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溜肝尖(4)
作品:《如意胭脂铺II》 王胡子有个外号叫做王大胆,既然得了这个外号,就说明他不是一个胆小的人,可当他看见那对狐狸脚印时,突然感觉到了恐惧。
王大胆忽然想起夜里睡得朦朦胧胧时产生的那种奇怪的感觉。那是一种被“人”盯着的感觉。起初,他并不在意,以为是自己夜里打呼噜惊了妻子的睡眠,妻子不高兴就爬起来看了他两眼。现在他知道,盯着他的并不是他的妻子,而是在坟墓里遇见的那只狐狸。
母子情深,动物跟人是一样的。当日在坟墓中他一时冲动带走了小狐狸,母狐狸尾随而至救走了自己的孩子也是情有可原,可它为什么不走呢?不走也就罢了,还要夜夜站在自个儿的床前盯着自己,准确地说是看着自己入睡。
王胡子是个很实际的人,他自然不会以为是那只母狐狸看上了自己。小狐狸已经被它就走了,余下的就是他从坟墓里带出来的那些东西。狐狸盘踞墓中已久,十有八九是将那些金银珠宝给当成是它的私有财物了。它频繁在夜里出现,甚至站在自己床前盯着自己看,也不是因为他长得好看,而是在寻找那些被他藏起来的东西。
到手的东西,王胡子自然不会轻易还回去。
想到这里,刚刚升起的那股恐惧感也随之淡了不少。他瞒着妻子,偷偷将一把尖刀藏在了枕头下面。
天一黑,王胡子就上了床,不过并没有熟睡,而是一直闭着眼睛浅眠。三更天时,屋子里有了动静,王胡子瞧瞧睁开眼,稍稍侧了侧身子,向外看去。伴随着妻子浅浅的呼吸声,他看到一个东西从门缝里挤了进来。
虽只是一个轮廓,王胡子还是将其认了出来。他十分确定,这个从门缝里挤进来的东西就是他在坟墓里遇见的那只能够直立行走的母狐狸。
狐狸并未察觉到王胡子的异样,它蹑手蹑脚来到床前,停了下来。王胡子暗中捏了捏刀柄,手心紧张的冒出一层汗来。就在他思索着是该一下子跳起来,然后拿刀去劈,还是先拿刀去劈,紧跟着跳起来时,他看见那只狐狸又往前走了一步,整个狐狸肚子几乎都贴在了床边儿上。
王胡子一贯都是睡在外侧的,那天晚上为了伏击狐狸,特意早早上床睡在了内侧。妻子虽有些好奇,却没有多问,简单洗漱之后就在外侧躺了下来。睡前,两人还说了一会儿话。这会儿,妻子跟往常一样是侧身睡的,且正面朝内,脸正好与自己对着。
狐狸似有些意外,它先是冲着那个后背看了一会儿,接着将爪子搭在了妻子的肩膀上。妻子一动不动,似睡得很沉。狐狸快速将妻子的身子扳了过来,几乎同一时间就将狐狸嘴凑到了妻子的脸前。
王胡子的眼睛已经逐渐适应了室内的黑暗,他清楚的看到,狐狸从妻子的身上吸走了有些东西。那些东西轻飘飘的,也不知道是什么。
狐狸并没有停留太长时间,很快就像来的时候那样,又从门缝里挤了出去。
王胡子握着刀坐了起来。待确认狐狸已经离开之后,用手推了推妻子。妻子依旧睡得很沉,只呼吸好像比方才略重了一些。
第二日,王胡子起得晚了。
起床时,看见妻子坐在梳妆台前一动不动。他打着哈欠走到妻子身后,正想问问她昨夜可有见到那只狐狸,却发现镜子里的妻子脸色白的吓人。
王胡子听人说过,说山野里成了精的东西会吸人骨血,眼前这个一动不动的妻子,倒是很符合那些说书人说的内容。进一步王胡子想到,倘若他昨夜没有与妻子调换位置,眼下被吸去骨血的就变成了他自个儿。再往深处一想,这成了精的狐狸不光是来讨金银珠宝,更是要取他的性命。
怕不怕,怕!
