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9章 狙击!
作品:《港九枭雄》 这年头,做大佬的谁在警署还能没个卧底啊。
若是连警方都没有安排卧底,出门都不好意思跟别的大佬打招呼。
当然,更多的可能是没机会打招呼,这种人早就被警察灭了。
全世界,条子不收黑钱,就跟婊子不出来卖,政客有良心一样,凤神不开车一样,某点能防盗一样,属于天方夜谭。
“要杀我!”老鬼歪一把推开车门从车上跳了下来,歪着嘴拍了拍叶伟信一把,“阿信啊,我跟你讲件事,自从我老鬼歪出来混开始,每天都特么有人要杀我,可,二十年了,我还是活的好好的。”
老鬼歪话音刚落,阿愉猛地感觉到一股杀气袭来,条件反射一般一把将老鬼歪扑倒在地。
便在两人扑倒的瞬间,“砰”的一声,车窗上便出现一个大洞,一发子弹打穿玻璃,车座又射在对面的一个灯箱之上。
突如其来的枪声吓的军事阿伟和警察阿信下意识蹲了下来,便在几人或蹲或爬的瞬间,“砰”“砰”“砰”的枪声连续响起,车身上出现一排抢眼。
“是狙击枪,快去车底!”阿愉趴在地上一推老鬼歪,老鬼歪这会也不双腿发软了,呲溜一下就进了车底,随后,阿愉三人也先后钻了进来。
楼顶,阿曲一只眼睛贴在瞄准镜,嘴角高高扬起很为自己的杰作开心,他精确地掐着对方躲避的瞬间开枪,保证每一枪都是擦身而过,给几人一种随时可能被击毙的感觉。
“歪哥,我说这抢手不是我引来的你信不信!”叶伟信哭丧着脸说道。
“我特么……”老鬼歪满脸都是汗,他清晰地感觉到,刚刚子弹就打在自己站立的车门边,如果阿愉的动作慢那么一丝,他现在就已经凉了!
这会儿,他哪里还有时间管叶伟信说的是真是假了,怎么逃出去才是真的!
只有出去了,他才有机会去查到底是谁要杀他。
“阿愉,看,看到那个枪手了吗?”阿伟咽了一下唾沫,我就是个白纸扇,动脑子还行,应付抢手这玩意我不擅长啊。
阿愉努力回忆一下后小声说道:“街口过来第一栋,白色那个大楼楼顶靠右角落。”
说完,阿愉发现三人都在看着自己,很干脆摇摇头,“别看我,没用,我身上就一把大黑星,这玩意五十米之外根本不知道能打哪里去,人家用的是狙击枪,距离这里少说一百五十米,我手里这破玩意打过去就跟挠痒痒一样。”
“大哥,现在怎么办?”军师阿伟问道。
“通知其他三大社团的,我特么倒看看谁跟我过不去!”老鬼歪气的牙都痒痒了,特码的,大家出来混都是斩人的,现在狙击手都出来了,操,疯了吧!
“那用什么名义?共商善举?”
“善举个屁啊,这都什么时候了,江湖告急!”
“好名字,似是而非。”叶伟信夸了一句。
“别特么好名字了,打电话报警啊!”
“报个屁,我混社团的,报警,打电话让手下的人来,我特么看看他有多少子弹!”
就在几人在车底躲着不敢冒头的时候,阿曲已经把手里的斯太尔scout轻型狙击步枪收了起来。
这把狙击枪共有129个零件,区别于其他狙击枪的不同就在于这把长度有一米的狙击枪,全重量只有2.8公斤,极其轻便,易于携带,上弹速度快,虽然威力相比其他狙击枪小了很多,但打在人身上照样是一击毙命,火力完全够用,很得阿曲的喜欢。
当然,什么枪他都喜欢,有了王耀祖的支持,他几乎把全世界各种各样的枪械搜集了一个遍。
从楼顶下来,阿曲开车后门把双肩包扔了进去,扭头又坐到了副驾驶上,对着阿定说道:“走了。”
“搞定了?”阿定一边发动汽车一边说道。
“飞驰汽车中我都能狙杀目标,现在还不是小意思。”阿曲嘴角翘起,一脸的自信张扬。
“呵,我觉得不杀人更难一些,这可是狙击枪,蹭一下都受不了。”一边开车,阿定一边问道:“耀哥这是什么意思,既然特意让你出手,为什么还要保证不杀一人。”
“谁知道,我从来不问耀哥的意思。”阿曲不在意地说道了句,随即一脸郑重地扭头看着阿定,“我跟你说啊,臭娘们,你特么的也不许瞎打听,不然不用耀哥出手,我就饶不了你!”
