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万水千山·总有相逢

作品:《白银之歌

    连着多日的赶路,再加上最后几天的日夜兼程,陆云耕一行人终于顺利抵达北疆,当他们站在山岭上,遥遥看着眼前那一大片无边无尽的树林,四人都生出一种莫名的悸动,这是在中土极少见到的壮阔景象。
    从山岭上往下俯望,大河弯然绵延,像是一条蓝色的长带,在浓青色的密林中蜿蜒穿过,哪怕同样是树林,这里和华尔森林的感觉完全不同,华尔森林由于地势高,所以偏寒,几乎是由针叶林所构成,而此地虽然是北方,却有着雨林,林中除了树木,还有无数的藤蔓、蕨类、草科植物,一眼望去,就是无比旺盛的生机跃然。
    “虽然是北方,但因为地磁异常,导致天象变化,迷濛雨林是一座多雾的热带雨林,里头生物种类多不胜数,是炼金术师的宝库。太乙真宗的炼丹师,也是炼金术的一支,他们就对此地垂涎到不行,要不是顾忌风险,太乙真宗早就搬迁大批人马过来,在这里开分舵了。”
    东方恋雪遥指雨林,说得头头是道,旁人看他这样子,根本没法想像他只是第一次来。
    陆云耕道:“从这片山岭下去,就是北地了吧?这片雨林如此辽阔,里头该有北地住民,照我的理解,这里头……是精灵?”
    “唔,老大你偷偷做过功课对吧?精灵喜欢森林,所以住在树林里的都是精灵,很好很好,你看的书是哪本儿童读物?等一下记得把书烧了,让我来另外给你推荐几本,回去好好读读。”
    东方恋雪笑道:“没错,精灵们是喜欢森林,像华尔森林那种,听说以前就曾经有精灵在那里建立都市,不过……森林和雨林有点分别,这里的生物太杂,湿气又太重,精灵对这种地方不太中意,所以就没有往这边搬,如今这片雨林里头所住的,恐怕是兽人族,还有……少部分的人类……唉,这个实在很难搞。”
    连东方恋雪也叹气,陆云耕、胡燕徒都是心中一凛,不晓得兽人到底是哪些方面厉害,这时却是凤香抢着开口。
    “你们也别被他吓到了,兽人的强项,主要就是力大,老胡这样的体格,在我们这边已经算是巨汉,但到了兽人的世界,就根本不算什么,那边两米、三米高的体格,随处可见,就算只是一个熊奶奶、虎姑婆,都可能是力大无穷。”
    凤香道:“单纯的力气大,不算特别棘手,只要你们装配一些好的护具与兵器,凭你们的的武功,等闲的兽人不用放眼里,切菜切瓜一样处理就好,倒是要提防那些会狂化的……这比较要命。”
    陆云耕道:“狂化?那是怎么一回事?”
    “可以用兽化的意思来解释,往野兽的方向变形,随着变身,强化,获得更多的兽之力……”凤香道:“详细的情形不好解释,总之,不管是半兽人或兽人,一旦发动狂化变身,整个力量就会瞬间提升一级,甚至一阶……虽然维持的时间不长,力量也不稳定,但如果形成数量优势,成千上万的狂化兽人一口气冲过来,那个场面也是很恐怖的。”
    陆云耕、胡燕徒一呆,之前他们稍微有听过一些,不过都没有凤香说得那么仔细。单纯站在人类的角度来看,要将修为提升一级,或是提升一阶,这都是非常辛苦的事,有时还要配合机缘与感悟,倒楣一点的人,等足一世也没等到突破机会,那群兽人居然只要一下变身,就能翻上一阶,这简直是超级作弊的技能。
    更有甚者,要命的东西还不只是如此,只要想像一支兽人的千员小部队,每个都只有中阶战力,气势汹汹地冲杀过来,中途一声大喝,集体由中阶变成高阶,这种质变已经很可怕,再乘以数量的量变,发生更大的质变……整个场景光是想想,就让人头皮发麻……
    再深想一层,如果这支千人队,不是中阶,而是高阶战力,一队高阶兽人瞬间狂化,变成地阶千人队……这绝对是一股摧枯拉朽,横扫一切的最强战力,仁光帝要是手下有这么一支武力,绝对能让帝国各方势力俯首低头,再没有第二句话。
    “东方,兽人那么厉害,这边是靠什么守到现在的?”陆云耕道:“那个狂化之法,是不是有很多的限制?要不然……”
    “唔,兽人的战力很强,但并不适合修练,高阶兽人武者的数量并不是那么多,虽然千人队也凑得出来,却不是集中在某一个部族内,而是分别散在各兽族之中,所以千名同地阶战力的兽人部队,集体冲锋的画面,历史上还真没怎么出现过……”
    东方恋雪伸手指向雨林中,蔚蓝长河蜿蜒的一角,“有没有看到那边的琉璃瓦反光?那就是我们此行目的地……之一的巴吐城,也是如今帝国最北的领地,本来,应该是巴吐城以南,尽归帝国所有,可眼下……它只是孤零零的荒城一座,这整片森林,早就都是兽人族的活动范围了。”
    “这么说……”陆云耕道:“我们要前往巴吐城,还要先穿过兽人族的领地?途中随时可能碰上兽人,发生战斗?”
