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尸如此_第14章
作品:《得尸如此》 饭店里血类食物有时候吃起来他会犯恶心,也不知道是因为是纯度或者是配料什么的原因他吃起来都不是特别痛快,何忆喜欢原汁原味的血。
有个属于自己的空间处理起血来方便不说还能够储存也不错,虽然不是很新鲜可是天天为血液奔波的日子何忆也是过够了。
不过在找房之前何忆决定先出掉一块金条来,这应该是它包内比较沉但又不是很值钱的存在了,这几块金条保养的都不错没出现氧化现象看上去依旧很贵气,当然出掉的价格估计也会很喜人。就何忆所知附近的几家金店正好都有在回收黄金,压价是难免的,可是好在金条分量足,出掉后他除去租房子的钱没准还能剩很多够他生活一段时间了。
这段日子他也有看过鉴宝类的节目,包内的玉石能卖出什么价格他心里也大概也有点数了,看样子每个都比金条贵。他的生活还没到捉襟见肘的程度故而没必要出掉玉制品什么的,再者说他怕被宰,好好的一个古董被贱卖他也于心不忍干脆都留着,继续做个隐形富豪也挺好。
第章
每次看到那几根金条何忆都忍不住想要叹气。
太对起金条这个称号也不是件好事,这几块金条纵使过了几百年成色依旧不错,可是架不住上面既无官印又无年号,虽然足够厚重但是却不足够值钱。
即使检查出了具体的年份出售价也不会太高,有的古代钱币确实很值钱能卖上百万,可是这对钱币的年代以及数量要求很高,相较其他可查年号官印的古代货币这几根金条的收藏价值实在是称不上高。
不过就何忆而言,他却觉得这几块金条比之那些古钱币可爱很多,虽然不是十分锃亮却很是贵气讨喜,只可惜大部分收藏家们的审美和他的不在一个频道。
要不然没准还能卖个好价钱。
他本来还犹豫是否要送去鉴定年份然后拿着鉴定结果出售给古董店什么的,后来想想还是作罢了,这中间花费的时间何忆等不起,再者说他并不知道要到哪些机构鉴定以及其中要经多少道步骤,手续费多少更是完全没数。
不过他最大的顾虑却不是这些,他最怕的是万一哪个东西比较值钱有意义被上交了,他估计得心疼死,作为一个老古董他的思想觉悟实在是没那么高。
最终他决定只卖掉一条存点钱压兜,毕竟金条多,偶尔任性一把应该也没什么问题,至于剩下的那些藏品,等他活不下去再说,再怎么说这些东西也陪了他上百年了,少那样他都有点舍不得。
等稳定下来了他想要去好好打听一下传说中的古董黑市什么的在哪儿,心里有数总比懵懵懂懂强,也许那里会很适合他,至于卖或不卖还得看看他到时候的经济水平了,他是见不得光的存在,太光明正大的地方注定也不适合他。
有时候这些陪葬品实在是令他觉得棘手又莫名其妙,按理说这些都是给死人享用的,可是他能用上的却寥寥无几,玉串什么的他还勉强能用上,簪钗玉镯之类的除非他死后再变个性要不然根本就不能戴,难道给他下葬的人希望自己死后做个女子?
更奇怪的是他的诈尸以及尸身不腐,氧化仿佛是放过了他。
就何忆自己观察,他的身体应该是没经过什么防腐处理的,他感觉不到自己体内有水银等防腐材料的存在,棺椁内也是没有什么特殊香料的味道至于九窍塞什么的根本没出现在他身上。
可是他的身体外表却与常人无误,这实在是很奇妙又奇怪。
他所见过的影视里的僵尸大多是青面獠牙眼睛暴突腐肉可见还散发着尸臭味,恶心又好认,这让何忆庆幸之余又觉得自己十分孤独。
他总觉得自己是僵尸界的非主流。
何忆深吸一口气迟迟不愿呼出,自从他发现自己可以保持不用呼吸的状态很久这就成了他比较喜欢的消遣活动,挑战自己不用呼吸的时间的极限也挺刺激的。
目前为止最长的时间是一个小时,看来他以后缺氧窒息再死一次的可能性会降低不少。
探索自己的身体其实也挺有趣的,至于不用呼吸这点倒不让他感到意外,毕竟死人不喘气那才叫正常,像他这样能蹦能跳的那才叫惊悚呢。
看来他也只是外表和人相似,至于身体里面什么个情况,对不起这题太超纲了他答不出来。
何忆无所事事的坐在金店VIP室内,老板兼任检测员现在正在检测他要卖的金条,一时半会儿何忆也离不开金店。
不过等待还是挺值得,金条分量很足,足到可以称之为小型金砖的那种,店员给他初步估计起码能卖个八千,上万不是难事,何忆还算满意,毕竟心里价也是一万左右,能再多点权当是惊喜。
这附近的金店他基本问了个遍价格基本差不多,最后选了家看起来比较正规大点的店,最吸引何忆的是他们的仪器看起来很高端不像是有的小金店还得再去别的地方检测,白白折腾人许久还会被狠压价。
