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九章 乔远帆也送了一个萝卜

作品:《我家农场有条龙

    乔远帆给了自己的徒弟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结婚!
    你可以让关宝方去研究如何养出最难养的兰花,甚至可以让他去研究如何培养出龙王兰,可是结婚?这简直就是要了关宝方的命啊。
    可是乔远帆却知道,没有什么比拥有一个家的滋味更好了。
    一大票人来到了欢喜哥的别墅里,今天据说安妮要好好的露一手:
    亲自下厨!
    恩,最早的时候莫胖子他们听到以为自己听错了,可是再三询问之下,还是得到了相同的答案:
    我们的安妮大小姐今天决定亲自下厨!
    她的理由一样非常的充分:
    客人那么多,方寸饭店那么忙,总不能让郭宇康和白小飒添加另外的工作吧?还有一个最最最最充分的理由:
    来的可是自己未来的公婆啊!
    谁能驳安妮大小姐的面子?
    可是为什么莫胖子悄悄的带了一个面包呢?
    信任,人和人彼此之间还是要有基本信任的。
    所以在莫胖子迈进别墅后,就悄悄的把那个面包从身上拿了出来。
    要相信安妮,她是一个聪明的女孩子,既然说要做饭就一定已经学好了!
    乔远帆夫妇认真参观了儿子住的地方,当来到养着几条透明鱼的鱼缸前,乔远帆停了下来,很仔细的看了一会:
    “欢喜,这鱼你哪来的?”
    “阿尔泰山带回来的。”欢喜哥随口回答道:“爸,你要喜欢带几条回去。”
    “这个,你有多少条?”
    “几百条总有吧。”
    “几百条?”乔远帆失声叫了出来:“这鱼你有几百条?”
    欢喜哥觉得自己老爹问的莫名其妙:“是啊,怎么了?抓回来八条,后来慢慢繁殖出来了。”
    乔远帆一脸的难以置信,好像完全不相信似的,又仔细盯着透明鱼看了好大一会,然后这才自言自语地说道:“对啊,没错啊,是这鱼啊。”
    欢喜哥摸了摸脑袋:“爸,你认识这鱼?我就是看着好玩带回来的,也不知道什么名字。”
    乔远帆点了点头:“说起来吧,这鱼的名字和你还有点关系。”
    啊。和我有关系?难道这叫欢喜鱼吗?
    “你这里的山叫什么山?”乔远帆一指外面:“仙女山。前几天新闻里有报道,一个农田里发现了一种白色透明的虾,叫仙女虾,距今有2亿年历史了,和恐龙生活在同一个时代。这种鱼和仙女虾是同一时代的,名字就叫仙女鱼。”
    仙女鱼?
    欢喜哥第一次知道了透明鱼的名字。
    乔远帆对这一鱼种非常熟悉,向自己的儿子介绍了一下。
    仙女鱼和仙女虾几乎是同时代出现的,在地球上已经生存了2亿年以上,一直顽强的活到了今天。
    这种鱼看起来温顺,名字又好听。其实在成长的过程中却充满了血腥和屠杀,只有极少数的能够活下来。
    仙女鱼本身没有食用价值,但它的身体里却能够产生一种特殊物质,净化周围水域,甚至能够增强同一水域中鱼类的抵抗力。
    听起来相当的不错,可其实并没有什么用。
    因为仙女鱼是雌雄同体的,而且发情极其困难,有的鱼甚至终身不会发情,而且在一个固定的水域里只能由一个“家族”的成员,其余的都会被攻击而死,因此数量上的稀少造成了实用价值几乎为零。
    乔远帆介绍的这些知识,和雷欢喜自己摸索出来的几乎完全一样。
    不过乔远帆不知道的是,自相残杀的问题很难解决,但是仙女鱼发情的问题我们的欢喜哥却已经成功的摸索到了办法。
    就是要让它们发情的过程实在是太困难了。
    那可是不断需要欢喜哥的眼泪。
    “如果能够大规模的繁殖,倒是能解决很多问题。”乔远帆听说自己的儿子这里居然有几百条的仙女鱼,也有一些好奇:“仙女鱼只攻击自己的同类,其它鱼种因为仙女鱼自身的身体不大,所以它们没有办法攻击。往一口鱼塘里放上一批,基本不用担心疾病问题了。奇怪了,为什么仙女鱼到了这里能够大量繁殖?难道是这里的气候问题?”
    是你儿子的眼泪,欢喜哥在心里默默地说道。
    “对了,欢喜。”乔远帆忽然想起了什么:“你这里又养鱼又养花的,我有样好玩的东西给你。”
    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小小的盒子,看起来好像是放戒指用的。
    难道要给自己一枚戒指向安妮求婚吗?欢喜哥心里盘算起来。
    可是乔远帆一打开来,欢喜哥就知道自己错了。
    一粒小小的种子。
    什么种子啊,要费那么大的力气保护好?
