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4章 狐香(11)

作品:《如意胭脂铺II

    小鬼娶亲,这事儿冯朝听老人们讲过,但他一直以为这是那些老人吓唬小孩子们编出来的故事。可现在,他亲眼看见了。
    他缩着头,闭上眼,眼前却始终晃悠着那只红色的绣花鞋。好不容易,挨到敲锣打鼓的声音消失,他已经瘫软在那座孤坟旁,浑身都被浸透了。
    他不敢留在原地,唯恐那娶亲的小鬼再返回来,手脚并用的从地上爬起来,歪歪扭扭的朝着官道上跑去。
    他跑了很久,但好像一直都待在乱葬岗里,连半点儿官道的影子都没瞧见。这时,冯朝开始慌了。就在他觉得自己快要撑不住发疯的时候,他看见了几户人家。
    顾不得多想,冯朝跌跌撞撞的跑过去,对着一户人家的门就开始猛敲起来。
    门,从里头打开了。
    一个老妇人手里提着盏鲜红的灯笼,穿着一身藏蓝色的衣裳站在门后。那灯笼上似乎还写着字,但冯朝根本没有心思去看,他只想赶快进屋,避开外头那些可怕的东西。
    “你找谁?”老妇人开口问,将手里的灯笼也拎高了些。
    “我……我是过路的。我迷了路,我想在你家借宿一晚。你放心,我不是坏人,我也会给你钱的。”
    “我这里不欢迎生人。”
    老妇人的脸皱巴巴的,说话时,那干瘪的嘴唇似乎就没有动弹过。
    若是以往,听见这样的话,冯朝会毫不犹豫的掉头就走,但现在,他犹豫了。他看看左右,虽说也有房舍,但屋子里亮着灯的却只有眼前的这户。
    “老人家,我求求你,就勉强收留我几个时辰吧。我保证,进了屋子之后我什么都不动,也什么都不做,我就站着。等天亮,哦,不,是天稍微亮些我就离开。我把我身上的钱都给你,就当是我半夜投宿。”
    “不是我老婆子难为你,而是我这地方不能留生人。”
    眼看着老妇人要将门给关上,冯朝想都来不及想,就猛地推开门,闯了进去。
    冯朝忘记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寻常老妇人根本经不起他的这么一撞。
    “对不起!老人家,我也是实在没办法了。那乱葬岗里有鬼,我已经走了很久了,可就是没有办法走出去。我家里还有两个尚未成年的孩子以及一个八十岁的老母亲,我不能,也不想死在这里。算我求您,您就勉强收留我几个时辰吧。我把我身上带的钱都给您。”
    冯朝抓出一个钱袋子来,将里面的东西都给倒了出来,有铜钱,也有些散碎银子。
    “既如此,你就留下来吧。这些银子,我老婆子花不着,我也不要。我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不要动这房间里的任何东西。一旦动了,你可能就再也走不了了。”
    冯朝忙点了点头。
    老妇人将手中提着的灯笼搁在木桌上,“记着,这盏灯千万不能灭。”
    冯朝点头。“老人家,你家里还有些吃的没,我跑了一路,又饿又渴,这会儿肚子里只叫唤。”
    “只有面,你吃吗?”
    “吃,我啥都能将就。”
    “那好,你先等着,我去给你煮碗面。记得,不要乱走乱动,更不要去触碰那盏灯。”
    刚刚撞见过鬼娶亲,冯朝现在的胆子比老鼠还小。老妇人既再三叮嘱了,他当真站在桌前,没怎么动弹。
    过了一小会儿,老妇人端着只黑色的瓷碗走出来,将碗递给了冯朝。碗里盛着的的确是面条,但白花花的一点儿油水都没有,而且面条很软,入口黏糊糊有股说不清的腥味儿。想着老妇人独自一人住在这种地方,家中摆设又不像是那种富裕的,这面估摸着也是往年剩下来的不大新鲜的。
    人一旦饿惨了,吃东西的时候就不会太讲究。冯朝先是呲溜了一口,觉得味道还行,不算难吃,三下五除二就给消灭了干净。
    老妇人过来取碗的时候,指了指门口,说他若是困了,可以靠在那边门板上休息一会儿。
    冯朝以为老太太是防着自己,也就没说什么,拢了拢衣裳走到门后坐了下来。刚躺下没一会儿功夫,他的眼皮子就耷拉了下来。
    梦里,他又看见了那双红色绣花鞋。只不过与在乱葬岗里见到的不同,绣花鞋的主人不是坐在轿子里的。他抬头,顺着裤脚向上,先是看到了几只绣在衣襟上的蝴蝶,跟着是一张带有胡族血统的脸。
    洛阳城里有不少胡人,胡人女子比起盛唐的女子来,眼睛更大,眼窝更深,头发也是那种卷卷的,不如盛唐姑娘来的垂顺。这胡人女子虽上不得大台面,但亦有好美色者,将其娶回家中做小妾,这小妾生下的孩子,自然也就沾染了胡人的血统,变得既不像唐人,也不像胡人。
    可不能否认的是,眼前这名女子生的极其好看。
    就在冯朝犹豫着是不是得上前打个招呼时,他被一阵刺骨的凉意给惊醒了。醒来,发现自己睡在地上,后背处是一处残破的墓碑,墓碑后面是一个老坟包,看样子得有几十年了。
    在坟包旁边,倒着一只黑色瓷碗,瓷碗里装着些白糊糊的东西,他的知觉告诉他,那碗里装的东西就是他吃的“面”。他没有勇气去看那些东西,而是一咕噜从地上爬了起来。
    天色渐亮,透过重重雨雾,已经能隐约看到官道的影子。
    冯朝进城的时候,正好遇到一辆马车出城。
    马车上坐着的是刑如意和于安。
    “那人身上阴气极重,应该是从乱葬岗里跑出来的。”
    刑如意掀着帘子,本是随意看景的,没想到正好看到了进城的冯朝。因为淋了雨,冯朝的衣裳全都贴在了身上,头发也是乱糟糟的,后背上更是沾了许多的污泥。他的发髻,因为急跑,已经散开了,加上苍白的脸色与慌乱的表情,很像是得了失心疯的疯子。
    “掌柜的怎么知道?”