    “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啦,不过兽人团体是以部落形式存在,没有统一的国家军权,这么一大片雨林之中,部落数多则上百,再少也有几十个,他们不会派出巡逻兵,所以不用担心出现戒备森严的情况,但既然是部落,就要采集食物与狩猎,大家过去的时候,小心别碰上他们的狩猎队就是了。”
    东方恋雪说着,陆云耕和胡燕徒的目光忽然锐利起来,望向山岭下的某一处,东方恋雪还不用看,只是听声音,就知道那边有人,而且… …似乎在战斗。
    “东方,什么情况?”
    “不好说,这队人起码有上百个,北疆很少出现这么多人一起行动的,资料上说,巴吐城的守军,如非必要,也不会跑到森林的边缘地带来,怕惹出什么事,所以……搞不好是运输物资的队伍也不一定。”
    说到了这个可能,东方恋雪一怔,道:“不太妙,如果真是运送物资的队伍,这一下物资被抢光,我们入了城也可能没饭吃……”
    意识到后果严重,三人不敢再有耽搁,二话不说,就往底下直冲,而为了安全起见,凤香被独自留在山岭上,依地势而言,只要掩蔽得好,不会有什么人发现到她。
    而在底下所发生的战斗,正是一场人类与兽族之间的血战,不过战况算不上激烈,陆云耕三人赶到时,就看到人类这边毫无斗志可言,只顾着慌忙奔逃,而一个个起码一米八身高的狼头人,从后头追上,一爪挥来,就是一个人拦腰而断,不光是被利爪切割,更还被强大的力量,连骨带肉一下打烂。
    “啧,这些人运气不太好,居然是碰到狼人……如果是什么兔、狐狸之类的部族,就没有这么麻烦了。不过,也还好啦,如果是碰上什么狮、虎、豹之类的,那可比狼族更棘手得多。”
    东方恋雪匆匆一眼瞥过,大致心中有数,而相较之下,首次与兽人对垒的陆云耕,就显得有些紧张过度。
    “东方,这……这就是狂化的力量吗?”
    “靠,老大,看你面无人色的,那些不过是兽人,不是超人,用得着吓成这样吗?他们这只是兽人的力量,不是狂化的力量,根本威胁不到你的,放胆去打,他们不过是一群可以任你鱼肉的东西……”
    这份鼓励来得及时,陆云耕一定下神,适应了这些野兽的速度,立刻紧张感尽去,一拳轰出,将一头朝他扑来的狼人打了出去,撞到另一个身上,两个一起滚跌出去。
    胡燕徒那边的情况更极端,这个天生的战士,对未知的野兽可没什么畏惧之心,见到狼人杀过来,他丝毫不惧,反倒有心一较高下,特别不用武器,对着狼人的利爪,一拳就挥了过去。
    这一拳取角巧妙,避开利爪,打在狼人的掌腕上,两边力量一撞,胡燕徒无法以纯力气将狼人压倒,立即鼓劲提气,易筋经雄劲爆发,将狼人给震轰出去,跟着反手就是一刀,将那个被震飞出去的狼人,斜斜补砍上一道。
    兽人的坚韧,虽然没有到刀枪不入的程度,但兵器质量稍差一点、劈砍力量稍弱一点,根本无法对其造成伤害,而兽王刀就像天生克制这些兽类的超级凶器,一刀横过,血肉就像豆腐一样,被轻易砍斩断开。
    陆云耕最初找不到办法,不过当他把剑诀并入拳势运用后,拳上威力陡增,一下轰出,手臂犹如巨剑,轻易把狼人身躯打穿,破肉断骨地从另一侧穿出。
    两人如此凶威,一下子还威过了狼人群,着实让人为之傻眼,那些窜逃中的人们见状,稍微止住了逃势,想看看这几名忽然出现的救兵, 能否有效地挽救下所有人的性命。
    东方恋雪的战斗风格就更不一样,他拉着赤红色的落日弓,满场到处跑,乍看之下,还真是一个纯跑龙套的,东跑西跑,却一箭也没射出去,十足一个不知道来干的,然而,一个接着一个狼人狂嚎着倒下, 有些与他距离远,有些距离近,却无一例外地双眼中箭,成了瞎子。
    “不要大意喔,狼人与普通人类可不一样,眼睛被射爆了,沐浴在月光下,还是有一定可能复原,就算看不见东西,他们的嗅觉与听觉远比人类敏锐得多,还是可以……喔喔,好险,差点就被打中了,老大、老胡,你们都要小心啊。”
    大呼小叫,东方恋雪叫得声音之惨,仿佛命悬一线,随时都有灭顶之灾,但被他射倒的狼人,却是胡燕徒、陆云耕的十倍也不止,只不过,连连得手之后,他自己也觉得奇怪,这样的敌袭规模,已经远超出寻常的兽人狩猎小队,难不成真是什么军事行动?
