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

作品:《昨日如死

    我努力保持镇定:“没那么快在一起,那会儿咱俩只是熟悉了,还没确认关系呢,唐姐他们不了解情况,大概和你说岔了。你跟江暮分手那天,我正好在你们身后草坪睡觉,目睹了惨烈的分手全过程……”经过多年实践,我认为最高级的谎言就是真假参半,还要真多余假。
    我将那段过往原原本本说给席宗鹤听,只是稍稍篡改了结局:“……后来我去医院看我干姐的时候,也会顺便去看你,鼓励你啊陪你聊天什么的,再后来我们接触多了,就自然而然在一起了……”
    这可能是我此生演技的巅峰了,我甚至在极力控制自己呼吸的频率和眨眼的次数。
    “哦?”席宗鹤看了我半晌,也不知道信了多少,背往后靠向床头,轻轻说了句,“看来爱情果然使人盲目。”
    我心头差点漏跳一拍,硬撑着演完全场:“一切都是缘分。”
    第6章
    说完我将手里的苹果递给他,他看了看我,伸手接下了,雪白的牙齿咬在果肉上,发出一声脆响。
    我的心不自觉的抖了三抖,活像这一口是咬在自己的肉上。
    “明天你就出院了,到时候我接你回衡岳山庄?还是你不想和我住,要另找地方安顿?”我试探着问他。
    席宗鹤咬着苹果,闻言从喉咙里呵了声:“我还和你住一起了?”
    多稀罕?你以为我愿意呢。
    面对他的阴阳怪气,我好脾气地冲他笑了笑道:“住了好多年了,房子是我们一起选的,在山上,你说你喜欢从高处往下看的感觉,又说那里清静,交通不便,不容易有狗仔和粉丝偷拍。”
    席宗鹤微扯唇角:“这话听着像是我说的。”
    因为这话的确就是你说的。
    与席宗鹤相反,我一点都不喜欢高高在上的感觉,我有恐高症。超过十米往下看,我腿肚子都打颤。坐摩天轮或者云霄飞车,那更是我想都不敢想的项目。
    买这套房子的时候,我其实是不愿的。但我又不是他真正的男朋友,又怎么可能真的有发言权。他问我好不好,我总是点头说好的。最后买下来,选的是小区里地理位置最好的一套,地王中的房王。
    他是真的喜欢高处的风景,每日早上起来第一时间便是泡一杯咖啡,站在落地窗前看风景。除此之外还格外喜欢在客厅那扇巨大的落地窗前与我亲热。
    窗外便是悬崖断壁,视野的确很开阔,能够俯瞰整座城市风景,夜景也漂亮。但我一靠近那里就止不住的头晕目眩,手脚发寒,他一将我按在玻璃上,我简直颤抖地不敢睁开眼看外面。
    几次之后,他发现我的僵硬,问我是不是怕高?我老实回答他,以为他要就此放过我,让我远离那扇恐怖的落地窗。没成想,他像是找到了有趣的玩法,之后变本加厉将我往那边带。
    落地窗用的材质是极好的单向反光玻璃,白日里阳光照射,就算不拉窗帘,别人也看不到里面。
    这也意味着,就算我浑身赤裸地被席宗鹤从后面按住,趴在玻璃上忘情呻吟,别人也是半点看不到的。
    可是那感觉依然不好,不光是高,还有羞耻。
    我总觉得山下的树林里,或者远处的高楼里,有无数双眼睛在看着我。看我放荡地翘着屁股被男人插射,甚至把白花花的精液射在玻璃上,再像稀奶油一样缓缓滴落。
    我因为射精后的虚软,会逐渐将僵硬的身子放松下来,这时候他就会掰起我的下巴,强迫我看远处的风景。
    “好看吗?”