    “他后背上有字。”
    “后背上有字?”于安也探过头来,顺着刑如意的视线看去。城门口空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已经进城了吗?那后背上写的什么?”
    “之墓。”
    “之……”
    “墓碑的墓,他应该是靠着某块残缺的墓碑睡了一夜。”刑如意放下帘子:“这人有胆子是好事儿,可胆大并不意味着就不会走霉运。这个人,十有八九是要倒霉了。”
    “掌柜的果然会看相。”
    “不是看相,是胡乱猜的。”
    说话间,马车已经行到了官道上,待小雨转成大雨时,两人亦站到了乱葬岗的边儿上。
    “没想到,连这个地方也变了。”于安指着几处新的坟包:“这里,又多了一些无人认领的孤坟。”
    “嗯。”刑如意轻轻点头。
    于安看见的是孤坟,她看见的却是那些躺在孤坟里的人。那些人,有老有少,有男有女,却无一例外都穿着狱服,且无一例外的都没有脑袋。
    “是犯人。”
    刑如意看到了一个婴儿,一个还在襁褓中,却同样被砍掉了脑袋的婴儿。她不知道这家人究竟犯了何罪,竟会落到这种被满门都被抄斩的结局。尤其那个婴儿,他才刚刚来到世间,什么都还没来得及看呢,头就没了。
    “这里葬着的大多数都是犯人吧。”于安往前走了一步:“我爹还有我爹的那些亲人们应该也在这里。只是,我认不出他们,他们也认不出我了。”
    “你还记得你娘倒在哪里吗?”
    于安先是点了一下头,跟着又轻轻摇了摇:“我也不能肯定,这地方与我小时候见过的又有些不同了。”
    “闭上眼睛,跟着感觉,若是看到你娘,就停下来。”
    于安依言闭上了眼睛,她摸索着,往前走。走了没几步,突然发现在她漆黑的视野里出现了一束光,而那束光,像是一条指引着她往前走的路。她不再像一个瞎子那样小心翼翼,而是面带微笑,紧跟着那束光往前走。
    随着那束光越来越亮,她看到的东西也越来越多。
    先是一栋房子。房子不大,盖在水边的小林子里。房子周围都用篱笆给圈起来了。后面是几株桃树,桃花已经落了,只留下一些残破的花瓣。前面的院子还在整理。依稀的,她似能听见一个女子温柔的声音。她说:我们种些胡果吧!
    跟着,是一个男人的声音,他说:好啊,等将来咱们的安儿长大了,就有新鲜的胡果吃了。
    她循着声音看去,却没看到那个说话的男人,只看到一扇半开着的门。她走上木阶,推开房门,看见一个身怀六甲的女人,而那个女人,也正在看着她。
    “娘!娘!”
    于安连声叫着,眼睛随之睁开。
    眼前,是个坍塌的墓穴,墓穴前是个残破的,呈半截状的墓碑。
    “掌柜的,我看见了我娘,还怀着我的我娘。”于安急切的说着:“我记得,我都记得。我记得我娘跟我说过的。那时,我娘并不知道我们是姊妹两个,所以取名字的时候也只取了一个。我叫于安,我爹娘希望我一生平安,一生无忧,一生顺遂。只可惜,没有一个能如愿的。”
    “你确定你刚刚看到的那个是你娘吗?”刑如意盯着那个坍塌的墓穴,墓穴中是个被打开的黑木薄棺,棺盖上用刀刻着半只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