    哪怕人数少,但当恢复平常心后,胡燕徒、陆云耕两个,完全就可以把这些狼人宰着玩,地阶的实力不是说笑,料理寻常兽人全无难度的几分钟过后,地上多了七八具狼尸,还有数倍于此的盲目之狼,为首的狼人呼啸一声,所有狼人停下动作,与陆云耕三人遥遥相对,鼻中呼喷着气息。
    陆云耕不觉得有压力,但看狼人群一时间没动作,他多少有些忐忑,怀疑自己会否很快就要看到传说中的狂化变身,更好奇这些兽人狂化之后,到底会变成什么?
    不过,该说是遗憾,或是说幸运,狼人群并没有发动变身,还好像听见什么无声的信号,纷纷狂嚎起来,朝陆云耕等人的方向吼了几声后,迅速转头退走,走的速度还挺快,一下子就隐没于林中,敏捷犹胜寻常野兽,陆云耕见之心惊。
    ……这身手够厉害的,走得无声无息,万一是伏击我们,这一下可防不了啊……”
    陆云耕说了一声,目光望向那些慢慢靠过来的人们,从他们惊魂甫定的脸上,慢慢移往他们满身是血的身上,确认了他们的制服。
    “你们……是巴吐城的兵?为什么会到这里来?”
    “喂,老大,到这边来看,我好像找到好东西了。”
    东方恋雪的叫声传来,这家伙的活跃程度无人能及,狼人群才刚刚撤走,他便开始活动,陆云耕才和幸存者说上一句话,他已在百米外找到了十几辆木轮大车,还有上头所载的粮食。
    “原来如此,果然是碰着运输队伍,还好救下了这批粮食……”
    陆云耕朝那十几辆大车上的粮袋扫了一眼,他自家就是开米店的,对于米粮的数目,看一眼就估算出大概,之前看过巴吐城的资料,城中有兵丁五千,这批米粮如果全是稻米,足可供城中五千兵丁一月所用, 数量不少,自己能保住这批粮食,该说是大功一件了。
    “老大,这批粮食……不太对劲喔。”
    东方恋雪提剑一刺,一包米粮应声而破,流泻出来的东西,赫然不是稻米,而是泥沙,就只见灰色的泥沙倾泄出来,而胡燕徒好奇心起,挥刀连砍了几包,漏出来的东西全是砂土,没有见到半点米粮。
    “东方,这……”
    “唔,老实说,我有一个预感……”东方恋雪抓抓头,懊恼道:“ 早知道,不救这批人还比较好……现在,事情要麻烦了……”——
    东方恋雪的建议,先不要去接凤香,以免多一个累赘在身边,作什么事情都不方便,这个在他看来理所当然的提案,却理所当然地碰了壁,陆云耕死也不肯答应,生怕凤香弱质纤纤,把她一个人孤身留在外头,万一碰上敌人,有个什么闪失,如何是好?再怎么说,这里是北地,在野外出没的不是野兽,而是兽人,她一个弱女子碰到,哪还有活路?
