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节
作品:《渣前夫变成一条狗!》 第114章 喂狗!
沈潇潇的两位哥哥约的地点, 不是餐厅, 是城郊一古朴的民宿园子。
园子主人和他们是朋友, 东南沿海人,亲自下厨给做了海鲜,并且介绍了吃法和他们当地的特色。
桌上四人,桌边儿两条毛狗。
不能偏心只带小哈不带小白, 所以简月干脆俩狗都拎上了。老规矩,一狗一只盘,乖乖蹲着, 轮流被投喂。
桌上。
沈家兄弟大哥、二哥坐在对面,沈潇潇和简月坐在一边。沈丰倒是正正经经的,很得体,话也不多,就不时看着简月笑眯眯, 意味深长。沈越斯斯文文的, 客客气气,对简月招呼得很周到。
桌上兄弟仨长相互相有几分相似, 都帅帅气气的。
简月作为一只颜狗, 不由赏心悦目,暗暗为沈家的基因点赞。
“上次和简小姐见面匆忙,都没来得及细聊。这两天看见你获奖的消息,真倍感惊讶,没想到简小姐文化素养这么高,竟然是当红作家。”
沈越说着高脚杯和简月碰了一下, 简月抿了口红酒。“作家不敢当,只是个文字工作者罢了。”
沈丰笑了一笑,声音很磁性:
“简小姐真谦虚,过分谦虚等于骄傲,嗯?”
“现在网络上炽热可热的美女作家,出口成章,微博热搜前十的天分论。”
“等等,我想想,那段天分论怎么说的来着?”
“哦,老天本来就不公平,所以才需要努力、奋斗,如果老天公平,那就没人努力,混吃等死算了,是吧?
沈潇潇拍了一筷子香煎三文鱼给沈丰碗里,冷飕飕地笑着,“大哥还是多吃点儿菜吧。”
趁机无声唇语:一桌菜还堵不住嘴?
沈丰咬着三文鱼:小子……
哥哥弟弟俩互相冷瞄。
简月对沈越的印象很不错,看起来温文尔雅,又特有教养。沈越没管大哥、三弟眼神的较劲,和简月认真地聊天。
“潇潇是我们家最小的孩子,从小被我们惯坏了,这阵子麻烦了简小姐不少吧?”
“您客气了,是潇潇帮了我不少忙。他平时挺照顾我的。”
沈越微微笑,扶了扶无框眼镜。“那真是好极了。咱们沈小少爷在家在公司从来不动手,能让他亲力亲为的还真不多,很好。看来以后得劳烦简小姐多多照看潇潇了。”
“二哥,我又不是小孩子,别这么语重心长?”沈潇潇同样微笑的脸,阳光懂事的面容下,暗藏威胁与警告。
沈越清清嗓子,收起故作的“大家长”威严。
从小兄弟仨沆瀣一气,其实真谈不上谁是谁的长辈,不过是因为简月在,沈丰、沈越又是沈潇潇的大哥,所以倆男人觉着怎么也得装装样子,在弟弟女友跟前营造一个和谐、友爱、温暖家庭的气氛。
毕竟当人哥哥,这点儿责任和担当还是必须得有的,他们常识地认为。
沈越客气有礼貌,掌控着整个晚餐的话题和走向,俨然正派兄长,要不是简月见过他骑重机车的样子,以及郑言反复说过“沈家男人都作风不良”,她还真得以为沈越是个斯文书生。
而沈潇潇呢,就一直给她夹菜,简月知道沈潇潇虽然年纪不大,但社交应酬也是高手,他们这种家庭的孩子,从小耳濡目染,情商高人机灵。但今晚全程沈潇潇都不多说话,就让沈越表演,俨然一副规矩的乖孩子带女友见家长的样子。
倒是最老辣精明的沈大少,一晚上都在投入地干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喂狗!
第115章 借我养(wan)养(wan)
简月、沈潇潇和沈越聊着。
桌边儿, 周宸高冷地蹲于狗盘子前, 撇开大棒槌脑袋, 不看一眼盘里的美食,任男人夹了海鲜的手来来回回。不多会儿,就给他夹了满盘。
而和他挨着蹲坐的大萨摩耶白静,妩媚微笑的天使脸越来越臭。
白静肚子咕咕叫了两声, 它狗盘里零星躺着几只虾脚,实在没吃的了,舌头一卷又把虾脚在嘴里过了一回, 连盐味儿都舔干净了,没半点儿肉星子可吃。
白静添了一遍盘子,可怜地伸出大白爪捅了捅周宸后背毛,幽怨:“小兄弟~~~分白姐一口啊~~~嗯~~~~”
周宸:“…………你说就说,哪儿那么多‘嗯嗯啊啊’。”“跟女鬼喊魂似的。”
“小兄弟~~白姐再不填饱肚子, 就真会饿死变成鬼唷~~~”
周宸瞟一眼自己堆积如山海鲜蚌肉, 挑挑拣拣,叼了只骨瘦如柴的基围虾, 给白静扔过去, 结果掉在男士皮鞋边儿。
萨摩耶白静扑过去就咬起来,嘎吱嘎吱两嘴吃干净,留下一堆虾脚。
沈丰直皱眉嫌恶,缩了缩皮鞋,不着痕迹的把座椅挪离虾脚。
“简小姐真有爱心,一个人养两只狗, 想必很辛苦吧。”
“要不,简小姐把这只可爱的哈士奇就送给我吧?”
简月刚吃了一口蟹肉粥差点儿没呛到——
沈丰这是鬼迷心窍了吧?
