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六 愚昧的爱情

作品:《流氓天仙

    琅玛雪峰是传说中支撑天与地之间的四根神柱之一。这片辽阔的荒原地带有一大部分都于琅玛山脉相连,形成了浑然天成的红绿白三色。在琅玛山脉中最为险峻的高峰当数琅玛雪峰,拔地而起的高耸山峰犹如刀削斧劈一般,直插云际。
    领主大人感觉自己仰的头疼,在琅玛雪峰山下,他仰着脖子看了半天,长长的叹了口气。
    “卡夏,快来帮我捏捏,抽筋了!”领主大人大叫了一声。
    在天风大陆的所有高山上,几乎每一座山峰上面都有一条巨龙盘踞着。琅玛雪峰也不例外,传说中雪峰最高的地方有一片平坦的大地,上面聚集着各种各样的巨龙。据历史记载,在这片大地还是一片荒凉,就连强盗都还没有的时候,一只拥有三头十一尾的史诗级巨龙,搭载着漫天星辰从琅玛雪峰上飞了下来,扇动了一下翅膀,给这片不毛之地带来了湿润的空气,让这里有了生机。
    巨龙是这片大陆最强横的智慧生物,即使是它们之中比较差劲的平民绿龙,也依然拥有着恐怖的实力。
    巨龙是一种非常贪婪的智慧生物,除了闪亮的金属和宝石之外,巨龙一般对任何尘世的东西也不会产生兴趣;巨龙之中也有等级,除却一些拥有第一滴血脉的远古巨龙之外,其他举龙必须达到四阶之后,才能幻化成人形生物。
    巨龙的好色和贪财一样名声在外,几乎大陆上的任何的生物,都可以是它们渔色的对象。
    这也是无数种亚龙兽的由来。
    巨龙的骄傲也同样闻名遐迩于整个大陆,只有最英勇的勇士才可以得到他们的亲睐,也正因为如此,龙骑士才成了传说和神话中才应该出现才英雄,领主大人找老威廉要一队龙骑士的时候,才回得到如此恶劣的回复。
    自古以来就有不少英雄任务来到这里,企图得到巨龙的认同成为龙骑士。他们之中只有很小一部分得偿所愿。其他的运气好一点的,被琅玛雪峰上极端寒冷的风吹了个半身不遂,运气不好的直接落在了茫茫的雪山里,成为了永恒的雕刻。
    虽然是这样,还是不少人千里迢迢的赶来送死——一旦得到巨龙的认同,那么意味着财富、名誉和美女都回接踵而来。
    领主大人凝视这座高得让他脖子抽筋的雪山的时候,当然也有这个想法,不过和一般人的不大相同而已。
    “龙骑士如果是龙的主人,那么龙窝的里宝藏应该也属于龙骑士了?”凌云拿着帝国法典仔细的翻看着。“不然我们上去逮两条?”
    卡夏非常坚定的摇了摇头,转身去做自己的事情了。临走的时候嘴里还非常清晰的蹦了俩字出来。
    疯子。
    吃了卡夏的鳖,这并不防碍领主大人的决心。
    这片土地上荒凉的可以说鸟毛都没有一根,国王陛下的确是批给他了领主拥有的所有权利:圈地、军队、对外战争、建设和税收。可领主大人一路跋涉过来,除了一群矮小的地精之外,没有城堡,没有子民,没有村镇甚至连个人都没有——这让凌云恨的牙根发痒,却什么办法也没有。封地无比荒凉,招募兵员纯属于一纸空文,至于税收,更是无稽——子民也没有,去跟谁税去?
