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节

作品:《后娘[穿越]

    钟建国:“知道了。”
    自立看一眼紧闭的门,颇为无奈地长叹一口气。
    “自立哥哥,娘和爸爸在干什么?”自立走的时候没关门,三娃也听到宋招娣的那句“钟建国”,特别好奇,“是不是在打架?”
    自立回头看一眼:“闹着玩呢。”把门关上,“咱们睡吧。你不是说了么,明天跟我一块去副食厂。”
    “对的,得早点睡。”三娃道,“自立哥哥,娘做的蟹炒年糕最好吃了。我们明天买点蟹,然后再买点年糕,回来我给你做。”
    自立楞了一下,随即笑了:“我还以为你叫娘做呢。”
    “年糕太硬,娘嫌切年糕麻烦。”三娃道,“叫娘做?回头她告诉爸,爸又得数落我不帮娘干活。对了,现在副食厂有卖牛肉的了。我们再买点牛肉,我给你做牛排吃。”
    自立这几天吃了鱼就吃虾,还有鸡和鸭,还没吃过红烧肉:“再买几斤猪肉。”
    “不行,不行。”三娃道,“防疫站说最近的猪得猪瘟,猪肉摊以前一天卖十来头猪,现在一天一头猪,有时候还卖不完。咱过几天再买猪肉。”
    振兴:“过几天自立就走了。”
    “啊?”三娃看向自立,“这么快?”
    自立:“明年争取多休几天。”
    “能休息一个月吗?”三娃问。
    自立被他逗笑了:“以后可以,现阶段不行。”
    “是不是得我去上大学的时候?”三娃道,“那时候你休息俩月,我也见不着你啊。”
    振兴:“你想多了。自立说的现阶段可能是未来十年或者二十年。”
    “你这么忙?那你怎么找对象?”三娃说出来,猛地想到,“难怪娘去找亓爷爷,叫他帮你介绍对象。”
    自立忙问:“真的?”
    “对啊。”三娃道,“娘都没提更生哥哥,只跟亓爷爷说你的事。”
    自立:“明儿我就跟娘说,我的事过些年再说。”
    “我也觉得你现在就结婚有点早。”三娃笑道,“明天我和你一起说。”
    振兴坐起来看着三娃:“自立比我还大一岁呢。”
    “你也可以不结婚啊。”三娃道,“只要柳静静能等你十年。”
    振兴噎了一下:“我跟她只是同事。”
    “以前是校友,现在是同事?”三娃撇撇嘴,打量他一番,“谁信啊。我自立哥哥都不信。”
    自立笑着说:“别气振兴了。振兴,如果柳静静真不错,你就好好跟人家相处。我要是有个像柳静静那样的同事,我这次回来就把人带来了。”
    “振兴和你不一样。”三娃道,“二哥说你学校里没女生,振兴学校里的女生特别多,喜欢他的就有十来个。他啊,不知道珍惜。”
    振兴脱口道:“我什么时候不知道珍惜了?”
    “那就是知道了?”三娃问。
    振兴噎住,瞪他一眼,躺下睡觉。
    自立笑笑:“三娃,你也睡吧。我把灯拉灭。”
    翌日早上,六点半,三娃就爬起来,拽着自立下楼。正在扫地的宋父回过头,惊讶道:“自立怎么起这么早?多睡会儿啊。”
    “您比我起得还早呢。”自立提醒他。
    宋父:“年龄大睡不着了。我在家的时候,五点就起来喂牛。来到你们家,起来也没事做,天天搁床上躺一个小时,我这把老骨头都快僵了。”
    “习惯就好了。”自立笑道,“姥爷,我们去副食厂,你想吃什么,我们去买。”
    宋父:“你们想吃什么就买什么,我都行。对了,你娘和你爸还没起呢?”
    “我们回来再做饭,他们现在起来也没什么事。”自立见三娃找到箩筐,就说,“走了,姥爷。”走到门外,振兴从楼上下来。
    宋父想说,你也起来了。可他还没说出口,就看到振兴的食指放在嘴边“嘘”一声。
    “出什么事了?”宋父小声问。
    振兴:“没事。昨天晚上吃的有点多,一夜都没消化,我出去跑两圈。我怕三娃知道了笑话我。”
    “那你快去吧。”宋父连忙说,“我待会儿叫老太婆煮点粥,咱们早上喝粥。”
    振兴:“谢谢姥爷。”话说出来,人已经到门外。
    宋父摇了摇头,忍不住说:“这孩子昨晚吃了多少啊,给急成这样。”
    “他昨晚就吃两碗面条。”宋招娣站在楼梯口,“昨天睡觉前就消化了。”
    宋父看了看外面,又看看宋招娣:“那他这是?振兴那孩子说谎?”
    “估计怕自立和三娃真去巧遇柳静静。”站在宋招娣身后的钟建国说,“二娃以前讲,柳静静喜欢他和自立那样的。”
    宋母正在外面洗脸,几个孩子说的话她都听见了,擦擦脸进来:“招娣说柳老师是个挺好的姑娘,不可能见一个喜欢一个。”
    钟建国笑道:“关心则乱。还死不承认。”
    “这样啊。”宋母忍摇摇头,“现在的小青年,真搞不懂怎么想的。合适直接娶进门,不省得担心了么。”
    钟建国看一眼宋招娣,别有深意地说:“媳妇太好,娶回家也忍不住担心。”
    “这倒也是。”宋母道,“现在小青年离婚跟玩似的,瞧着好的就要离婚。早些天狗蛋的妹妹就离婚了,狗蛋的娘叫她儿媳妇给她闺女找个好的。”
    宋招娣很久没听到过狗蛋一家的消息了:“因为什么?”
