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作品:《榜下贵婿

    “这个问题你需要想这么久?”明舒狐疑盯着他。
    陆徜庆幸自己戴着风帽,否则被她瞧出端倪可太丢脸。
    “我在想要怎么委婉地告诉你,你从前是个混世魔王。”他斜瞥她正经道。
    “我?混世魔王?”这话一听就是陆徜拿她寻开心,明舒是不信的。
    “嗯。和人打架,带头闹事,上树下水无所不为……”陆徜边说想,唇角的笑意被风帽挡住,只有微弯的眼叫人看出几分端倪——他沉浸在回忆中,心情很好。
    都是明舒母亲过世之前的事,那时两小无猜,情分犹深,他街头厮混,她混世魔王,都是招猫逗狗惹嫌之辈。他被人欺凌,她双手插腰带着府中家丁挡在他前面,豆丁大的丫头,就知道替他出头了,和人撕得天昏地暗,最后还得他善后……如今想来,遥远的记忆竟鲜活如初。
    细细思来,她的改变在她母亲过世之后。想来那是段很艰难的日子,简老爷对她再好,也取代不了母亲,偌大简家又只她一个女儿,家产、承嗣这些原本成年后才需要考虑的事,忽然间重重压来。她走出去,就代表着简家,不能让人指着她的鼻子骂她“有爹生没娘教养的野孩子”、“商贾之家的孩子果然粗鄙,上不得台面”,人慢慢就变了。他也不大去简家,隔了很久再见,她已经是个有模有样的千金大小姐了,真的成了天上那轮遥不可及的月亮。
    若搁从前,他是万不能再见到这样的简明舒,一场失忆,倒唤回她稚子天性。
    “阿兄,你在偷笑!”明舒的脑袋瓜子向来和常人不同,不追问旧事,反盯着陆徜的眼直看。
    陆徜笑,那是多稀罕的事啊。
    “我没有!”陆徜否认。
    “你有!”明舒伸手要撕他的风帽。
    陆徜急忙按住她的手,沉声道:“胡闹!”
    明舒也只佯装,当下笑嘻嘻道:“阿兄该多笑笑,笑起来才好看……”
    陆徜眼睛又弯了,听她道:“对对,就这样,将来到了京城也不知要迷倒多少小娘子……”
    他的笑顿时收起,她仍道:“一定有许多人想做我嫂子,我可得替你把关甄选。谁要接近你,就得先来买通我,唉呀,小手绢送起来,小点心吃起来……”话本里都那么写,讨好了小姑子,才有机会接近兄长不是?
    她徜徉在幻想的海洋,仿佛那些甜头已经得手,没瞧见陆徜微沉的脸。
    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陆徜的手掌用力按在她天灵盖上,试图把人拉回现实,明舒做完梦眉眼俱弯,顺势望向他,甜道:“阿兄,我喜欢你。”
    心中既已承认这个兄长与这个家,明舒便不保留。
    陆徜胸口狠狠一撞——他不是第一天知道她的心思,可论婚不论情非他所愿,故自得知简家想法后总是避着,与她保持距离划清界限。她从来都没说过“喜欢”一词,便是分别那日,也只提嫁娶未言情爱,仿佛他们的婚姻只是简家的一场银钱交易,要用金银与女儿换泼天富贵。
    今日她倒是出口了,只不过这一声“喜欢”,成全的是兄妹情义,再无男女之情。
    隐隐约约的,陆徜觉得自己做错了决定。
    ————
    一路上,陆徜耳边都是明舒的声音。
    明舒的性子自那夜喊出“阿兄”过后,彻底放飞,失忆带来的阴霾渐渐消失,她又成了被阳光笼罩的人,也再没从前颐指气使的富家千金样。
    陆徜被她一口一个“阿兄”喊得头疼,奈何明舒不是过去的明舒,有了兄妹的身份作外衣,她似乎不用再顾忌避讳,更不必装出贤良淑德的闺秀样,就高高兴兴做个惹人喜欢的妹妹,粘着陆徜,粘到他烦不胜烦却依然拿她没办法。
    在明舒坦荡的撒欢之下,陆徜的疏冷败得彻彻底底。
    很快,一行人就抵达最近的城镇,陆徜带着明舒与陶以谦等人押着山匪去了衙门,再出来的时候,明舒掂着手里的十两银子乐不可支。
    歇过一夜,翌日清早,众人再度上路,这一程直抵汴京。
    暴风雪过后,天气晴好,再没出什么异常,路上也顺风顺水,不出四日,繁华的京城近在眼前。
    “明舒,快看,汴京近在眼前。”陶以谦策马奔出一段路后折回,遥指前方道。
    经过数日相处,陶以谦与明舒已是熟稔到直呼其名的地步。
    “真的?”明舒扶杆远望,满目神往。
    “快进城了,你想不想骑马?”陶以谦勒马缓行于陆徜的马车旁,将手中马鞭倒握递向明舒。
    明舒自然是想的,她见陶以谦一路策马无比潇洒,早就艳羡非常,但……她悄悄看了眼陆徜。
    阿兄定然不会同意。
    “陆兄放心,我给令妹牵马,定保她安全。”陶以谦见状替明舒向陆徜求情。
    陆徜心里是拒绝的,话到嘴边被明舒满怀期待的眼神给望了回去,只不言不语的看着她。明舒深谙陆徜的脾气,知道他没制止就是默许,欣喜非常地接过马鞭,已跃跃欲试。
    陶以谦这匹马性格温驯,通体雪白毛色光亮,任由明舒爬到背上。陶以谦握着马缰站在马前,朝弯下腰的明舒叮嘱骑行要点。明舒头巾滑落,露出小半张脸,遮不住的鲜艳颜色,与年岁相当又眉清目秀的陶以谦往那一站,活脱脱就是话本里的俊秀公子俏娘子,小情人般的登对,吸引了路上不少目光。
    陆徜心里不知哪块地方忽然不舒服了,那边陶以谦叮嘱完明舒,见陆徜直勾勾盯着他们这里,只当陆徜也想策马,他有心讨好,便道:“陆兄也想策马?要不我让手下人替你掌车,你也活动活动筋骨?”
