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节

作品:《天才编辑

    “你要考虑清楚,这关系到你的前途。企鹅是目前为止我能找到的最好、最适合你的平台,他们很有诚意,开价不低,还有自己的影视变现渠道,成为他们的重点作者,你会大有作为。”叶瞬说,“机会来了要把握住,不要觉得过了这村还有这店,我不想你后悔。”
    白殇殇有一瞬间的动摇,直到她看到桌上的铂金包。做网红作者虽然收入不菲,但是买个奢侈品包包还是心疼的。徐静之见她第一面就带着她去大扫荡了。真的铂金包很好看,比假的好。
    “下次吧。”她放软了声调,温柔地冲叶瞬撒娇,“帮我往后推一推好不好?我回来就跟你去g市。”
    叶瞬长长地叹了口气,半晌才道:“随你。”
    卫生间里传来放水声,徐静之快要出来了,白殇殇着急地要挂电话:“那再见。”
    “再见。”叶瞬用不符合他性格的郑重缓慢地道别。
    放下电话的白殇殇心情很好,他们那场大动干戈的争吵又一次雷声大雨点小的收尾了,她觉得她又一次靠着自己的手腕摆平了叶瞬。她幻想等她开开心心度假回来,可以和叶瞬一起跳槽到企鹅,不得不说,他的确为她做了最好的选择。放在平时她会喜出望外的,然而比起现在从卫生间里踱出来的、心烦意乱的徐静之,这些都不重要了,大可以往后推推。叶瞬那里没有关系的,他一定又像往常那样原谅她了,她熟悉他那种平静又温柔的声音,虽然最后那句“再见”有些异乎寻常地郑重,但她没听清,也没往心里去。
    而天台上的叶瞬按照原计划定了一张当天下午两点去往g市的票,走进办公室里,向烈火哥递交了辞呈。
    第56章 他清楚地知道自己写书的意义
    叶瞬什么都知道。他没有问白殇殇什么时候走,去哪里,什么时候回来,因为他在朋友圈里看到了昨天晚上那场大动干戈的离家出走,也知道接下去徐静之打算去巴厘岛散心。他什么都知道,所以他才把并不紧急的社交挪到了今天。他在白殇殇猝不及防的情况下给她出了道选择题。她给不了他想要的答案,他就对她说了再见。
    烈火哥起先有些诧异,但事情是如此明显,以至于他不得不把白殇殇的另结新欢与叶瞬的辞职联系在一起。他有点心疼他的狗头军师。烈火哥虽然至今仍是处男,却为人善良,能够体量他人。他知道这对于叶瞬来说也是个艰难的抉择,站在朋友的角度,他甚至巴不得叶瞬离开此地,永远不要再回来了。所以他破天荒地没有请示舞蓝,自己拿主意,签署了他的辞呈。公司缺不缺人手已经不重要了,他希望叶瞬幸福。
    “一路顺风。”烈火哥拍拍他的肩膀,“有想好去哪儿?”
    “企鹅文学。”
    “什么时候走?”
    “下午的飞机。”
    烈火哥点点头。他知道他的老搭档外表看起来漫不经心,但内心坚定,很有主见。他拿定了主意的事,就会雷厉风行地去完成。
    “吃顿散伙饭吧。”烈火哥叫了声凑在电脑前给玄原调第一版大纲的田恬,“小田儿,一起吃顿饭,送送你叶哥。”
    “哦……等一下,你说什么?!”田恬猛地抬起头来,惊诧地看着并肩而立的两人,“你要走?!”
    叶瞬抱歉地笑笑。
    “你要跳槽?!在这种时候你要跳槽?!你要是走了,这里、这里只剩下我们两个了!”环顾一周后,田恬哀嚎道。
    叶瞬耸了耸肩,表示无能为力。
    “你怎么能在这样?!我知道公司的情况是不好,但大家都在努力帮忙啊!大家齐心协力还是有可能克服难关的,不是么?!我一个新来的都有这样的觉悟,你一个老员工,怎么说走就走了呢?”