    “狗蛋考上学的第二年,就是咱家大力考上的那一年,他妹妹考上中专。毕业后就跟她同学好上了。”宋母道,“我见过那个小伙子,长得挺好,挺有礼貌,狗蛋的娘,那个懒货,觉得闺女女婿好,就收拾收拾东西跑去她闺女家,打算在她闺女家当几天老太君。
    “村里打电话要电话费,那个懒货不舍得电话费,就没给她闺女打电话。到了那里,看到两口子正吵架,她闺女女婿打她闺女的时候被她看个正着。当天就把闺女领回来了。”
    宋父:“到家就给狗蛋打电话,狗蛋的媳妇说,必须离婚。没几天,两人就离婚了。起先那个小伙子不愿意,还和他娘一起过来接狗蛋的妹妹回去,又是赔礼又是道歉。咱们村的人都劝,小伙子知道错了,就叫毛妮回去吧。
    “狗蛋的娘拿着铁锹朝人家身上就砸。要不是你娘拦着,她能闹出人命。人家一见狗蛋的娘这样,只能离婚。”
    宋招娣:“打媳妇这种事有一就有二,该离。”
    “婚是离了。”宋母道,“可工作也没了。”
    宋招娣疑惑:“为什么?”
    “他俩在一块上班,闹成这样还怎么去上班么。”宋母道,“没法去,现在在村里当临时老师,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
    宋招娣:“调到别的部门也不行?”
    “我听狗蛋他娘的意思,他们领导不让他们离。狗蛋的娘说起这话,还骂骂咧咧,说什么不是她闺女他不心疼。”宋母道,“不听领导的话,领导不愿意帮她调工作吧。”
    钟建国好奇:“狗蛋呢?”
    “狗蛋才毕业一年多。”宋招娣道,“即便想把他妹妹安排到他那边,估计也使不上力。”
    宋母点头:“招娣说得对。”
    宋招娣忽然想到一件事:“娘,我记得狗蛋的妹妹比我小很多,这几年回去都没见过,那姑娘多大了?”
    “好像跟振兴差不多大。”宋母想一下,“今年好像才二十一周岁,年初才结婚。狗蛋他娘生这个闺女的时候,我记得是三年大灾难时期,还找我借过白米,说是奶不足,熬米汤给孩子喝。”
    宋招娣:“人老实吗?”
    “老实。”宋母道,“狗蛋的爹老实,俩孩子都像爹。以前狗蛋的丈母娘听说狗蛋的娘厉害,怕狗蛋也是个混不吝的,好像还找人试过狗蛋,确定他真老实,才敢把闺女嫁给他。”
    钟建国笑道:“要是不老实,她女婿也不敢打她。”
    “你说得对。”宋招娣道,“娘,回去跟狗蛋的娘说,后年我们这边办厂,缺个车间主任,如果她能等,就在村里再熬几年。车间主任的工资,比她闺女以前是正式工的工资还高。”
    宋母:“赶明儿我回去就说。我听说那丫头一出去,她那个女婿就堵她。她暂时应该不敢出去找工作。”
    “你们这边谁办厂?”宋父问,“招娣,那个人靠谱吗?要是不靠谱,狗蛋的娘能闹得人家全家不得安生。”
    第227章 家人来访
    宋招娣笑道:“近在眼前。”
    “谁呀?”宋父说出来,反应过来,指着宋招娣,不信,“你?!”
    钟建国:“不是,是她儿子。”
    “她儿子?”宋母眉头微皱,“她儿子不就是你儿子?你这个小钟,怎么说话呢。你哪个儿子?三娃子?”
    宋招娣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着:“您怎么会想到他?是二娃啊。大力没跟你们说二娃会做衣服。”
    “大力说了,二娃还给他做好几套衣服。”宋母道,“大力去相亲那天,穿二娃给他做的衣服,我觉得那姑娘能看上大力,就是因为大力穿的是二娃做的衣服。要是穿你姐给他做的,别说人家姑娘,我都瞧不上他。”
    钟建国好奇:“您知道大姐太会过,平日里怎么不提醒她?”
    “我提醒她?她跟我叨叨,我懒得说她。”宋母道,“反正自从大力跟大娃出去玩一趟,回来就不怎么听你大姐的话了。”
    宋招娣忙问:“大姐没跟大力吵架吧?”
    “以前你大姐说什么就是什么,现在无论她说什么,大力听归听,实际上不按照她说的做。”宋母道,“这样也好,省得将来跟儿媳妇闹别扭。”
    宋招娣:“大姐这样的婆婆就不适合跟儿媳妇住一块。偶尔搁一块住几天还行。”
    “你说过她几次,她有多少毛病,现在她自己也清楚。估计以后也不会跟儿子住一块。”宋母道,“咱们做饭吧。”
    宋招娣指着钟建国:“他昨儿晚上到楼上就说,今天早上他做饭。”
    “你们想吃什么?”钟建国道,“简单的家常小菜我都会做。”
    宋父放下扫把:“我们都无所谓,等几个孩子回来吧。”
    “那也行。”钟建国出去洗脸刷牙,随后就淘米煮粥。
    半个小时后,振兴回来了。宋招娣直接问:“三娃还没回来?”
    “在后面。”说出来,振兴僵住,脸一下子红了,“老师,您,您猜到了?”
    宋招娣明知故问:“我猜到什么?”
    “没,没什么。”振兴有些不自在,“还没做饭吧。我去做饭。”
    钟建国:“去厨房看看,粥煮好了就端下来,再洗点青菜。”
    “好的。”振兴连走带跑钻进厨房里。
    宋招娣想笑,但振兴大了,得给孩子留点面子,就忍着没笑,小声说:“我出去等三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