    “这是金花茶种子。”乔远帆连着戒指盒子一起交给了自己的儿子:“金花茶知道吗?被发现不过只有几十年的时间,号称‘植物界里的大熊猫’、‘茶族皇后’。它具有特殊的色泽遗传基因DNA,繁衍很难被复制。”
    “老师,这花我见过啊。”关宝方这时在一边说道:“而且就是在市场上看到的。”
    “那是人工杂交嫁接成功的,算不得真正的野生金花茶。”乔远帆笑了一下:“欢喜,这么和你说吧,即便是人工杂交嫁接成功的,最贵的一株曾经被日本人以2.5万美元的价格购买。我这粒种子,是我一个老朋友送给我的,纯野生的。我对金花茶不是特别了解,没有敢贸然种植,这么多年了,也不知道这粒种子还能不能种得活了。”
    欢喜哥这才知道手里的种子有多珍贵,小心翼翼的藏了起来:“爸,这金花茶怎么种啊?”
    “自己上网查去。”乔远帆瞪了瞪眼睛:“我种子都送给你了,难道还要告诉你怎么种?”
    成,成,人家是坑爹,你这是坑儿子啊。
    估计要养活很难,要不然那些科学家早就养殖成功了。算了,还是等小胖身体好了再一起研究吧。
    “雷总,安妮爸爸妈妈来了。”
    屈突聪带着朱国旭、师若雅、朱晋岩一家人走了进来。
    自从那次江斌雷海叶变异事件之后,朱晋岩受了很重的伤,他身子本来就弱,结果在医院里住了很久才勉强好了。
    一看到雷欢喜,朱晋岩立刻对他笑了笑:“未来姐夫。”
    这可都是未来的亲家了,知道欢喜哥的爸爸妈妈今天要来,安妮特意告诉了自己的爸爸妈妈。
    朱国旭两口子一合计,雷欢喜全家团聚,怎么也得赶来庆祝一下。
    “老乔,你好。”朱国旭和对方握了一下手:“恭喜你们啊,历尽劫难,全家团圆。”
    “多谢多谢。”乔远帆微笑着道:“我听欢喜说过,这段时候多蒙朱总费心照顾我们家欢喜了。”
    “是你儿子自己有本事,和我没有多大关系。”朱国旭一边说着,一边对自己的妻子做了一个眼色。
    师若雅急忙将手里的一个袋子交给了梁雨丹:“亲家母,这是我们的一点小小意思,请千万不要客气。”
    还没到谈婚论嫁的地步呢,师若雅已经一口一个“亲家母”喊了出来,梁雨丹心花怒放。她早就把安妮看成是自己的媳妇了。
    可是又有一些尴尬,也没有想到朱国旭夫妇会来啊,这见面礼都没有准备,怎么办?
    朱国旭夫妇送的是一匹玉马,只看一眼,便知道非常的珍贵,价格至少要在十万上下。
    梁雨丹为难的看了丈夫一眼,乔远帆却泰然自若:“朱总,朱夫人,太破费了,太破费了。我听说我们儿子第一次上你们家门送了一只大萝卜?”
    “哗”,边上笑声一片。
    我们的欢喜哥也尴尬的想找一条地缝。
    我说亲爹哎,你说什么不好,非说你儿子的丢人事做什么啊?
    “老乔,你这个宝贝儿子我算是真服他啊。”朱国旭笑得非常开心:“我好歹也算是云东的知名人士吧?好歹也有一些社会地位吧?你这个宝贝儿子,第一次上门啊,大萝卜,这也算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了。”
    师若雅也在一边笑道:“这萝卜我可得保存着,将来等到他们结婚了,当成是新婚礼物还送给他们。”
    老乔笑道:“儿子第一个上门送你们萝卜,今天我这个当老子的,第一次看到你们,也送你们一个萝卜。”
    恩?
    周围一下安静了。
    老乔,你不会是真的吧?
    乔远帆却不慌不忙的在右手手腕下解下了一个手串:“朱总,一点小小意思,不成敬意。”
    这手串欢喜哥也见过几次,爸爸有的时候戴,有的时候不戴。
    朱国旭也没有特别在意,什么样的好东西自己没有见过?
    这串手串看起来就是一串玻璃做成的,莹白、透明,一丝一毫的杂质也都没有。只有用玻璃为材料,用机器打磨出来才能做到这一步。
    可是价值?古玩市场十块钱一串,量大优惠。
    而且手串的中间,居然还真的挂了一个小小的玻璃萝卜。
    老爹哎,儿子送人个萝卜丢人也就算了,可你怎么也送个玻璃玩意给人家啊?
    礼轻情意重。
    朱国旭心里是这么想的。
    他知道雷欢喜的爸爸只是养兰花的,而且很多年没有养了,平时开个烟酒店,没有什么钱。
    不管别人送什么都是一番心意。
    可是朱国旭把这手串一拿到手里面色顿时变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