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土匪小队 上

作品:《流氓天仙

    神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他来寻找金币。
    作为测试任务的火焰黑狮已经被火麒麟踩成了照片,晶核也弄到手了,再逗留森林海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几个人在饱餐一顿不知道是啥的东西之后,踏上了回家的旅途。
    清晨的森林,空气格外清新。风中夹杂着植物和泥土的清香味,想必就算还有一丝睡意此时也会不翼而飞。林间不知名的鸟叫声,虫鸣声,当然,还夹杂着不和谐人语声。
    “薇仙,你不觉得总拿着这东西在脸上蹭来蹭去,非常不雅?”走在山间,黄征看着薇仙手里的棍状物体问道。
    “有什么不雅?这是我这辈子得到的最好礼物。”薇仙拿着条状物体在脸上摩擦,含情脉脉的看着凌云。
    凌云在嘿嘿笑。
    “我也这么建议。这个东西非常像一种器官。”小矮人比较老实,想什么说什么。
    “什么器官?”薇仙好奇的问道。
    “撒尿的。”
    矮人的诚实与地精的卑鄙,兽人的强壮以及人类的狡诈齐名。矮人是天生的战士,他们拥有善良的心,对于谎话是最不屑的。在一个冒险团队中,矮人是最值得信任的队友,无论发生什么情况,这些背着车轮大斧的小家伙总能第一时间站出来。
    “我觉得我们这次森林之行最大的收获就是认识了凌云大哥这个好朋友。凌云哥哥,你什么时候能教教神圣魔法?”雪儿不负责任的扯开话题。
    “我哪会什么神圣魔法。”凌云撇了撇嘴。“那叫元灵归心。“
    “不可能!”小牧师坚定的摇了摇头,一副娇软的身子又凑了上去。“凌云哥哥,你是不是觉得我资质低?你说要我怎么做才行?”
    “连这你也看出来了……”凌云有点心虚。“你先去把霍恩斯治好,我看你资质好的话,说不定就会传授你的……”
    “救…。救命……“霍恩斯现在已经有出气没进气了。
    “话说回来,以你们几个的实力,跑这里来纯粹是送死,这傻任务是谁接的?”凌云摸了摸屁股下面的黑狮皮,火焰黑狮的皮拥有极高的火焰防护能力,并且毛色光滑,比貂皮柔软多了。凌云本着物尽其用的思想,将这倒霉狮子的皮坐成了一个坐毯。“要不是我出手的话,我看你们连它一个吐息都顶不住。”
    “火焰黑狮总比凤凰温柔吧。”黄征一脸苦笑,“我抽到的测试就是这俩,火焰黑狮我如果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能砍死他。要是对上凤凰,运气再好也得躺下。”
    “凤凰我好像听说过,是一种比烧鸡还好吃的鸟吧?”凌云抬头想了想。
    “开个玩笑而已。”凌云看到黄征要杀人的眼神连忙道,“凤凰我倒真没见过,很厉害吗?”
    “凤凰又被称为不死鸟。它的普通攻击就有着中级火系魔法的威力,是被称为仅次于远古巨龙的魔兽,堪称史诗级别的魔兽。”黄征呼了口气,接着道:“而火焰黑狮,相对之下不过是只王级魔兽,放谁面前谁都得这么选。”
    “你这货也算没志气了。”凌云对黄征的话极为不屑。“你看看你手上提的是什么?是老子年轻的时候用过的家伙!你知道别人叫它什么吗?倚天剑!一般人别说拿,就是看一眼都要增寿十年。你现在提着倚天剑,还说这样的丧气话?实在不行,你没看到还有我吗?还有恐恐吗?凤凰窝在哪?我们这就去把它端了!”
    “对了,我倒是忘了你们这对变态……不过……”
    看到黄征还想说什么,凌云立刻打断道:“不是我说你,你知道什么才是一个强者最重要的东西吗?是勇于面对一切的勇气,以及坚定无比的自信心啊!当年有一位大侠咦?”
    正当凌云要继续给黄征洗脑时,他突然停了下来,侧耳仔细听了听,接着向前方望去。在凌云看的方向,几十个人影正在朝他们快速接近。林子里光线不是很充足,显得有些昏暗。黄征正在被凌云教训的心情不爽的时候,就听前面一声锣响,一群衣着五花八门的大汉从林子里跳了出来,动作飞快地将冒险小队团团围住。
    这群人一共有十七个人,每个人的身高都还没超过一米。其中有一半穿着装备不齐的盔甲,另一半穿着布衣,武器也是五花八门,看起来是头领的一个拿着一杆精铁长枪,腰上还挂着把马刀;而装备最差的一个大汉手里就一根钉上了几颗钉子的粗木棒。
    “他们好像是强盗。”雪儿看着这群五花八门的汉子猜测道。
    “强盗?”凌云来了兴趣,“你们是要来抢钱的吗?”
    雪儿惬意的缩在凌云怀里没动地方,黄征在挑从什么地方下手,薇仙依然在抱着她的魔法杖朝凌云不停的抛媚眼。凌云想起来他曾经看过的《水浒》,强盗都是被逼落草吧……短短的十几息后,十余名盗贼已经来到四人身前。
    其中一个看起来像是头领的人仔细打量着五人,当他的目光触到薇仙和雪儿的绝世容颜时,立刻露出神魂颠倒之色,薇仙手上的条状物体更是让这群强盗们摔了一地的下巴。
    “各位,你们这么多人到这来,不会是因为仰慕我们,所以特意来拜会的吧?”凌云双手一抱拳。
    似乎是被凌云的话音惊醒,头领高声道:“我们是火鸟强盗团的!小子,想活命的就把值钱的东西和那两个小妞留下!”
    “你们也太不敬业了吧!怎么也要说些‘此路是我开,次树是我栽,要想打次过,留下买路财’这样的千古名言才对呀!真是令我失望!”凌云无奈的摇了摇头。
    强盗们显然没有料到被劫的人会如此镇定,一时间都露出惊讶的表情。
    “你管得着么!我们抢劫跟你有啥关系?我告诉你,别我们拦上人的要是不听话可没啥好下场,最次也是植物人!”
    “赶快的!”黄征朝旁边一让,“我和他们不熟。”
    “我建议你们别这么干。”凌云也驾着火麒麟让开。
    “易闻含坏红手!汪饿抱吼!”小矮人提着斧头朝薇仙指着,矮人的诚实让他付出了一身毛发被烧了个干净的代价。
    “这矮子在说什么?”那头领指着凄惨无比的小矮人问道:“你说啥?会不会说话,清楚点!”
    “不太清楚。”凌云耸了耸肩,出言指点强盗。“我们跟她不熟,你抢吧。那根法杖挺值钱的。”
    听了凌云的话,强盗首领再次将视线落到了薇仙以及她手上的法杖上。这根法杖顶端镶嵌了拳头那么大的一个红色宝石,黄金一般耀眼的杖身上镶嵌的宝石密集程度更是令人发指。即使不算那上那些宝石,单单是这一根法杖,也已经价值不菲了。
    “那女人!把棍子交出来!”土匪头领冲着薇仙喊了一嗓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