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
作品:《掌上明珠(作者:北途川)》 拎包小弟。
平时没什么事,客人有需要,就跟着,负责各种跑腿的杂事。
这种神奇的兼职工作,也不知道招兼职的人是出于什么心态。
周乔和陆一鸣抱着保温杯坐在值班室里已经两天了,好像被世界遗忘了一样。
今天来了很多人,酒店整个处在一种绷紧的状态里,大堂经理在耳麦里不住地叮嘱,“都机灵点儿,谁要是不想干了,我让他立马滚回家。还有那几个兼职生,也都机灵点儿,做得好走的时候我给你们包个大红包,做不好别怪我不讲情面啊。”
召唤铃忽然响了,周乔和陆一鸣对视了一眼,忙接起来电话,对着听筒应着,“您好,值班室。”
那边是个年轻女人的声音,不知道是不是喝了酒,透着些微的酒意,语调懒懒的,但很温和,“麻烦来两个人,我在门口等你们。”
周乔和陆一鸣一起出去。
门口站着一个女人,身形高挑,穿一件驼色的大衣,回头笑的时候,透着几分温柔的风情,“跟我一起去接两个人,麻烦你们了。”
太客气了。
周乔和陆一鸣忙欠身回应。
思思拢着手给汤姆森打电话,告诉他早餐吃油条豆浆并不是中国人的标配,“北方人早上也喝羊肉汤吃拉面什么的,我比较喜欢喝粥,你早上吃的那个叫窝窝头,我们拿来忆苦思甜的饥荒年代的食物。”
汤姆森不知道说了什么,思思很轻快地笑起来。
周乔晃了下神,他从来没见过漂亮得这么夺目的女孩子。
远远看见悯之和宋易,低声说了句,“我先挂了。”
然后招了招手,手插在口袋里,上上下下打量了一下宋易,然后才调笑了悯之一句,“你们两个悠着点儿啊,这么明目张胆,我姑父早上在车上还在盘问遥之罗御宁的事,知道和你没关系才对人平和了点儿。”
悯之抱住思思的胳膊,“表姐,帮帮我嘛!”
宋易忽然挑了下眉,看着周乔和陆一鸣,“你们怎么在这儿?”
周乔耸了耸肩,对这该死的缘分也抱了无比震惊的态度,“兼职,老兄。”
悯之从思思的肩头抬起头来,张了张嘴巴,这个年,可真是魔幻啊!
思思扭过头来,忽然笑了,“你们认识啊?抱歉我不知道,我叫尤思思,悯之的表姐。”她伸出手来,“幸会。”
周乔轻轻握上去,“啊,幸会。”
*
倒真的没人注意他们。
大家聚在一栋别墅里准备年夜饭。
家里的传统,年夜饭大家都要帮忙,谁也不能偷懒。
外婆和奶奶先商量了今晚的菜品,然后开始分配任务。
尤嘉领着陈翎乔茵唐佳文在择菜洗菜。
大哥哥和二哥哥被派去拔萝卜,后山有一片酒店的菜园,这会儿萝卜和白菜还在地里长着。罗御宁也跟着去了。
爸爸和舅舅两个人惯例偷懒,说是去后山湖里钓鱼,大约是姜太公那种钓鱼法。
悯之和思思刚进屋就被外婆拉去和面,宋易也被套了个围裙安排去剁饺子馅儿。
汤姆森用一口蹩脚的中文问思思在做什么。
汤姆森也不会做中餐,只会吃,他从来没见过和面这种操作,思思眨眼笑了一下,“一种生化制剂。搅拌后加水就可以了,待会儿去湖里毒鱼,一品脱可以毒死一大片呢。”
汤姆森夸张地捂住嘴巴,“天呐!这太可怕了。”
周乔和陆一鸣刚刚推门就看到这一幕——他们刚刚接到通知,说思思小姐邀请他们一起跨年,这会儿可以进去帮忙准备年夜饭。
其他人都被汤姆森的反应逗笑。
汤姆森是个大胡子,总是一惊一乍的,显得可爱又滑稽。
悯之推了表姐一把,对汤姆森说:“你别听她胡说,我们在和面,待会儿擀饺子皮,还有做手工面用,就是……面食,中国的面食。”
汤姆森伤心地指了指思思,“你又耍我。”
思思咯咯地笑起来。
外面起了风,寒风呜咽着,枯枝在风中咔嚓作响,簌簌的雪从枝头落下来,寒鸦低飞,却并不显得凄凉。
暖气很足。
但屋里还是放了几架特质的炉子,暖黄的光显得格外温暖。
爸爸和舅舅因为受不了外面的突如其来的寒风,再装不下去钓鱼了,提了个装了几条小鱼的桶回来,抖了抖雪,脱了外套,蹲在炉子边儿烤红薯。
悯之没理会,和面好去帮妈妈洗菜,洗完菜去帮外婆处理药材,一眨眼就看见宋易跑到了爸爸和舅舅中间,大刺刺地坐着。舅妈也在旁边烤着手,目光打量着宋易。
那架势,破有种三堂会审的感觉。
悯之一颗心都提了起来。
差点儿没背过气去。
她把手在裤子两边擦了擦,吞了口唾沫,一把拽住表姐,“表姐你说我是过去呢,还是装死呢好?”
