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节

作品:《渣前夫变成一条狗!

    决不能再让简月经受那样的痛苦……
    所以,沈小黄鼠狼,他得好好把他盯紧,绝不许他干什么伤害简月的事儿!就算分手,也得是简月喜新厌旧,把他抛弃!
    大毛狗在客厅打转,一会儿温柔爱慕地盯一眼认真工作的简月,一会儿恶狠狠瞅一回沈潇潇给买的真皮狗窝,心头打定了注意:他必须得留下,留在心爱的女人身边帮她盯着!
    而后周宸赫然想起:对了,今晚沈小黄鼠狼不说有“局”吗?
    他们这种毛头小子,他还不了解?
    整天吃喝玩乐,乱搞男女关系,随便得很!等沈潇潇回来,非得仔细闻闻他身上是不是有别的女人的香水味儿!
    **
    正被大毛狗盘算的某小少,并不知情。
    “盛宴”饭店华丽的包房,沈潇潇请了寻狗事件中帮忙的朋友们吃饭,除了发小伙伴圈子的年轻人,还有一些年长些的老板、高管之流。
    饭后,年长的知道富二代们爱玩嗨的,不是他们的年纪能hold住,所以纷纷知趣撤了,免得碍着年轻人们。
    饭局完,沈潇潇让阿峰安排了年轻人们去19°纯酒吧,嗨第二场。
    攀结人脉这种事儿,金光头当然不能错过,找狗的这星期他鞍前马后没少出力,这回也在列,他在场子里十分活跃,笑眯眯地和这个聊、和那个聊,收获不小。
    自从和沈潇潇圈子攀上交情,他豪车修理改装club的生意越来越好。他算是尝到了,结交沈潇潇这种二代魔王“头子”的好处,可比跑散单强得多!
    大伙儿很热闹,喝酒、跳舞、玩儿游戏,沈潇潇一如既往坐在中间大喇喇的喝着自己的伏特加,喝了一口皱了眉。
    黄琛瞥见,给服务员招招手,指指沈潇潇的杯子:“加冰!”
    他家潇哥爱吃冰,各种冰的,来者不拒。
    爱吃冰的人,大凡喜欢新鲜刺激,性格桀骜,沈潇潇就是这样的典型。
    服务员过来,有点儿诧异:这大冬天啊~身体扛得住冻就不错了,居然还有加冰的!
    他不自觉瞟一眼正主——高高大大、皮肤白净的一公子哥,安安静静坐在暗影里,特帅气。
    也不敢多问,赶紧取来,给沈潇潇把冰加上。
    有人问:“潇哥,你、你不觉得冷啊?”
    姚希海:“嘁,呆猴儿你懂什么?咱们潇哥那强悍的身体,别说加冰了,就雪地里滚几圈儿都行!”
    几个男孩子笑。
    沈潇潇瞟了他们一眼,笑容淡淡没说什么。
    他放下玻璃酒杯,有些无聊,指尖弹了弹杯子外集结的水珠。自从认识简月,他不和她在一块儿,就总是……有点儿想。就像心爱的洋娃娃、玩具,宝贝得很了,不在眼跟前儿就心欠欠的。
    一旁三三两两的女孩子,瞧着沈潇潇出神的侧脸,暗暗心动,用干净的指尖弹着水珠,恨不能自己变成沈潇潇指尖水珠儿,被他捧着。
    “潇哥,小哈找回一周了,嫂子心情恢复了吗?”黄琛问。
    “嗯,她好多了。”
    “这次可得把小哈看牢了,狗走失找起来比找人还困难。”
    阿峰说:“确实。尤其纯种犬长相酷似,非主人很难区分它们谁是谁。”
    阿峰憨直,姚希海滑头,要数办事最靠谱细心,还得黄琛。黄琛瞟了眼在坐的人员,身份复杂,和沈潇潇凑近了些。
    “潇哥,咱们这次找小哈大张旗鼓,刚吃饭时谭总就对嫂子身份旁敲侧击,他跟沈叔有联系,恐怕你家里人很快得知道。”“简姐的感情经历,沈叔叔那儿……”
    “我爸他要知道就知道呗。没什么好怕的,我也从没想跟简姐谈‘地下情’。”
    黄琛:“……”擦擦额头的汗,竖起大拇指。
    姚希海:“不愧是咱们大哥!我服!”
    沈潇潇看着舞池边儿上热辣扭动的男女,笑了笑:“如果连喜欢个女人都不敢坚持,还算个屁啊!”“再说,我爸,我大哥二哥,自己屁股都没擦干净呢,孽债累累。”
    这时手机响,沈潇潇拿起来,说了句“去接个电话”,让黄琛三个替他照顾着这圈儿人。
    大伙儿看着沈潇潇去外头接电话,笑呵呵聊起来。金光头舔了舔舌环,手里数着串沉香木佛珠,他瞧着沈潇潇推门出酒吧的背影说:
    “沈三少够可以啊!”
    “费这么大功夫,就为女朋友找条狗,啧啧啧……”
    “够疯狂!”
    “够情痴!”
    “够种的!”
    金光头其实还想说,“有钱任性”,但怕得罪人,没敢说。
    另一个不太和沈潇潇圈子玩儿的青年说:“从前吧我还觉得沈三少有点儿早熟深沉,和年纪有点儿不符合。这样看,总算和你们差不多嘛,哈哈。”
    姚希海左拥右抱,笑眯眯:“什么‘差不多’啊?咱们比潇哥差得多了,咱们顶多跟女朋友送送车、送送包儿,可没为哪个女人搞这么大动静啊。”
    有人神秘兮兮问:“唉海哥,以前沈三少女朋友不少吧?”