    叶瞬讶然,仿佛看到了小时候自己养过的小狗。他是个生性寡淡的人,懒散又怕惹麻烦,所以从来没有主动承担起饲养小狗的工作,只是偶尔会去摸摸他的头。可是每次他回家,小狗都蹦着跳着来迎接他,仿佛这个世界上他是它最爱的人。
    现在田恬就给他这种感觉。他们并不熟悉,甚至说话也很少,他清楚自己不是一个合格的师傅,并没有很上心地带这位后辈,毕竟有庄墨和烈火哥在嘛。可就是这么一个自己不很上心的同事,因为他的离职生起气来——他张牙舞爪、大发雷霆,眼眶却红红的,像一只伤心的小松鼠。
    叶瞬插着裤袋站在那里,突然有点感动。他曾经掏心掏肺、贡献一切的人对他弃如敝履,而一个自己都不曾正眼瞧过的人,因为他的离去而伤心得不能自已。
    “好啦……”叶瞬伸手摸摸田恬的脑袋。
    田恬气得一把甩开他的手:“男人的头是随便可以摸的么?!”说完就跑走了。“我不要跟你吃散伙饭!”他气急败坏的话语回荡在电梯间里。
    他对京宇有归属感,对所有同事都爱屋及乌,觉得咱们都是“自己人”。虽然他看不惯叶瞬的懒散和狡诈,但从来没有想过没有他存在的办公室。即使公司遭遇了危机,也总觉得自己是少年漫的主角,友情、努力、热血是必备三要素,大家最终会克服困难、把公司发展壮大。他内心有点孩子气的多愁善感,总希望大家能永远在一起,一个都不能少。他也知道这在职场上并不现实,可他控制不了自己这种恍若被背叛的失望,和失去一个重要的人的伤心。
    叶瞬和烈火哥为难地对视一眼:“你好好劝劝他吧。这餐饭留着,等他情绪稳定一点再吃。”
    烈火哥叹了口气:“小孩子总要慢慢接受现实。”
    叶瞬:“那你就别成天给他看成功学啊。”
    烈火哥:“成功学很现实。这本《完美跳槽》送给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叶瞬:“你为什么会有这种书?”
    烈火哥:“……”
    徐静之带着白殇殇去巴厘岛度假,任明卿却没有感到轻松,依旧每天勤勤恳恳地码字,因为要追更的人变成了徐老,让他心理压力很大。徐老对《浩荡纪》本来就很抵触,任明卿仿佛从简单模式调成了极难模式,头两天胆战心惊、不敢下笔。但是徐老太忙了,连续好几天没有回家,任明卿就怀疑他那天听错了,或者徐老只是唬他的,没有当真。他心下一松,按着大纲行云流水地写了五万字。
    这天他工作完,腰酸背痛地打算洗澡睡觉,突然被管家叫住,说徐老回来了,要看他的稿子。任明卿胆战心惊地看了一眼窗外,徐老刚刚下车,拄着拐杖盯了一眼书房的窗户,仿佛穿透玻璃窗逮到了他,吓得他赶紧把稿子打印出来,还生怕老人家看不清,把字体调大调粗。
    没过多久,徐老推门而入,坐在了欧式办公椅上,拿着稿纸仔细读起来。任明卿起先以为他只是大致浏览一下,检查自己的工作状况,没有想到徐老看得比徐静之还仔细。他紧紧蹙着眉头,一个字都不放过,还用红笔圈出了错别字,显然是个严格的人。任明卿紧张的同时,又有些奇怪:徐老是看过《浩荡纪》么?不然他是怎么有耐心看一个连前情提要都没有的大结局呢?如果一本书你根本不知道他在讲些什么,你是决计看不下去的。
    一个小时以后,徐老放下稿子,对他嗤了一声:“全是些装腔作势的东西。”其实这小年轻写得好极了,以他挑剔的眼光和鲜为人知的比较心态都挑不出错来,只能表露出不屑一顾的模样维持自己的威严。
    任明卿并不知道他是在装腔作势,挺着脊背坐在沙发上,瞪着大眼睛不知所措。
    徐老看到他这幅样子,又清了清嗓,决定给他个小小的敲打,免得他胡思乱想自己到底哪里写的不好:“你们这些写书的,自己没有什么社会经验,只能骗骗小孩。这世上哪看得到这些人?有为了高尚理想愿意牺牲自我的木天师吗?有受尽了委屈还愿意拯救仇人的大师兄么?有虽千万人吾往矣的顾望么?都是假的。稍微有点生活阅历的人,都不会相信这个故事,虽然你写得煞有介事。”
    任明卿没有想到他批判的是小说的现实意义,不免讶然:“我不觉得故事都是假的。故事里的人……某种程度上是真的存在的。”
    “你走上社会,看到的都是虚伪狡诈、庸俗愚蠢、贪婪自私的人,无耻得超乎你的想象,你梦大发了!”徐老以一种过来人的口气肆意嘲笑着后生的单纯无知。
    任明卿涨红了脸:“但是这些虚伪狡诈、庸俗愚蠢、贪婪自私的人,他们的一生中,总也会有那么一些时候,做出一些……一些伟大的事。他也许会去见义勇为,也许会很孝顺父母,对自己的孩子全心全意地付出,照顾小花小草、流浪猫狗……谁也说不准。您说得对,人性是很复杂的,没有人可以保证在所有时候都是高尚的,但只要他们的一生中有一瞬间表露出人性中光辉灿烂的一面,这个人就不是一无是处,这个社会也因此不是彻底地黑暗堕落。慷慨同情,爱与仁慈,谦虚宽容,勇敢善良……这些伟大的品质,每一个人身上或多或少都有,我觉得是这样。所以《浩荡纪》的角色怎么会不存在呢?他们活在每一个人的身上;每一个人,都有潜质去做仙人与侠客。故事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您可以嘲笑我的理想化,可是理想难道不是最要紧的东西么?您觉得这个社会既黑暗又堕落,难道因此我们就可以说光是假的么?”