他现在算是吃了没文化的亏了,店员和他说的什么种类密度克数他是一句没听懂,只能绷着脸听人讲话的何忆生怕自己露了怯让人钻空子故而努力做出最严肃的样子。
好在店员也没那心思观察何忆,讲了一会儿便去招待其他顾客了,只把何忆安排在VIP室等待结果。
对此何忆觉得十分满意,他是不在乎自己是否被怠慢,只觉得不用再绷着脸不懂装懂尬聊了十分轻松,本来想继续玩憋气的,可是一想到自己的住处问题还没有解决何忆顿时就没了兴致,干脆拿出自己搜集的出租房广告单看了起来。
自到达省城已经有五天了,这五天何忆基本上都是在公交车上度过,坐车将省城逛个遍算是他熟悉省城环境的一种方式,省城的占地面积十分大,大到何忆只能记住大致路线以及一些著名的街道景点,虽然没能全部逛遍可是他也不用担心在走在大街上迷路。
也就是在逛省城的时候,何忆也有留意一些房屋招租信息,他手中的大部分租房广告都是在换乘车的时候在公交站点附近小区告示栏里拿到的,还有一些则是报纸上的,不过何忆不是很喜欢看报纸,可能是他不会买报纸的原因,他买的报纸十分奇葩,乍看很不错其实里面刊登的内容十分混乱,一张报纸上密密麻麻的出租广告挑的很容易花眼不说,大部分还是租卖混合刊登,看到自己比较满意的房子信息还没等高兴呢再一看价格,好嘛人家是卖房。
挑出几份比较满意的广告单何忆挨个发短信询问是否出租,本来是想打电话询问的,可是何忆根本没打过电话通话拨号什么的他还不是很熟练,再者说金店隔音效果不是很好店员和顾客交谈的声音他听得清清楚楚,何忆觉得,就算自己会打电话了他也不会喜欢打电话时有人旁听,干脆改成发短信,权当练习拼音打字了。
就在何忆发出短信没多久检测报告便出来了,老板一脸满意的把报告递给何忆。
“成色不错,你看看吧。”
何忆接过报告单,装作看得很认真得样子。作为一个极度偏科的尸,他或许是天生就适合做个文科生,何忆只花了不到半年的时间就补完了初小学语文和历史,现在正在和高一课本作斗争中,何忆私以为这个成绩还算不错。
然而他在理科方面却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尤其是数学,阿拉伯数字虽然勉强记得住但是却没办法活用,买个东西经常算错钱,九九乘法口诀至今没背明白,更别提做什么数学题了。
数学符号计量单位什么的,在他眼里就是天书符号一样的存在。
故而他是看不懂这些玩意,但是为了对得起自己的金条他还是不懂装懂得看了一会儿。
“就这样吧,这块金条能卖多少钱啊?”
“一万二”老板有些好奇的问道:“不过这种金条你是从哪儿得来的啊?这可有点年头了吧。”
“我也不太清楚,这还是我爸传下来的。”何忆不喜欢撒谎,但是说实话又太费口舌,他是没那精力和一个陌生人讲这块今条的来历。
更何况人家也不一定有那个时间听他讲一大段话,就他观察来看这金店生意还挺不错的,买金卖金的都不少。
“那可有点年头了。”老板递给何忆一瓶水:“确定卖了?”
“嗯。”何忆接过水喝了一口:“确定了。”虽然很舍不得。
老板对何忆的好感度顿时上升了许多,就喜欢这种不讲价的能多挣点他就得尽量避免让利,习惯性垫了垫手中的金条满意地开口道:“那你等我一会儿,我去取钱。”
目送老板离开,何忆整理了一下衣服顺便收拾了一下传单,看这些传单的时候为了方便他是把它们都平铺在VIP室内的沙发上,现在要走了好歹收拾下,他虽然不是什么讲究尸,但是把别人的店弄糟在他眼里还是有些失礼。
更何况在这里坐久了衣服都有些发皱,何忆还挺喜欢自己这身的看起来很新又很保暖,故而不想让他们过早变旧。
这次离村他只带了两件毛衣和几条内裤备用,背包本来就不大何忆也不想再塞衣服占面积了,更何况他本身也没几件衣服故而做起取舍来也不是很难,只拿看起来新的就行。
诈尸至今他还从没买过什么衣物,大部分都是下河村里的人给的,还有几件是从那几个死人身上扒的,不过随着天气越冷那群盗墓贼的衣服他没穿多久就换下处理了,何忆不讲究,穿死人衣服在他眼里没什么忌讳的,反正他也是个死人。他又没什么时尚感从没把心思花在打扮上在他眼里有那么一两件够换就行,最大的要求还是衣服不起毛球没有太大的破损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