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八章 湘潭起义

作品:《清末枭雄

    1864年的春季,对于中华帝国来说虽然发生了些许事,但是总体上还是延续了前两年的平静,外部冲突和矛盾较少,就算有也影响不了大局,国内的核心依旧以工业建设为核心。
    同时也是开始逐步对农村经济以及土地问题等进行试探性的改革!
    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农林部以及民政部还有江道泉等人主导并坚持的土地改革制度了,他们和郭龙云等工业派为首坚持大规模农场生产不同,江道泉等人依旧固执甚至是强烈的要求坚持现有的小农经济体系,避免农村土地的进一步兼并。
    当然了,即便是小农经济体系也不能保持原来的模式,因为旧有的小农经济体系同样也是不够合理的,其中最为明显的就是大量的农民实际上并没有自己的土地,或者只有少量土地,他们只能租用地主的土地,而租用土地的佃租非常高,导致农民劳作一年后所获甚至不能吃饱。
    对此,江道泉等人提交了诸多针对现有小农体系的改革方案。
    一连串方案中,最重要的就是农业税以及地租限制这两大项了。
    首先是农业税,以往帝国的农业税基本上是一刀切,多少田就交多少赋税。
    但是这种一刀切的农业税模式对于国内的土地兼并没有明显的压制作用,而土地兼并对于任何一个朝代来说都是非常致命的问题。
    中华帝国和古代王朝不同,古代的多数王朝建国初期,都是经过了大规模的战乱,人口数量因为战争,灾害等因素大幅度减少,一定程度上出现人少地多的情况,因此王朝的初期不会存在很严重的土地兼并现象,一般只有到了王朝的中期和末期才会出现严重的土地兼并现象。
    然而中华帝国的崛起过程中,虽然国内的民生依旧遭到了一定的破坏,但是哪怕是把太平天国的因素算上去,但是损失的人口顶多也就几千万而已,这对于一个拥有数亿人口的庞大国家来说并不算什么。
    而且之前的人口损失主要集中在安徽、江苏、湖北、江西四省,准确的说是长江中游两岸地区,其他省份受到战争的影响实际上非常有限。
    原来人多地少的省份现在依旧是人少地多,比如说山东、山西、直隶等省,其人口数量依旧庞大,而土地数量有限。
    更重要的是,全国各地的土地兼并现象依旧非常严重!
    为了改变土地兼并严重的问题,帝国是准备了多种措施,其中之一就是引导国内的那些地主老财们把主要的资产投入工商业,而不是一有钱就购买土地。
    其二,同时也是最为主要的手段,那就是采取阶梯式农业税,实施拥有土地越多,缴纳越多农业税的原则。
    这项措施最为核心的就是阶梯式的田地数量划分点,措施规定每户拥有的土地不得超过五十亩,超过标准都会对其名下的所有土地统一征收高额农业税,而不是说只对超出部分征收高额税收。此外对于苦寒边地,土地产出较少的地方,比如黑龙江北岸的外兴安岭地区、中亚地区等新占领区,则是不统一规划,后续根据每个地方的不同详细制方案,毕竟这些地方还地广人稀,还得从内地移民呢,和土地兼并没啥关系。
    超额百分之五十以内,则是征收百分之一百二十的额定税收,超过百分百,则是征收百分之两百的额定税收,每超过额定田地数量的一倍,则是提高百分之一百的额定税收,上不设限,如果交不出高额税收,则是直接由政府没收超额土地,并进行拍卖出售,所得用于交拖欠之高额税金。
    这项规定几乎强迫那些大地主抛售土地,拥有一百多亩到两百亩土地的话,你还能够承受一倍多两倍的税率,但是你要是拥有几百亩,一年的土地产出都不够交税的,而那些拥有几千亩甚至上万亩土地的超级大地主,别说土地产出,就算是土地自身的价值都不够交一年税的。
    同时这项规定的阶梯式农业税的起征点比较高,起点就是五十亩,而五十亩的话基本就是富农以及小地主的极限了,只有那些大地主才会被影响到。
    这项措施从1863年施行,同时为了给予那些大地主一定的缓冲时间,对限定抛售的时间制定的比较宽松,从1864年到1867年,一共有三年的时间,在这六年时间里则是对超额部分征收比较少的超额税金,大体上超额从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一百不等。
    但是1867年以后,则是正式执行阶梯式农业税!
