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毒手仁心

作品:《大唐行镖

    「酒!」郑绝尘狂放地大喝一声。簪花楼里的小厮被这一声大喝吓得一串跟头滚下楼,几乎把腿给摔断了。张凤姐一脸的晦气,连声道:「真是倒霉,这个瘟神怎麽又到这里来了。快快上酒去。」她身边的跟班凑上前说:「那位大爷脾气太大,不如找几个姐儿给他消消火。」
    「你懂个屁啊。」张凤姐一脸不屑,「他可是关西白马堡郑绝尘,有了名的眼角高,别说是咱们楼中的姑娘,你就是把天上的仙女找下来,他也看不上眼。快,去把烈酒拿来给他,醉死他算了。把我的客人都给吓跑了,哼,要不是惹不起白马堡,我就把他倒著丢出去!」
    「彭无望,你有什麽了不起,凭什麽让思雪念念不忘。」郑绝尘将酒壶高高举起,一壶好酒一半进了他的嘴里,一半洒在了他的白袍之上。
    「可惜可惜!」张凤姐在一旁看得心疼不已。她给郑绝尘的酒乃是江都驰名的第一泉,乃由酿酒名师鲁旷以上佳粮果与蜀岗中峰的泉水酿造而成。酒水清冽,宛如山泉,入口淳厚甜美,後劲十足,口感层次分明,变化多端,人称酒泉,人们争相传颂:天下泉水,酒泉第一,後来大家都称为第一泉。
    这种好酒一百两白银才得一壶,十分珍贵。而这一次,郑绝尘一叫就是五十壶,壶壶都是如此喝法,看得张凤姐浑身不自在,肉痛不已。
    「襄王有梦,神女无心。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人生至苦,我郑绝尘如今一一尝遍。好滋味,好滋味。」郑绝尘狂笑著再尽一壶美酒,将酒壶远远丢到一边,仰身躺在榻上,忽然痛哭失声。
    这时,一个同样白衣如雪的身影飘然而至,看到郑绝尘笑道:「好小子,果然在这儿。」
    张凤姐如见救星,连忙凑上前道:「啊,连公子,你来了就好了,你看,郑公子醉成这样,我们可要伺候不起了。」
    「行了我知道。」连锋微微一笑,「不要再上酒了,上茶水,让我来叫醒他。」
    张凤姐如释重负,献媚地笑道:「啊,连公子,这可多谢了,茶水你还是第一次叫,不知道你喜欢什麽......」
    「哎,」连锋一摆手,笑道,「凤姐何必多此一问,在江都当然要一品蜀岗茶。」张凤姐连连点头,欢天喜地去叫人准备。
    「郑兄,醒来!」来到郑绝尘的身边,连锋用力摇了摇他的肩膀。
    「别管我,枉我郑绝尘年少风流,自份倜傥,竟然被深爱的女子恶语相向,此生何堪,此生何堪尔!」
    「郑兄,你......」
    「我没醉,和我再喝一壶,彭无望这混账小子,竟然妄顾思雪一片深情,屡屡自陷险地,累她担惊受怕,累我受她责骂,实在其罪当诛,该杀,该杀!」
    连锋苦笑了一下,也不再答话,只是向一旁的小厮一摆手。
    小厮立刻将蜀岗茶端端正正摆在郑绝尘面前。
    「好,郑兄,我就和你共饮一壶。」连锋笑道。
    郑绝尘也不客气,抓起和酒壶有九分相似的茶壶,仰头一饮而进。突然,他怒目圆睁,一口将茶水尽数吐在一旁伺候的小厮头脸之上,怒骂道:「混帐小子,竟然敢用茶水欺瞒你家少爷。」他一把将小厮抓到身前,一用劲将他高高举起,在空中转了几圈,然後发劲远远将他丢了出去。小厮在空中咿呀惨叫,吓得魂不附体。
    连锋一扶桌案,身子浮云般飘飞出去,凌空接住小厮,将他头上脚下放到地上,然後一个旋身回到郑绝尘身边,「我就知道你没有醉,」连锋大笑了起来,「想要醉倒白马公子,起码要千杯之量。」
    郑绝尘苦笑一声,抓起桌上剩下的酒壶,猛地一仰脖,再次一饮而尽。
    「郑兄,自来看你风流自赏,冷酷无情,不想你动情之後,竟如此痴迷。」连锋端起酒杯,陪他饮了一杯,徐徐道。
    「这定是前世的冤孽。」郑绝尘的眼中再次浮现出红思雪绝情而冷漠的面容,「她的眼中只有她的结义兄弟彭无望,其他的男子根本不放在她的眼中。我就算有一腔痴情,又说与何人听?」
    「郑兄,」连锋笑道,「红思雪对彭公子一往情深,而彭公子却懵懵懂懂,一无所察,似乎你还有机会赢得美人归。」
    「那是不行的,」郑绝尘难过地说,「思雪情根深种,那是万万无法改变的。而彭无望这厮一旦知道她的心意,岂有拒绝之理。」
