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我不造孽,天造孽
作品:《汉乡》 第五十七章我不造孽,天造孽
听到要仆役的事情没戏了,云琅当然不会继续停留,站起身就走,脸上谄媚的笑容也没了。
卓姬叹口气道:“你就是这样一个人,用到人家的时候,趴在地上都成,一看没用处了,立刻就翻脸。
长气的跟你才是这里的主人一样。
你就不能再有点耐性听我把话说完?”
云琅指指自己的脸皮道:“我是二皮脸我知道,问题是我没有时间再跟你们客套,如果水车,水磨修不起来,别说脸皮,脑袋都保不住。”
卓姬愤怒的把面前的果盘推到地上,双手拍打着锦榻道:“那就快点滚,快点被皇帝把脑袋砍掉,我也眼不见为净!”
云琅笑嘻嘻的靠近锦榻,找了一个角落坐下来道:“计将安出?快点,保人头的功夫没时间瞎扯。”
卓姬的小腿很漂亮,光滑的如同白玉,就是缠绕在上面的袜子系带很碍眼。
“看什么呢?”卓姬闪电般的将小腿收回裙子底下,腰身一曲,丰隆的臀部却变得更加圆润。
云琅吞咽了一口口水道:“你的腿生的好看。”
“登徒子!滚开!”
平叟老神在在的继续品茶,茶壶在他手里很稳,不论是云琅无赖的模样,以及卓姬娇媚的状态都不能让他放下心爱的茶壶。
只是见云琅跟卓姬有继续打情骂俏的趋势,才抱着茶壶道:“想要不受人家钳制,只有一个地方有可能弄到足够的仆役。
那个地方,长平公主的手还伸不进去,可以说,在那里,你的才智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云琅看着平叟非常的警惕。
阴阳家从来就不出什么好主意。
“夫天地阴阳,阳极而阴生,阴极而阳生,两者相辅相成,妙不可言。
长平公主威势无双,三辅之内莫敢不从,然此事终究上不得台面,因此乃是阴势。
阴极阳生乃是必然之事,极阴之地必有阳眼生,那块地方就是你的阳眼。”
云琅听得一头雾水,瞅瞅卓姬,她也好不到那里去,看样子今天做主的人该是平叟才对。
“什么地方?”
“上林苑!”
云琅泄气的推开卓姬的美腿,仰面朝天的躺在锦榻上,一边忍受卓姬踹他,一边道:“上林苑里连野兽都快没了,哪里来的人?”
平叟笑着递给云琅几片竹简,云琅看过之后,疑惑的道:“上林苑去年被猎夫捕获的野人就有三百五十六人之多?”
平叟笑道:“还有被枭首的一百八十一人,还有被贩卖的妇孺皆不算在内。”
云琅皱眉道:“上林苑中居然隐藏了这么多人?”
平叟叹口气道:“皇帝八年前划长安、咸阳、周至、户县、蓝田五县土地的半数为上林苑,纵横三百里,有灞、浐、泾、渭、沣、镐、涝、潏八水出入其中。
那里土地肥美,物产丰富,原本就是人烟稠密之所在。
有人不愿为宫奴,又不愿意迁徙去偏远之地,自然就会有无数的隐户。”
“你的意思是要我收拢这些隐户?
皇帝发怒怎么办?”云琅不是没考虑过这事,只是觉得不怎么靠谱这才作罢。
“遵照国法而行,怎么会触怒陛下?”
“怎么个遵照法?”
“你的庄园在上林苑,这是最大的便利,直接从猎夫手里就地购买就是了。
如果能通过霍家小郎动用羽林去捉,效果更好,五十万钱,就足以让军中那些穷汉们眼红。”
云琅没了继续听下去的兴致,坐起身道:“那样会死人的,死很多人。
不论是猎夫们还是羽林都没有把那些所谓的野人当人看。
与其死很多人才能达成目的,我还不如直接跪在长平面前求饶。
我的膝盖痛一些,好过别人被长枪穿胸,割头取耳。”
说完话,认真的对卓姬道:“你的小腿真好看。”
然后就笑着离开了卓氏铁器作坊。
卓姬抱着膝盖看着平叟道:“一个贼偷,骗子,无赖,混账,骄傲,聪慧的混蛋,偏偏有这样的坚持,您说怪不怪?”
平叟笑道:“大人物都有一些莫名其妙的坚持,我更看好他了。”
“包括让我故意露出小腿?”
“你该多露一些的……”
“司马成了相府的谒者,秩四百石。”
平叟摇头道:“你需要一个靠的住的男人,不需要一个玩物。”
“可惜了那些诗赋。”
“你不是也会作赋吗?想看了自己作就是了,深浅不过是一些辞藻罢了。”
“我年纪大他太多,等他成年,我已美人迟暮。”
“相信老夫吧,少年人成长的速度远比你想象的快,对于一个懵懂的少年来说,美艳的妇人才是他们的毒药!”
