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作品:《无性婚姻

    这帮混混被我镇住了,他们面面相觑,没一个人敢接我的话。看着他们尴尬的样子,我很开心。我格格地笑着,边笑边摇摇晃晃地离开了。刚走出几步,我听到身后传来橐橐的脚步声,不由得回过头,见是那个帅小伙子在跟着我。我忙站住问他,跟着我干什么,想占我的便宜呀#蝴讪讪地笑了笑,对我说,我看你喝得这么醉,怕你路上不安全,想把你送回家。我说,那好呀,我正愁找不到回家的路呢!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这句话是相当有道理的。有时你看到女人们捶打着自己的老公或情人的肩膀,嘴里一个劲儿地骂着你坏你坏,脸上却笑成了一朵花。这坏字,怎一个好字了得?这就是女人的心理,男人如果猜不透,就别想得到女人的心。
    看起来,让女人感兴趣的男人,可能都是那类会来事、把情爱这块魔方玩得花样翻新的男人,比如《乱世佳人》里的白瑞德,那“坏坏”的一举一动、一言一笑,就曾让世界上的女人们为之痴迷倾倒!
    史小鹏就是靠着他的那股“坏”劲,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把我征服了。史小鹏就是那个要送我回家的帅小伙,他是轮胎店的小老板。那天晚上,他并没有把我送回家,而是领着我进了一家宾馆。我大概真的是喝醉了,竟然迷迷糊糊地跟他去了宾馆。一进房间,史小鹏这个坏小子就把门锁上了,然后就抱着我吻了起来。
    我没有反抗,软软地瘫在他的怀里,任他疯狂地吻着我。后来,我感觉到他在一件一件地脱我的衣服,这时我清醒了一点,我想推开他,却感觉浑身无力,怎么推都推不动,只好任由他折腾着。他进入我身体时,我感觉有点疼,但随之而来的快感,很快让我忘记了疼痛。我开始死死地抱祝蝴,主动地配合着他。
    我就这样稀里糊涂地结束了自己的少女时代。多年以后,已经成了夫妻的我们有一次吵架,他竟然骂我贱,理由是:第一次做爱就那么主动,这不是贱吗?他说得没错,我的确有点贱,竟然在对对方一点都不了解的情况下,就主动献出了自己,难怪他后来不那么珍惜我了。
    那天,当激情过后,我才意识到自己究竟都干了什么,我伤心地躺在他的怀里哭了,边哭边捶打着他,骂他是流氓,把我的一生都毁了。他一边哄我,一边向我保证,等我到了法定结婚年龄后,他就娶我,并且还跪在我的面前向我发誓,他会爱我一辈子,永远永远都不会背叛我。
    在他的山盟海誓中,我的心慢慢地平静了下来。真是很奇怪,这个男人虽然刚刚认识几个小时,但我已经把他当做自己的男朋友甚至是未来的丈夫了。我很幸福地躺在他的怀里,一边抚摸着他性感的胸脯,一边和他憧憬着美好的未来。我们在床上躺了大概有一个小时,后来他提议带我去宾馆下面的舞厅跳舞,我很高兴地答应了他。
    跟着他来到舞厅,在激越的音乐声中,我们紧紧地搂在一起,在昏暗的灯光下,他又开始吻我,我也热烈地回应着他。下半场时,舞厅的灯光更加昏暗,我们坐到舞厅最后的情人角雅间里,就在雅间里,我俩又一次疯狂做爱。这一次,我感觉到了无法言表的快感,禁不住大声地叫了起来。幸好,舞厅里的音乐声很大,盖住了我的叫声。
    就这样,我们一发而不可收,做爱成了家常便饭,我们不顾一切地播云弄雨,疯狂的结果是我怀孕了。因为我还没到法定婚龄,第一个孩子我只好做掉了。
    我们的事终于让父母知道了,妈妈强烈反对我和史小鹏谈恋爱,她的理由很简单:史小鹏是郊区的农民,而我怎么说也是个城里人,跟着他,我会受一辈子苦的!我不顾妈妈的反对,继续和史小鹏保持着来往。两年后,我就嫁给了他。
    婚后,我曾幼稚地以为,爱情是件一劳永逸的事,可无情的现实却告诉我,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据说,爱情的保鲜期仅仅只有1个月。1个月之后,夫妻间的“粘合力”就会大大降低。
    台湾作家柏杨也说:“爱情是不按逻辑发展的,所以必须时时注意它的变化。爱情更不是永恒的,所以必须不断地追求。”鲁迅先生则说:“爱情必须时时更新,生长,创造。”的确,爱情像花木,只有常常浇水、施肥,才能开出绚丽的花朵,否则只会枯萎死亡。
    我和史小鹏的婚姻,也经历了从绚丽的花朵到渐渐枯萎的过程。
    刚结婚不久,我感觉很幸福。那时候,我已经参加工作了,单位的效益还算不错,史小鹏的轮胎店的生意也一天比一天好。我精心收拾自己,把自己打扮成了一个标准的白领丽人。史小鹏在婚后也显出了一种成熟男人的气质,感觉比以前更帅。我想当初之所以不顾父母的百般阻挠嫁给史小鹏,主要是被他的男人味所吸引,他阳刚但不失温柔,他浅薄但不失帅气,特别是我们性生活很美妙,很和谐。我庆幸自己没有嫁错人。父母嫌他是农民,但是农民又怎么啦?农民照样可以挣钱养家,再说,城里人有几个像他这般帅气,有几个能让我如此“性”福?
    可仅仅一个月后,我就发现所谓的婚姻天堂其实是不存在的。即使曾经有过,也不过是自己的一个幻觉,而幻觉总是短暂的,它犹如天边的闪电,一闪即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