”
    “好吧,我去,几点?”
    “约好了下午三点,不过,因为距离有些远,所以,半小时后,我们就得出门!”
    “紧那罗酒吧?”去采访地的路上,看着手上的资料,远离市区,依然客者盈门,不由对那间酒吧充满了些许好奇。
    许强点了点头:“听丁姐说,是一家很有特色的酒吧。”
    是很有特色。
    一共四层建筑,一楼是酒吧,很普通的陈设,市区中心比之精致比之时尚的酒吧,不胜枚举。
    走上二楼,俨然一个手工作坊,诺大的空间,中间一道屏风隔成两个世界,一边是陶艺区,一边是印染区。
    “如果你有耐心,在这里可以完成从抽丝到蜡染的全部工序!”酒吧的老板,颇为自得得向我介绍。
    三楼,别有洞天,和过。
    “只要你出得厅堂,我就心满意足了,何必要去挤那个大雅堂!”
    头那样一句话?
    即便我再迟钝,也明白了那句话的深意,只是……
    怎么可能!
    伸手重重捶了一下那颗已经不堪重荷的脑袋,晕晕沉沉,可是,却依然无法成眠。
    忍不住坐起身。
    如果没有他的那句话,或许,此刻的我,依然带着微酸的情绪入睡,尽管微凉,微涩,可是,闭眼假寐一两个小时之后,还是可以见到周公,因为早已习惯。怎会像现在这样,为着一个叫做乔柏舟的男子心烦意乱。
    若让之行知道,定会笑着向我道贺:“七襄,恭喜你,走了一个,立马有人来填补空缺!”
    轻叹了口气,回顾身后,明月空床,满室凄惶!
    在朋友面前再如何的风淡云轻,可是,依旧欺瞒不了自己,一个人的日子,真的有些寂寥,尤其是出门逛街时,满街双双对对,甜蜜腻人的情侣;尤其是你满篇的计划中,安排的都是两个人的生活,陡然间,却硬生生抽去身边那个人的身影……
    对我而言,一场失恋,和旁人的一次离婚,没什么差别。
    震级一样剧烈。
    结果也同样是,“再找一个”:震后如何的惨不忍睹,最终,还是要埋头重建家园。
    可是,那一个,决不可能是乔柏舟,决不可能!
    沈七襄和乔柏舟,哈,怎么可能?
    莫明的,想起当日和之行的笑谈。
    “七襄,如果赐你一个愿望,你会许下什么?”
    记得当日我的回答是:“希望某人能立刻在我面前消失,此生永不再相见!”
    可是,心底却有一个声音,小声的说了句:乔柏舟爱上沈七襄!
    彼时的我,对于他,有气,有恼,有恨,有妒,且很不齿的,对这个太过优秀的男生,有着不小的好感。
    尽管那时,拼命对自己催眠,之所以会在心底冒出那句话,是想看一眼他向人低头的情景,却怎么也掩盖不了我对他的莫明情感。
    可是,那些懵懂的感情,早已随着青涩的过往一同逝去,现在的沈七襄,面对他,早已没有彼时的心动。
    可以放下一切,与他谈笑风生,却没了可以谈情说爱的可能。
    即便是我和他,已经没了行远站在中间。
    心,忽然被扎了一针,不是很痛,可是,足以蹙眉。
    呆坐了许久,濒临崩溃之时,起身去了书房。
    打开电脑,winamp播放清单里一长串歌曲,随意点了一首,音乐声起,竟是《梁祝》的钢琴独奏。
    将身子慢慢的靠向背后的沙发,任着泪水缓缓的滑落。
    ——生离和死别,行远你说,哪个更为残忍?
    ——一个还有机会再次聚首,一个穷极一生都没有可能两两相对,你说是哪一个?
    可是,如果一开始就知道,经过那一点之后,就是两条愈行愈远的线段,那么,我情愿时间停留在那一点。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呵,若只如初见,为何这世间,除了陈年老酒之外,所有的人事,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渐渐褪色呢?
    差点忘了,即便是陈年老酒,若少了严密的封口,也同样会失了香,变了色,跑了味。
    临晨时分,生理机能已抵挡不住,率先投降。
    醒来时,已见绚丽晨光,从窗帘缝隙间映入房间,诺大的书房,亦一片明媚。
    试着活动了一下,发觉脖颈处似像灌了铅块,动弹不了,小腿也满是酸麻,稍稍一移动,就像千万只蚂蚁在脚底爬挲,刺痒无比。
    好不容易从沙发上站起身,拉开窗帘,懒腰刚伸到一半时,看见了对面阳台上那个熟悉的身影。嗖的,将身体缩了回去,我靠在一旁的墙壁上,心跳,快的有些异常。
    过了许久,偷偷的往外看了一眼,发觉,那个身形依然岿然,心虚的,竟然又只有我!
    深深的吸了口气,我转过身,暂时将一切都抛诸脑后。
    洗漱完毕,将冰箱里所剩无几的黑米、绿豆、银耳还有东北大米统统丢进高压锅内。
    煮了一刻钟后,打开锅盖后,满眼的紫红色。因为加了黑米,绿豆早已失去原有的颜色,盛在碗中,恰如赤豆一般。
    忍不住轻笑,怪不得大家都说“近朱者赤”!
    门铃响起时,差点被口中的“八宝粥”呛噎出两滴女儿泪来。
    站在大门后,忐忑不安,踯躅良久,直到门外有人高喊:“沈七襄,还不起来!”
    这才松下一口气来。
    一进门,昱文就仔细打量:“怎么,又失眠了?”
    我将两个黑眼圈大方的向她展示。
    她登时吓了一跳,继而看着我轻道:“既然决定放手,就不要想的太多了!”
    心中一热,原来,她这般着急赶过来,竟是得知了行远离开的消息,又忍不住汗颜,昨夜失眠,泰半原因,并不是为他。
    “你怎么知道的?”
    “你忘了,明璋的师兄和行远在同一间实验室!”她看了一眼桌上的那碗粥,笑道,“还有没有?”
    我指了指厨房:“在高压锅里,自己去盛!”
    刚喝了一口,她便皱了皱眉心:“怎么这么甜?”
    “是吗?”我又尝了一口,“我觉得刚刚好啊!”
    她重又喝了一口,随即笑道:“我都忘了,你吃惯了甜食,自然不觉得甜了!”说完,走到饮水机边,加了一些开水,“这下就刚刚好了!”
    忍不住舀了些许,送进口中,却觉淡而无味,不禁哂然:对于一些人而言,已经很甜蜜的东西,可是在另一批人看来,却是那般平淡。
    和这个世界上许多人相比,沈七襄已经足够理由幸福,至少,衣食无忧,还略有闲钱,可以用作享受。
    为一些无关生死的问题,浪费大好时光,值得吗?
    不由得摇头失笑。
    这个问题,对我而言,依然无解!
    看来,我依然做不成哲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