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零五章 入阵(十八)
作品:《盛唐风华》 “瓦岗五虎将,最早其实是绿林中人戏谑起哄所起的称呼,和江湖人的绰号其实差不多。
绿林人本就是唯恐天下不乱的性子,那么多人凑到一起,不闹出点事情才奇怪。
他们最早说得什么五虎将其实也不是好心,更多是希望那些没上榜的去找上榜的麻烦,大家有事没事打几架,自己有热闹看就好。
一开始也确实如此,可是时日一久,就没人敢这么做了。
毕竟大家的本事放在那,谁也不愿意挨揍又丢脸,也就没人去触这个霉头。
再到后来瓦岗军成了气候,这五虎将就从笑谈变成了光彩。
不过最开始列五虎的原因,不光是看本事,也是看各自的身份、来历以及交际,是以不是说他们同为五虎,本领就旗鼓相当。
程咬金能够成为五虎,主要是因为他在绿林名头大,人也不坏,很得众人的欢喜。
是以哪怕是最为混乱的时候,也没人去向他挑衅。
要论真实手段,他可不能和秦叔宝、裴行俨那些人相比。”
徐乐脑海中回忆起李君羡对自己的介绍,看着对面一人一马,心中也自认同。
都不用真的厮杀,就只这么看过去,就能断定秦叔宝修为远胜于程咬金。
如果换一个地方,两人的本领就不可能并列。
秦叔宝马上挂的那条铁枪,乃是他应手军刃。
据说昔日他刚被列为五虎将时,军中有很多人不服气想要找他比试。
秦叔宝不像罗士信那样来者不拒,谁来打谁。
而是将所有挑战者约在一起,寻了处空地比并。
众人都以为秦叔宝疯了,要以一人之力对抗这么多人,就算累也累死他。
哪知道秦叔宝不和人交手,而是将大铁枪朝着空地正中用力飞掷。
随着一声闷响,长枪入地数尺,随后便要那些挑战者前去拔枪。
秦琼话说得明白,不管几个人合力,只要拔出这铁枪自己就算输,五虎将的名号自然让出去。
那些挑战者既然敢问鼎虎将名号,自然不是无能之辈。
多多少少都有些手段,气力上更是不差。
就算不敌秦琼,拔一杆铁枪理应不成问题。
可就是这么一杆铁枪,就难住了这些自命不凡的好汉。
一开始是一个人拔,后来发展到四五个人合力拔,铁枪依旧纹丝不动。
几十个挑战者挨个试下来用尽手段,拿这条大铁枪毫无办法。
眼看众人气沮,秦叔宝一声大笑催马上前,人在马上单臂一伸,便将大枪从地上抽出来,随手舞动施展手段,将这么一杆铁枪舞得如同乌龙,浑身上下风雨不透。
这一手不管是气力还是招数,都堪称登峰造极。
钱压奴婢艺压当行,那些人绿林人再怎么狂傲,也不得不承认秦叔宝的本事绝非自己能比。
从此以后不但不敢再向他挑战,反倒是成了秦琼麾下最为得力的军将,其本领可见一斑。
李君羡虽然自负本领,却也得承认,如果和秦琼对手,必须放手抢攻,利用他大枪太长的缺点直抢中宫不让他有发挥的机会。
否则真要是让他把这条丈八铁枪舞起来,李君羡就算运起自己的邪门功法,也照样挡不了三招两式。
“如遇秦琼,切不可与他斗力,一定要比快。
更重要的是,不能让他的脚力饮酒。
秦琼战马名唤忽雷驳,平素不喝水只饮酒,酒喝得越多就越是精神。
切记,绝不能让那畜生喝酒,否则就麻烦了……”徐乐脸上露出一丝笑容,看看对面秦琼,又看看他胯下那匹马。
秦琼这当口也在打量着徐乐,忽然说道:“你知道某是谁?”
徐乐点点头:“秦琼秦叔宝。
瓦岗五虎将之一,号称仁义秦二郎。”
“乱世武人离不开杀人害命,别让血腥气污了仁义二字。
五娘子想必已经对你说得很清楚了,怎么还不动手?”
“不急。”
徐乐微微一笑,目光看向那两个酒坛:“你的忽雷驳还没饮酒,现在打有什么意思?
