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覆水(之一)

作品:《桃木匕首

    我真切地感受到,失眠是一只肥壮无比的蚕,它啃啮我,如同啃啮一片厚厚的桑叶,在万籁俱寂的晚上,我甚至能听见那窸窣不停的啃啮声。它的唇吻放大了千万倍,异常夸张,异常惊悚,像一张鲸口,又像一道欲壑,能把什么都吞噬进去,不吐半点渣屑。就是这样一头有象而无形的怪物啃啮了我整整一个晚上,我的皮肉,我的筋骨,我的血液,全成了它的食物。它用我的衣服揩净嘴巴上的涎液,然后说,“这东西的味道太捧了!留着,下餐再吃”。我在床上翻覆了七八个小时,似乎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以最佳体位去迎合失眠的口吻,它啃啮得越欢畅,我就翻覆得越频繁。
    如果只有失眠这头恶蚕啃啮我,那我也就算万幸了,应该谢天谢地。事实上,还有另一头蚕,一头更壮硕更贪婪的蚕撕咬我的心,可怜我的心,多血多汁多情多感,不是一片厚厚的桑叶,怎禁得起巨虫的蚕食鲸吞?这头巨虫,它又是谁呢?它是失眠那只蚕儿的母亲。
    半个月前,我终于在念奴娇起草的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名,故意签得歪歪斜斜,比小学一年级学生的字还差。她却一点也不计较,仿佛我签给她的是一张巨额支票。她长舒了一口气,绕过檀木茶几,抱着我的头狠狠地亲了一口,还居然是深度湿吻。她的舌头还是那么柔韧调皮,像乐器的簧片,或是一根神奇的魔棒,一点也没走形。差不多半年了,我没有再这么吻过她,准确地说,她没让我这么吻过她。这个吻有一个世纪那么长,我是上个世纪认识她的,宿命却注定,这个世纪我们要分道扬镳。这个深吻贯穿于这五年的光景之间,我把它称之为“百年香吻”,代表我生命中一个重要的桥段。这不算过分。
    “来点红酒吗?”这问题似乎有点古怪,但以前我们在家中确曾喝过红酒的。
    “免了。”她的声音空空洞洞,仿佛来自外星人的喉咙。
    “那就来点音乐吧,我们跳支舞!”我不再提问题,只拿主意,但这个主意可能拿得不合时宜。
    “我该走了。费浪,你在我心目中仍是个不折不扣的好人,我没哄你!假如有一天,我落魄了,失意了,回头来摁你的门铃,你还肯接受我吗?请注意,我说的是‘假如’。”
    她抬起头,亮晶晶的眸子里分明有泪光熠熠,她仍有几丝难以割断的留恋之情。夫妻情分覆水难收,但水过地皮湿。这多少使我的自尊心获得了一点必要的安慰。
    “既然你问的是‘假如’,那我的回答是‘可能’。”她没把话说死,我也别自作多情。
    念奴娇的行李早在三天前就搬走了。她照例没坐电梯,这习惯没改。高跟鞋敲击水泥台阶的橐橐声总共响了好几十下,我没去数数,五分钟后,她已消失得无影无踪。我不用去阳台上看,她乘坐的仍是那部黑色的大众越野车。准是迪克来接她。迪克是加拿大邦氏公司派驻中国分公司的业务总代表,念奴娇是他属下的部门经理。念奴娇在家中开过几次party,迪克都是重点客人,他三十岁出头,高大英俊,皮肤黑黝黝的,很有幽默感,像他那样活力四射的商人,并不多见,业余时间,他酷爱极限运动,是悬崖跳水和高空蹦极的好手。念奴娇欣赏有冒险精神的男人,迪克显然是上佳之选。迪克的理性和激情,冰与火,调和得就像是一杯绝妙的鸡尾酒,念奴娇满饮之后,不免酣然沉醉。
    我与念奴娇相识,是在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两校一年一度的体育对抗赛后,她是清华代表队的,拿了女子四百米冠军,我是北大代表队的,拿了男子八百米冠军。运动会后,在北大体育馆开了个大型联欢晚会。我和念奴娇正巧毗邻而坐,自然而然就聊起天来。她在清华学计算机,喜欢中国古典文学,我在北大学法语,也喜欢中国古典文学,两人聊得很开心。她告诉我的第一个小秘密,就是她的名字,她姓年,父母给她取的名字是凤娇,她嫌这个名字俗气,上大学后改为念奴娇,很好的一个词牌名被她抢先使用了。
    “你叫念奴娇,这个名字令人油然而生怜香惜玉的冲动。好,我也得用个词牌名做网名才对得起自己啊!你觉得叫菩萨蛮如何?”我是说着好玩的,并非真有这个打算。
    “感觉不太合适。你不是姓费名浪吗?叫水调歌头才合适。”
    “嗯,不错,水调歌头,很豪放的感觉。”我和念奴娇对击一掌,然后说,“水调歌头好是好,不过,我用惯了自己原来的网名,没打算改了。”
    “你的网名叫什么?”
