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府篇 第162章 佛手(13)

作品:《如意胭脂铺II

    “出事?”刑如意讶异地问道:“他被人诬指贩卖假药不是近两年才发生的事吗?”
    “如意姑娘误会了,明月指的并非这件事,而是他家中族亲去世,他需要在家中守孝的事。张东林他是个很有理想和抱负的人,他并非不想娶我,而是觉得那个时候,还不是娶我的最好的时候。只可惜,他以为会等他的人,已经等不了了。”
    申明月看着已经送到刑如意手里的那个用玉石雕琢而成的佛手。
    “如果可以的话,也希望如意姑娘你能帮他找个好点的大夫看看,他这样的人,不该一辈子疯疯癫癫的。”申明月说着,跪了下来:“假药的事情,是因我而起的。张成他是个心胸狭隘的人,他无意中知道了我跟张东林以前的事情,就认为我们之间还有联系。是他故意买通了药铺里的掌柜,知道张东林是读书人,要面子,脸皮薄,故意给他难堪。看到他从那样一个意气风发的人变成现在的傻子模样,我心里很难受。我知道,我这个请求,有些难为姑娘了,只是到了如今,我已经不知道该去求谁了。姑娘大恩,明月来世再报。”
    “我说了会帮你的,你这么跪着,我反而不知道要怎么办了。起来起来,赶紧起来吧。你放心,张东林的事情,我会找人解决的。”
    “谢谢如意姑娘!”申明月说着,影子逐渐变淡,最后消失在了如意胭脂铺的门口。
    申明月走后,刑如意便软磨硬泡的让狐狸跑了以往南王村。变傻而已,小事情,青丘狐狸随便点个小手就能给解决。只是清醒二字,对张东林,究竟是好还是坏,怕是只有他自己才能知道了。
    在南王村的事情解决后不久,如意胭脂铺的生意也逐渐好了起来,尤其是阴雨天的时候,那些在家里憋不住的夫人小姐们最爱停留的就是这些卖胭脂水粉的铺子。
    临近晌午,才将盘旋在店内大半日的客人给送走,正打算关门,稍微休息一下,就看到了那个穿着蓑衣,站在铺门右侧的人。他像是已经在门口站了很久的样子,不光蓑衣上都是水,就连里头的衣裳也全给湿透了。
    “请问姑娘,是否就是这如意胭脂铺的掌柜?”男人问,头压得很低。
    刑如意迅速打量了一下眼前的这个人,四十岁上下,下巴上有些胡渣。胡渣很乱,有长也有短,一看就是自己修剪的,而且他自己的手艺还不怎么的。
    “我是这铺子的掌柜,请问您是——”
    “我是种花的,我这里有一种花,制作出来的胭脂极美,想问问掌柜的是否有兴趣购买。”男人说着,将头抬了起来。
    这个男人,显得有些阴郁,且从脸上看不出什么生气来。
    “既有好的东西,自然是感兴趣的。只是空口无凭,我总得见到东西,才知道您说的是不是真的。”
    “这做生意的规矩我懂,花,我带来了一株。”
    “里面请。”刑如意本想请男人进到铺子里头,他却摇头拒绝了。
    刑如意无奈,只能请他站在檐下。男人没有犹豫,也没再说什么多余的废话,直接从蓑衣里掏了一直鲜艳的红色玫瑰花出来。
    说也奇怪,这花被男人放在蓑衣下那么久,竟还是娇艳艳的,叶片舒展的。刚拿到手里,就闻见了一股特别浓郁的玫瑰花香。
    “这花,是您种的?”
