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节
作品:《再嫁庶女日常》 冯莺觉察到小姑娘的目光,微笑着回望她一眼,然后从车厢的柜子里拿出一盒点心:“你叫晨姐儿是吧?饿不饿?来,吃块点心吧。”
小姑娘还有些拘谨,甚至眼神里还有几分戒备,并不肯伸手去接。一时间冯莺伸出去的手显得有些尴尬,还是丁冯氏笑着化解了这场尴尬,她径直接过冯莺手里的点心咬了一口,赞道:“这红豆糕做的味道真好,妹妹从哪买的?”
冯莺笑着回道:“不是外面买的,是家里的丫鬟做的。”说完也拿起一块小口咬了起来,如今已经过了晌午了,她早上出来后还没吃过东西,还真的有些饿了,毫不客气的吃了起来。
红豆糕的香甜味道在空气中弥漫开来,加上两人的吃相十分诱人,小姑娘不由自主的咽了一下口水。这时,冯莺再次递过去一块糕点:“真的很好吃,你尝尝。”
这回冯晨没有再推脱,有点雀跃的接过糕点,轻轻的道了声谢,然后接过点心小口小口的吃了起来。
吃完糕点,冯莺又从一边的暗橱里拿出一把小巧的铜壶和几只茶杯,倒了茶水给三人喝。
见状,丁冯氏赞道:“你这车厢外头瞧着挺普通的,没想到里面什么都有,真真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那。”而且车厢里坐了她们四五个人也没有觉得特别拥挤。
冯莺笑道:“我从京城往这走就是坐的这辆车,当时为了旅途好过些,就想着法子把这里面布置了一番。”
等三人把一壶茶喝完,马车也回到了药铺里。
丁姑父说长生刚才醒了一次,喝了药之后又睡过去了。冯莺见他呼吸平稳,脸上手上生了冻疮的地方也都涂了药膏,也放下心来。
丁冯氏见了长生,也十分的心疼:“这孩子,前两天我见他的时候还好好的,怎的突然生了这么多冻疮?”
丁姑父叹了口气,从怀里拿出一张当票来:“这孩子悄没声的去把身上的棉袄给当了,这么冷的天能不冻出病来?”
一旁的晨姐儿听到这话突然哭了起来:“哥哥一定是想当了棉袄好买粮食的,都怪我,要不是我总说肚子饿,哥哥就不会去卖棉袄了。”
见她哭的伤心,冯莺连忙蹲下身哄道:“好孩子,别哭了,哥哥那样疼你肯定不希望看到你哭。再说了,哥哥还病着呢,你把他哭醒了,他的病就好的慢了。”
丁冯氏也在一边帮着劝慰,晨姐儿这才止住哭声,但依旧是抽抽搭搭的,眼泪成行的往下流。小姑娘长的粉雕玉琢的十分可爱,这样委屈的样子让人见了心里分外不忍。
冯莺拉着她的手说:“晨姐儿乖,姐姐和你一起去把哥哥的棉袄赎回来怎么样?”晨姐儿点点头。
只是丁姑父却在一旁说:“唉,这孩子弄了个死当,要不我早就让人给赎回来了。”
丁冯氏叹道:“这孩子真是,这样罢,我先回去把老二以前的衣服找一件出来给他穿,一会再去买布给他做一件新的。”
刚才冯莺在丁家并没有看见下人,而且一家穿戴的也并不华丽,想来家境一般。于是她笑着说:“姑妈且不用麻烦,正好前两日我给家里小厮做衣裳的时候让人多做了两件,我这就回去找去,一会让人送来,也省的姑妈再费心费神的。”
丁冯氏推辞说:“这,怎么好让你破费?”
正文 第七十四章一向可好?
冯莺笑道:“姑妈这是什么话?我这做表姐的给弟弟一件衣裳穿还不成吗?只是时间紧来不及做新的,这孩子醒了别嫌弃是下人穿的就成。”
今天元顺两个虽然没有跟出来,但是丁冯氏可是看到李树了,于是笑道:“我看你家车夫身上都穿着羊皮袄,想必小厮也差不到哪去,这孩子要是还挑拣,我就先给他一个嘴巴子。”
冯莺回道:“下人也是人,若不是过不下去谁愿意卖身为奴,让他们吃饱穿暖了,他们才能更好的干活做事,要不然万一冻病了,看大夫吃药岂不是更加费钱?”说完便告辞走了。
等她走远了,丁冯氏才拍拍自己的额头:“你瞧我这脑子,今天头一回见侄女儿,竟然忘了留她吃饭,她还给咱家带了好些东西,我这也没预备回礼。”
丁姑父劝她:“今日的事都赶到一块去了,等改日长生好了,你再请她来家吃饭就是,横竖以后有的是时间,来日方长嘛!”