表姐扭过头,猛一乐,“别说,他这么坐在那儿,还挺有种大佬的风范。”
悯之都快哭了,“你可别取笑我了。我就想知道他们在聊什么。”
第25章 谈恋爱吧三
红薯是小小的那种, 巴掌大小, 颗颗饱满圆润,透着股憨态可掬的肉感,每一颗都差不多大, 显然是精挑细选出来的。
剥开是鲜黄的瓤, 香气扑鼻。
宋易知道。
小时候宋晴馋, 会自己刨土坑烤红薯, 在野地里, 风四处吹,只眼前土坑里那一点温暖, 用手扒拉着翻红薯, 碰一手一鼻子的灰, 有时候红薯烤出胶,手上的灰渍好久都洗不掉。
陆季行自然不必吃得那么狼狈。
甚至连灰烬都没有, 架在泥台上隔火烤。
陆季行一手戴着隔热手套, 一手拿着小钳子拨弄, 他年轻的时候经常外出拍戏,有时候冬天在野外,就生这样的炉子, 红薯的香气仿佛带着温度, 再来瓶酒, 就无惧严寒了。
这么想着, 他就打了个响指, 叫尤嘉, “老婆,去温几瓶酒。要烈的。”他低头,看了眼宋易,目带寒光。
“哦。”尤嘉歪着头看见陆季行面前端坐的男孩子,轻轻地摇了摇头,示意他别乱来。悯之和宋易刚进来的时候她就发现了,作为亲爸妈,这点敏感度,还是有的。
她想起自己当年和陆季行谈恋爱那会儿,不知不觉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了。
虽然她觉得倒不必那么紧张,缘分有时候是件很奇妙的事,但陆季行那性子,铁定不会轻易善罢甘休的。
陆季行装没看见尤嘉的示意。
人大概都有一种直觉,满屋子的人,陆季行就看宋易觉得扎眼。
果不其然,是个觊觎他悯之的小狼崽子。
作为一个父亲,女儿是手心里捧着的宝贝,谁多看一眼,他都警醒,更别说宋易这种上来就坦白他对悯之有想法的。
可以,非常好,大胆。
陆季行很想把手里的钳子敲他脑壳上,最后只是不动声色地挑了下眉,“你说你和悯之什么?”
宋易微微垂首,“我和悯之在交往。”
陆季行舌尖舔过每一个牙齿,最后顶住上颌,微微点头,“多久了?”
宋易从来没觉得这样紧张过,甚至他刚刚走过来的时候,甚至还是自信满满的,横竖都是一刀,反正悯之喜欢他,大不了就再接再厉,也没什么可怕的。
但这会儿他只觉得冷汗沿着背脊一直往下淌。
全身上下每一寸神经都绷紧着,皮也绷得紧紧的,明明陆季行看起来平和得近乎绅士,他莫名觉察出一股难言的恐怖出来。
“有一年了。”他回答,垂首的模样显得谨小慎微。
这一点儿都不像他。
“我很喜欢悯之。”
陆季行再次点了点头,炉子里一颗红薯烤熟了,泛着浓烈的焦香,他拿扦子扎透了,确认是熟了,就把它夹了出来,松松皮。
递给悯之的舅妈,“尝尝。”
周倩接过来,左手换右手,鼓着腮帮子聚了一口气吹着,烫得不行。
尤靖远抽了几张纸,给她垫着拿在手里,嫌弃地嘟囔了声,“笨不笨。”
周倩瞪了他一眼,回过头的时候,陆季行一只手正无意识地虚点着,目光幽沉地落在宋易身上。
她陡然有些心疼起宋易来。
是一种同病相怜的怜悯,她嫁给悯之的舅舅尤靖远那会儿,也是这样的处境,他已经是一家规模不小的公司的总裁,而她不过是边缘艺人,身份的巨大悬殊,让她生不出半分妄想来,但爱情有时候就是不讲理,不是不能要,就能不去想的。
但作为悯之的舅妈,她自然还是站在陆季行和尤靖远这边的。
她对尤靖远再了解不过,自大狂,暴脾气,习惯高高在上,也习惯了做决断,最心爱的外甥女的婚姻大事,他即便不能干扰,也必然要人家好看。
俗话说,下马威。
这是考验。
但陆季行更多的是一种难言的心情,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娇娇女儿,舍不得打舍不得骂,好好地宠了这么多年,猛地有一个人要把他放手心的宝贝拿走了,他那种心情,是不当爹没办法体会的。
会有人比他更爱悯之吗?会有人比他更无条件包容她爱她吗?会有人宠着她呵护她把她当宝贝吗?
不放心,怎么能放心呢!
他尤记得他第一次抱悯之的感觉。
那是深冬的一个早晨,刚过完年没多久,春天就快要来了。尤嘉生悯之不顺利,在产房待了三天两夜,他熬得双眼通红,一刻也不能寐,终于听见一声啼哭,护士出来告诉他,母女平安,他松了一口气,像从鬼门关走了一遭。
悯之被装进保温箱里,过了大约五六个小时,才有护士领着他去看,他的手穿过箱体触摸到她,软软的身体,粉嫩嫩的皮肤,她动了动手脚,忽然对着他笑起来。
那么小的一只,眼睛只睁开一条小小的缝隙,就会对他笑了,后来尤嘉一度嘲笑他幻觉了。
他真的看见了,那一瞬间热泪盈眶,有什么柔软的东西就那么搁到了他的心尖上,这是他太太给他的礼物,饱含着爱与柔情。
他其实本并不想尤嘉再受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