    当然了,为了避免大规模的反弹,同时也是为了避免那些地主们的损失,帝国也会在其他个方面做出一些相应的政策。
    不管人家地主的土地是怎么来的,那些都是人家的私产,而帝国作为保护个人私产的君主专制资本主义国家,是不可能让地主们平白无故损失这么多。
    为了防止大量的土地抛售,进行造成土地价格下跌,帝国政府将会根据1863年的地价的七折进行保底收购,收购土地所需的资金由皇家银行进行贷款扶持。
    收购来的土地将会进行拍卖,出售给那些少地或者无地的农民,同时为了防止这些农民资金有限,也会推出专门的购地贷款。
    值得一提的是,不管是政府贷款收购土地,还是说农民贷款购入土地,这里头都代表着庞大的利润,皇家银行提供贷款的业务里,将会获得庞大的利息收入。
    阶梯式农业税一经颁发,就是引起了国内庞大的议论反弹,尤其是拥有大量土地的地主,尤其是超级地主们更是群情愤涌,连接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反抗。
    甚至部分帝国的中高级官员也是对这项政策多有非议,但是林哲却是始终保持了沉默,对诸多反对阶梯式农业税的折子统一留中不发,林哲在此事上的态度非常明显,他作为皇帝是绝对不会亲自插手此事,此事能成就是他林哲的功劳,如果中途出现什么意外失败了,那么自然有江道泉来背黑锅。
    而江道泉作为国内最大的保守派大佬,除了教育外,他的工作重心一直都是在农村经济上,把农村经济改革视为自己人生中的最大成就,此人做梦都想着自己成为王安石或张居正那样名流千古的名臣。
    因此他的态度非常强硬,甚至是摆出了不管如何,他都强行把这项改革推下下去,如果改革失败了,那么他江道泉就以死相谢天下。
    同阶梯式农业税一同施行的还有同样是江道泉主持的限租政策!
    因为阶梯式农业税只是针对那些中大地主的,尤其是针对那些超大地主的,而广大农村地区里,实际上还存在着大量的中小地主,不过限租政策主要是规范,也不会说强行要求租金就一定只要两成,三成之类的。
    而是采取官府统一的土地租中合同,限定租金不得土地产出的百分之五十。
    相对于阶梯式农业税而言,限租的作用并不大,因为一旦阶梯式农业税得到实行,那么就会有大量的土地从大地主手中流向市场,届时会有大量的无地或少地农民购入这些土地,不用担心没钱,因为银行会提供购地贷款,就跟后世购房贷款差不多。
    一旦土地兼并的问题被弱化一些,到时候那些手中还保留一百亩土地的小地主能不能找到足够的佃户来耕种都是个问题呢。
    然后上述阶梯式农业税还会带来一个副作用,那就是会大大的弱化大家族,迫使那些人口众多的大家族主动进行分家。
    因为帝国的阶梯式农业税是以户为单位!
    而中国的传统里,不得迫不得已的时候,往往都是不分家的,有些地方的大家族随随便便都是数十口人,甚至多大数百口人的,而这些大家族为核心形成的宗族,对于帝国的基层统治是一个极大的障碍和阻力,乃是帝国致力想要消灭的东西。
    阶梯式农业税施行后,那些大家族如果不想把手中的土地抛售出去,那么就只有一个方法可以解决,那就是分家。
    极端一些,一个大家族每一个人都独立成户,这样按照一个人一户,拥有五十亩土地来计算,可以轻易消化几百亩甚至几千亩的土地。而那些大家族则是在法律上分家独立成户,但是依旧生活在一起。
    但是就算是这样,对于帝国来说都是胜利,因为一旦让他们在法律上分家,兴许前几年他们还能够保持大宗族的模式继续生活,但是越到后来就会有越多的矛盾,财产被分出去后也就是去了最重要的连接纽带,后续虽然会有联系,但是绝对不可能继续和以往一样成为一家人。
    不管是抛售土地,还是说分家,这对于帝国来说都是好事!
    可惜的是,这些措施甚至可以说能够动摇目前的农村经济模式的,引起了诸多人的反对。
    一开始只是官场层面上的反对,而真正实行后,诸多地区里的大地主们开始反对抵抗阶梯式农业税,出现了大规模的少报土地数量,瞒报土地数量的情况,这样也就算了,甚至出现了武装抗税的事。
    1864年三月,湖南湘潭出现大规模的武装抗税事件,当地的大地主联合起来,集结了家庭以及被蒙蔽的普通农户攻击了前往征收农业税的官员,导致一名当地县财物科的科员身死。
    此时迅速引起了当地巡警部门的注意,当即就是出动了巡警前往抓捕凶手,但是让人意外的是,出动的十多名巡警只回来了五个,其他的被当地村民抓捕,甚至被杀。
    而当地的知县也是发对阶梯式农业税的官员,说什么害怕引起更大的反弹,不敢进行措施,甚至说要和当地的士绅进行谈判,选择屈服。
    但是他没有几天就是被直接撤职,而后当地的官员抽掉了邻近几个县的巡警增援,最后一共有将近百名巡警奔赴该县进行镇压!
    但是看官府前来镇压,那些武装抗税的人也没有闲着,已经是集结了邻近多个乡镇的地主以及不明真相的普通农民,最后短短半个月不到,竟然拉起了一支超过三千人的起义军。
    由此正式引起了湖南湘潭的武装抗税事件,嗯,用后世的话说就是农民起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