    连锋微微一笑,暗想:「郑兄实在天真得可爱,只以洛u灾v中意的女子便是天下第一的美人,无人可以拒绝。」他咳嗽了一声,道:「郑兄,所谓青菜萝卜,各有所爱,也许彭公子中意的女子并非红思雪。」
    郑绝尘宛如绝处逢生,仔细咀嚼著连锋的话语,喃喃地说:「难道他竟然可以对思雪完全不动情。」
    连锋道:「我虽然和他没有见过面,但是他的事迹倒也听了不少。此人对男女之事看得很淡,重侠义,轻生死,与人结交只凭肝胆。我看他对红思雪只是一片赤子之情,全无男女之欲。」郑绝尘想了很久,道:「的确如此,我虽与他寥寥数语,但是也看出这人对情爱一事见解浅薄可笑。哼!」他又想起彭无望满脸堆笑要替他说项,催他下聘的窘事。
    连锋又道:「郑兄,红姑娘过于关心彭公子的生死,以至于对你有所责备。你既然心中深爱于她,就应该忍住这一时的委屈,陪伴在她的身边。」
    郑绝尘长叹一声,道:「陪伴在她身边又有何用,她的心中,便只有彭无望一个人而已。」
    「所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现在红姑娘正处于彷徨无助的边缘,你若爱她就该陪在她身边,和她共度难关。」连锋语重心长地说,「总有一天,她会感动于你对她的一片深情。」
    郑绝尘茫然瞪视著簪花楼中的装饰,没有说话。
    「你既然深爱她,就该希望她一生快乐,就算她这辈子都无法钟情于你,又有何妨。」连锋说到这里,眼中露出一丝苦涩。
    郑绝尘深深看了他一眼,道:「连兄,那一年你和剑仙子决战于西子湖畔,我和萧兄多次询问,你都缄口不言。莫非你......」
    连锋苦笑了一声,道:「那时候,你乃天下闻名的无情公子,而萧兄痴迷于钻研枪法,对外务听而不闻,对于感情之事,你们都非共语之辈,我只好三缄其口。如今既然你问起,我只好从实招来。不错,我的确对那天下第一仙子动心不已。」
    「果然如此,」郑绝尘一仰头,又尽一壶烈酒,「一个是天下第一公子,一个是天下第一仙子,何等般配。」
    「我一看到她,便知道她此生绝不可能属于任何一个男子。」连锋仰头陪了他一杯,眼中露出少有的痴迷神采,「她对于剑道的追求已经到了无碍于心的境界,可以说她的一生已经尽数献给了剑道,我虽然对她深深爱慕,却不敢和她谈一个情字。因为无论何样的男女之情,对她都是一种玷污。」
    郑绝尘目瞪口呆地看著连锋,仿佛到现在才第一次看清了他。
    连锋苦笑了一声,道:「没想到吧,整日倚红偎翠的倚剑公子竟然对钟爱的女子如此无奈。」
    「连兄,我真的没想到......」郑绝尘想要说话,却不知说什麽好。
    「我曾经多次留恋烟花柳巷,希望自己有朝一日,能够将她忘记。」连锋缓缓将酒注满酒杯,然後一饮而尽,「可惜,当年年少气盛,不可一世的我,一看到白衣佩剑,傲然而立的剑仙子,竟从此一生定情,再难改变。」
    连锋的眼中闪烁出一丝痛楚而快乐的复杂心绪:「我和她力战两百余招,曾经有几次,我几乎放弃了,但是我奋力支持,艰难地挺了过来,在她那华丽而动人心魄的剑影中,我看到她眼中露出赞许的神色。当我的剑被她击飞的时候,我听到她对我说:好剑法,当时我第一次感到那种死而无憾的幸福。死而无憾!」连锋忽然象郑绝尘一样抓起整壶的第一泉,仰头直灌入喉。
    郑绝尘沉默良久,道:「原来连兄心中竟有如此深情,我郑绝尘自愧不如。」
    连锋苦笑道:「情爱一事,根本无法比较。你对红思雪深情虚掷,我对华惊虹不敢言爱,都是一样的苦。不过,郑兄......」他忽然用力一拍郑绝尘的肩膀,道:「一生无望的情爱,也许比化蝶双飞的感情更有一番韵味,人生多苦,我辈能有一次轰轰烈烈的苦恋,比起在凡尘俗世中懵懵懂懂,不知所谓的芸芸众生,可是幸运多了。郑兄,愿以此话与你共勉之。」
    郑绝尘感激地点了点头,道:「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好,连兄,我就如你所言,去守在思雪身边,从此一生不离不弃。哪怕是做一个小厮,做一个伙计,只要能够在她身边,我都不会计较。」
    连锋一击掌,笑道:「这才象我认识的郑绝尘。」
    郑绝尘苦笑一声,道:「她在哪儿?」
    「在内堂的台阶之上。」连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