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杀神殿的人,等同弑神
作品:《神谕》 <!--style="display:none;"-->
余庆楼的点心极精美,极好味,方觉浅吃得极草率,极鲁莽。
王轻候看着好笑,拿着帕子替她擦了擦嘴角:“你慢点儿吃,别噎着,我又不跟你抢。”
“吃完了好打架。”方觉浅拍开王轻候的手,灌了一口茶水。
“谁说要打架了?”王轻候乐道。
“你每次单独带我出门,要么是杀人,要么还是杀人,难道这次有例外?”方觉浅又咽下一块芙蓉卷。
听她这样说,王轻候倒是仔细想了想,捡到这宝贝一个月有余,好像的确每次带她出门,都只有这一件事。
不过,是她自己说的嘛,她嗜血如命,最喜杀戮,自己这不过是满足她的爱好罢了,哪里能算自己狠心不怜惜她呢?
王轻候支着额头笑看她:“小心肝儿,你觉不觉得我对你很不公平?”
方觉浅想也没想便说:“不觉得。”
“哦?”
她放下点心,认真地看着王轻候。
“那天在神息殿,你伸手对我说,跟你走,有人杀,是我自己把手放进你掌心的,也就是说明当时我就已经接受了这样的条件,所以,自那以后不管你叫我替你杀多少人,哪怕我因为你的要求而身陷绝境,甚至死亡都是公平的,因为是我自己做出的选择。”
方觉浅很少一口气说这么多话,她不仅说话气死人,她还惜字如金。所以这番话倒是让王轻候微感讶异——
不是讶异于她说话字数变多,而是,她竟然可以理性克制到这等地步,一切都按早先定下的条件来,完全不会有任何情感因素。
“但刚刚在昭月居里,你说是因为我二哥的原因,你才跟着我的。”王轻候笑问,“这又怎么说呢?”
“那是我自己个人的原因,与你无关,哪怕你这个人恶心又滥情,但这些都与当时我们定下的条件无关,我不会把我个人的原由强行附加在我们之间的约定上。”
王轻候听了沉默了一小会儿,然后笑开来,抚掌击叹:“太棒了,完美的杀手!”
“客气。”方觉浅以茶代酒举杯。
“应该的。”王轻候持盏与她相碰,内心却激流翻涌——他的那位二哥,是一位平和,不,和平人士,轻易不动杀机,不杀无辜,那么眼前这位完美的杀手,与他的二哥会是什么关系?
他的二哥当年在凤台城,到底做了多少事,需要与方觉浅这样几乎不存人性,只余意志的人为伍!
方觉浅不适合王蓬絮,她只适合,王轻候。
“你是在等他们吗?”方觉浅看向窗外,来了几顶华丽软轿,轿子上绣着孔雀图腾,尊贵威严。
那是神殿标识,而能在软轿上绣此图腾的,都是在神殿中有着很高地位的人。
王轻候敛了心思,瞧了一眼,懒洋洋地应着:“嗯。”
“你要杀他们?”方觉浅问道。
王轻候听了几欲忍不住笑出声:“小阿浅,你可知那是神殿的人?”
“知道啊。”
“而杀神殿的人,等同弑神。”
“神也喜欢禁脔娈童吗?”
“好问题,神,也喜欢杀人如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