    见徐老惊讶地说不出话来,任明卿鼓起勇气,继续说道:“故事……故事是别人的生活,是前人的经验,是一些……虚构的现实。虽然现在人们只是拿故事来找乐子的,但是……好的故事不仅仅是消遣,它们鼓舞人心,具有改变人生的强大力量。您说的对,每个人都不完美,有无论如何都做不到的事,现实中我们都很差劲,但是故事里的人却很棒。他们是榜样,是我们想要成为的人,他们就像太阳一样指引着我们去变得更好。是他们告诉我们善恶终有报,是他们告诉我们天助自助者,是他们告诉我们只有努力才会有回报……是故事教化了人类。从最古老的年代到很久以后的未来,故事里的人物都在做这件事,他们从前是神,后来变成了你深爱的那个主人公,你会不自觉地想做跟他一样的人。他们活得光辉灿烂,行善除恶,最终得以善终,也许这个结果终其一生我们都难以企及,但是一抬头看到太阳就在那里,难道这不是一种幸福么?我达不到,但我知道有人可以达到,这就让我觉得不虚此生。”
    任明卿结结巴巴说完这一大段话,胸膛起伏着,紧张却并不后悔。如果没有安老师和《浩荡纪》,他可能永远都只是那个软弱无能的少年,虽然他现在也没有好到哪里去,但至少他再也不会轻易地放弃自己的人生。就是因为这种切实的经历,导致他对故事的理解与情感远超于常人。他是怀着很深厚的感情诉说自己正在做的事,这种虔诚和热忱让徐老刮目相看。
    他仔细打量着眼前的年轻人,从他羞涩却真诚的眼睛中确认:他并不是一个只想要钱的骗子,他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他看清了现世的虚伪却依旧充满希望,认为自己的工作很有价值。在书写的时候,他不但想取悦读者,还想对他们负责。
    徐老自嘲道:“想不到还挺能说——你叫什么名字啊?”他开始对这小子产生了好奇。
    “我叫任明卿。”
    “哪儿人啊?”
    “x省灵璧市。”见徐老目瞪口呆地盯着自己,他又忐忑不安地补上一句,“凤河村。”
    徐老脸色大变。
    世上不会真有这么巧的事吧?
    第57章 一只卡文的作者
    x省灵璧凤河村。
    庄墨从拖拉机上跳下,环顾四周,怀疑他来错了地方。他递上根烟,跟拖拉机司机确认地址,那位大哥笑呵呵地把烟夹到了耳朵背后:“没错,就是这儿!”
    庄墨觉得古怪,这个村子给他的感觉并不贫困。村里铺着干净整洁的柏油马路,刚进村就是一幢堪称金碧辉煌的……学校?
    看出了他的疑惑,拖拉车司机带着浓重的口音给他介绍:“以前这地方hin穷,你要从县城到这村子,得骑驴——驴见过吧?驴!”他嘿嘿笑起来,伸手一指,“这路、这学校都是连城集团建的,前些年那个首富,跑到这儿来,投了不少钱,这才和外头通了,不过还是穷!就这路、这学校看着富贵!”
    “连城集团为什么来这儿投资?”
    “搞慈善呗!”拖拉车司机欢天喜地道,“有钱人吃饱了没事儿干!”