云琅回到家里的时候,他就吃到了可口的面条,这对他来说已经是莫大的享受。
白色的面条上面还放了一些青菜,中间还卧着一颗生熟相宜的太阳蛋。
云琅吃的非常香甜,他似乎忘记了刘彻那道冰冷无情的旨意。
“家里有石磨了,以后记得磨一点炒熟的芝麻,做一点芝麻盐调味。”
丑庸乖巧的答应了一声,就拉着东张西望的小虫下了楼。
主人家心情不好,家里的也就没有什么欢乐可言。
平叟的主意其实不错,如果羽林跟猎夫捕获野人的时候能够不死人,云琅会欣然笑纳。
只可惜,这种事在大汉永远都不可能发生。
云琅可以对别人制造的杀戮袖手旁观,因为这是别人制造的罪孽,他觉得自己一个外来人没有资格说三道四。
至于自己制造杀戮,这不符合云琅的是非观。
高傲的木匠再也没有来过,卑微的石匠满口答应,却也没有来过。
就连霍去病也没有来过,估计是被长平给禁足了,这让云家彻底变得安静了下来。
云琅再也没有出门,而是在家里继续在绢帛上写写画画,丑庸她们经常能看到云琅房间里的灯火在四更天的时候依旧亮着。
一记炸雷在天空响起。
一场暴雨不期而至,它来的是如此的迅猛,如此的让人猝不及防。
豆大的雨点敲击在云琅的窗棂上,噼里啪啦的作响。
雨点碎裂之后化作雨雾,从蒙在窗户上的青纱缝隙里钻进来,让整间屋子变得潮乎乎的。
院子里已经开始有积水了,梁翁披着蓑衣,清理院子里的排水沟。
丑庸跟小虫两个费力的推着接雨瓮让它去该去的地方。
梁翁多病的老婆裹着皮袄坐在窗前,担忧的瞅着在雨地里忙碌的丈夫跟女儿。
大槐里是阳陵邑里的高尚住宅区,一般情况下,高尚住宅区都被建造在地势比较高的地方。
排水沟通畅之后,院子里的积水很快就排光了,沿着街边的石渠去祸害住在低处的人。
“雨太大了,地里的庄稼要倒霉了。”
换过干爽衣衫的梁翁抱着一碗茶汤,担忧的道。
丑庸漂亮的头发被雨水浇得湿漉漉贴在脑门上,一边用干麻布擦拭头发,一边道:“咱们家有没有粮食地,操这个心做什么。”
梁翁苦笑道:“傻女子,地里的粮食糟了灾,市面上的粮食就会涨价。”
丑庸抬头瞅瞅二楼疑惑的道:“咱家都被粮食塞满了,小郎的房间里都堆着半房间的麦子,够我们吃一辈子的。”
说起这事,梁翁就得意,这事是他干的,小郎之说多买粮食,他就一口气买了一千石,如果不是家里实在是没地方堆粮食了,他还能买来更多。
家里有粮,遇事不慌,这是老梁这种吃过大苦的人一辈子追求的梦想。
没想到现在就实现了。
“趁着大雨,别人还没反应过来,再买一些,越多越好。”
云琅坐在二楼,听见了老梁他们的闲谈,心头一动,就趴在窗户上吩咐梁翁。
说到买粮,梁翁立刻就来了精神,二话不说,就披上蓑衣,出门买粮去了。
“小郎,买来的粮食往哪里放啊?”
丑庸很担心她漂亮的房间被粮食给占了。
“放在你的床上!”
云琅说完话就重新关上了窗户。
小虫笑的嘎嘎的,丑庸拿云琅没办法,却一把拉住小虫道:“你今晚就睡在粮食口袋上!”
小虫连连点头道:“好啊,好啊,最好把我的屋子用粮食给塞满。”
事实证明,有粮食忧患意识的人不仅仅只有梁翁跟云琅。
梁翁跑第一趟的时候,雨停了,粮价还是往日的价格,等他跑第二趟的时候,又开始下雨了,粮价就涨了一成,当他跑第三遍的时候,黄豆大小的雨点又开始倾泻,粮价已经上涨了三倍。
即便如此,拿着钱也买不到粮食了。
“已经下了三天,这一次真的是遭灾了,小郎你没看见,城外全是人,都在田地里冒雨收粮食……男女老幼算是全上阵了。
老天爷啊,这么大的雨,谷子,糜子全部倒在烂泥里都散架了,这可怎么收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