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ET,混娱乐圈_第111章

作品:《我,ET,混娱乐圈

    “嘿嘿嘿!这不是巧了正好碰到你这大好人嘛!”黄瀚赶紧一手捏着人细胳膊,一手掏出自己的纸条,义愤填膺,“导演不知是从哪旮旯翻出来的黑话,是人都看不懂!”
    丘同辉白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雅亚’是鄂族神话里‘熊’的称呼,它的头骨……对了,我刚才路过一间屋子,好像是以前他们族里祭司,还是什么人住的,正对大门就是个熊头!”
    “一定在那里!走走走!”黄瀚激动了,拎着小丘丘就跑。
    “哎哎,你放开我啊!我要找我的线索去。”
    “哎呦,小丘丘啊,咱俩谁跟谁,你帮着我找,我不也得帮你找么!这叫仗义,懂不?”
    “瀚哥,我看你是想瞧瞧我会拿到什么部落的衣服,再决定要不要抢吧?!”
    “啧!知己啊!走,一块去。”
    5位行者有独行的,有结盟的,还有像小丘丘这样可怜被胁迫的,拿着导演脑洞大开的线索,终于在一个小时后的黄昏时分,都穿上了自己部落的独有衣饰。
    费千霖和查行凭借好用的脑子,还有强大的运气,找到了虎族部落的服饰,正式成为虎族的酋长和祭司。袁孟凡和丘同辉运气不太好,找到的是彘族的服饰,这两只帅“野猪”今晚只能在山石洞里凄惨过夜了。
    黄瀚虽然没解读出纸条线索,但是强大发达的四肢,让他赢得了小丘丘的“帮助”,好运地找到了鹿族的服饰,晚上能睡村外的小树屋。他本来还想去打老费他们一组的主意,但是费千霖精明似鬼,和憨厚内秀的查行搭档,又非常警惕黄瀚这土匪,到底还是没给他找到下手抢虎族身份的机会。
    现在他的鹿族就光杆一根,牛眼在费千霖他们的身上溜来溜去,琢磨着怎么给自己部落拉几个人来。
    几个人互相瞅瞅大伙的形象,都忍不住笑开了。
    一色儿的花皮背心,花皮“小裙子”,脑袋上还箍着根鸡毛翘翘的细皮绳,个个奇形怪状的,尤其是黄瀚和查行那形像,说cos大圣那是侮辱猴哥,说大王派我来巡山的妖怪就差不离了。
    “各位部落勇士们,请拿好你们部族的图腾牌,每个图腾牌上还有你们个人标志的隐秘记号。只有身上带着图腾牌才能证明你是本部落的人,它非常宝贵,价值——20积分!注意,图腾牌上面有神奇的力量,可以在人的皮肤上留下部落的印记。”
    “神奇嘛呀?”黄瀚咧着大嘴拼命笑,吐槽策划写的破台词,“不就印泥么!”
    大师没理会这个异端亵渎“神灵”的胡言乱语,微笑着掏出一把带着图腾链坠的细皮绳,一一分发给各部落成员们。
    “每个部落的初始分为100分。如果敌对部落拿走了部落成员的图腾牌,并且给你盖上他们部落的印记,那么你将成为这个部落的战俘。最终结算时,原来的部落会被扣除1种部落印迹5分,1个图腾牌20分,敌对部落加上相应的25分。
    记住,只有夺取图腾牌,同时印上印记,才能俘获战俘。
    一种图腾,无论在某个勇士身上盖了几个印,神灵都只会计算一种力量,只计5分。如果某位倒霉的成员身上被盖了几个部落的印子,在战争结束后,最终以图腾牌握在谁的手中,来决定这个战俘的归属。如果他又被自己原来所属的部落抢回,那么身上原部落的印迹将不予扣分。
    如果一个部落的成员全部被俘虏,或是部落总分最后小于0,那么,这个部落就正式灭亡,淘汰出局,只能以战俘或是野人的身份参与后续的神之祭典任务,那么他的个人积分将会大幅下降。
    明白了吗?我的勇士行者们。”
    费千霖迅速地回应:“也就是说,我们要护住自己的牌,不让别人在自己身上盖印,还可以去抓别的部落成员当战俘,帮助自己完成任务。那么,如果一个战俘被多次抢夺图腾牌,每一次他归属的部落都要被扣20分吗?还是只以最终结束时的归属计算分值,中间的过程忽略不计?”