可王胡子想到的不是躲藏,而是先下手为强。他的想法很简单,既然狐狸想要杀死他,那他不如先下手为强,将这一大一小两只狐狸都给消灭了。
王胡子从墙上取了一把弓。那弓,还是早些年从赌场赢回来的,据说这弓的主人是个久经沙场的将军。将军弥留之际,将这弓箭当做传家的宝贝留给了自己的孙子。谁知这孙子是个十足的纨绔子弟,正经的事情一样都不会做,不正经的事情倒是样样精通。
这老将军三七都还没过呢,弓箭就被自己的宝贝孙子典当给了赌坊。
按照民间的说法,这弓箭也是一件难得的宝贝,不光能够射杀敌人,还能射杀妖精鬼怪。是真是假,王胡子也不是很在意,他只知道这弓箭很利害,拿到山里射杀狐狸还是绰绰有余的。
妻子见他带着弓箭出门,拖着虚弱的身子拦在了门口。
“他爹呀,若真照你说的,咱们已经得罪了这个狐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要我说,倒不如将那些东西给送回去。这山里的东西,可都不是那么好惹的。它能寻到咱家里,还能将那只小狐狸给救走,就说明它是个厉害的主。
这山里的东西,咱们还是少惹的好,万一触怒了它,只怕再招来的不是麻烦,而是灾祸。咱们儿子还小,你纵然不为自己想想,也得为咱们的两个孩子想想。”
“你一个妇道人家懂什么,我就是为咱们的两个孩子着想,为咱们这个家着想,才要去寻那个东西的。它不好惹,难道你家男人是个好惹的。它再厉害,也就是个畜生,我就不信,这畜生还能躲过我手里的东西。”说罢,王胡子背着弓箭就出门去了。
说来也邪,往常进山的时候,总能碰见一些小动物。可那时,他的心思全然不再那些动物身上,加上没有携带趁手的工具,也就没有动过猎杀的人。可今日不同,他不是寻墓的,而是找那两只狐狸的。在正式猎狐之前,他想先找个小动物练练手,找找感觉,结果进山走了大半响,连根动物毛都没发现。
“娘的,真见鬼,往常这山里有不少的野物,怎么今个儿连根兔子毛都没有瞧见。”王胡子烦闷地嘟囔着。
作为一个常年下地的人,想要找到之前墓穴并非难事。就在王胡子打开盗洞,准备进入的时候,一道白色的弧线从他眼前划过。王胡子闭了下眼,再睁开时,发现对面的枯树杈子上卧着一只狐狸。
虽是卧着,但王胡子还是认出,这只狐狸与夜晚到他家里的那只是一样的。
他盯着狐狸,狐狸也在盯着他,就在他准备拿出弓箭射杀狐狸的时候,狐狸抢先一步扑了过来……
农户说到这里时候,停了下来。满娘适时的递上一壶水,农户顾不得往碗里倒,直接拎着茶壶就咕咚咕咚地喝了起来。
“后来呢?后来怎么样了?”刑如意正听得出神,忍不住就追问了两句。“是狐狸赢了还是那个王胡子赢了。”
“自然是那个王胡子赢了。”农户放下水壶叹了口气:“可眼下,我们倒是希望当初赢的那个是狐狸。”
“这话怎么讲?”
“夫人想啊,若当初赢的是那只狐狸,倒霉的不过是王胡子一人,顶多是他一家人。可现如今,不光他王胡子倒霉,就连咱们整个镇子上的人都跟着他倒霉。
可这话再说回来,这王胡子也是个厉害人,他竟然只用了两箭就降住了那只大狐狸,且还将它给活捉了回来。”
“王胡子杀了那只狐狸?”
“若只是杀了,反倒是简单了。”坐在农户对面的书生再次开口:“我这也是听人说的。据说那狐狸成了精,眼看着自己落到了王胡子的手里,为保性命,竟幻化出了人形。
这成了精怪的狐狸长什么模样咱们是没有见过,但狐狸精,狐狸精,想必幻化出的也是个漂亮的姑娘。这王胡子再厉害,也是英雄难过美人关,竟对这幻化成漂亮姑娘的狐狸动了歪心。”
“这王胡子做了什么?”
“王胡子做了什么咱们不清楚,咱们清楚的是,那狐狸死了,且死后不久,王家就起了大火。这火势顺风涨,很快就吞没了整个镇子。咱们这些人,几乎都有家人在那场漫天大火里丧生。”
“这狐狸与孩子的怪病又有什么关系?”
“夫人还记得那只小狐狸吗?”
书生问,刑如意点了点头。
“马大哥方才说的故事里,一直都没有提到那只小狐狸。其实,那只小狐狸也没能逃脱。”
“那小狐狸死了?”刑如意蹙眉。
“死了!王胡子亲自给剥的皮,还将狐狸肉做成了菜给自个儿的孩子吃。结果,王胡子的长子,也就是他们的大儿子,在吃下狐狸肉不久就疯了。这疯孩子满镇子的乱跑,见人就咬,那留下的压印就跟狐狸的牙一样。大家都说,王家的这个孩子是中了邪了。”
“可不是中邪嘛,这正常人,哪能将自己的心肝给挖出来。”农户摇头:“王家起火的那天,正是王家长子入殓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