    “如此,多谢。”看着正拿脸狂蹭马鬃的明舒,陆徜出人意料的同意了。
    陶以谦的手下很快前来接替陆徜驾车,陆徜跳下马车,径直往明舒处走去,陶以谦笑眯眯正要给陆徜安排匹马儿,怎料陆徜走到二人身边,道了声:“不必麻烦。”便从他手中接走了缰绳,当着陶以谦的面翻身上马,坐在了明舒身后。
    “我带她跑一段,劳烦陶公子替在下看好马车。”
    语落,陶以谦还没反应过来,陆徜信手扬鞭,马儿纵出,只闻明舒一声欢悦的呼喊,白马绝尘而去,留陶以谦站在原地吃了一嘴的灰——不对啊,这和他想的不一样!
    衣袂被风鼓得猎猎作响,两侧风景拉出残象,明舒兴奋非常,头巾被风吹落,飘散满头青丝。
    “‘琪树明霞五凤楼,夷门自古帝王州’,明舒,我们到汴京了。” 陆徜的声音自她脑后传来,透着隐约的兴奋,是他难得的少年意气。
    汴京,终于到了。
    第17章 心动(抓虫)
    临近城门,陆徜将马速降下,带着明舒领略汴京城外风光。
    汴京的城门要比明舒这一路上路过的所有城门都繁华热闹。城门外支着给过往旅人歇脚的香饮摊,桌椅露天而放,坐着几个互相拱手道别的人,旁边吆喝着的是卖胡饼的人,还有扛着糖葫芦的小贩来回走动,遇到带娃的人就故意逗留片刻……城门处人来人往,驼队的铃声悠扬响起,一行商队缓入城中,里头混着金发碧眼的外域美人,看得明舒得直了眼眸。
    “阿兄,快看!”明舒忽然激动地攥住他的手臂。
    顺着她的目光望去,陆徜瞧见城门口等着进城的百姓都自动让到两边,喧天锣鼓声中走出的一队人。骑在马上意气风发的郎君,提灯抬箱的执事,八人大轿紧随其后……
    “送嫁的队伍!好热闹!”明舒贪玩,兴奋非常地转过头。
    陆徜不知道这有什么好看的,但见她颊色泛红,两鬓发丝被风吹乱在颊边,一双眼璀璨如星,不由自主伸手理她鬓发勾到她耳后,笑问:“想嫁人?”
    “阿兄不想娶妻?”明舒脸不红心不跳地反问,对陆徜的动作毫无所动,只觉得阿兄这一刻格外温柔慈爱。
    陆徜理完她另一边鬓发,手忽然停在她耳畔,脸上的笑也渐渐凝固——他在做什么?
    纵然是兄妹,这举动也逾越了。
    从刚才到现在,他都做了什么?
    他从陶以谦手里抢来马,与她共骑,陪她同看汴京繁荣,心情跟着她起伏,甚至做出这样温存的动作。他呆呆看着自己的手,好似那手不是自己的,身体也不是自己的……
    “阿兄?”明舒见他怔住,纳闷地唤他。
    陆徜惊醒,飞快收回手,从马上跳下,改为牵马步行,马背上的明舒疑惑地看着陆徜的背影,心里直犯嘀咕。
    陆徜这脸,也变得忒快了些。
    ————
    大安朝迁徙相对自由,百姓出行无需路引,加上陆徜又有府学的举荐信,江宁解元的身份让他很快就通过城门。马车已经换回来,明舒照旧坐在陆徜旁边东张西望打量繁华上京。
    陶以谦打马跟在马车旁边,仿佛要将刚刚错过的机会找补回来般,不遗余力地介绍起汴京风光。
    “汴京有八景。城东南的繁台春色,最宜春日携酒踏青,尽赏春色;东北铁塔行云,塔有十二层,层层登高,所见之景皆不相同,登高最高处,便有踏云飞霄之意,故称行云;隋堤烟柳,最适合像你这样的小娘子携伴游玩,往那柳下一站,就是幅画……”
    “那这个时节呢?”明舒听得入神。
    “这个时节最宜去梁园,梁园雪景为天下一绝。”陶以谦竖起拇指,也露出神往的表情来。
    其实他也头回进京,不过他在来之前就打听清楚汴京好玩好吃的去处,虽然是掉书袋般的介绍,但这并不妨碍他在明舒面前显摆。
    “陶公子,你这是打算跟到我家去?”
