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节
作品:《七十年代为军嫂》 就这会儿功夫,宁馨在空间里煮了点玉米粥。宁馨觉得光吃肉也不妥,就做了粥喝,空间里有卓玉航准备的二、三斤玉米面。
“是吗,那咱们就赶紧吃饭,吃完饭还得早点下山,我也不能回去太晚,免得让人担心。”宁馨开始盛粥,“玉航,你把粥端进去。”
卓玉航听话把粥端到竹楼里的桌子上,这桌子暂时成为他们吃饭的餐桌。特殊时期,特殊年代,有些东西想讲究也讲究不起来。再说外面不是野猪就是野狼的尸体,吃饭看到有点倒胃口。
宁馨弄了两只鸡准备尝尝味道,把它们盛放在盘里,卓玉航过来端走,“走,媳妇,吃饭去,今天肉可着劲吃都吃不完,”
饭桌上,一种是涂了迷香果果汁的鸡,另一只是普通调料做的鸡,看菜色就看出差别很大。
卓玉航指着那只涂了迷香果果汁的鸡说:“这只金黄色的,颜色特别好看,看着就诱人美味。”
宁馨赞同说:“是好看,就这卖相,放到以后卖,一只鸡还不得卖个百儿八十快。”
“太便宜了,这种香味世间少有,再贵也有人买。”
卓玉航伸手扯下个两个大鸡腿,再加两个鸡翅,全部放到宁馨面前的盘子里,“媳妇,你吃。”
宁馨说:“还是你多吃点,你又不是不知道,我饭量小。”
她把一个鸡腿放到卓玉航碗里,又去夹鸡肚子里放的蘑菇,“我更喜欢吃这个。”宁馨冲丈夫举筷子示意。她咬了一口鲜嫩的蘑菇,仔细地品尝,“味道很好吃,带着浓浓的肉香味,鲜美多汁,好吃!”
卓玉航了解宁馨饭量,看她把鸡腿夹过来,没再推辞。他们两口子又不是外人,没必要客气来客气去的。
卓玉航直接动筷子吃肉,他咬了口鸡大腿,咽下肚后说:“媳妇,你别只吃蘑菇,尝尝这鸡肉,真得非常好吃,我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鸡肉。”
卓玉航感觉这肉吃到肚子里,鼻子、口中,甚至是全身都感受到那种特殊的香味,香到骨子里去了,让人情不自禁沉迷于其中。
本来宁馨吃蘑菇吃得停不下来,鲜香滑嫩,太美味了!听到丈夫推荐鸡肉,她马上吃了一口,宁馨尝到鸡肉,眼睛一亮,点头表示确实好吃。
宁馨咽下口中的肉,赞叹:“确实好吃,这味道绝了,不比那些几百年秘方做出来的鸡肉差。”
卓玉航哈哈笑了两声说:“以后这就是咱们的绝世秘方,有机会咱就做来吃。”
等两人吃完这只鸡,再吃那种没有涂抹迷香果果汁的叫花鸡,两厢一对比,本来应该是美味的食物,简直让两人味同嚼蜡。
“不行,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这种鸡照刚才那个差远了。”
“确实是那种好吃,跟吃了仙家美食一般,感觉那种香味无与伦比。”
宁馨已经吃饱,尝了一口就放下筷子;卓玉航还没吃饱,啃了个鸡大腿,刚刚填饱肚子就不再吃。这口感差太多,让他食难下咽。
宁馨想起外面那些猎物发愁,“玉航,那些猎物你想怎么处理?”
他们自个吃肉,一时半会儿可吃不了这么多。那两头大野猪,就能出好几百斤肉。空间又没有保鲜功能,没法一下子存储这么多肉,除非他们把肉腌制成咸肉或做成腊肉。
还有那些狼肉,也得处理一下,这年头肉这么精贵,可不能浪费了。宁馨可是知道,狼肉性热,吃了可以补养五脏,抵御风寒,还可以治疗风湿痹痛。
还有那些狼皮,硝制好后铺在床上可是特别暖和,留个老人用最好不过。宁馨打算给姥姥和姥爷留两张狼皮,还有奶奶那里,也应该送一张。就算现在不能给姥爷用,等过几年姥爷返城后,那时可以再送给他们。
宁馨直接把这个想法告诉卓玉航。卓玉航说:“那咱们把狼皮都留下,回头找人硝制一下,留着以后送给老人用。”
“那肉怎么处理?”
