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
作品:《锦绣路》 沈秀到了家,见桌上都是年货腊味,眉头又锁起,“你娘送来的?”
“是我爹爹。”
沈秀面色这才宽和。
自从上一回齐妙摔伤,她去仁心堂听见齐夫人辱骂自己的儿子后,她就一直不待见这亲家母。
齐妙又怎会不知她心里芥蒂的事,尽量避开这话题。好在谢崇华跟人做木活回来,她便随他去院子木架上一同将腊肉挂好,没让婆婆有多问的机会。
一晃,腊月过半,却下起雨来。下雨的冬日更加湿冷,齐妙怕冷,已经连门都不想出了。从屋里走到厨房都冻得哆嗦,嘴唇紫红,看得沈秀都觉作孽,让她不要多出门,怕她的身子骨冻坏了。
快至二十,二舅那也牵了羊羔过来,刚好就是谢崇华出门前一天。
夜里谢崇华披着蓑衣给羊羔做羊圈,等盖好了屋顶,齐妙也从屋里出来,抱了杂草给羊羔铺了个软厚的窝,瞧着它哆哆嗦嗦的样子她也跟着一起抖,便又去抱了一捆回来,弄得一身的秸秆,连头发都插了几根。进屋后还没来得及掸赶紧,便看得谢崇华笑话她,“像个乞儿。”
齐妙俏眼微扬,“见过这么好看的乞儿吗?”
谢崇华哑然失笑,斗嘴是斗不过她的,伶牙俐齿。岳父说岳母该去做说客,他倒觉自己的妻子得岳母真传,也是能去做说客的。
见他笑话自己,齐妙想到他明早就要出门了,心觉不舍,发上杂乱的干草也不拨了,抬头看他,低声,“你要早点回来,我等你。”
谢崇华点了点头,在她凉凉的额头上亲了一口。
翌日,谢崇华便往邻县宁安镇去接谢崇意回家。
☆、胞弟失踪
第二十四章 胞弟失踪
宁安镇和元德镇并不隶属一个县,相隔五十多里路。前者比后者要大上一半,甚至较之元德镇,要更繁荣。太平县衙门也在宁安镇上,较之其他小镇,更安定。
进了镇后谢崇华还走了半日,才到了墨香书院。
雨水未停,依旧磅礴滚落,地上溅起的雨珠将裤管都打湿了,蓑衣根本不能遮挡多少雨水。他站在书院大门前,只见左右环以园墙,阻隔了一窥的心愿。从未在书院待过的他对这种地方有一种身为读书人的憧憬,弟弟能考进这里,他身为兄长很高兴,所以咬牙也要供他在这念书。
许是已经过了上课的时辰,大门紧闭,唯能听见雨声。他敲敲大门,好一会门才打开,一位老者开门探头,见了他,稍作打量,问道,“公子找谁?”
谢崇华作揖客气道,“老丈人,我弟弟在这念书,我是来寻他的,麻烦您传达一声。”
老者又问道,“你弟弟叫什么名,我去问问。”
“谢崇意,崇山越岭的崇,意气风发的意。”
“公子稍等。”
老者将门半掩,便进里头去问人确认了。谢崇华一得空闲,才觉手脚发冷,看看手指,已冻得紫红。又摸摸钱袋,还在怀里揣着。安心等了许久,等他都怀疑老者是不是忘了的时候,才终于见他出来。
“这位公子,书院里没有叫谢崇意的少爷。”
谢崇华一愣,“怎么会没有?”
老者思量半会,才道,“半年前倒是有个叫谢崇意的少爷,不过六个月前就没来书院了。”
谢崇华更是错愕,一时失语,见他要关门,忙伸手挡住,“能否再请问老丈,可知他如今在何处?”
老者摇摇头,便将门关了。
谢崇华怔愣原地,想了许久仍是没想明白,为什么在墨香书院念书的弟弟,却没有在这?半年前就离开书院了?那他去了哪里?为什么他回家和在信上半句不提?
他又敲敲门,那老者出来,他便问,“那请问林莫林先生可在?”