    “叫欢郎。”我把网名说起来,倒要看看念奴娇做何反应。
    “欢郎?好啊!你是网恋高手吧?”
    “何以见得?”
    “你还装傻呢,古时候男女两情相悦,女方称男方为‘欢’。南朝的乐府《子夜歌》中有一首诗,‘欢愁侬亦愁,郎笑我便喜。不见连理树,异根同条起’。你赶紧从实招来,是不是从这首《子夜歌》中找到灵感,取的网名?”念奴娇脑子转得特快,记性真好。
    “既然你证据确凿,那我就坦白从宽了。”我笑出声来。
    “我真正感到奇怪的是你的姓名——费浪,它是原汁原味的吗?”念奴娇步步紧逼。
    “当然是,我至今没做过一丁点手脚。”
    “我猜测,你父母中必有一人不喜欢你。我猜得对不对?”她就像小巫女修习功课,拿我的名字去解谜。
    “你猜得太对了,我父亲信奉简约主义,他原本只想做丁克家庭的家长,不想做孩子的老爸。他说,这世界竞争激烈,粮食危机和石油危机闹个不停,天灾人祸从没歇着,弄个小生命到世间受苦受难,那是不小的罪孽。我母亲却特别爱小孩,她一口咬定,造人是夫妻的天职。我父亲当然没能拗过我母亲。我父亲就寻思,要采取小小的报复行动,扳回自己失去的面子,他请求获得百分之百的对婴儿的命名权,我母亲一高兴,特别好说话,当即同意将这项重要的权力让渡给他。这下可好,我的名字取出来,单叫一个‘浪’字,声音倒是响亮,但倒过来看就是‘浪费’。我母亲很生气,但木已成舟,她说好了不干预,不能自食其言。我父亲的解释很搞笑,说是这小家伙来滚滚红尘中凑热闹,无非是浪费尿片,浪费金钱,浪费粮食,浪费光阴,将来还要浪费心思,浪费感情,浪费可大啦!我一点也没冤枉他。我母亲骂他是歪理一箩筐,实则反嗔为喜,觉得费浪也好,浪费也罢,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儿子身体健康就万事大吉,浪费点东西算什么。”
    有些人,能一见如故,甚至一见钟情,这事儿必定有个缘由。西方神话的说法是上帝造人后,将他的造物用利剑一劈为二,分别遣送到世间,从此他们就要苦苦寻觅自己的另一半,若是找到了,就准定一拍即合,这说法太神秘。东方迷信的说法是“十年修得擦肩过,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一床宿”,这说法太夸张。科学的说法是,如果两人的磁场互相吻合,就能彼此激赏,一旦动情,必定是火热的爱情,这说有些道理。
    念奴娇爱好运动,是那种健美的女生,相貌不差,但这绝对不是她的长项,身材才是她的优势。我喜欢健美的女生,喜欢沙滩皮肤,喜欢爽朗的笑声,喜欢明亮的性格。这些她都具备。她喜欢我什么呢?她说,女人可不像男人那样喜欢做分解说明,我一定逼她说,她的回答出人意料,她说,她喜欢我身上的缺点,那就是我表面上漫不经心,骨子里却是个认真的人。这是我的缺点吗?她怎么像是在夸我?反正都一样。总之,我们互为对方的那面镜子,彼此从不挑剔对方的缺点和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