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八 猛男阿里
作品:《流氓天仙》 流氓眉开眼笑,卡夏一脸惊讶。老流氓想的是怎么把维京人拐骗到自己创业的队伍里,卡夏想破脑袋也没想通为什么维京人会出现在这里。
整个大陆上的人都知道,战场上最标准的杀戮机器是狂战士。整个大陆都知道,狂战士之中最出色的是维京人——他们拥有天生冷静狂化的血脉,而且狂化程度极其之高。一百个维京战士之中就有一半以上的人可以完全狂化,进入豁免所有负面状态的境界,并且在力量、精神以及肉体强悍程度直接飞跃到巅峰状态。他们不畏疼痛,力大无穷且理智清醒,要想打败维京狂战士,除非直接砍下他们的头。
并且作为狂战士的始祖,他们天生就拥有自疗、冷静的天赋技能。他们可以以惊人的速度自我治疗,并且在狂化之后不会出现任何不适应的状态。
可以这么说,维京人天生就是战场上的恶梦,任何敌人对于提着半人多高的车轮大斧的狂暴维京战士来说,除了被拍扁和劈半之外,没有第三个选择。
在一万三千年前的横断峡谷大战之中,维京人犹如从空气中冒出来的一般,忽然从天而降。领主大人在旅途之中从历史课本上得知,那次大规模的会战维京狂战士以一万人屠杀了企图通过深渊地穴朝大陆输送魔族士兵的恶魔军队将近三十万!维京一族的传奇传奇人物道格拉斯更是以强悍的个人战斗力将魔族四大天王之一斩于横断峡谷之中。
可自从那一役之后,维京人越好像人间蒸发了一般,消失在这个大陆上了,再也找不到了。没人知道他们是怎么消失的,也没人知道他们消失到什么地方去了。就好像他们忽然出现一般,忽然又消失了。
唯一还留在人们视线之中的,是被称为“狂战士之神”的道格拉斯的雕像,以及篆刻在雕像上的培养狂战士的方法。维京人留下了培养狂战士的方法,慷慨的向所有种族传授这种惊人的技能。
慢慢的,人们记住了狂战士,却忘记了维京人。若是领主大人在一个月之前,肯定会奚落这个满身是毛的猛男为原始人,可他正好刚刚恶补了历史课,离文盲已经有了一段距离。
现在别说这个维京人满身是毛,就是浑身大便,领主大人估计也会上去热情拥抱。
“维京人!你真的是维京人?”凌云搓着手,嘿嘿傻笑的围着这个猛男转圈,猛男的视线就跟着领主大人转圈,两个人你看我,我跟你的转来转去,到后面几乎晕菜。
“凌云!”卡夏看两个男人犹如魔怔一般,有点嗔怪地白了他一眼,“你老围着人家转什么?”
“我激动。嘿嘿。”凌云停下来抓了抓脑袋,盯着这个猛男看了半天,伸出一只手去:“你好!很高兴认识你,你们是伟大的种族,请接受我的致意!”
“你也好,很高兴认识你。”猛男也点了点头。“我叫太森。”
一只毛茸茸的大手直接握了上去,太森的手极其坚硬有力,两个人刚一握上就开始了较劲,这是最典型的男人互相问候方式。开始太森还面色轻松,一只手随意的吊在腰间摇晃,他很自信这个男人不用了三两下就得被自己握得叫娘。
可想像与现实的差距还是挺大。这个男人不但没叫娘,太森先已经憋得满脸通红了——还好他一头狂野造型的长发遮挡了一下他的脸色。
这个男人力气实在太大了!太森憋足了劲,全身都才颤抖,可就是奈何不了凌云。抛开时灵时不灵的仙诀来说,凌云的蛮力已经是少有人敌了。即使是以破坏力著称的维京人也奈何不了他。
“咋样,我们算认识了吧?”领主大人依然笑嘻嘻的看着眼前的猛男。
“嗷!”
猛男忽然发出一声划破云霄的长嚎,带着金戈铁马的肃杀之气立刻弥漫了开来,夹杂着琅玛雪峰上的寒风,吹得卡夏簌簌发抖。
太森本来鲜红的双眼变得犹如鲜血一般刺眼,闪动着异样的光芒。全身上下的肌肉随着一声狂嚎之后开始不断的膨胀,将兽皮衣撑的几乎要裂开。本来就巨大的身形变的更为巨大——远远看去,凌云和太森就犹如一个小孩和一个大力士一般。
维京人的狂化!
凌云这时笑容也收敛了,狂化之后的太森力量显著提高了十多倍,竟然将他的手捏得微微发麻。这种力量要是按照食人魔的等级来算的话,估计得有几十个拉坶才能和他有得一拼。
“停停停!”凌云急忙喊停,在这么握下去,太森早晚得把自己的手给握废了。“我输了,我输了成不?”
太森听这话好像愣了一愣,凌云霎时间就感觉到手上的力量减轻了不少。随着力量的减轻,太森过度雄伟膨胀的肌肉也慢慢恢复了原形,眼睛变成了深红色,不再是那种慑人的血红。
“就握个手你说你还认真起来了。”凌云抖了抖自己发麻的手,哭笑不得:“用不找这么认真吧?差点把我手给捏废了。”
“别生气别生气,大家坐下来吃点东西。”卡夏笑呵呵的从包袱里掏出了不少肉干,她这两天被老流氓似水柔情滋润得心情大好,巴不得天下人都能分享她的幸福和甜蜜。
“对……对不起。”太森不好意思的抓了抓头,“没伤着你吧?”
“没有没有!”凌云嘿嘿一笑,拍了拍太森的肩膀,“你的力气够大的。”
“你也不错。”太森很老实。“除了我村里的霍里菲而德能在力气上比过我,你还是第一个!”
还没等凌云客气完,山坡拐角出就稀里哗啦一阵雪响,斜着就冲出来十几个猛男,一个个提着斧头气势汹汹的朝凌云和卡夏这边跑来。
两个人楞住了。
这些猛男和太森长相如出一辙,但是身材却高了不少,最矮的都比太森高上两个脑袋——两个凌云叠一块差不多有那么高。这群猛男身上批着各式各样的兽皮,这些兽皮有的甚至是整剥的,各种各样的野兽脑袋耷拉在他们肩膀上,随着这些猛男的运动一跳一跳的。
地上的冰层被踩的咯吱做响,在向大家宣布这伙暴徒的重量和杀伤力。
“就是你们拦路的?”这群猛男之中身披一张纯白熊皮的男人站了出来,提着一把比太森那把车轮大斧还大了一号的斧头指着身单力薄的凌云和卡夏。
不知道什么时候剥下来的白熊皮连着脑袋披在他的身上,熊头搁在他的肩膀上张着一张巨大的嘴巴,谁都能看出来,这头倒霉的白熊生前是多么凶残。
“你拦着我儿子的路想干什么!?”猛男指着愣在当地的两个外乡人,声音就犹如滚雷一般响亮:“维京人可不是好欺负的!”
“儿子……”凌云看着比自己高了两个脑袋的太森,有点接受不了。
这也太……扯了吧。
“没错,他是我阿里的儿子!是维京人的珍宝!”猛男声调依然没有降低,震的凌云耳朵有点发痒。“你有什么意见?”
“没有,没有……”凌云揉了揉发痒的耳朵,打量着这个阿里猛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