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四章 为何话多

作品:《剑来的小说

    得了真正大道的修道之人,有一点好,好像就没有什么生离死别,只要机缘到了,就可以久别重逢。
    一万年又如何,自己还不是又见到了陈清都,陈清都又见到了自己?
    唯一的不同,无非是自己站在了光阴长河的这一岸渡口,陈清都站在了对岸。
    孩子根本没有去看那个不知姓名的年轻人,只是抬头望向城头那边,那个双手负后的老头儿,就是绰号老大剑仙的陈清都了。
    自从开窍后,师父和师兄从从不对自己隐瞒什么,所以陈清都不光是师父的故人,也确实是他自己的故人。
    当年三位资历最老、剑术最高、杀力最大的刑徒剑修联袂远游,趁着蛮荒天下大道根基尚未稳固,日月星辰转移、四季节气更迭,皆未成为定理,可不管如何,他师父那会儿,终究是蛮荒天下大道认同的主人了,陈清都与同为刑徒领袖的观照、龙君,一同拼着身陷天时地利皆压胜剑术的代价,也要携剑赶赴托月山,这就相当于是问剑于整座蛮荒天下了。
    那场架打的,无论是过程还是结果,蛮荒天下从来没有历史记载,知晓内幕的,更是屈指可数,孩子听一位托月山嫡传师兄口述,当时方圆数万里之内,是那名副其实的翻天覆地,只说托月山便矮了一半,是那一袭破烂袍子的主人,生前最后递剑的结果,至于如今那条曳落河的最早雏形,据说也是给自己一剑劈出,才有后来的壮阔光景。
    只是自己最惨,魂魄不全,流散四方,托月山历代守山人,便一直有个秘不示人的任务,就是帮自己收拢魂魄,直到如今,也不过是聚拢了原有的一魂一魄,再东拼西凑缝缝补补了其余魂魄,至于肉身尸骸,早已彻底湮灭,断然不可能重塑了,这一点,其实不如那龙君幸运,后者好歹还留下了一颗实打实的头颅,只可惜给那头自己取名为白莹的枯骨大妖常年踩在脚底玩耍,有了兴致,便倒了杯中酒,施展一点旁门左道的术法,就能变出一副战力相当于大剑仙的傀儡,可惜这一手,自己学不来,不然只要攻破了剑气长城,乐趣岂会少了?
    只是不知为何,不过是失去了一魂两魄的龙君,明明灵智得以保全大半,作为昔年追随陈清都一起征战四方的同道中人,人族最早的剑仙,不但从来不以真面目现世,连那颗本就属于他的头颅都不去拿回,任由杀力大致持平的白莹践踏头骨,视而不见,反而对于昔年挚友的陈清都,却有着莫名其妙的刻骨仇恨。
    孩子抬手打着哈欠,安安静静等待对方出手,结局早早注定,真没啥意思。
    看过了陈清都,又去看那个站在城头边缘的年轻女子。
    宁姚。
    是蛮荒天下都久闻大名的年轻剑修,与她如今的境界高低关系不大,是她将来的境界高低,决定了她在蛮荒天下诸多大妖心目中的地位。
    什么叫天才?
    那就是好像只要不管他们几天几年,那个“将来”就会到来,转瞬即至,期间没有什么意外,没什么万一。
    自己是如此,那个背着一副墨家机关“剑架”的杂种,算半个吧,名字古怪,就叫背箧。
    背箧他那个师父,才是真了不起。
    连自己师父都说了一句“可惜性情不够跋扈,导致剑术未至绝顶,不然最适宜压制剑气长城的人选,正是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