    基于这点担心,陆云耕让轻功最好的东方恋雪回去接人,东方恋雪不负众望,平安而迅速地把人带回,更没忘记让凤香改了扮相,女扮男装。
    四人护着这群搬运工人,一同往巴吐城前去,路上东方恋雪发挥口才,几下子就把他们的底细摸了出来,发现这些人虽然出自巴吐城,却不是巴吐城的人,里头的过半工人,都是数百里外老姜岭的士兵,奉命运输补给到巴吐城,又让巴吐城给派了出来,把运送到的米粮再运部分出去。
    令东方恋雪惊讶的是,这些人还不完全是搬运工,其中居然还有江湖武人,甚至名门弟子,一问之下才晓得,他们都是看了仁光帝的征兵公告,热血沸腾,前来北地从军的。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更别说北地安危,关乎全人类,若被这些非人者破关长驱直入,人类危矣,所以就算区区不才,也要为天下尽一份心力。”
    慷慨激昂说话的青年姓汪,名卫国,出身世家名门,汪家是地方望族,出了不少国家重臣,非常兴旺,汪卫国是嫡长子,自小受到妥善栽培,还特别送入太乙真宗学艺,一身剑术极为出色,本来应该要回到汪家,接下重要职位,但他受仁光帝的征召所感,不理家里的安排,毅然跑来北地从军。
    从人格上来说,这是一种非常伟大的情,放弃荣华富贵,为了全人类的福祉而牺牲奉献,陆云耕、胡燕徒看着汪卫国,都有些觉得汗颜,因为同来北地参军,已方其实没有想太多万民福祉,为的只是功名。
    “我没有汪兄那么伟大,只是听说北地非人者多,有许多人族匪夷所思的技巧,有道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便有心增广见闻,多看多学,试试能否一助我提升境界。”
    说话的这个青年宋体仁,一派文质彬彬,同样也是江湖名门出身,丹鼎仙宗是太乙真宗的支派,精擅采药、炼丹,在炼金术上的造诣极高,特有的武技也是一绝,门中英杰无数,而宋体仁更是年轻一辈的知名人物,年纪轻轻,巳尽得了丹鼎仙宗的炼丹术真传,所炼出来的丹药,是市场中多方抢购的好东西,本人也素来得到各方礼遇,是许多王侯的座上宾,很难想像,居然会放着好日子不过,特别跑到北地来从军。
    当胡燕徒、陆云耕也报上姓名,登时令所有人一惊,皇城大比一事,整个过程与结果已传遍大地,陆、胡如今都是响当当的大名,堪称年轻一辈锋头最健之人,虽然单纯名声不足以服人,可是刚才与狼人群搏斗,两人所展现的实力,那是谁都看得见的,如果没有地阶修为,绝对无法这样随手杀兽人,如撕裂纸张,这就足以让众人心服口服,没有第二句话好说。
    至于杀伤狼人数目还多过两名地阶高手的东方恋雪,因为名声太恶,反而得不到这份尊重,汪、宋两人见他的时候,都不自觉地将目光移过,装没看到,也不想打招呼,反而是对女扮男装的凤香还客气问候两声。
    东方恋雪毫不在意,这本就是他想要的效果,但对于汪、宋两人的出现,他确实欣喜,世上最宝贵的资产就是人,这两人不但武功不俗,更重要的是,他们都能文能武,不是那种傻头傻脑的武夫,如果能把这两个人也拉入小团体,对已方肯定大有助益。
    (要拉人入伙,无非是两种办法,一个是给好处,一个是共患难,这两个人都是名门出身,眼界也高,想拿什么好处来收买,是又贵又不容易,但如果要共患难的话,就得要有难了……不只这两个,还有其他十几个来从军的江湖弟子,不管是为了什么理由,既然能在狼人群的袭击下,苦撑到我们来,这份实力都算是获得肯定了……集团草创阶段,人才多多益善啊。)
    在两名地阶武者的护卫下,一行人没有再遇到任何袭击,当然他们本来的任务也没法再进行,就这么撤回巴吐城去。
    运输队伍中途遇袭,撤回城内,这个不大不小的军情,让城内顾为震动,城主更率众而来,开口便训斥这些士兵的办事不力,竟然没能护住宝贵的粮食,让粮食落入敌人口中,愧负皇恩。
    汪卫国、宋体仁与一众新兵,被这番训斥气得七窍生烟,当面捅破粮袋内没有米粮,只有沙石的秘密,质疑巴吐城这边弄鬼,存心让他们这一路人马成为诱饵。
    这个秘密一下被揭穿,城主看来是吃了一惊,不过很快就镇定下来,表示一切都是军务机密,普通的兵丁只有听命认份,哪有资格过问上司的计画?如今计画未成,还损失了人命,又在此聚众闹事,莫不是想要鼓动哗变?