卓玉航盘算一下说:“我准备送一头野猪给村里,就是我杀掉的那头,宰了给村民分肉。村民得了好处,以后咱们家有啥事,他们也不好说啥。你砸死的那头野猪,估计骨头都断了,我看还是在空间宰掉,把肉烤制成腊肉。狼肉吗,我上县城问问有没有要的,卖掉一些,换成钱或票。”
宁馨觉得他考虑的挺周全,既送了人情给村里人,又赚了实惠,一举两得,边点头同意。
这个点才刚过中午,他们还用不着这么早回去,因为下山最多用一个来小时就够了。卓玉航可不想那么早回去,又得跟媳妇分开。
卓玉航说:“我看把这头野猪弄出去宰了,再砍些松柏枝备着,明天我买些粗盐回来,一点点熏成腊肉。这样就算咱们以后不不打猎,也不会缺肉吃。”
以前两人出去旅游,跟人学过怎么制作腊肉,两人回家后还在家做过,只不过他们不是用柴火熏制,而是用烤箱烤的。
宁馨说:“回去之后我就没法帮你做这些了。”
“没事,我动手做就行,只要你不嫌我做的难吃就行。”卓玉航说完麻利开始行动。
宁馨:“我相信你的手艺。”
两人先把野猪弄到空间外面,卓玉航利落地拿着匕首给野猪开膛破肚,宁馨负责放哨,防止野兽闻到血腥味来袭击他们。
空间出品的匕首就是好用,划破坚硬的野猪皮一点都不费事,卓玉航只是稍微把野猪皮划开一部分,并没有全部剥下来。因为空间里没有合适的地方防止猪肉,他还得把猪肉放置在野猪皮上。卓玉航弄个差不多,就把野猪皮连带猪肉放到空间,却把野猪内脏全部扔到小溪流洗涮。
清洗野猪内脏绝对不是好活,卓玉航皱着眉头干完,但是他没让宁馨帮忙。就算宁馨要帮忙,他也舍不得让给他在冰凉的溪水中受冻,活都是卓玉航耐着性子干完的。说实话,收拾这些东西倒胃口,他收拾完野猪内脏,感觉以后都不想吃猪下水了。
完事后,卓玉航又给几只狼剥皮,准备明天就去把狼肉卖掉,在空间留下少部分就行。好在卓玉航动作够麻利,给几只狼动刀子剥皮够快,他弄完一直就放到空间,用了差不多一个来小时的时间就完成任务。
卓玉航忙完,手上血呼啦的,还沾了油不好洗,他弄了点中午烤肉用的灰洗手,好歹把手洗干净。
宁馨递过手帕让他擦手。卓玉航直接摇头,“我手上有点肉腥味,还是不用你手绢擦手了,看给你把手绢弄脏。”他直接在裤子上蹭了两把,宁馨只好把手绢揣进自己兜里,“你可是越来越不讲究了,刚回来就学会这一招,直接用衣服擦手了。”
忘了说的是,卓玉航在回家时已经换了旧衣服。他很珍惜自己的军装,生怕上山会把衣服刮破,赶紧在出门前换成旧衣服穿。
卓玉航呵呵傻笑两声,企图蒙混过关,“媳妇,要不咱现在慢慢往下走,看看路上会不会遇到好玩的事?”
