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贡赋第三十三(凡五章)
作品:《贞观政要》 贞观二年,太宗谓朝集使曰:“任土作贡,布在前典,当州所产,则充庭实。
比闻都督、刺史邀射声名,厥土所赋,或嫌其不善,逾境外求,更相仿效,遂以
成俗。极为劳扰,宜改此弊,不得更然。”
贞观中,林邑国贡白鹦鹉,性辩慧,尤善应答,屡有苦寒之言。太宗愍之,
付其使,令还出於林薮。
贞观十二年,疏勒、朱俱波、甘棠遣使贡方物。太宗谓群臣曰:“向使中国
不安,日南、西域朝贡使,亦何缘而至?朕何德以堪之!睹此翻怀危惧。近代平
一天下,拓定边方者,惟秦皇、汉武。始皇暴虐,至子而亡。汉武骄奢,国祚几
绝。朕提三尺剑以定四海,远夷率服,亿兆乂安,自谓不减二主也。然二主末途,
皆不能自保,由是每自惧危亡,必不敢懈怠。惟藉公等,直言正谏,以相匡弼。
若惟扬美隐恶,共进谀言,则国之危亡,可立而待也。”
贞观十八年,太宗将伐高丽,其莫离支遣使贡白金。黄门侍郎褚遂良谏曰:
“莫离支虐杀其主,九夷所不容,陛下以之兴兵,将事吊伐,为辽东之人,报主
辱之耻。古者讨弑君之贼,不受其赂。昔宋督遗鲁君以郜鼎,桓公受之於大庙,
臧哀伯谏曰:‘君人者将昭德塞违。今灭德立违,而寘其赂器於大庙,百官象之,
又何诛焉!武王克商,迁九鼎于雒邑,义士犹或非之。而况将昭违乱之赂器,寘
诸大庙,其若之何?’夫《春秋》之书,百王取则,若受不臣之筐篚,纳弑逆之
朝贡,不以为愆,将何致伐?臣谓莫离支所献,自不合受。”太宗从之。
贞观十九年,高丽王高藏及莫离支盖苏文遣使献二美女,太宗谓其使曰:
“朕悯此女离其父母兄弟於本国,若爱其色而伤其心,我不取也。”并却还之本
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