    王八蛋。
    面对他的恶劣,我是十分想反唇相讥的,奈何他是金主爸爸,得罪不起。
    “好看。”我一边从喉咙里发出恐惧和高潮交织的,意味不明的呻吟,一边肌肉控制不住地再次绷紧。
    然后他就会低笑着再次闯进我的身体深处。
    “不用麻烦了,就住原来的地方吧,反正对我来说哪里都是陌生环境。”
    我从脑海中的黄色废料里回过神,听他这样说,忙道:“好,那我明天和晓敏一起来接你出院。”
    与席宗鹤商定好了明天来接他的时间,我又坐了会儿,始终无法将他试镜马导新戏的事问出口。
    我有九成把握,就算问了也是白问,他根本不会在意我的感受和意见。
    “还有什么事吗?”席宗鹤见我迟迟不走,眉眼间染上不耐。
    他是非常贵气的长相,不说话坐那儿的时候,简直让人觉得高塔里的王子活了。很多大牌喜欢找他合作,也是因为他骨子里的高级感。学识,长相,谈吐,他一点都不缺,唯一缺点,大概就是他看男人的品味。
    我要还是原来那个与他不过一面之交的顾棠,他或许不会这样排斥我,可如今我代替了江暮的位置,成了他的新爱人,任谁一觉醒来遭此巨变,心里都不会好受。
    好好的天仙白月光,变成如今的庸脂俗粉,他没有将我打骂的出去,恐怕也是他的贵族底蕴作怪。
    “那我走了。”我做出失落的表情,起身欲走。
    我估计他并不知道我要同他争一个角色,马导的戏我是无论如何都想演的,大不了各凭本事。以马导在业内的地位和名声,我相信对方干不出徇私舞弊的事,他的选择必然是对电影和角色最好的安排。若我技不如人败下阵来,这是实力问题,我无话可说,但我若要侥幸胜了,席宗鹤也不好怨我。
    “喂!”
    我刚走出两步,又被席宗鹤不客气地叫住。
    喂你个头喂,我没名字吗?
    “怎么啦?”我回过头冲他温和的笑了笑,可算是做到了真正的心口不一。
    “暂时,我想分开睡。”
    我一愣,好半天才反应过来他说的什么。
    其实他大可以放心的,因为我本来就不和他睡在一块。
    席宗鹤说我的呼吸会影响他的睡眠质量,从来不会和我同室而眠。一般都是他有需求了,就传唤我到他的房里侍寝。完事了,我再穿好衣服洗好澡回自己房里睡觉。我基本上就是一个老妈子加通房丫头加小厮的完美结合体。
    “好的,我回去替你将东西搬到新房间去。”他不想跟我睡,我还不想跟他睡呢。既然他自己提了,我也就再演一回宽容理解。
    他靠在床头嗯了声,不再留我。
    第二天下午一点,我坐着方晓敏开的车再次来到医院。
    席宗鹤东西并不多,我们到的时候他自已经收拾好了,换上常服,正坐在病床上玩手机。
    五年的空白,他是该好好补补。
    见我们来了,他站起身,非常自然地双手插兜,朝方小敏抬抬下巴道:“就这些东西,走吧。”
    连一个眼神也没给我。
    他自顾往外走,我连忙跟上,问他:“午饭吃了吗?”
    席宗鹤身高腿长,走路生风,我简直要追不上他。
    “吃了。”他边走边说,头也不回。
    他的背影高大挺拔,我追了几步,始终无法跟上他的脚步,也就停了下来。
    总有些人,是无论如何拼尽全力,也追不上的。
    “顾哥,你没事吧?”
    方晓敏见我不走了,很有些担忧地打量我的神色。
    “没事。”我冲他笑笑,“走吧,席先生不知道咱们车停哪儿。”
    方晓敏点点头,像是犹豫良久,还是将话说出口:“席先生总会想起来的,你别太担心了。”
    瞧瞧,连他都看出席宗鹤对我的冷漠,安慰起我来了。
    驱车回到衡岳山庄,席宗鹤头一个下了车。门口是指纹锁,他观察一番,也不等我,自个儿熟门熟路就开锁进了屋。
    方晓敏将东西送到门口,与我告别。
    “那我走了。”
    我朝他摆手:“路上小心。”
    席宗鹤最讨厌别人闯入他的领地,因此无论经纪人也好,助理也好,都是过门而不入,从来没进过屋子。
    方晓敏走后,我拎起行李往大门走,手指握在门把上,不一会儿电子音响起,门锁提示已打开。
    进到屋里,我正要换鞋,就听席宗鹤的声音问道:“这是什么?”