林莫是教弟弟的先生,当年他送谢崇意到书院时曾见过。而今在这认识的人,也唯有他了。
“林先生今日没来书院。”老者见他不像是坏人,被雨淋得寒气直窜,心肠一软,说道,“你可有住的地方?等林先生回来,我告诉他。”
谢崇华也不知要往何处去,他总要找到弟弟后才能回去,想到方才来时途经的客栈,说道,“住在永福客栈。”
谢过老者,他又走入雨中,准备先去永福客栈住下,知会掌柜一声,好让林莫能找到自己。住进客栈房间,他还有些晕乎,许是被在冷雨里走太久,心情又低沉担心,寒气冷入骨子里,十分不舒服。在屋里烤了一会火才舒缓过来,便换了身干衣裳,披上蓑衣去找胞弟。
然而想要在一个偌大的镇子找人并不容易,他一路问去,都没有知情人。又饿又冷的去面摊点了个面,吃了两口就咽不下去,只觉胸闷气短。便又披上蓑衣去找。
中午到了宁安镇,找到下午,仍是不见他。又寻至夜里,还是没找到。回到客栈,翻来覆去睡不着,听着外面雨打瓦砾的声音,不过是在临镇,已心生一股人在异乡为异客的悲凉挫败。
迷迷糊糊睡了一会,屋外有人敲门,他竟睁不开眼。想伸手抓住什么起来,却碰翻床头花瓶。“砰”的一声落地碎响,外面的人终于进来。却看不清人,那人声音急促,将他扶住,“这位爷这是怎么了?”
是小二的声音?
额头一凉,像是小二在探他额头,随即又听他急声“怎么烧成这样”,便匆匆离开了。
谢崇华双眼模糊,半点力气也没。只知道有人将他抬起下楼,不多久就闻到药材的气味。
谢崇华醒来时,发现竟是在个陌生地方,身上盖着厚实棉被,隐有香气,不由慌乱。掀开被子就要下床,便听个男子说道,“你病刚好转就想再病一回么?”
他循声看去,见是个白发老人,又见这屋里都是医书,想到昏迷之前的事,心想他是大夫,忙跟他道谢,“谢过大夫,只是我还有要事要办,改日再来谢过。”他起身穿衣,发现钱袋还完整无损的在床边放着,便又问道,“敢问药钱……”
大夫说道,“掌柜不认得你,见你也带了行囊,许是外乡人吧。老夫不收你的钱,只是你想现在走?老夫可不愿看着你去外头淋雨,又晕倒了,坏我名声。”
老先生一脸孤傲,说话也十分冷淡。只是不愿收钱也要治好他的病才能让他走,谢崇华知他心肠不坏,说道,“小生是元德镇人,来此是为了寻我三弟,不料却一直找不到人,我十分担心他,恐不能再安心留下。”
见老先生稍有迟疑,他放下钱袋,又弯身作揖行了大礼,便开门出去。哪料门一开,就迎面撞上个人。只听得瓷器破碎的声响,地上已溅满茶水。一个年轻妇人倒在地上,咬牙不言疼,可脸色却已苍白。
老先生闻声出来,“阿宋你没摔伤吧?”
“万分抱歉,是在下走得急了。”谢崇华满面惭愧,要去搀扶,一时不知如何是好,想给她银子瞧病,才发现钱都做药费给这老先生了,更是窘迫。
那妇人摆手,“不碍事,不碍事……”可面色却青白,刚才摔的可不是一般的疼。
老先生像想起了事,说道,“阿宋你人面广,替这公子寻个人吧。”
妇人爽朗问道,“要找谁,只管说。”
谢崇华见她被撞伤不问责,还一口答应要帮他找人,真觉这妇人度量大。老先生安抚说无妨,他这才说了人,又将弟弟的样貌说与她听。妇人听后就走了,让他在这安心等。
妇人走后,他寻了扫帚将地上茶杯碎片清扫干净,一会那老先生出来,将方才他给的钱袋还给他,说道,“一人在外不容易,你自己留着吧。”
谢崇华不肯要,同他推辞一番,被强塞回手中,心里感触万分。再做推让就辜负他的好意了,这才收回,恭敬问道,“还不知先生尊姓大名?”
“老夫姓邵,在这宁安镇开医馆有三十余年了。”邵大夫又道,“方才那人姓宋,是我远亲侄女,这几日都是她在照料你,别人都喊她宋寡妇,你也可以这么喊。”
谢崇华心头咯噔,寡妇?看模样不过二十出头,年长他两三岁的模样,年纪轻轻就做了寡妇,“如此喊……不妥当吧?”
邵大夫倒是一脸淡漠,说道,“做了寡妇,她倒是更高兴的。”
谢崇华一顿,“这是为何?”
“她那丈夫好赌,输了便喝得烂醉,醉了便拿她出气。那时她常来我这治病,每每瞧见,便觉她丈夫禽兽不如,下手着实太重。苦的是婆家人还指责她的不是。”说着,他已冷笑一声,目有轻蔑之色。
杏林之人说出这样的重话,可见那人有多可恶,而护着他的婆家,想必也是做得过分。
邵大夫隐约想起什么,问道,“方才你说你是元德镇的人,弟弟叫谢崇意?”
“正是。”不知他为何又重提,谢崇华恭敬回话。
“那……”邵大夫欲言又止,多瞧他几遍,又不太确定,“那你……你叫什么?”
谢崇华作揖答道,“跟弟弟名字相差一字,崇华,华贵的华。”
邵大夫双目已露诧异,又上下细看他两回,“你莫不是榕树村的人?”