    自己早早的洗了睡,这才是正经。
    要想在这里建立起城堡村落,非要从外面进口原料不可,进口原料就得花钱。据分析,领主大人手上的、没到账的以及乱七八糟的收入一年加起来,能够修好一段高五米,长四百米的城墙。并且不包括箭楼、吊桥、护城河和绊马索。也不包括城墙里应该有的城堡、道路、房屋和喷水池。
    领主大人在这里蹲上一年唯一能做的事情,不过就是建一个正方形的城墙。
    另外领主大人手头的兵员也是捉襟见肘,两个御用喽罗,一只时灵时不灵的火麒麟,加上十来个暗精灵,要建设城镇,要保护家园,还得对付领土内数之不尽的强盗以及领土外时不时进来坐客的外敌……
    领主大人站在琅玛雪峰之下被寒风一吹,忽然感觉混身上下都透风。
    领主大人并不是穷,摸着良心说,他身上值钱的东西不少——单单是芥子空间里数量庞大的晶石,就能让他变成一个富可敌国的有钱人。可那东西他不敢卖,说不定哪天老子身体恢复了还指它们大发神威呢。
    凌云甚至想过拿它们去跟老威廉换钱。
    开始这个念头还没那么严重。可等到卡夏伸手要钱,准备跟附近的豁斯比矮人购买一些补给和御寒的东西之后,这个念头开始在凌云的脑海里不断盘旋着。他是一向是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不饿,就是吃饭的时候他也基本不付钱。可现在情况不同了,不仅仅有两个老婆要吃饭,将来领土内的子民、奴隶、士兵们都要吃饭。
    总不能都鼓励他们去吃霸王餐吧?就算鼓励他们去吃霸王餐,也得能有让他们吃的地方!这鸟不生蛋的地方别说饭馆,连房子都没有一间。一切一切的粮食、物资、武器等补给品都要靠外出采买,起码在短时间内不具备生产和自给自足的情况下,绝对是要靠从外进口的。
    以前一直以为做神仙难,现在看来,作个普通人要比做神仙难多了……柴米油盐衣食住行都得花钱,菲历克斯的封地领土是比他大不少,可上面除了强盗多一点之外,一样是个没有子民,没有村落,没有城墙和城堡,连鸟毛都没有一根的落后土地。再想一想菲历克斯和薇仙两个人领来的另外一堆人,一个个张着小嘴要饭吃,他连现在真是连抢劫的心都有。
    钱啊,造孽啊!领主大人掂量着手里的一把金币,默默的使用复制、增大等等法诀,等到第九十七次失败的时候,领主大人终于放弃了这种成功率到无限小的方式。
    临时决定改道先去找山上巨龙的晦气,并不是打算做什么龙骑士,他是看中了龙穴里传说中的富可敌国的宝藏,卡夏在没事闲聊的时候不经意的透露了这些强悍的生物除了喜欢睡觉之外,最大的爱好就是抢劫黄金珠宝,一个成年巨龙龙穴里的东西拖出拉绝对够得上一个低等国家一年的财务税收。
    巨龙们的抢劫对象不仅仅限于人类,只是童话故事里公主与恶龙太过著名,以至于人们都相信巨龙只是喜欢洗劫人类而已。这个认知其实是错得非常离谱,事实上,无论是什么地方,无论是什么种族,只要有这些亮晶晶的东西的地方,都会成为它们的目标。
    巨龙酷喜收藏金币,平均一条龙都能活上几千年,那一条巨龙该多有钱啊!
    这个想法很卑鄙,他没敢告诉卡夏,自己偷偷的暗藏了五个巨大的口袋。
    “亲爱的,我跟你商量件事。”凌云跑到帐篷前面正在生火的卡夏面前蹲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盯着暗精灵小妞一阵猛看。
    “讨厌。”卡夏先是被一声甜腻腻的称呼叫的心里乐开了花,自凌云以一种近乎强硬的态度占据了她的心之后,她还从来没有过这样甜蜜的感觉。
    “豁斯比矮人送东西来还有一阵,我们俩出去看看雪景去怎么样?”领主大人拉着卡夏的小手,放在怀里暖了暖。“我觉得越是美妙的景色,就越应该与爱人分享。”
    ……
    爱情是愚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