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凌思夜你才是混蛋!
作品:《总裁一宠成瘾》 .* 莫助理大步走进来,走到他家二少爷面前,从架子上取下一个倒挂着的高脚杯,倒了一杯酒。
“干杯,二少爷。”
凌思夜扬了下眉,俩人碰杯相饮。
莫璃端着酒杯看向张逸涵:“张先生,你弄错了,秦汐小姐没事,强尖未遂,人我抓到了,都交待了,那个混混只是把裤子脱了而已,人已经被我们教训了,秦汐小姐很勇敢,没有被欺负,我们二少爷对她可好了,张先生放心地回去吧。”
原来是他弄错了,张逸涵也松了一口气,原来汐汐没事,太好了。
可是……又不好,汐汐没发生意外,那不还是这个男人的。
张逸涵看向凌思夜。
凌思夜也看着他。
这两个男人,一个风轻淡漠,高贵温雅。
一个气宇轩昂,看似年轻俊朗,却又好似……深藏不露!
凌思夜沉静如潭水一样的黑眸,带着微微的审视。
既然秦汐没事,凌思夜把事情都解决了,张逸涵自然没有坚持要把秦汐带走的理由。
“莫璃,送张先生出去。”
张逸涵走了几步,又回头,说:“我表妹是个好姑娘,希望凌总裁好好对她,她若是再受什么委屈,我们家不会善罢甘休的。”
走了。
凌思夜喝完了杯中的酒,“莫助理晚安。”
然后转身上楼了。
对着大BOSS英俊潇洒的背影,莫助理在心里恨恨骂了一句:“安你妹!”
你是安了,苦逼的我还得出去忙。
下辈子再也不要做你的助理,哼哼!
莫助理喝完了杯里的酒,重重放下,又出去了。
事情还没完。
抱着秦汐回来时,凌思夜看到秦汐腿上的掐痕,再一联想到那个该死的混混,竟然把裤子脱下来了,掐着他女人的腿,的画面,凌思夜又打了一个电话给莫璃。
暴打一顿,再增加一个罪名。
不坐个十年八年的牢,大总裁不解气,想得晚上睡不着觉,哼哼!
秦汐睡得很死,她吃的药有安神的作用。
凌思夜进了卫生间,没一会用拧了一条热毛巾出来,掀开秦汐身上的被子,细细擦着她的手臂,还有腿。
擦了一遍又一遍。
说不介意,其实他在意得要命,在意得要死。
碰一下都恨不得要擦几百遍。
好了,擦了半个多小时,感觉应该擦干净了。
拥着她睡了。
他要这个女人从身到心,从头到脚,都是属于他一人的。
一觉醒来,还在凌思夜的大床上。
好温暖呀,边上还有那男人淡淡的香气。
让醒来的秦汐好像做了一个梦一样。
夜晚的冷风嗖嗖,两个混混按着她,她拼命地大喊大叫,濒临绝望。
好像真的做了一个梦一样。
秦汐靠在床头,默默流着泪。
不用想,肯定是那男人把她带回来的。
秦汐不明白,他们这样到底算什么。
凌思夜到底喜不喜欢她,到底把她当成什么,晴妇还是宠物。
他那么讨厌,那么坏。
可是她居然还不想离开他。
秦汐,你是不是犯贱。
秦汐抱着凌思夜的枕头,闻着他的味道,心里不断骂自己,秦汐,你是不是犯贱,你是不是犯贱。
“汐汐,”凌思夜推门进来,看到的就是秦汐抱着他的枕头在拼命地哭。
“没事了,我惩罚那两个混蛋了。”
凌思夜想拥抱她,秦汐却抬头就拿枕头砸他。
“凌思夜你才是混蛋!”
砸他,边骂边砸,边哭边砸。
砸死他!
凌思夜也不躲,任她发泄,任她打。rPqJ
凌思夜你到底把我当成什么。
秦汐拼命地打他,锤他。
她这么歇斯底里,凌思夜却是以为她委屈,她难过,她在怪他。
秦汐打累了,打疼了,打不动了。
“好了,好了,”凌思夜拿开枕头,轻轻拥住她,温暖的指腹滑过她满是泪水的脸颊。
秦汐累了,哭都哭不动了。
外面太阳很好,凌思夜抱着秦汐下去晒太阳,还拿了个枕头给她做靠背。
女佣端着熬得很香很烂的粥过去。
凌思夜端起来喂她。
某个女佣看了一眼坐里餐桌前的简琪琪。
简琪琪早餐都快吃不下去了。
黑发柔软地铺开,温暖的太阳一照,秦汐原本苍白的脸颊也透出了淡淡的红晕,浓密的长发,深黑的眉眼,精到如画一般。
“汐汐,你好好在家休息两天,”手摸了一下她的额头,还有点低烧。
自脖子受伤后,秦汐已经快半个月没去上班了,现在又发烧了。
那么久不去上班,同事们还以为她是不是被人一刀捅死了呢。
她这个样子也没有力气去上班,休息就休息吧,反正她去公司也就是一个吃闲饭的。
秦汐软软地靠着,不说话,什么都不做。
感觉身上的皮肤有些疼,她看到自己的手臂还有腿,都红了一大片。
嗯?这是怎么回事?
凌大总裁只看,不说话。
好像不关他的事。
这一整天,凌思夜都陪着秦汐,端水给她吃药,陪她晒太阳,只是两个人都不说话。
食物都是清淡营养,佣人小心翼翼地伺候着。
简琪琪一整天都夹着尾巴,不敢说话,只敢在心里打着什么算盘。
秦汐吃了午饭又去睡了。
她生病通常要睡很久,等睡够了,就好得差不多了。
看着秦汐上楼去了,凌思夜进书房去了,简琪琪才敢说话。
她跟进书房去。
“思夜哥,我的戒指呢,你不会为了秦汐那个女人,不帮我把戒指找回来吧。”
“戒指莫璃会帮你找回来,出去。”淡淡的,不尽人情。
简琪琪心里再有气,也不敢发,默默出去了。
戒指在哪呢。
一个戒指居然值三百万。
某个女人自认为要发财了,最近做梦都会笑醒。
王梦丽找过几家珠宝行做鉴定,都说这个戒指上的宝石非常稀有,最少值三百万。
哈哈哈,这回真要发了。
这个王梦丽当然知道凌氏企业主打EV珠宝,一个珠宝商,就算丢个戒指什么的,应该不是什么大事吧。
但是王梦丽还是有些怕,所以她打算尽快把这个戒指卖了。
这个王梦丽虽称不上什么千金小姐,不过家里也算是有点钱的,她老爸老妈开了一家小型服装公司,在A市也有房有车,不是上流社会的人,也算得上是中产阶级吧,跟张语青差不多,所以她们俩才能混到一起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