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第一一九章 高大威猛

作品:《狂野美色

    [第9章  第九卷 欲海挣扎]
    第5节  第一一九章 高大威猛
    第一一九章
    帅虎从小就喜欢妙心。事实上喜欢妙心的人非常多,可是只有我有机会和资格去抱妙心。因为妙心认为我是一个斯文儒雅、白净帅气、成绩优秀的好男生,而其他人都是整天不学习、成绩很差、只会上树掏鸟窝下河去洗澡的坏男孩儿。所以妙心只愿意跟我一个人好,只愿意跟我一个人说话。
    后来帅虎在河里冒着生命危险救了妙心的弟弟,妙心一家把帅虎当成了他们的救命恩人,妙心对他也没有特别的好感。而帅虎仍然一如既往地傻呵呵地喜欢着妙心。
    妙心在外面做了小姐,被不计其数、形形色色的男人糟蹋过、蹂躏过,帅虎一点也不知道,仍然痴心不改,苦苦地喜欢着妙心;妙心和我在长春相遇,后来又生活在一起,我们曾经无数次疯狂地得道成仙,之后又赤身裸体地相拥着沉沉睡去,帅虎还是丝毫不知情,仍然对妙心一往情深,把妙心当成自己的女神喜欢着,供奉着。
    帅虎从小长了一副结实的好身板。他的力气大是在我们那儿十里八村都有名的。我听大人们说,他一岁多刚会走路的时候,有一次,他的亲戚来了,给他家送了一箱饮料,放在了门口。大人们正在说话,他竟然抱起和他差不多高的一箱饮料,直撅撅地往屋里走去。
    大人们看到了都惊呼起来,他置若罔闻,一直抱着饮料进了屋,稳稳地放到了凳子上。大人们赶紧跑着进屋来,一下子把他抱了起来,亲个不停,直夸他小小年纪就力大无穷,将来必定会胜过鲁智深和武松。
    帅虎一天天地长大了,他的力气也一天天地增大了。除了力气大之外,他又增加了一项品质:勤劳、好干活。他六七岁的时候就会种玉米了,种出来的玉米丝毫不比他的父母种的差。他七八岁的时候就经常跟着父母去犁地,虽然那时个子不高,但是因为力量大,他竟然能稳稳地扶住犁把,不偏不倚,不深不浅。
    他还特别爱掏粪,家里的粪池还没满呢,他就拉着架子车,装上大粪桶,掀开粪池盖,忍住能把人熏晕的恶臭,一桶一桶地把粪尿起出来,倒在大粪桶里。装满了,他就架上骡子,自己蹲在架子车前面,或者跟着架子车,指挥着骡子,把车拉到自己家地里。
    他第一次掏粪驾车把粪桶送到地里那年,才刚满十岁。这在我们村里传为佳话,其他父母教育自己孩子的时候,都喜欢拿帅虎的这件事做例子,说,你看看人家帅虎,才十岁就会掏粪,还会赶车,把粪尿均匀地撒在地里,你们呢?你们会干什么?只会一天天的坐在电视机前面看黑猫警长奥特曼!
    干的活多了,手脚就粗壮起来,身板也越来越结实。才十五六岁,帅虎就长成一个高大威猛的小伙子了,身高超过他父亲了。他留着短发,浓眉大眼,脸和身子不白,也不黑,是那种麦子颜色。
    他整天喜欢挽着袖,仿佛随时要干活似的。他的胳膊上肌肉成块,成为一个拳击运动员绰绰有余,我站在他面前,马上成了一个孱弱不堪的孬种,比他柔弱不说,还比他矮了大半头,他只要一用力,就能把我拎起来。我们谁想看他身上的肌肉块,他就会爽快地脱掉上衣,大大方方地让我们看。村里谁家有什么干不动的重活,或者是够不着的高活,或者是接电线之类的危险活,只要跟他打一声招呼,他立马就到。
    时间长了,村里的人都非常喜欢他。再加上他长得端端正正的,还一身好品行,不抽烟,不赌博,不诳语,还做得了一手木匠活,因此村里很多人家都想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可是他却痴心不改,从小到大一直喜欢着妙心。
    帅虎千般好,万般好,就是有一点不好,那就是上学不行。从小不爱学习,一百~万\小!说就困,一上课就打瞌睡,一考试就愁眉苦脸犯难。
    坐在课堂上听课,对于我们来说,是再稀松平常不过的事情了,可是对他来说,却比杀了他还难受。他坐在课堂上,就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焦躁不安,浑身不自在,左扭扭,右晃晃,一会儿抬头,一会低头,一会儿翻书,一会儿叹气,很快,就开始支着头打瞌睡,一会儿的功夫,就睡着了,甚至连下课铃声响了也不曾把他惊醒。
    可是一回到家里,他马上就生龙活虎了,又是帮他父亲搬砖、垒墙,又是帮他母亲洗菜、刷碗。因此他的父母对他真是哭笑不得,喜忧参半。
    后来我问他,为什么在课堂上总是打瞌睡,不好好听课,他说,谁他妈的知道老师讲的是什么东西啊!一句都听不懂,像听天书一样!
    后来他的父母说,这个世界上注定是有人适合上学,有人不适合上学的,我们家帅虎就属于后一种,如果这个世界上的人都适合上学,将来都考上了大学,到大城市去了,还有谁留在农村种地,还有谁进城去当农民工啊!总算是自己为自己宽了心。
    跟妙心一样,帅虎也在初一辍了学,不同的是,帅虎在初一上学期就辍学了,比妙心早半年。辍学之后年龄太小,在家种了几年地,到十六七岁的时候,就去南方打工了。
    有一年高中放寒假我回到了家,在村子里无意中看到了帅虎,差点没有认出来。一米八一的大个子,高高大大的,穿着帅气干练的白色羽绒服和蓝色牛仔裤,长碎发,刘海几乎盖住了眼睛。
    跟他一比,我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书呆子土鳖,我是书呆子中的土鳖,我是土鳖中的书呆子,我比书呆子还书呆子,我比土鳖还土鳖。
    我以为他会心高气傲,说话带点南方腔,谁知道还跟之前一样随和朴实。我在回家的路上不断地想,世界上真的不是只有上学这一条路,做自己想做的事,干自己喜欢的工作,就能快快乐乐地过一辈子。
    跪求收藏、分享!: /96090,创建于2013-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