    明舒正听得津津有味,陆徜突然插话。陶以谦倏地闭嘴,明明两人年纪所差无几,也不知为何他在陆徜面前总不自觉矮上一头。陆徜那目光,活像他要拐带他妹子一般,天地可鉴,他陶以谦可从没那样龌蹉的念头!
    “呃……”被陆徜一语惊醒的陶以谦终于发现已经走到岔路口前,自家的镖师已经走向与陆家兄妹相左的路口,镖头正无奈地看着差一点就跟着陆家马车走失的他。他脸色一红,拍着自己的脑袋讪笑道,“瞧我,光顾着和明舒说话,忘了瞧路。不知陆兄在京城何处落脚,还盼告知,待改日在下登门拜谢……”
    陶以谦话没说完,陆徜已然扬鞭加速驱车前行,声音远远飘来:“不必了,就此别过吧。”
    ————
    总算把陶以谦那牛皮糖赶走,陆徜心情微悦,带着曾氏与明舒找了间食肆用饭。
    食肆门口挂着厚重毡帘,里头不大,食物的香气伴着腾腾热雾,显得无比暖和,明舒搓搓手,扶着曾氏挑定桌子坐下。陆徜先要了三杯阿婆茶,才问二人要吃什么。店是小店,做的自然也是平头百姓常吃的饼面羹汤,最终三人各要了一碗面,一碟馓子。馓子拧成细麻花炸得金黄酥脆,掰碎后泡在面汤里,是明舒最钟情的吃法。汤用羊骨熬成,加了香料去膻,汤鲜味美,手擀的面条上浮着片好的羊肉再洒上葱花,是三人赴京这段时日来吃得最舒坦的一顿饭。
    明舒爱肉,拿羊肉混着馓子同食,简直是美得她七窍飞仙,没几口那肉就吃完,忽然间有筷子斜来。明舒抬头,发现陆徜没怎么动筷,却将铺在面上的羊肉原封不动地全夹到她碗里。
    “我不爱吃肉。”瞧见明舒目光,陆徜解释了一句,很快垂头大口吃面。
    明舒又看曾氏。
    曾氏慈怜地笑道:“快吃吧,你哥哥疼你。”
    明舒心头大暖,甜甜“诶”了声,欢欢喜喜继续吃面,只将这好记在心里。他人待己三分好,日后还以十分,她打定主意,要帮衬母亲与兄长。
    一时间三人各自吃完,明舒的胃口很久没有这么好了,连面汤都喝得干净,肚子吃得圆鼓鼓才抬头,一抬头发现陆徜又盯着自己看。陆徜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她从前在家中,一顿饭九道菜起,就这样她还跟小鸟啄食似的左挑右拣每样就吃一两口,把大家闺秀的架子拿捏得死死的,如今跟着他,一碗面也吃得尽兴,是他委屈她了。
    “别动!”明舒可不知他心里弯弯绕绕的想法,忽然轻喝一声盯紧了他。
    陆徜不解,只看见明舒逼近的脸,他莫名跟着一紧,她缓缓抬手,指尖往他唇角探去,指腹倏地扫过他唇角……
    “看,葱花。”明舒笑眯眯地展示着指腹上捻下的葱花,想要取笑老是一本正经的陆徜。
    陆徜从耳根慢慢红上来,她指腹拂过时如同细羽薄动,最是磨人。
    “陆明舒!”
    明舒没想到陆徜会生气,他沉着脸呼她全名,神情看起来有点凶。
    “以后说话就行,不要动手动脚!”陆徜道。
    “?”明舒怔了——这话说得,跟她是个好色之徒一般。
    “男女有别。”他冷道。
    “我们不是兄妹吗?”明舒辩道,又扭头望向旁边那桌客人——她也没做什么吧?别人家的兄妹不也是这般亲厚的?
    陆徜顺着她的目光,看到隔壁桌的一家四口,其中两位恰也是兄妹两,妹妹正搂着哥哥的腿撒欢,哥哥一勺勺喂妹妹吃饭,父母坐在一旁欣慰看着,十分合家欢的画面,只不过……
    人家的哥哥才十岁出头的年纪,妹妹也不过五六岁稚龄!
    “就算是兄妹,如今都长大了,也该知道分寸,懂得避嫌。”陆徜收回目光,强硬道。
    明舒也生气了——她不知道兄妹该如何相处,但他先前待她,喂过饭,擦过嘴,抓过手……怎么他做就不用避嫌,到她这里就成了没有分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