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熊罴部
作品:《乐府杂录》其熊罴者有十二,皆有木雕之,悉高丈余,其上安版床,复施宝幰,皆金
彩装之,于其上奏雅乐。含元殿方奏此乐也,奏唐《十二时》、《万宇清》、
《月重轮》三曲。亦谓之“十二案”。(案:此上有脱误。《文献通考》一百三
十九云:“熊罴架十二,悉高丈馀,用木雕之,其状如床,上安版四,旁为栏,
其中以登。梁武帝始设十二案鼓吹,在乐县之外以施,殿庭晏飨用之,图熊罴以
为饰故也。隋阳帝更于案下为熊、罴、貙、豹腾倚之状,象百兽之舞。又施宝幰
于上,用金彩饰之。奏《万宇清》、《月重轮》等三曲。亦谓之‘十二案乐’。”
所引当即此文,附录以俟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