宁馨也没继续念叨他,两人回空间休整一番,就开始返程。
路上,卓玉航砍了不少柏树枝留着熏制腊肉。宁馨也捡了不少干柴扔进空间,留着以后备用。路上凡是见到能用的、能吃的都不放过,全部往空间里拾。没办法,谁让他们回到农村生活,暂时啥都稀罕啥都缺呢。
等到了后半截路上,为了不让人看出猫腻,做戏做全套,卓玉航就用野草捆树枝,弄了个拖运野猪的东西。当然,为了省力气,卓玉航没有直接拖着野猪下去,他只是拖着树枝拉出一条长长的痕迹,让人看到就能发现这是拖行留下的印痕。
“这年头做个好事都不容易,想让村民吃点肉吧,还得想办法遮掩。”
宁馨转头说:“你这办法挺好的,既不费力气,还能掩盖事实真相。我发现你小聪明不少啊,经常能想到好办法。”
卓玉航当媳妇夸奖他,美滋滋地说:“那是,我一直挺聪明的,要不怎么有眼光,找了你这么个好媳妇。”
“就会跟我贫嘴。”
两人说笑着,很快就快到山脚下。
宁馨说:“我说回去给林可欣带好吃的,等会我带只野鸡回去,让大伙也解解馋。”
知青们大老远出来怪可怜的,宁馨的眼光不同,已经把他们当晚辈看待,在能力范围内,能照顾他们的时候,自然是多照顾些。
卓玉航大方地说:“你想带就带。空间里的肉多着呢,随便你想送谁。我看先把野猪扔这里,我去喊人来弄走,回头村里应该分肉吃。”
宁馨笑着说:“今晚给他们添一只野鸡改善伙食就不错,我再多拿,有些人可能会拿我当冤大头。”
别人不说,李玉娟兄妹给她留的印象就不好,还有余文志,这人因为是卓玉婷前世的丈夫,她也算了解他,他面上看着大方,其实骨子里是个有点吝啬自私的人。
像这样的人,如果看到宁馨拿很多肉回去,说不定吃了她的肉,还在心里偷偷笑话她傻呢。只是眼下他们之间没有矛盾,宁馨不好区别对待,只好让他们跟着占便宜。
宁馨自空间拿出一只荷叶包裹的叫花鸡来,跟卓玉航一道回到知青点那边。知青点位置偏僻还是有好处的,起码两人回来的路上看不到一个人在。
到了门口,卓玉航就跟宁馨告别:“媳妇,你先进去吧。我还得去找人把野猪抬走。”
“嗯,你去忙,有时间你再过来找我。”宁馨已经习惯跟丈夫相处,如果两人隔几天不见面,说实在的,她会很想他。
第41章
宁馨和卓玉航分开后,直接进了知青点大门。可能因为现在天还是有点冷, 大家都在屋里呆着呢。
等宁馨推门进屋, 林可欣惊喜地看着她:“宁馨,你总算回来了, 我刚刚还在想你什么时候能回来呢?”
“让你担心了。放心吧, 我不会回来太晚的。”宁馨刚想把手中的叫花鸡拿出来,跟大家分享美食,就听到李玉娟阴阳怪气地说:“我们都还为昨天晚上的事发愁,你倒是心大,一大早就没了人影儿。”
宁馨了解李玉娟兄妹,典型吃软怕硬的人, 宁馨可不想以后跟包子似的经常被李玉娟说难听的话,于是反驳说:“老支书说今天放一天假期, 腿长在我身上,我想去哪就去哪儿, 用不着外人操心。”
说完这些,宁馨把手中的叫花鸡拿出来递给林可欣,“可欣,这是我给你们带回来的鸡, 你去厨房用刀在中间劈开,分给男生那边一半, 你们吃一半。”
林可欣乍听到有肉吃,喜色马上露出来,“宁馨, 你去哪儿了,竟然给我们带鸡肉回来吃,真是个大惊喜。我这就去切开,尝尝你带的鸡肉。”
刚刚还怪宁馨的李玉娟立马僵住了。她刚说了宁馨,怎么还好意思吃宁馨带的鸡,早知道不多嘴说那句话了。这下好了,等会儿没脸跟着吃肉了。李玉娟心里已经开始哀怨,还埋怨宁馨怎么不早点把鸡肉拿出来,那样她就不会说宁馨坏话了。
林可欣没等宁馨回答她的话,就拿着荷叶包裹的鸡去了灶房,忍着口水把整只鸡从中间一劈两半。就是鸡脖子和鸡头不好从中间劈开,林可欣本着公平分配的原则,把鸡脖子和鸡头剁成差不多大小的块儿,男女平分。
林可欣纠结地比比两半儿鸡,比较一下大小,选择了心仪的一半。就这么把鸡吃了,太浪费了,他们应该就着饭吃才对。林可欣把两半鸡分别放到两张荷叶里,又拿着去了女知青宿舍。