“哼。”阿定扭过头去,嘴里碎碎念道:“我也没见耀哥有三头六臂,再厉害又如何,还不是一枪的事。”
“别特么的放屁。”阿曲低声喝道。
“不信你就看着,耀哥早晚会碰到刺杀的。”阿定毫不示弱地扭头狠狠瞪了阿曲一眼,不要以为你长的帅就可以吃定了老娘。
……
清早,小猫拿着包匆匆从楼上跑了下来,刚出楼梯口便跟一个人撞在一起,抬头一看竟然是前些天在夜总会遇到的那个色狼。
“喂,你来这个干什么?”
“我刚搬来的。”马克·郑倒抽一口凉气,他手指上打着石膏,刚刚被撞了一下很疼。
“这么多地方你不住,偏偏住这里?”小猫抱着膀子,一脸戒备上下打量了马克·郑一番。
马克·郑抬头叹了一口气没说话。
“唉,对人家客气一点嘛。”吴洁雯从后面走过来,见到这一幕拉着小猫说道。
“对这种色狼还要客气啊。”小猫翻了个白眼,“我上学要迟到了,先走了。”
迈步之前又警惕地看了马克·郑一眼,“我告诉你啊,离我们远一点,不然,我废了你啊!”
说罢,小猫蹬蹬蹬小跑着出去了。
“洁雯,谢谢你。”马克·郑露出了一个充满亲和力的笑容,配合着他高大帅气的样子和律师的身份,确实很有魅力。
起码,比造型师tommy更有魅力。
“不用客气。”吴洁雯笑着说道。
“她怎么这么匆忙?”马克·郑笑着问道。
“她,上学要迟到了。”吴洁雯回了一句,“你这是,搬家啊。”
“是啊,刚刚在这里买了房子,就是三楼b号,去我那里坐坐啊。”
“哇,这么巧,我们在a号啊。”吴洁雯一脸惊讶地说道。
“真的啊,好巧。”马克·郑笑着跟旁边搬家公司的人说了句,便带着吴洁雯朝楼上走去。
用港岛话来说,这是一间千尺豪宅,屋内明显刚刚粉刷过显得很是空旷,搬家公司正一点点朝里面搬各种家具,马克·郑靠坐在电视柜上和吴洁雯闲聊着。
“我没记错的话,你是律师吧。”
“是啊。”马克·郑点点头,“你们的房子什么时候买的。”
“呵,买什么。”吴洁雯自嘲一笑,“我们可没有这么好的家庭条件,又没有你这么好的工作,是一起租的啦。”
“租的话就不如买了,现在房价比较低,以港岛人的收入,未来房价肯定会上涨很多的,是一项十分良好的投资项目,我们律师行每天都会接到类似的业务。”
“哪里有钱买啊。”
“也不是啊,我认识一个房产经纪,他有办法拿到快完工的楼花,可以付款一成,贷款九成,目前房价大约900一尺,这样一套千尺豪宅大约90w左右,预付加上一些费用是10w左右,加上介绍费之类的最多15w就可以搞定了,这样你节省下来的租金也差不多可以付贷款了。”马克·郑分析道。
“你别骗我,真的假的,这种楼花都有人卖?”吴洁雯一脸惊讶。
“当然,楼花刚开始卖的时候是低于市场价的,现在楼花转手,人家已经赚了,只要手里楼花多,很赚钱的。”马克·郑一脸笃定地说道:“明天你可以来我的律师事务所,我带你看看。”
吴洁雯想了想,欣然点头。
一来,十几万凑一凑借一借应该能拿到,再说,他可是律师啊,在港岛这是比医生更高端的职业,很有前途的。
(楼花,1953年,由霍先生于港岛油麻地四方街首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