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节

作品:《吃货小娘子

    不过心里虽美,元景沂还是咳嗽一声:“利落什么,还成吧。”
    正说着,凤尾欢和凤尾蝶已经端着四碗热汤出来了。
    统一的粗瓷碗,厚实质朴,装着泛白的汤,汤里浸润着被煮得晶莹剔透的白萝卜,以及白嫩的豆腐。
    热气升腾,看得人直想赶紧喝上一大口。
    “这个萝卜豆腐汤解腻最好了,姐姐,十弟,你们快尝尝。”
    凤尾欢先将汤碗推到了他们的面前。
    正文 第九十一章:不如出府去吧
    元景礼迫不及待就端起汤来,嘴唇围着碗边转了一圈,吸了一口。
    鲜的,甜的,清香的,还有软糯的,细嫩的,所有口感在嘴巴里汇聚融合,混合着清淡适宜的汤头。
    这一口下去,元景礼舒心地打了一个饱嗝,美滋滋道:“真绝配,清甜可口,配上浓郁厚重,刚才口里和肚子里的油腻感觉瞬间全消。”
    “十弟真是会说话。”凤尾欢笑着夸奖道,又瞥了一眼端着碗正喝的元景沂,“虽然年纪小,却是周全有礼,倒是比有些年纪大的更懂事情。”
    这话明显就是冲着元景沂说的。
    元景礼偷偷望一眼他的表情,倒是淡定得很,也不知道是不是那碗汤太过美味,已经把他迷得晕头转向了。
    烤羊肉也吃了,萝卜豆腐汤也喝完了。
    元景沂从未吃过这样做法的羊肉,他倒是有些替凤尾欢捏把汗,已经出了这么好吃的东西,今后还能做出什么更好的来呢?
    尤其是这一整只羊还剩下大半没有做呢,看样子是打算留着晚上再做。
    她要用什么方法做,才能胜过中午的这一顿呢?
    越想,元景沂倒是越好奇。
    元景礼也想,越想却越馋,他深信不疑自己的五嫂绝对有本事超越自我。所以,尽管已经吃过了中饭,元景礼也没有丝毫要回去的念头,反而主动问凤尾欢道:“五嫂这儿有什么活干不?省得我下午留在这儿闲得无聊。”
    凤尾欢这才知道他还不打算走啊。
    元景沂也对这位似乎想常驻自己府上的十弟有些吃惊了。
    “十弟府上没有事情要办吗?”元景沂语气柔和,可是这话已经有些嫌弃他的意思了。
    “没有啊。”他老实不客气回答道,“五哥又不是不知道。”
    元景沂简直对他无语:“那就等着你五嫂给你安排些活计做吧。”说完,便甩了衣袖,散着步离开了厨房的院子。
    凤尾蝶想要跟上去,但见没人有要跟着元景沂的意思,只能问道:“王爷这是要去哪里呀?”
    凤尾欢不在意的回答着,随即转向元景礼问道:“谁知道呢,他不过是回书房,或者出门,前日去你那儿了吗?”
    “我那儿?五哥都快有小半年没有登我的大门了,加上最近不是新娶了嫂子吗,更是请都请不来了。”元景礼笑嘻嘻说道。
    凤尾欢笑着白他一眼:“胡说八道什么。”
    心里却疑惑,那这人那天是去了那儿,还在外头留用了晚饭。
    “这样吧,今天下午我们一块去菜园里帮着大牛做活,他正盖暖棚呢。”凤尾欢思索了片刻,笑着对元景礼和凤尾蝶说道。
    一边的大牛听见了,忙道:“不用,不用,其实都差不多了,下午我自己就能收尾了。”
    凤尾欢却对他使了个眼色,让他别说话,自己则接着道:“大牛,做事情不可偷懒,真的快做完了吗?等下我们一起过去看了就知道。”
    说罢,她看了看元景礼:“十弟应该没问题吧?”
    元景礼点头,满口答应:“我刚才就说了要帮五嫂做事情的,这些都不在话下。”
    凤尾蝶见了这阵势,赶紧笑着道:“我今天是跟父亲告了半天假来看妹妹,要是回去晚了,恐怕父亲要责骂的。我这就要回去了。”
    凤尾欢知道她怕做活想要赶紧溜了,不过也还是给她台阶下,点了点头道:“姐姐说的是,在家还是要从父,才有闺阁女子的样儿。”
    “多谢妹妹体恤。我这就告辞了,妹妹别送了。”说罢,凤尾蝶便向元景礼和凤尾欢行礼道别。
    送走了凤尾蝶,凤尾欢大声叹了一口气。
    一旁的元景礼笑着问道:“五嫂这是怎么了?”
    凤尾欢毫不掩饰自己的不快,道:“送走一位不速之客。”
    元景礼倒是没有想到这位五嫂在自己的面前如此坦率而不掩饰,虽然大家都感受到了凤尾蝶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小九九,但这么直接说的,倒是不常见。
    “难道五嫂也看出了什么?”元景礼试探问道。
    凤尾欢挑起眉毛,笑道:“有人醉翁之意不在酒。”
    元景礼哈哈大笑:“是我。”
    “原来是十弟,我就说十弟总是挑着干活的时候来,肯定不是为了好吃的,是为了帮文王府多做一些事情,是吧?”凤尾欢笑着应答。
    元景礼无可奈克,只能干笑道:“五嫂的口才我服气,转来转去,总是不忘记揶揄小弟。”
    “十弟话重了,五嫂可不敢揶揄你,不过开个玩笑,知道你是自家人,不必讲究虚礼的。”凤尾欢说的实话,不然也不会在他面前直接讲了凤尾蝶的坏话。
    元景礼抱拳,笑哈哈道:“哈哈,小弟自然知道。别的不说,来了这么几次,对于五嫂的爽快小弟已经难以忘记了。”
    凤尾欢满意地点头,自己拿他当作自家人,是没看走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