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节

作品:《一盏春光[豪门]

    她抹了抹汗,后背抵住卫生间门扉,拽过一截卫生纸。
    一边擦拭着嘴角痕迹,另一只手按住门把,刚要推门而出,隔壁的门似乎先一步被推开,伴随着几道脚步声,有窃窃私语响起,伴着又一阵“哗啦啦”的放水声,一并传到耳边——
    “我说,钟家这几年是不是不行了?宋家那两个,说是说都叫二小姐,但一个亲一个养,瞧着今天那个架势,是不是要把养的那个和钟家的太子爷……嗯?”
    闻言,有人轻嗤一声:“宋静和现在在宋家一没钱二没权,要我是钟家人,肯定不会答应,但据说是钟老爷子亲自点过头了的,他们做小辈的也没法拒绝吧。”
    “要我说,宋静和那是捡了个大便宜,不说别的,钟邵奇现在这个长子嫡孙的名头就是个金招牌,她一个抱过来养、名不正言不顺的二小姐,居然能攀上这个高枝,……真是气死我了,看着她那嘴脸就心烦!”
    陈昭按在门把上的手微微发抖,一直等到外头没了动静,才摇摇晃晃着步子出去,俯身在洗手池边,泼水洗脸。
    她的脸生得太美艳浓烈,因此妆面画的很淡,这么一泼,几乎是素着张脸。
    好在,除了嘴唇血色褪尽,脸颊却因醉酒红艳得过分,倒是丝毫不影响这张脸的杀伤力。
    她拍了拍自己的脸,冲镜子里的自己傻笑,说了句:“不丢份吧?”
    好半天,又自问自答,“不丢份,这么好看怎么会丢份。”
    呆呆笨笨地,就这么趔趔趄趄回到座位。
    她呆坐半晌。
    不住揉着眼睛,只觉得眼前依旧天旋地转,撑着头,侧过脸去,隐隐约约能看见,宋致宁还在人群里游走,不时和几个打扮明艳的少女碰杯微笑。
    当真是“万花丛中走,片叶不沾身”的纨绔公子哥。
    嗤笑一声,她觉得靠宋致宁来搀自己一把的想法显然是不太可靠,撑着右脸好半天,变成伏在桌面上,没人认识她,她身上更没有什么可以谋得的资源利益,自然也没人会来关心两句,连侍者也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概觉得她喝了那么多贵的吓死人的酒,醉成这样实属活该……
    可是睡在这多不舒服啊。
    高脚凳硌屁股,睡桌子上还会把脸压红。
    陈昭嘟嘟囔囔,漫无边际地想到这,又撑起半边身子,醉眼朦胧的视线逡巡片刻,忽而注意到,餐厅到宴会厅中间,有一截空出来的小楼梯间,从楼梯间往上——是客房吧?
    有床的客房。
    陈昭有点酒意上头,当即伸直腿从高脚凳上下来,踩着八厘米的高跟鞋,像走猫步似的往那头走。
    旁人以为她是要回宴会厅,看了两眼,便都不约而同转开视线,哪里知道她临阵一拐,到了个黑黝黝的楼梯间。
    楼梯上堆了些可供替换的餐桌用具,她扒拉着楼梯扶手,小心翼翼、尽可能避开,一步一步往上挪。
    高跟鞋不舒服,就把高跟鞋扔了,继续往上走——
    直到有人在她身后,关上楼梯间的门,继而躬身,把她弃置在地、歪斜的高跟鞋扶正。
    她听到脚步声,蓦地回过头。
    男人站在离她两三步远的地方,昏暗的灯光下,只能隐约看见他扶了扶眼镜的动作——伴着一声叹气,对她毫无办法。
    她往下蹦了两步,离人更近,纤细的手指在空中点来点去,却怎么也点不到男人脸上。
    末了,只痴痴一笑,说:“啊呀,是钟同学,你……”她看了看鞋,又看了看人,委屈兮兮地皱巴了脸,“你捡我的鞋干嘛?你要穿吗?”
    钟邵奇:“……”
    她没等到回答,又有点不依不挠,“你为什么凶巴巴地看着我?又觉得我坏是吧?我都十八岁了,可以穿高跟鞋了,不信你试试,一点都不累的,女孩子爱美有错吗?我又没有你那么高。”
    “……”
    钟邵奇揉了揉眉心,开始觉得头疼起来。
    她又开始发作,咕咕哝哝说一句:“你别理我好了,我知道你最爱生气,你就是不说,我不跟你说了,我要去睡觉。”
    话说完,扭头就要往上走,走了两下,没走动,低下头,方才发现他不知何时、扣在她纤细腰肢的手。
    “往上是别人家,陈昭,你别胡闹,”他另一只手伸出,按住她胡乱挣扎的肩膀,“别扑腾了,我带你回家去睡。”
    睡在宋家,那还了得。
    “……家?”陈昭歪了歪头,“钟同学,你跟我,什么时候有家了?”
