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节
作品:《我在豪门养熊猫[穿书]》 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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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过天来,熊俊青受雇主之托,特意给苏筠筠送来了一系列的熊猫宝宝周边产品,作为摇摇小木马的回礼。
苏筠筠本来就是熊猫小团子的铁杆粉丝,平时在雇主家里也经常使用那些印着熊猫的用品。所以,这次她一看见这些回礼就喜欢得不行。
可苏筠筠不是那种爱占人家小便宜的人,于是就开口说道:
“熊哥,这些东西实在太珍贵了,都给我的话不合适吧?作为回礼,给我一两样就足够了。”
熊俊青却开口劝道。“雇主跟我说了,只要你喜欢他家小可爱,愿意照顾他家小可爱,这些东西就是你应得的。你干脆就当成是员工福利吧,像这两件衣服,完全可以当你的工作制服。”
苏筠筠也觉得熊俊青说得很有道理,她还要继续工作很长时间呢,干脆把这些礼物收了下来。
熊猫小团子的周边产品,包括印着熊猫小团子的笔记本;做成熊猫爬树形状的碳素笔;熊猫小团子水杯不同尺寸的各两个,陶瓷的马克杯可以在家喝水用,熊猫宝宝的水壶可以带到学校里用。
此外,还有印着熊猫小团子的饭碗四个,盘子若干。以及熊猫沙发罩和熊猫床单,两套印着熊猫的运动服,一件印着熊猫的围裙,还有一个熊猫不太明显的书包,书包上还挂着一个小小的熊猫玩偶。
这些东西苏筠筠实在是很喜欢,回到家里,干脆就把能用的都给换上了。
等到毛老爷子过来吃晚饭的时候,看见沙发上的熊猫胖团子,苏筠筠身上围着的胖熊猫围裙,就连吃饭时使用的瓷碗也换成了熊猫小碗儿。
毛老爷子顿时就气不打一处来,他忍不住在心中暗骂道。
200斤的死胖子居然敢干出这种臭不要脸的勾当来。这简直就是给他家小孙女儿洗脑啊?难不成死胖子还真以为,他是全世界最可爱的毛绒动物么?也不看看他那又胖又蠢的憨样。
可最让毛老爷子郁闷的是,好像他家小孙女还真被200斤的死胖团子洗脑成功了?
居然真的认为这熊猫胖团子有多可爱似的?筠筠捧着那小碗儿吃饭的时候,都一脸笑眯眯的,吃得格外香甜。
毛老爷子心里气闷得厉害,差点就当场把熊猫碗砸了。可是以老爷子的身份,是万万不可能干出这种没修养的事情来的。
就这样,老爷子生了一肚子闷气,连他最喜欢的小酥鱼都吃不下去了。
苏筠筠还以为爷爷哪里不舒服,又嘘寒问暖一番。
毛老爷子看着自己崽子这么乖巧可爱,实在不想便宜了那个二百斤的死胖子。
不过转念一想,这其实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他也可以用这种方式,让小孙女先接受自己的兽形吧?
反正,毛老爷子是早就认定了,他家筠筠要是化了形肯定跟他一样,是只活泼可爱的小狸花。
毛老爷子思来想去,决定要设计一系列狸花猫的周边产品出来。先拿给小孙女使用。
就这样,他的心情才稍微好转了些,胃口也好转了,跟苏筠筠两人一起合力把一桌子鱼肉大餐都给分吃了。
当天晚上,苏筠筠躺在印着熊猫幼崽的床单上,抱着怀里的熊猫毛绒布偶。
她突然就发现她怀里的熊猫玩偶,怎么跟雇主家的熊猫小团子长得这么像呢?
除了这个玩偶比雇主家的团子要大上一号,其他真的很像。
熊猫虽说都是黑白花胖团子,一般人都分不清楚熊猫的长相。
可苏筠筠却因为小时候跟熊猫娇娇打过交道的缘故,对熊猫的观察总要细致一些。
她又细细地看了黑眼圈、背带和小腿,还是觉得这个熊猫玩偶跟雇主家的小团子实在太相像了。
苏筠筠忍不住脑洞大开,觉得20年前做熊猫玩偶的原型,说不定是熊猫小团子的直系血亲?
苏筠筠甚至觉得,说不定做那个玩偶原型的熊猫,也曾在半山别墅里住过呢?
所以说,那栋半山别墅的主人,很可能是熊俊青家的亲戚吧?