    “只计最终归属,中间转手几道都不会扣分。”
    “明白了。”
    “好的,那么大家请先回自己的部落休息一晚,明天早晨神灵会降下衪的新指示,指导部落之民该完成什么任务。”
    “哎,哎?!这,这就说完了?不是,我说这什么扣分……”黄瀚一脸懵圈,着急地喊。
    “啊!还有一件事忘记说了。”大师神秘地一笑,眼光瞟向村庄外的森林,“还有一种图腾,你们一定要小心,它来自游荡在丛林中的野人们。好了,勇士们晚安。”
    “啊?野人怎么了,不是说能捉吗?那到底有几个野人啊?他们躲哪儿呢——”
    大师嫣然一笑,并不理会黄·鹿勇士的无数问题,翩然而去。
    只余下5位敌对部落的勇士行者们面面相觑,天色渐渐暗下。
    第85章 战俘
    豪华的节目组在部落房屋的设计上相当用心, 说树屋, 就真是树屋, 半点不打折。
    黄瀚·鹿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从软梯爬上了自己的窝。
    树屋不大, 也就放下一张草席垫子,再走两步就到顶了。墙角放了一盏马灯,发着昏黄黯淡的光芒, 墙上还有一个瞭望的小窗子。
    黄瀚探头从窗子往外张望了一下,瞬间脸色有点发白,对着镜头自我安慰:“高点好啊!待会我把软梯收起来,他们想晚上偷袭都没办法,嘿嘿嘿!今晚上好好休息, 明天去抓几个野人, 壮大我鹿族的队伍, 最好把老费他们也给俘虏了, 再抢了他们的豪华民居, 那就……哈哈哈!”
    他正乐得满脸开花, 笑了一阵子,总觉得似乎有点事情没做,是什么呢?突然间,肚子里传来了一阵清脆的咕咕声。
    “我去, 晚饭呢?!这饭都不给吃啊!”黄瀚瞪大眼珠愕然望向镜头。
    然而,摄像师显然把自己当作了不会说话的机器,没有半句回话。
    黄鹿问了几声没回应,只得气哼哼地翻自己的小树屋, 终于在屋角的一只鹿皮小破包里,找到了一块黑乎乎的肉干,还有一只小小的银壶,打开一闻,扑鼻而来是一股酸涩又带着奶香的酒味。
    “马奶酒,肯定是。”自认为学识渊博的黄鹿对着镜头自信地点点头,瞬间变成了苦瓜脸,“导演,你们这也太抠了,就这点吃的,塞牙缝都不够啊!”
    他特地张开无底洞似的大嘴对准镜头,果然,那歪七倒八的大牙之间,缝隙相当地宽啊!
    辛酸地啃完那一小块肉干,又干掉半壶酸不溜丢的马奶酒,黄大鹿苦着脸,裹着自己的一身小袄子睡下了。临睡前还苦大仇深地对着镜头嘀咕:“这幸好还是夏天来的,要是冬天,住一宿漏风的树屋,我还不得变成‘风干鹿‘?!”
    跟拍的摄影师下班休息去了,仅剩一只自动设定的监控摄像机在角落里对着鼾声大作的黄瀚静静地拍着。
    月色下,一个黑影从树林中悄无声息地站起,旁边跟着被迫加夜班的摄影大哥。
    “没说不能夜袭吧?”野人杨看着镜头,挑起薄唇,冷冷一笑,“部落与‘野人’之间的战斗,只有完全消灭一方,才会真正结束,当太阳落下去时,就是我收割猎物的好时光。那么,第一只先要收拾的,当然就是落单的肥鹿。”
    猎手大杨对着镜头邪魅一笑,摄像大哥的镜头不由抖了抖。
    清冷的月光下,野人杨裸着一双修长结实的浅麦色大长腿,肌肉纹理流畅优美,微泛油光。夏威夷式的奇葩皮裙被他随意系在腰上,随着他敏捷迅速的步伐一晃一晃的,看得人眼晕,恨不得一把把那遮掩好风光的破玩意扒下来。
    导演还算良心没黑透,也是怕城市里娇生惯养的大咖们受伤,所以部落成员也好,野人们也罢,都让保留了各自的鞋子。
    野人杨此时就穿着他那双与身上“粗旷狂野范”服饰极为不搭的户外登山鞋,迅疾地穿行在丛林边缘的低矮灌木丛中,很快把摄像师给抛到了后头。
    等到凄惨的摄影师,穿着被荆棘划成破条条的风骚长裤,气喘吁吁地奔到鹿族驻地,野人杨早已站在那棵建了树屋的大树下等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