    她指指自己的脸,分明笑着,眼泪却扑簌扑簌往下掉,“你带着我出去,可丢份了,你知不知道?我好讨厌高尔夫球,保龄球,排球,也不喜欢马术,一点也不会德语和法语,我还一点也不喜欢酒会,这里的人很吵,他们都只会问我,到底是怎么搭上了钟家的,看我的眼神,就像我是路边上站着揽客的……他们都看不起我,不管我怎么解释,他们都只觉得我对你不怀好意。”
    她的记忆似乎有了小小的偏差。
    仿佛现在站在自己面前的,不是27岁的钟邵奇,而是十七岁的,牵着自己的手,第一次带着她回去钟家的“钟绍齐”。
    她是那么想要向他解释自己的心情啊。
    哪怕暌违十年,依然迫切而无助的心情。
    “可我一点也不觊觎钟家,我不想要另一个钟家,钟同学,我只想要一个小小的房子,不需要高尔夫球场也不需要花园和游泳池,但是我可以跟你每天每天说很多话,我会每天每天期待睁开眼睛就能看到你,我们不会吵架,也不会像我爸我妈那样背后数落对方,我会给你买很多很多书,我们会有一个书房……我会对你很好很好,就像你对我很好很好那样。”
    她说的颠三倒四,哭得狼狈不堪。
    十七岁那年没说出口的话,到了二十七岁,在心里排演过几千几万次,依旧结结巴巴。
    钟邵奇看着她,她像个孩子一样抽抽搭搭。
    他只能伸手,一点一点,帮她揩去两颊眼泪。
    “不丢份,”他说,“像昭昭这么好的女孩,怎么会丢份?”
    她愣了愣,反问一句:“……昭、昭?”
    很久没有人这样叫过她了。
    暗色浓烈,看不清他的神色。
    下一秒,却只蓦地一个趔趄,被人抱进怀里。
    在某一个晃神的瞬间,她甚至分不清是十七岁的少年,还是二十七岁的青年,在自己耳边轻声喃喃:“你不用成为像我一样的人,你可以做所有,你认为对的选择。”
    离开我也好。
    留下来也好。
    想成为普通人也好……
    或者,愿意做钟太太,最好。
    “而我对你,昭昭,”他的声音平静温柔,“我对你,永远有无尽的耐心。”
    第18章
    “滚开,谁让你进去了?”
    宋致宁满面戾气,一手拎开正要往楼梯间清理杂物的侍从。
    任由那侍从呆在原地站也不是走也不是,他扶住门框,冷着张脸深呼吸数次,方才先一步推门进去,随即狠狠将门甩上。
    旁人都知道他的桀骜不驯和不服管教,整场酒会,唯独他这么乖张,旁人不会生疑。
    是故,他就用这样笨拙却不乏精明的掩饰,给自己的“敌人”做了嫁衣。
    宋致宁背靠着门,伸手,摸索着墙壁上的开灯按钮,一把摁开。
    白炽灯亮起,整个楼梯间霎时灯火通明,他抬起眼,看见陈昭醉眼朦胧地望向自己,嘴里咕咕哝哝说着“怎么这么亮”,沉默半晌,又伸手,同样的位置,把灯摁灭。
    钟邵奇并没理睬他。
    只一手揽住陈昭纤细腰肢,一边弯下腰,为她穿鞋。
    好不容易让这不安分的醉鬼乖乖穿好高跟鞋,又因为她穿的那条抹胸长裙的开叉裙摆,并不适合所谓公主抱的姿势,他只能轻手轻脚将人搂在怀里,一手扶住肩膀,这才勉强能带着人稳稳往楼梯下走。
    一直走到最下方的阶梯。
    几步远就是楼梯间出口,而抱住手臂的宋三少,就这样拦在门前。
    宋致宁扬起脸,看向眼前比自己微微高半个头的男人,无话片刻,只挤出一声冷笑:“你这是打算在我们宋家的酒会,当众拂我们宋家的面子吗?”
    说话间,色厉声寒,已然是一副绝不让路的架势。
    “richard,我不知道你得出这个结论的理由,”钟邵奇话音淡淡,做了个借过的手势,“但你拦住我的路了。”
    全然不把他的警告放在心里。
    也说得好像,门外那个四处找他的宋二小姐,全然像是个透明人一样无关轻重。
    “……”
    分明对方平静礼貌,宋致宁依然觉得自己仿佛是平白无故被呛了声,当即脸色一变,直接上前几步,拽住了陈昭垂落一侧的右手手臂。
    “可以,我让路,你现在自己出去,把她留下——钟少,她是我的女伴,不跟在我身边,反而跟你这个未来的宋家女婿抱在一起,你让别人怎么看我们宋家?!”
    更别说,自己可是受了宋笙的叮嘱,要来看住这两人,别让他们有任何接触的。捅出这么大个篓子,以后自己的面子往哪放?
    咳,虽然确实是自己忙着左右逢源,忽视了这家伙的格格不入就是了。
    他想着自己至少还和陈昭有约在先,这时也不管动作唐不唐突,只想先把人拽到身边,不料刚一上手,正醉着的陈昭蓦地呜咽一声。
    手臂扑腾两下,没能挣开钳制,她当即委委屈屈地一抬头,指指自己的右手,又指指宋致宁。
    “钟同学,不是我抓他的,是他非/礼我。”
    钟邵奇摸了摸她的头,“嗯。”
    话说完,再侧过脸来看向宋致宁,金丝眼镜后的眼神,却远不复方才的冷静疏离,带上三分警告。
    宋致宁:“……”
    他飞速缩回手。
    这和原本说好的剧情可不一样,陈昭不是最怕和钟邵奇扯上关系?
    喝醉酒了,怎么就原形毕露,像个小孩一样傻兮兮的。
    他有些走神。
    末了,飞速晃了晃头,勉强恢复清醒思考后,还是拦在门前,丝毫不曾退让。
    “钟少,就算你不接受这场联姻,但我们已经说服了钟老爷子。你不给我们宋家面子,连你爷爷的面子都不给了?!这里虽然不是香港,但是你们钟家的人,可都也一起盯着你!”
    这句话来得恰到好处,直踩痛脚,让钟邵奇眉心微蹙。
    也让陈昭昏昏欲睡的神思,被“钟老爷子”四个大字打得猛一个激灵。
    宋致宁看出这微妙的变化。
    略一思忖,他索性松开门把,压低声音:“之前不是还配合着她遮遮掩掩,现在你又是在和谁做对,人交给我,你自己出去,一切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