居然觉得小哈“可爱”!
“丰总,小哈、小哈它咬过你,你还觉得他可爱?”
沈丰摸着下巴瞄桌边儿某正惊瞪眼的哈士奇大毛狗,“嗯哼。”“毛发浓密,身强体壮,我很喜欢~”“尤其它高冷禁欲的眼神,特能刺激男人的征服挑战欲……”
简月已经有点儿肉麻得头皮打激灵。“小、小哈是只公狗,丰总。”
“开个玩笑,简小姐别认真。”沈丰从小哈身上收回贪恋、目光,恢复精明成熟地模样,客气地和简月碰杯。“就这么说定了,等我回市里,借小哈养几天。”
沈潇潇冷幽幽地眼神朝沈丰飘过去,却有几分幸灾乐祸:“养”?是“玩儿”吧。
简月瞟一眼沈丰被咬过的手臂,担心:“小哈确实脾气暴躁,要不小白吧?小白温顺可爱,丰总要实在喜欢狗狗,小白可以的。”
沈丰瞟一眼冲着他讨好摇尾巴,妩媚天使般引诱微笑的萨摩耶,直皱眉。他想起些不好的回忆……
许多年前,他和沈潇潇差不多大的时候,是养过一条萨摩耶的。但那条狗总有些古怪的癖好。
——有事没事就爱叼他内衣内裤当玩具,糊满浪-荡的口水!
他每次怒斥它,它从内裤上取嘴,那嘴角还亮晶晶地能拉条丝出来……它那销魂淫/荡的大白脸,总让他想起关于某些人、某些事的龌龊回忆……
沈丰一个激灵,后背发麻,拒绝回忆,再盯冲他摇尾巴讨好的萨摩耶,满眼睛排斥。
“许多年前我养过一只萨摩耶,太顽劣,总有些不良癖好,后来它自己走失了。”
“说起来,和简小姐这只萨摩耶还挺像。”
“还是哈士奇可爱,只是……简小姐好像舍不得?”
沈丰话都说到这儿了,简月也不好再拒绝。
不管沈家兄弟私生活怎么样,但光说作为朋友,他们人还是周到、客气,很不错的,而且又是沈潇潇亲哥哥们。
简月不知道哈士奇怎么了。大热天的,小哈居然浑身打冷战,恶狠狠地冲沈丰龇牙咧嘴,比先前跟沈潇潇对峙时还凶暴。
“小哈这是怎么了?”
“生病了?”
沈潇潇安慰简月:“没事儿的简姐,可能小哈只是……呃,不太喜欢帅哥。哈哈……”
准确点儿是不喜欢→男人←
当然,沈潇潇并不打算拆穿,和某大毛狗周总相视,彼此心知肚明。
告别了沈丰、沈越,周宸没得怒吼的对象,火儿撒到沈潇潇身上,车里就冲着他龇牙咧嘴——
周宸算是看出来了,什么爸比、爸比,都tm是虚情假意!
沈小黄鼠狼根本不爱他!
“…………”周宸被自己心里闪过的念头狠狠恶心了一把。
呸!!
林小圆急性肠胃炎,黄琛留下照顾,生病后的林小圆完全成了安静的小美人,唇红齿白脾气冲的黄小少也变得细致稳重许多。
简月见两人关系说不清道不明,也不跟着瞎掺和,就告诉林小圆有什么事打电话,她就回s市了。
几个月没在家住,简月先把屋子粗略收拾了一遍,然后就是各种采访约,出版社、当地电台、甚至有电视台的。
《无名氏》虽然火了一把,但终究是网剧而已,简月拿的“潜力作家”奖并不算什么了不起的奖项,但因为和去年的“大神作家”落微尘的狭路相逢、“天分论”,以及简月出众的容貌,奖项和荣誉上没火,简月本人却火了一把。
她的话被娱乐记者记下来,做了专栏报道,配的她的照片也拍得漂亮,狠掀了一股小热潮。
“老天本来不公平论”“天分论”还上了微博热搜,
自古才女多无颜,女作家里长得漂亮的屈指可数。
像简月这样漂亮有气质的,放娱乐圈的众美人中可能平常,但放文学圈儿里那简直是惊为天人!
所以,“素月流天”这个代号,总和“美女”扯在一起,流传甚广。不少网友纷纷表示这就是他们心中的才貌双全的才女,自称“月光粉儿”。
不过简月并不喜欢这个称号,“美女作家”这个称谓,总觉得有点儿戏谑玩味的意思。
但网上言论如江涛滚滚,简月对此“喜欢”还是“不喜欢”并不能影响潮流。他们爱怎么叫怎么叫吧。
7.26ip风云盛典后,最直接的结果就是——
简月偶尔走在路上,会有人认出她是素月流天。
以及现在出门之前,简月必须得注意着装了,总不能被人拍到蓬头垢面、衣衫不整什么的挫货样子吧。
在简月忙着补救《夜行刀》更新、数据,以及应付采访的时候,周宸也没闲着,他每天在客厅里转圈圈,数着日子过!
——从帝都回来一个多月了,眼看要中秋节。
——距离沈丰那渣滓回来的日期,越来越近!
可咋办……
沈丰一回来,就得把他抢过去!fuck!
周宸愁得最近老做噩梦,经常圈狗窝里睡得好好的突然就被噩梦吓醒、跳起来。
周宸觉得,自己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得拓展点儿人脉和退路。可思来想去,作为一只狗,他现在拿“人”脉来有用?
就一条稍微能和自己沟通的人脉,还是沈潇潇这只对简小月不怀好意的大白莲黄鼠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