    男人先是点了点头,随后又摇了摇头。
    “算是我种的,却也不算是我种的。”男人抬头看了一眼那花,眼睛里带着一些慌乱和恐惧:“掌柜的会制作胭脂吗?如果会的话,您现在就可以用这只花试试。”
    “现在吗?”刑如意看了眼天色。
    虽说这制作胭脂的流程并不复杂,可此时正值晌午,她这个胭脂铺的掌柜,就算再怎么敬业,也得吃饭不是。可瞧着男人复杂的神色,又觉得他好像瞒了自己一些事情,如果没有按照他说的去做,他藏在心里的话,十有八九是不会告诉自己的。
    “倒不是我现在不想做,而是我觉得,这只玫瑰色泽俱佳,用来做胭脂可惜的,倒不如做成胭脂水。”
    “胭脂水?”男人似不太懂这个。
    “玫瑰胭脂水,做好了,可比胭脂还有商业价值。嗯,商业价值,就是卖钱多的意思。我是开铺子的,赚钱才是目的对吧?”说话间,刑如意已经将那些玫瑰花瓣给扯了下来。
    打水,将花瓣冲洗干净,取出铺子里备用的已经沉淀好的草木水中,浸泡5分钟,再将花瓣捣碎,直到它们变成细细的花泥。男人并没有进到铺子里,而是站在门口,一动不动的看着刑如意在处理那些玫瑰花瓣。
    过了许久,他才开口道:“这花是在我家娘子的坟头上发现的。那日,我去给我家娘子上坟,起身时,看到她的坟头上开了这么一朵漂亮的花。我娘子生前就极其爱花,家里那个破落的院子里种满了各种各样的花,有些是旁人家不要被她捡回来的,有些则是我外出时从外面采回来的。可不管是什么花,她都养的极其认真,那些花也都开的很好。
    娘子爱花,她的坟头上也长出了花,我瞧着那花,就像是瞧着她似的。
    我原本没打算将这花给摘下来,可给她坟头拔草的时候,把这花给带了出来。我当时想着,兴许是天意,是我家娘子的意思,就把花带回了家,精心养着。到了第二年,这院子里竟长出了满满一院子的这种花,到处都是香香的。”
    “这是好事儿啊。”刑如意一边忙活,一边答话。
    “是好事儿。”男人点头:“在我家娘子走后的第二年,村里的媒婆又张罗着给我介绍了一个人。她是个寡居之人,无依无靠的,倒是跟我蛮合适的。我这心里虽舍不下我的娘子,可一辈子单着也不是回事儿,我就选了个吉祥的日子把那个寡妇给娶了进来。都是可怜人,也没办什么仪式,就是给她买了身衣裳,买了些女人家爱用的胭脂口红,然后赶着我家的驴车,就把她给接了回来。她人善良,也不计较这些。我们请左邻右舍的吃了顿饭,就算把事情给办完了。”
    “挺好的呀,虽是半路夫妻,可只要是冲着把日子过好去的,这半路夫妻也不比原来的差。”
    “我要跟掌柜说的并不是这些。”男人叹了口气:“这寡妇进门之后,日子也不再是冷冰冰的了。有人知冷知热,还有人给你洗衣做饭,我心里就算是再不舍我原来的娘子,也得学着舍了。我不能对不起我眼前的这个是吧?我也不知道我这样做是多情呢,还是人家说的薄情,我只是觉得,老在那么惦记着,对眼前的这个女人不公平。”
    “你有这种纠结的情绪很正常,不要觉得有什么心理负担。你不是坏男人,从你娘子过世,你每年还去看她来说,算是有情的。你舍不得你原来的娘子,很正常,你现在想要忘记她,也很正常。你若是想要征求我的意见,我的建议是,唯心而已。不用刻意的去记,也不用刻意的去忘,就那么顺其自然的过着。
    到了祭祀的时候,想去看,就带着你现在的娘子一起。不是为了向她证明,你忘不了之前的人,而是告诉她,你的心是坦坦荡荡的。顺带着,也可以让你去到另外一个地方的娘子放心,知道你过的很好,很幸福。”
    “我也是这么想的,可事情慢慢变得不对劲起来。”男人的表情开始变得越发焦灼起来。
    “我这种在院子里的花,很是奇怪。别的花,要嘛是春天开,要嘛是夏天开,要嘛是冬天开,可这些花,不管春夏秋冬,一直都是开着的。我新娶进门的那个寡妇,见这花儿开的鲜艳,就采了自己做胭脂。说实话,我心里是有些不乐意的。我虽娶了她,但感情毕竟没有那么深厚,而在我娘子离开的这两年里,我差不多已经把这些花当成了是她。
    心里虽有些不痛快,却也只能忍着。这些事,对我来说是大事,对她来说,不是。她不知晓内情,不懂我心里的感受,我若是因为这个冲她发脾气,我就错了。”
    刑如意伸手给男人点了个赞。
    她自己虽没谈过恋爱,可听过的,见过的不少。这盛唐,有的是前妻和前夫,可在她原本的世界里,前男友和前女友这种生物可是遍地都有。这为了前女友折腾现女友的,为了前男友就跟现男友发火闹脾气的比比皆是。倒不能说这些人的心态有问题,吃着眼前的,还惦记着那些已经不属于自己的。而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刻在心里的东西,不是那么好抹去的,不小心碰触到了,就会疼,就会产生连本人都控制不住的莫名其妙的情绪。
    男人没有看到刑如意的动作,他只沉浸在自己的陈述当中。
    “她自己做了胭脂,自己拿来用,我不觉得有什么。可奇怪的是,在用了那些胭脂之后,她开始变了,变得越来越像是我从前的娘子。不光模样像,身段像,就连说话的语气,走路的姿势都跟我从前的娘子一模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