    姚希海翻了个白眼,“嗤”笑了声。“你见哪个优质的男人身边儿缺女人啊?三少的桃花,那是……”他顿住,瞟见黄琛,推开右边美女,勾黄琛的肩膀,“来来来,三少的桃花多旺琛哥最了解!”“咱们二十一年才得以完满破处的黄少爷,说说吧,以前三少是如何‘所过之处片花不留’,让你漏都没得捡的?”
    黄琛推开他。“去去去!就你能吹。”
    “我可没胡说啊。”姚希海对大伙儿摊手,“真没胡说,潇哥魅力这不有目共睹的吗?”
    大伙儿点头,沈潇潇这条件,这颜值身材,当然是富二代当中的翘楚,所以大家对沈潇潇的神秘女友格外好奇。
    “三少以前的女朋友好像谈的时间都挺短的哈?而且三少挺久没谈了吧?”
    “难道是为情所伤?这么久才谈。”
    “屁的为情所伤。”姚希海和女孩儿逗趣调情,也不忘插话:“潇哥是早熟少年,玩儿着玩儿着腻了呗,不想谈了对女人没兴趣了。”
    “不知道这一任时间多长,一个月,三个月,半年?”这人摊摊手。
    黄琛听不耐,杯子往桌上一放。“别胡扯,嫂子跟以往的女孩儿不一样。我劝你们收敛点儿,让潇哥听见有你们苦头!”
    金光头听大伙儿说了半天,凑上来,跟黄琛站一阵营:
    “黄少说得没错,我也觉得三少对这个女朋友肯定动了真心!”
    “这次找哈士奇,动静儿那么大,那么多人参与,虽然人人都卖三少面子,可欠人情三少还不得掏资源还?就三少随便拎个项目出来,那得买数不清的狗吧。”
    “我是真好奇,三少女朋友到底哪家千金!”
    金光头闯社会出身,讲故事吹牛一把好手,把大伙儿好奇心都调了老高。
    姚希海笑了声:“金哥,你平时消息不都挺灵的嘛?”“居然不知道三少女朋友?”“说起来,小姐姐和她的狗狗你都见过啊,就三少生日趴那天,咬人的那条狗就是小哈,陪丰哥去医院的那个姐姐,就是三少的女朋友。”
    金光头回想了几秒,而后嚯地大睁眼睛。
    ——“狗的主人??”
    ——“她她她她不是周、周宸的……”
    前妻吗?!
    金光头话说了一半儿,就不敢说下去了,这事儿太震惊了,他不敢乱说出来。
    但一圈小年轻都是八卦的货,个个鬼灵精,一看金光头转着眼珠子闷瓶子似的,就有秘密藏着,纷纷围上来追问。
    金光头磕磕巴巴道:“还记得去年夏天咱们喝酒说的那个,周宸漂亮的前妻吗?”
    事情过去有点儿久了,大伙儿有点儿记不起来。
    金光头补充:“就咱们说,周宸的女人谁也搞不定的那个,记得了吧!”“那晚陪丰总去的,就是她!”
    嬉笑的众人全呆了!
    反应了一秒、两秒,他们同时吸了口凉气儿。
    酒吧的热闹吵杂,这边儿一圈儿人却静得能听见自个儿心跳!
    “………………”
    what???
    连黄琛、姚希海、阿峰几个都震惊了!
    黄琛只知道简月是有过婚姻经历的,并不曾设想……简月的前任居然是周宸!
    “潇哥的女……金、金哥,你你没弄错吧?”
    金光头拍拍胸脯:“错不了!骗你们我图啥?”
    “他说得没错。那晚陪我哥去医院的女人,就是我的女朋友。”
    沈潇潇接完电话,回来正好碰见,他没事儿人一样坐下,端了加冰烈酒,瞟一眼一圈人,慢悠悠说:“怎么,都吓傻了?”
    默默的众人:是啊!能不吓傻吗???
    金光头:“三少,您可真牛啊!跟周宸好过的女人,你都能搞到手!我金光头佩服得五体投地,这杯酒我敬您啊?”
    他说着举杯仰头,却被沈潇潇按住酒杯不让他喝。
    金光头酒杯松松,玻璃杯沿下移,视线就对上沈潇潇似笑非笑的眼睛,那点子阴阴的狠劲儿透露着危险的警告。
    金光头回忆刚才自己的多嘴,心中后悔万分,忙擦了擦额头的汗,默默退到一边儿,不敢再开腔。
    气氛变了,谁也不敢乱说话。
    沈潇潇翘着二郎腿,手大喇喇的搁沙发靠背上,抿了几口酒:“她叫简月,以后喊嫂子。至于别的‘什么话’,就管住自己嘴,老子不爱听。”
    他口吻平常,但小年轻们却感受到无形的巨大压力,纷纷点头应声。
    有的人,根本不需发脾气,身上有种无形的气场让人敬畏。
    沈潇潇就是。
    第104章 小盯裆!
    距离新年还有半个月的时候, 《锦衣为我》文章完结, ke影业50%的版权费尾款也到账。
    然后, 简月搬进了新家!
    房子和林小圆一个小区,联排小别墅。
    三层,加带地下私家停车库,两百多平, 首付一百六十多万,简月又添置了一些家具、摆件儿,花下来两百万出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