    我抬头看去,他站在客厅的一面墙壁前,正拧眉望着墙上的一幅画。那幅画整体是黑白色的,乍眼看过去一片凌乱,看不出是个什么东西,只有当中一团蜷在黑暗中的球体,可算是个主题。
    我换好拖鞋,走到他身旁,与他一同看向那幅画,或者说照片。
    “这是你的儿子。”我一言不合就丢出重磅炸弹。
    席宗鹤果然懵了,不可思议道:“我还有儿子?他多大了?现在在哪里?”
    我望着墙上那张超声图,叹口气道:“他没能出生。”
    如今科技发达了,在欧美一些地区,比如加州,可以选择人造子宫代孕。同性之间,可以通过精子转化成卵子的技术达成同性繁殖。然而同性之间要孕育子嗣成功率还是比较低,就算用最好的人工子宫,也有百分之四十的概率中途流产。
    这个孩子,是在三个月的时候没的,用的是席宗鹤和我的精子。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想要孩子,大概人到了一定年纪,就是会有繁衍本能吧。
    我要不是出生在那样一个家庭,从小对父亲这个角色深恶痛绝,说不定也会屈服于这种本能。
    席宗鹤是用钱买下我的精子去做的代孕,言明孩子和我没关系,以后也不会叫我爸爸。我不介意,就当捐精了。
    我没想到自己对这个孩子也会有期待,但当席宗鹤兴奋地告诉我胚胎顺利着床时,我心里是高兴的,那种情绪发自内心,我不知道是不是初为人父的喜悦,只知道在此之前它从未出现过。
    很不幸,胚胎在第三个月的时候停止了发育,我们运气不好,成了那百分之四十。
    他没了以后,席宗鹤意志消沉了很久,我看得出他是真的很想要这个孩子。三个月来,他已经将能买的婴儿用品全部买齐,堆的家里都不能看了。
    我也难过,但我恢复比较快。
    我习惯于把难过的回忆锁进记忆深处,席宗鹤却和我相反,他近乎自虐的不允许自己遗忘那些记忆,非常极端,非常偏执,比如江暮,也比如这张照片。
    听到自己并没有莫名多出个儿子,席宗鹤像是松了口气,但很快他反应过来。
    “这是……我们的孩子?”他手指在我和他之间比划了下。
    从生物角度来说,好像是这么回事,虽然我并没有他的抚养权。
    “嗯,我们的孩子。”我厚着脸皮承认下来。
    席宗鹤闻言目光复杂地看了我片刻,又去看那张照片,还用手指触碰那上面小小的胚胎。
    我因为从小养成的习惯,在家都是自己做饭,和席宗鹤住一起后,因为他不喜欢家里出现陌生人,做饭这项重任也就包在了我身上。
    方晓敏每隔几日便会送一车新鲜食材过来,只要我在家,席宗鹤就会让我做饭。我不在家,他就让我做好了再走,要是去外地拍戏实在日久,他就让我包好足够的馄饨饺子冻在冰箱里,供他日日食用。
    我曾问过他吃多了不腻吗?他回答我说就喜欢吃面食,天天吃也不会腻。
    席宗鹤失忆加上他要和我抢角色的冲击,让我无心做饭,晚上将冰箱里还剩的馄饨拿出来,凑合着吃了顿。
    席宗鹤倒是没有意见,看起来是真的喜欢吃这些面食。
    吃完了晚饭,他回他那屋,我回我那屋,两人各自无话,一夜安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