“我说,这鸡咱们怎么吃?我寻思就这么吃有点浪费,不如我们放在菜里炖炖吃,或者现在马上做饭,就着干粮把晚饭吃了。我看咱们今晚可以先吃一半,明天再吃另一半,现在天还冷,鸡肯定能放得住,就是有老鼠。”林可欣盘算得可是够精细的。
其实,这要放普通人家,一只鸡可能吃的时间能更长,全家能分成好几顿吃。
江梅和田露露不好意思跟着林可欣去分鸡,那显得她们多馋呢。就算想吃鸡,也得忍着。李玉娟是爱面子,怕宁馨反过来讽刺她,她才没跟着去。要不是因为刚才那句话,说不定这时候她都厚着脸皮吃上了。
不过,这会儿林可欣提了吃鸡的意见,江梅就回应她说:“我看你说的最后一种方法好,咱们早点吃饭,只吃半只鸡,明天再吃另一半。”
江梅说完,还看看宁馨,看她有没有什么意见。
宁馨随和地说:“你们做主就行。我在外面吃过了,这是专门给你们带回来的。”
林可欣和江梅马上动身,“那咱们赶紧去做饭,我可是馋肉了,想早点吃上肉。对了,去问问男知青那边什么意见,如果他们跟咱们一样,那就一起做饭吃饭。缸里还有水吗,没有水了赶紧让男同志去打水……”
一想到马上要吃肉,不管男知青还是女知青,浑身来了劲,都开始忙活起来。就连大缸里还剩半缸水,男知青为了吃肉不亏心,还是主动把水缸的水打满。
就在男知青打水回来时,看到村里的壮爷们抬着野猪往村委那边走。
李玉聪双眼放光地盯着大野猪,“哪儿来的野猪,好大一只,这得多少斤肉啊?”
郑东林不由地说:“就是,这是谁猎到的野猪,真有本事。”他根本想不到,这就是他情敌猎到的猎物。
因为卓玉航穿着普通村民穿的衣服,郑东林的注意力又都在野猪身上,还没有发现情敌也在场,要不他肯定没心思看野猪。
卓玉山跟着弟弟过来的,他看到男知青打水回来,想到他们现在也是村里的一份子,便跟他们说:“等会儿村里杀猪分肉,你们派人过来领肉。”
李玉聪高兴地说:“真的吗?也有我们的份?”
“队长说的当然是真的,等会儿过来拿肉吧。你们早点过来还可以看到杀猪。”一个汉字开玩笑说。
不知道这些知青们看到杀猪会不会害怕,想想要是害怕也挺好玩的。
男知青又不用做饭,让他们做他们也做不来。因为当下家庭多数是男主外女主内,家务活一般是女人干的多,家有好几个兄弟姐妹的,姐妹会把家务活包揽,兄弟们则不用干家务。
于是,男知青开始去看村里杀猪,这种事他们在市里很少见到。因为城市里有肉联厂,那里是专管杀猪的地方。而且城里几乎没人喂猪,哪里还能看到有人杀猪。
当然,在临出去之前,男知青没忘记让女知青给他们留饭。而且鸡肉是分开吃的,他们不担心女知青会把鸡肉吃完。
女知青不爱看血呼啦的场面,都在灶房里忙活,还让男知青把分的肉给领回来。
野猪早已经死掉,杀猪是没有惨厉的嚎叫声,场面倒是没有那么害怕。野猪皮剥下来后,露出白红相间的肉,让人很是眼馋。得到风声的村民下工后,都围在这里眼巴巴等着分肉。
孩子们也欢快地闹腾,好像他们马上就能吃上肉一样,虽然这肉分回去,不一定马上吃到他们嘴里。有那会过的女人把肉领回去,会腌得咸咸的,馋了做菜时放上几片肉,恨不能一家人都平均分不到一片,也就能尝尝菜里的肉滋味。
卓玉航没管杀猪的事,交给他大哥后,直接回了家。
等杀完猪,挨家挨户分肉,因为野猪是卓玉航猎来的,分给卓家的肉最多,连骨肉带肉有个五六斤,其他人家能分个一斤多肉就不错了。也就是野猪太肥大,而三里堡村子不大,户家不太多,每家才能分一斤多肉。
男知青总共领了一斤多肉,回到知青点。他们只听说野猪是一个叫卓玉航的人杀的,并不知道卓玉航就是他们见过的穿军装的那个男人,就连郑东林暂时还不知道他的情敌叫卓玉航。
李玉聪不满足地说:“才这么点肉,分到咱们九个人嘴里,每人还不到二两肉。”
郑东林呛了李玉聪一句:“拉到吧你,咱们刚来,能分这些肉就不错了。你没看到每家每户都是分了一斤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