再联想到熊俊青家的三熊百货商场,以及百货商场里展示的各种各样熊猫照片,似乎一切就都能说通了。
三熊百货那么一个大产业,老总一家又那么喜欢熊猫,真包几块野山地养几头野生熊猫,似乎也不是什么难事。
不然,他们每年更换的那些熊猫照片,单单靠摄影师去野外拍,还真未必能拍得了那么多吧?
就拿半山别墅中的小可爱来说,说不定就有一群医生和奶妈在一旁伺候着它呢。
不然的话,小可爱那么一只软趴趴的幼崽,怎么可能离开妈妈,独自在别墅里生活?
说不定,每次她离开了山林别墅,就会有奶妈想方设法地,去哄小可爱,还给小可爱做窝窝头,调制牛奶喝呢?
苏筠筠越想越觉得,就是这么回事儿。只可惜,这事她也没办法直接跟别人说。
熊俊青倒是可能知道很多内情。苏筠筠却因为工作签了保密协议,什么都不能去问。也不能把这些事,跟灏哥或者爷爷说起。
一时间,苏筠筠就觉得有点憋屈,不过抱着软乎乎的熊猫玩偶,想着可爱乖巧的熊猫小团子,不愉快的心情很快就飞走了。
隔天早上,苏筠筠又收到了熊俊青发来的信息。
熊俊青说,让苏筠筠先尽量适应学校里的生活,然后公司就会给苏筠筠安排相应的工作。他已经跟雇主商量过了,让苏筠筠以后还是每周就过去做一次私厨。最好是周日上午,没空的话再改成周四下午。每次去之前,提前联系管家。
这样的话,苏筠筠也好腾出时间来,去做别的事情。为其他工作做准备。
苏筠筠也觉得熊俊青说的很有道理,只是她心里却有点舍不得小团子。
那么个小可爱,又那么爱撒娇,总想让她抱抱。
倘若她要是真不去的话,小可爱,说不定会很想她呢。
于是,苏筠筠又忍不住问了一句。“熊哥,小可爱它平时都有人照顾吧?”
熊俊青看着这条微信,隔着百叶窗,往总裁办公室里看了看。回到公司上班之后,白总的病总算是好了,又恢复成霸道总裁的作风,开始认真工作了。
熊俊青心话说,只要不变成熊猫幼崽,不演悲情剧女主角,白锦灏这货其实还挺给力的。当然前提是他跟苏筠筠约会得一切顺利。
不管怎么说,他还是回复道。“有啊,平时有一大群人在照顾小可爱呢!”
他这话倒也不算是假话,这不是翡翠大厦所有员工都围着苏筠筠家的小可爱一起转么?
不管谁犯了错误,都会被这“小可爱”叫到办公室里批评一顿。
一旦公司开会了,那场面更是惨不忍睹。搞得翡翠大厦从上到小都神经兮兮的,就怕苏筠筠他们家的小可爱,把他们单独叫出来,问他们到底是怎么工作的?
就这么一个凶残的大型食肉动物,也就在苏筠筠面前卖萌撒娇秒变小可爱。至于其他人完全不会发现,白锦灏到底有什么可爱的。
想到这里,熊俊青心中不禁多了几分感慨。
另一边,苏筠筠更加确定了自己的猜测,熊俊青果然跟小可爱的主人有很深的关系。
不管怎么说,知道有人会陪着小可爱一起玩耍,苏筠筠也就放心了。
所以,她再次回到了周日去当私厨,顺便去见望小可爱。平日里,学习约会的日子。
其实,苏筠筠也意识到了,由于开学太忙,这些日子她好像有些忽略她家灏哥了。
所以,苏筠筠决定,以后还是厚着脸皮,多找找她家灏哥吧。哪怕是把灏哥叫到学校里进行一场校园约会,似乎也不错吧?
苏筠筠想的挺好的,结果两天后,爷爷又突然拿了一堆礼物给她。
苏筠筠打开一看,居然是一系列狸花猫的饰品和家居用品,就跟熊猫宝宝那个系列差不多,甚至比那系列还要更加全面。
这些饰品上面印的狸花猫图案,有些像猫大佬,却又不完全一样。个头小小的一只,比猫大佬瘦了许多,毛色却跟猫大佬一模一样。通身上下覆盖着虎斑纹,显得十分可爱。
因为喜欢猫大佬的缘故,苏筠筠自然对这些饰品也喜欢的不行。
而且,她也发现了,爷爷虽然每开口说过,却好像很介意她使用熊猫宝宝的饰品。
在这方面,苏筠筠还是很愿意照顾爷爷的情绪的,于是她就开始混搭着用。
*
就这样一起上课的时候,胡甜甜看着苏筠筠上衣上绣的熊猫绣像,下身牛仔裤裤管上的小狸花猫涂鸦。水杯是熊猫的,铅笔盒上印着小猫扑蝶图。书包上是活泼可爱的小狸花猫图案,又挂了个熊猫娃娃挂件。就连她头上都带着熊猫发卡,耳钉上却是狸花猫坠子。
胡甜甜把苏筠筠全身上下打量了一遍,这才忍不住感叹道。
“你真是越穿越年轻了,怎么开始走起可爱风了?”