让它喝足了再说。
我还没见过喝酒的马,今天也算是开开眼界。”
秦叔宝也不答话,飞身下马,然后从马鞍下解下酒坛,迈步来到忽雷驳身前,一个酒坛放到地上,用手在另一个酒坛上用力一拍击落泥封,一股酒香顺风飘散。
单从这香味就能断定,这坛子里装的确实是酒,而且还是一等一的烈酒。
做这一切的时候,秦叔宝始终是面对着忽雷驳背对着徐乐,似乎压根就没考虑过一旦徐乐背信偷袭又该如何。
要知道他们现在这个距离虽然不算近,但是在吞龙这等宝马的爆发力面前其实算不了什么。
如果徐乐存心暗算,只要双足点蹬,战马就会如同疾风般直抵秦琼背后,马槊往前一挺就能在他后背刺个透明窟窿!即便是刺不死,也能靠这个偷袭夺取先机。
毕竟秦琼现在人在马下枪在马上横着,只要让他碰不到大铁枪,就算再大的本事也要打折扣。
可是秦琼根本没有顾虑这些,就连动作都是那么从容。
不紧不慢给马喂酒,一边喂一边用手轻轻地梳理着战马门鬃,为忽雷驳挠着痒。
马将嘴伸进坛子里,贪婪地吸吮着酒浆。
虽说秦琼后背遮挡视线,看不清具体动作,但是听到那喝酒的声音,也能猜到战马喝得是何等欢喜。
徐乐下意识在马上长了长身,想要看看马到底是怎样喝酒的,又低头看看自己的吞龙,自言自语道:“幸亏你不是个酒鬼。”
“饮酒也不一定是酒鬼,或许只是不想闻到血腥味而已。
忽雷驳心善,看不得杀戮,只有让它多喝酒,才能忘了自己身处乱世血海之中。
你的马看杀人流血也不知道害怕,可不如忽雷驳慈悲。”
秦琼背对着徐乐说道,语气很是平和,听不出是生死对头。
他这当口已经喂完了一坛子酒,将酒坛随手一丢,又拿起第二坛拍去泥封,这次却不喂马而是转身看徐乐。
“要不要喝一口?”
“某虽不是嗜杀之人,却也不至于饮酒之后才有胆量杀人。”
徐乐看着秦琼,觉得这看上去威猛如天神的汉子,似乎不像外表那般凶猛。
这番言行倒是像极了一个高僧,而不是绿林军中威名远播的虎将。
秦琼摇摇头:“我不是让你壮胆的,而是送你上路。
俺那边的规矩,犯人斩首前,总要给碗酒吃。
听说朝廷的规矩是给一顿饱饭,不过到了州郡就是另一个模样。
其实这话也对,要是砍头就能有饱饭吃,地方就要大乱了。
本来就有很多人为了吃饱饭亡命,这规矩一出还不疯了?
你既然不吃酒,那就算了吧。”
说话间秦琼已经来到战马身侧飞身而上,将铁枪端在掌中前七后九怀抱二尺。
徐乐仔细端详着秦琼动作,揣摩他这样握枪一会如何施展。
这种超长的铁枪自然有属于自己的持握方法,包括使用、发力其实都和正常的兵器不一样。
多出来的六尺既是威力也是负累,如果没有专门操练过对应的武艺,就算是有这个气力,也使不了这种怪枪。
心中转动念头,手上可没闲着。
将自家马槊握持在手前七后三怀抱二尺,一下子就觉得比对方的武器短了一大截。
于武人而言,咫尺便可决生死,六尺的距离足以改变很多事情。
眼睛紧盯着铁枪,深吸一口气,周身的气血早已运转自如。
不需要借助马力奔驰这段时间调整,只要需要自己便可以战斗,这就是一等斗将的手段!并没有发出邀请,也没有放什么狠话。
伴随着秦叔宝一声叹息,两人的坐骑几乎同时冲向对方,手中的兵器也在同一时间施展开来。
一寸长一寸强!亘古相传的口诀,自然有其道理所在,但见秦叔宝在战马冲出的同时,大枪穿梭换手,从双手持变成了单手握,右手握枪之处紧贴枪钻,算上枪钻本身一尺左右的长度,他手中兵刃的攻击范围一下子从七尺变成了一丈七!而徐乐手中的槊满打满算也就是一丈二而已,也就是徐乐哪怕和秦琼以伤换伤,也是自己吃亏根本碰不到秦琼,这便是长兵的优势所在。
徐乐当然也不会愚蠢到这种地步,眼见铁枪当胸刺来,掌中马槊也是交于单手手贴槊钻,用一丈一尺长的大槊将大铁枪向外疾拨,这一击既比气力也比技法,最重要的还是比胆色!若是拨得开还能活,拨不开便是个铁枪穿胸。
两人一交手,便是个生死对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