    在军中哗变的罪名极大,眼看附近的士兵纷纷拿起兵刃,严阵以待,温、宋等人惊怒交集,正不知如何是好,陆云耕等人已经开了口。
    “抱歉了,城主大人,但此事我们亲身参与,感觉上,情形似乎不是您说的那样,汪兄与宋兄也没有鼓动哗变之心,相信一切只是误会,请您明察。”
    陆云耕平和的声音,传入众人耳中,听上去就有一股莫名力量,让人心中一定,而城主注意到新多出几名陌生人后,脸色一变,一开口不是问身分,却是直接把一长串罪名扔过来,情势再度紧绷,不过当陆云耕等人亮出身分,拿出到任的印信与公文后,城主的脸色就一下青、一下白,显得很难看。
    情势一时僵持住,陆云耕三人受封的将军职位,比城主的军阶也只略低一线,但三人同一阵线,又是仁光皇帝亲封,比起寻常军部任命,份量大大不同,说不定身上还带着什么尚方宝剑之类的名贵东西,要是一下亮出来,后果难料,城主也不敢乱来。
    这时,一名幕僚摸样的人跑过来,对着城主私下说了几句,就只见城主的表情一变再变,跟着就堆满笑容,一脸和气的程度,媲美专业演员,连声叫着误会,冲来握着陆云耕的手,猛力摇晃。
    “误会,一切全是误会,此事本官定会严加详查,明天就给各位一个交代,定教各位心满意足。”
    一句承诺斩钉截铁,让众人不好再说什么,虽然觉得这有些搪塞成分,却也只能等明天再来看看状况,就只有东方恋雪,听到这句话,立刻扬了扬眉,又摇了摇头,十足一副麻烦上身的表情。
    “本官已经听过陆将军和胡将军的威名了,两位真是一等一的大英雄,难怪蒙受陛下恩宠,来来来,本官今晚要为两位将军摆宴,我们一起好好谈谈,今后大家就是同僚了……”
    “城主大人,据我所知,巴吐城的物资并不充裕,军民生活颇为辛苦,宴席如何当得起?不如我们……”
    “呵呵呵,陆将军真是误会了,巴吐城虽然环境不是很好,却也没窘迫到那种地步,一切均是外界误解,本官正有心与陆将军好好解释,来来来……”
    不由分说,城主亲热地挽起陆云耕的手,拉着他一同往里头走,其他人自然只得跟着去,连汪卫国、宋体仁都受邀赴宴。应该也在受邀宾客之中的东方恋雪,忽然一下脸色发白,全身冒冷汗,倒在地上发抖, 嚷着食物中毒,外人不明究理,都以为是真的,陆云耕、胡燕徒心知有异,可是看他嚷得厉害,也只有不开口,由他发挥,只是陆云耕心中一动,让凤香特别留下来,照顾犯病的东方恋雪,自己则与胡燕徒等人,一同赴宴。
    东方恋雪与凤香被带到一间僻静的厢房,整个环境还算可以,负责带两人来此的兵丁表示稍后会有医生过来看诊,但凤香等了半天,也不见半个人过来,又弄不清楚东方恋雪在玩什么把戏,恼火起来,一脚踢在东方恋雪的枕畔,让他起来说话。
    “别装了,给我起来!立刻!”
    “喂,有话好好讲,别动手动脚行不行?很痛耶!”
    东方恋雪一下翻了起来,抓了抓头发,十足懊恼的样子,“能准备的话,就先准备一下吧,再过不了多久,就要动手了。”
    “动、动手?”
    “还没看出来?在米粮里弄泥沙进去,这百分百就是巴吐城的阴谋,具体目的不得而知,小至贪污发财,大到改朝换代,通通都有可能,既然被我们撞破,于情于理,都要立刻把我们灭口干净,只是因为我们新来,又有地阶力量,那边拿不准我们的实力,不敢轻举妄动,这才没有马上发难。”
    东方恋雪耸耸肩,道:“不过,那边为了稳住我们,说什么明天给我们一个交代,开什么玩笑?他们明天哪可能给得出交代啊?那话的实际意思,还得反过来听,就是说,明天之前一定解决我们,这样就不必交代了。 ”
    “他们预备要动手?那陆哥和老胡不是好危险?”
    “危险也未必啦,那两个家伙好歹都是地阶。而且一个会童子金身,一个的兵器会铠化,普通就算要暗算他们,也没那么容易得手,反倒是我们两个,场面一乱起来,敌人若用什么意外的卑鄙手段,把我们擒住,用我们来当人质,以那两个呆瓜的脑子,情况将会非常麻烦……”
    “言之倒也成理,不过这荒唐了点吧?我姑且不论,你奸狡诡变,什么暗算能算得到你?更别说是擒下你当人质了,那除非是……除非是……”
    凤香说了两句,忽然停顿了一下,继而恍然大悟,如果单单只是东方恋雪一人,他确实是爱怎样就怎样,谁也不惧,他之所以故意装病,与众人分开,一个人留在这里,其目的……就是为了保护自己。
    “你……你这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