苏筠筠也知道自己天生女配脸,她的脸其实跟可爱有些不搭,却仍是忍不住开口说道。
“在学校里,自然是喜欢怎么穿就怎么穿了,我打扮成可爱风格,有问题吗?”
胡甜甜连忙摇了摇头道,“也没什么问题啦。说起来,这一身还蛮适合你的。只不过你都没发现吗?自从你打扮成这样之后,某些人又贼心不死,蠢蠢欲动了。依我看,筠筠你倒不如让你男朋友经常来学校里露露面。这样的话,某些人至少会多点自知之明吧。”
这话虽然有些难听,可胡甜甜实在太讨厌舒扬那帮子人了。
在她看来,舒扬那个鼠族类兽人根本就是得了人类的王子病,而且他还记吃不记打。
舒扬总觉得漂亮可爱的姑娘,就应该跟他在一起。
也不知道,是不是连姻太繁杂的缘故,鼠族类兽人那边大概已经骄傲得认为,他们家人足以配得上任何人类和类兽人了。
也不知道是谁给的舒扬那么大的勇气,胆敢追求她们狐族的白子姑娘。
胡甜甜想着,倘若大佬没工夫来的话,到不如她亲自出手,狠狠地教训鼠族类兽人一通,让舒扬那货也好长长记性。
其实胡甜甜也是心疼小野猪,这都是遭了什么罪啊,总得辛辛苦苦地为那些极品亲戚背锅,那些人还死不要脸,一点都不知道感恩戴德。
由于胡甜甜实在太关注朱书文了,苏筠筠就忍不住猜想,这姑娘是不是喜欢上朱书文那个淳朴又勤劳的小伙子了?听说,朱书文现在也在打工呢,打工的地方还是胡甜甜帮忙介绍的。
俩人聊起别的八卦的时候,苏筠筠就忍不住把朱书文这个话题带了出来。
胡甜甜听了,直接就把嘴里的酥饼喷了出来,咳嗽了老半天,才一脸难以置信地说道。
“什么啊,你觉得我喜欢朱书文?那是不可能的好吗?没错,我的确跟朱书文是老乡,从小我们就认识了,可那我们也只是朋友。再说了,朱书文家庭情况很复杂,他母亲也是个脑子拎不清的,一心为娘家着想,还有一大群自私自利的极品亲戚。
姑娘要是嫁到他们家,就跟进了火坑有什么区别?说不定朱书文的妈妈还觉得人家姑娘嫁到他们家去,就是去当牛做马的。
有这么一个极品婆婆在,就算朱书文再怎么优秀再怎么出色,也没有多少姑娘愿意嫁给他的。而且,朱书文自己也说了,他这辈子是不打算结婚了,省得祸害人家姑娘。”
说完,胡甜甜就拿出了一块儿酥饼,啃了起来。
她的眼睛微微眯了眯,像是品尝的酥饼的美味似的。
可苏筠筠却知道,这姑娘心里一定很矛盾。
胡甜甜并不像她嘴里说的那样,对朱书文完全不上心。甚至还可能隐隐约约地对朱书文产生了几分好感。否则的话,她不会主动帮朱书文找到合适的工作。
只可惜胡甜甜这姑娘对感情实在太理智了。她知道自己要什么样子的生活,不然也不会不顾一切从山里跑出来。
如果一段感情会破坏她未来的安排,胡甜甜肯定会理智地选择放下它,然后跟朱书文只做好朋友。
苏筠筠并不觉得胡甜甜的选择有什么错,每个人对幸福的定义都会有不同的理解。
或许,胡甜甜还没爱朱书文到那份儿上,那只是一种淡淡的朦胧的感情。这种感情转化成友谊,或许也没什么不好。
正是因为跟胡甜甜有了这样一段谈话,苏筠筠才隐约发现,她对白锦灏感情很深。想要不顾一切地抓住那个人,想要永远跟那个人在一起。
不去管外在的条件,或者其他什么的。她这辈子只想要那个男人,想跟他一起相扶到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