丁冯氏点点头:“也是这个理。”说完叹道:“这孩子也真是命苦,这么年轻就和离了,还生了一场大病差点丢了性命。不过,也亏了她的病,要不这辈子我们娘们还不一定能见上面呢。”
闻言,丁姑父有些好奇的追问缘由,丁冯氏便把冯莺的那套说辞讲给丈夫听了。末了又跟丈夫说:“等抽空你好生给侄女儿把把脉,给她调理一番,她这样年轻总是要再嫁的,要是小产没有调养好可就麻烦了。”
丁姑父苦笑:“人家是在京城做的小月,那边的大夫见多识广,真要有什么不妥的想必也早都调理好了,你就别操那门子闲心了。”
丁冯氏没好气的说:“什么叫操闲心?你瞧瞧,我娘家一共就剩了这么几个孩子,偏偏个个都孤苦无依,我这做姑妈的不操心谁操心”
丁姑父无奈的应道:“好好好,你说的都对,等有机会我一定好生给咱侄女儿把把脉,争取让她再嫁后一举得男!”
丁冯氏这才满意的点点头:“这还差不多。”
那边冯莺回到家以后,便让碧莲把给小厮多做的棉袄棉裤找出一身来。长生的身量跟元顺两个差不多,这衣服穿着应该合适。又包了些点心零嘴让一块送去给晨姐儿吃。
碧莲捏着那身衣裳皱眉:“这棉袄的料子不大好,给表少爷穿会不会不太好?”
冯莺叹道:“如今时间紧先让他穿着,这两日你再辛苦一下,带白毫两个给他们兄妹赶身新衣裳,正好年下穿。”
碧莲点头应下了,去了一趟回来说道:“奴婢去的时候表少爷已经醒了,许是已经从姑老爷那里知道了姑娘救了他,一个劲的托奴婢代谢,还说等他身体好了就过来给您磕头。”
冯莺笑着说:“我救他原也不是为了旁的,只是为了我的良心。如今既然知道他是冯姐姐的血缘亲人,那么我多照拂一些也是应该的。”
说完看着自己笔下飞扬浮躁的一张大字,索性把笔一搁:“今儿只觉得心烦意乱,静不下心来,索性不写了。”然后拿出怀表来看了看时辰,说道:“趁着这会天色还早,我要去街上逛逛。”
碧莲忙道:“我去让李树套车去。”
冯莺摆摆手:“不必了,我也不去远处,就在附近的街面上逛逛算了。你刚回来,在家休息一会,让两个小丫鬟跟着我罢。”
碧莲点头应道:“姑娘不如把元顺两个一并带着,趁机检验一下这些日子学的规矩成果如何。”
冯莺也觉得这几个小的该多历练一番,便应下了。
碧莲找出前两日新做的玄狐皮斗篷给她穿,冯莺皱眉:“这衣裳等过年再穿吧,我还穿刚才那件好了。”
碧莲“噗嗤”一笑:“姑娘如今真正自己当家当的愈发的俭省起来了,不过是件新斗篷罢了,刚才那件上头沾了些泥,总要拆洗一下再穿。”
一边说一边把新斗篷给冯莺披上,冯莺叹口气道:“唉,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如今花的每个铜板都要我想法子挣,还要养你们这么多人,不俭省一些怎么办?”
碧莲笑道:“姑娘又说笑话了,前两日房山不是刚帮您带回来一大包银子?再说,除了这件,伯夫人上回给您的紫貂的还没上身呢,这回又送了两件新的来,您不穿,留在那里发霉不成?”
说话间,冯莺已经穿戴好了,碧莲退后一步笑道:“还别说,姑娘穿上这件新斗篷真漂亮,您还是适合穿这样素雅的颜色,那件紫貂的颜色有点老气,不适合你。”
冯莺赞许的看着她笑:“你说的对,那颜色我压不住,又是姨……伯娘送的,不好给别人。好生放起来,等过个十年八年的我年纪大些再拿出来穿罢!”
碧莲颇为无语的拿过一个手炉来递到她手里:“姑娘说的是,奴婢一定好生给您收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