    庄墨并不敢苟同,暂时将这个问题抛在脑后,告别了他,径直走向金碧辉煌的学校。学校门前写着“凤河中学”四个大字,他记得没错的话,任明卿就是从这里转学去了b市的f中。凤河中学一进门就是一尊全身铜像,不知道塑得是谁,手里拿着一本书,摆着又红又专的姿势。庄墨绕开他,去教务处碰碰运气。
    他一开始还担心学校翻修后,没有人知道从前的事,后来发现是自己杞人忧天,这里几乎没有人不知道任明卿。
    “他是个问题学生,性格很孤僻,看人的时候总是阴恻恻的,大家都不喜欢他,就成绩还可以,作文写得特别好。后来有一次聚众斗殴,他把姜勇的胳膊打折了,送到镇医院也没治好,姜勇的右手从此以上使不上劲,废了,姜家妈妈哭得眼睛都快瞎了。出了这桩事,姜家还能供他继续上学?不可能的嘛。姜家妈妈告到了村里,任明卿差点被送进少管所。后来是安老师出面保了他,他去了哪里,俺也不知道。”
    任明卿是个问题学生,而姜勇是受害者?庄墨觉得这和他的认知大相径庭。不过如果是高远的话,那就解释得通了。
    “他是之前就打架,还是只有那一次跟人打架?”
    “之前也打架。”
    庄墨眉头一轩:任明卿手无缚鸡之力,连脏话都不会讲,更遑论打架斗殴,那个人一定是高远。如果是这样的话,说明任明卿人格分裂比他想象得还要早得多。
    他暂时放下这个推测,刚才教导主任似乎有些话没讲清楚:“任明卿上学,是姜家供的么?”
    “他们是远房亲戚。”教导主任道,“任明卿一生下来腿脚就不好使,还不晓事儿的时候就被他亲爹给扔了,冰天雪地的,就扔在姜家门口。姜家心善,收养了他,谁知道好人没好报。要是我,可打不死这小兔崽子!要不是姜家给口饭吃,他有衣穿、有书念?!辛辛苦苦把你养大,你还把人家独生子给打残废了,嘿!真他妈不是个东西——我听说,姜家老爹也是他克死的!”
    教导主任操着乡音义愤填膺地脏话连篇,让庄墨难以冷静。他告诉自己应该搜集各方面的情报,这些村里人从小看任明卿长大,对他应该是最了解的,但他发现自己完全没有办法中立客观。他不能接受任明卿如他们口中所言那么道德败坏、举止粗鲁。
    而且他也有理由怀疑教导主任话语的真实性。教导主任不知道任明卿后来去了哪里,他可知道。任明卿后来去了b市f中,有人在暗中为任明卿铺平了成长的道路,给他以最好的教育条件。在那个人心里,任明卿一定值得他这么做,庄墨想听听那个人对任明卿的看法。有时候,族群对一个人的评价太具有欺骗性了,举世唾弃的无赖也许是个圣人,而举世推崇的圣人却有可能是个小人。
    于是他岔开了话题:“那位出面保他的老师在哪里?”也许通过那位善良的老师,可是打听出任明卿生命中的那位贵人是谁,他们俩又有怎样的交集。
    教导主任一愣:“他早死了!”
    “死了?”