谢崇华一愣,“正是……邵大夫怎会知道?”
邵大夫朗声大笑,原本冷厉的脸顿时散了冷漠,“你岳父便是我师兄啊,你和妙妙成亲那日我还去喝过喜酒。可刚去就被人灌了一壶酒,新郎官也没看清楚。”
他一说,连谢崇华也觉意外,末了为这奇缘由衷一笑,实在是巧得很。那小二哪里不送,偏是送到这来。连邵大夫也觉颇有缘分,当即唤夫人来,去做一桌的菜来。
因算是自家人,谢崇华少了拘谨,和他说起弟弟的事。邵大夫听后沉思半晌,说道,“那墨香书院的温洞主学识渊博,院规甚严,连知州也慕名而来和他做学问。我还听闻有学生有事外出忘记和书院说一声,一日没去,他还亲自登门询问,可是不愿念书了。可为何你弟弟已在那里念了一年,后来半年没去,却是一点风声也没有?”
这也正是谢崇华觉得奇怪的地方,心下更是担心胞弟,害怕他闯了什么祸。腹中太过饥饿,见了菜吃个半饱,吃着吃着才想起来,“不知我昏迷了几日?”
“三天。”
“三天?”他愕然,忙跟他借了纸笔,想让人送信回家中,免得母亲妻子担心。
邵大夫在旁看他提笔落字,笔笔有力,折弯顺畅不拖泥带水。难怪师兄说他不是先瞧上这人,而是先看中他的字,确实下笔非凡。正暗暗称赞,门外就有人跑了进来,宋寡妇跑得气喘吁吁,一张俏脸通红,寻了谢崇华,说道。
“找着你弟弟了。”
☆、一身傲骨
第二十五章一身傲骨
连日冬雨,地上泥泞泛滥,街道也被雨水冲刷出几个坑。行人寥寥无几,店铺生意也很是萧条。这种天气愿意出门的人并不多,摊贩也不乐意出来。可那墙角下,还是有人挑了担子蹲在那,揉着双手直呵气。少年俊朗的脸被冻得紫红,裹紧衣服极力往屋檐下挤着躲避石阶上溅起的雨水。
像只找不着窝的猫,蜷在墙角,看得谢崇华不知是要上前狠狠扇他一巴掌,还是领他回家取暖。又恨又痛,病刚好的他心如有黄连水浸泡,苦涩非常。
邵大夫见他驻足不动,说道,“听说他每日早上走三里路跟人买一担饼,然后就在前头那卖,晚上去城隍庙那跟乞儿挤一处,也有半年光景了。”
谢崇华想到母亲和自己在家辛辛苦苦为弟弟攒学费,每个月为他的吃饭钱愁得发根银白,咬牙也要让他在书院念书。可是没想到……弟弟非但不念书,还在这卖饼。甚至隐瞒了家里人,如果不是他偶然来这,是不是要被他一直骗下去?
街上人少,若是有人定足不动,很容易就会被发现。谢崇意卖不出去东西,便闲了下来,很快就发现对面巷子口那站了两个撑伞的人。
右边那高瘦的人身形越看越是眼熟,直到伞微微抬起,只瞧见下巴,他已微微一顿,再仔细一看,心顿时从胸腔沉落。只是愣了一小会,见那人大步往这走来。他惊诧起身,拔腿就跑。
谢崇华气上心头,差点没闷出一口血来,“三弟!”
一声喊出,街上的行人店铺的掌柜便纷纷探头来看,面子向来薄的谢崇华已无暇顾及,往谢崇意的方向提步追去。
谢崇意跑得很快,而且这里地形他很熟悉,不多久后头就没了追跑声。他这才停了步子,弯身大口喘气。冷冷寒风夹着雨水吹着身体,也吹得脑袋嗡嗡直叫,脸色已然苍白。
鞋子重踏水坑的声音又传入耳中,他蓦地抬头,眼前人也是跑得气喘吁吁。他又要跑,却听见兄长含了巨大苦楚和失望的声音,“三弟……”
他猛地停下步子,不敢去看他。
谢崇华大病三日,还没有彻底痊愈,如今一跑,又被冬雨淋了一路,只觉快要体力不支晕倒。也不知是怎么走到他面前,一把捉住他的手,哑了嗓子痛心道,“你为什么没有去书院?”
谢崇意垂头看着雨珠打落的地面,没有答话。
谢崇华将他胳膊捉得更紧,大声道,“你为什么没有去书院?”
“不想念了。”谢崇意想甩开他的手,一瞬胳膊却被握得更紧,好似兄长要将他的手都折断,“读书这么辛苦,有什么用。爹念了一辈子的书,穷了一辈子,没出息了一辈子,最后却连温饱都给不了我们,那念书有……”
“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