    教导主任摇摇一指校门口:“之前俺们这小破学校,只有我和安老师两个教书。安老师从大城市来这里支教,呆了好几年,后来得病死了。他评过进步青年奖,上过感动中国,所以他死以后,连城集团才会投了很多钱给学校。多亏了他,不然俺们村哪有现在的光景。”
    庄墨揉了揉眉心,这一条线索又断了。他不得不面对现实,先去姜家坐坐,搞清楚任明卿克死他的养父是怎么一回事。
    经过那天晚上的深谈,任明卿能感觉到徐老对自己态度的转变。徐老经常长时间地盯着他发呆,那种眼神像是透过他在看着其他什么人。他也不再关心《浩荡纪》的进程,好像有什么事让他心不在焉。他倒是对任明卿的身体状况突然很感兴趣,带他去私立医院做了一次体检,然后吩咐常妈给他大炖补药,在他看来这个小伙子的身体实在太虚了。任明卿每天被迫吃些牛鞭虫草老参燕窝之类的东西,动不动就鼻血横流。
    在任明卿看来,流鼻血倒是小事,他庆幸徐老再也没有问自己要过稿子,因为他卡文了。
    曾经他希望拥有绝对自由的可支配时间来进行长篇小说的创作,但事实是:写作进度与写作时间并不成正比。当他没有其他事需要操心、可以一整天心无旁骛地坐在书桌前时,他反倒写不下去了。越往下写,他越觉得难以为继、力不从心。他想起庄先生的话和徐老的敲打,觉得是自己缺乏生活阅历,所以对文中的一些角色还不够熟悉和了解,没有达到让他们按照自己的性格去决定命运的地步。
    任明卿特别无法代入的人物并非正面角色,而是反派。文中有一对兄弟各自属于两个对立阵营。哥哥是那种典型的“别人家孩子”,文治武功样样精通,谁都喜欢他;而弟弟就因为羡慕嫉妒恨导致了心理扭曲,非要搞一出大新闻,来证明自己比哥哥强,为了追求力量走入了邪门歪道。
    在四海纵横写的《浩荡纪》中,这是一个非常鲜活的角色,看似胆大包天其实内里有点不自信,肆意破坏只为证明自己,聪明可爱却缺乏同理心,干了不知道多少坏事,让人爱得死去活来,又让人恨得咬牙切齿。
    然而依据一些伏笔,以及他定的大纲,这个角色最终是要改邪归正的。一个人坏到这种程度,他得怎样才能幡然醒悟?任明卿想了十八种剧情,都很土,很没有说服力。他意识到这可能不是因为这些剧情本身有问题,而是他对这个人物理解不够透彻,所以他写出来的东西,他自己都觉得牵强,不可信。
    作家和演员是一样的,信念感非常重要,当他对笔下的人物和剧情深信不疑、深陷其中之时,他写的东西是最好看的,否则的话,读者是可以从字里行间看出你的敷衍和不自信。
    任明卿心烦意乱,长时间地徘徊在花园里散心,头脑中推敲着《浩荡纪》的情节,直到天色将暗。他在管家的招呼下行尸走肉一般走进餐厅,用完晚餐,又带着沉思的表情走到了二楼,打开了面前的房间。等他关上门,他才惊觉他并没有回到书房,而是走进了一个陌生的卧室。
    与其说是卧室,不如说是套房,这扇门背后自带书房与客厅。任明卿第一眼看到这个屋子,就感到从内而外的舒适。墙壁是平静的浅蓝,家具是温柔的胡桃木色,灰色的寝具上偶尔出现几抹亮黄色的棉麻抱枕,宁静中带着诙谐有趣。
    更让他觉得欢喜且亲切的,是墙壁边满满的书架。安静的夕阳照亮了一排排收拾整齐的书籍,任明卿漫步其中,像是一只在深林中找到新鲜草场的麋鹿。不消说这屋子的主人是个有多儒雅的人了。他曾以为整个徐宅都是没有书的。
    “你怎么在这里?!”徐静之突然出现在他身后,气急败坏地拽过他,关上了门。“谁准你进去的?!”
    任明卿瑟缩了一下肩膀,眼中的喜悦之情却还没有退散,仿佛宿醉未醒:“对不起……我走错门了。”
    徐静之左右一瞧,确定没有旁人目睹这一幕,把任明卿推进了自己的卧室。他穿着沙滩裤和颜色鲜艳的t恤,显然才刚从巴厘岛度假回来,他的表情却跟不像他的打扮那么休闲:“你要去哪里都随你,那个屋子不准去!”
    任明卿逆来顺受地点点头,只眼巴巴地望着他瞧。徐静之心直口快,又拿他这幅好奇又不敢问的样子没辙:“那是我哥的屋子!他离家出走了!老头气着呢,心里又念,谁进去他冲谁发火。不是常有这样的桥段么?男主角失去了女主角,就把她的屋子原封不动地保存着,时不时进去吸一点体香补补脑——我家老头也是这样!如果叫他知道你进去过,你就活到头了!”
    任明卿是从字面意思上理解他的这句话的,吓得小脸煞白。徐静之可没心情哄他,把手一招:“我出门一个礼拜,你写了多少?拿来给我看看!”
    第58章 他是他哥哥
    任明卿穿着拖鞋拖拖踏踏去书房里打印,又拖拖踏踏地跑回来,把稿纸交给他。徐静之把人字拖甩了,往床上一躺,寻了个舒服的姿势兴致勃勃地看起来。
    他注意到任明卿一直坐在沙发上观察自己的表情,以为他是无聊了,把电视遥控机丢给他:“自己玩啊!——吃的在那里,自己拿。”任明卿起先还矜持一下,后来因为徐静之看入迷了、看得又很慢,就安下心来,乖乖打开电视在那里看科教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