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钓鱼
作品:《大周仙吏顶点笔趣阁》 感慨一番之后,李慕收拾心情,思考着接下来要做的事情。
于公于私,大周律中,以银代罪这条,都要废除。
于公,废止此条,是伸张公道正义。
于私,如果李慕以后好不容易抓到衙门的人,都能随便扔几张银票,就能大摇大摆的从衙门走出去,百姓对于他,对于衙门,如何信服?
不能使百姓信服,自然也不可能从他们身上获得念力。
然而,十多年来,不知道有多少有识官员想要废止此法,都以失败告终,他又要怎么做,才能不重蹈他们的覆辙?
李慕在衙房中思考,张春背着手,从外面走进来,问道:“听说你去刑部大闹了一场?”
李慕道:“怎么能叫大闹呢,我只是配合他们,做些调查,调查完了就回来了。”
张春无所谓道:“只要你别把麻烦带到衙门,外面你爱怎么闹,就怎么闹……”
李慕劝他道:“有时候,闹一闹是有好处的,张大人你难道不想要大宅子?”
张春脸上浮现出一丝羡慕之色,随后就断然道:“本官不想,那么大的宅子,打扫起来得多麻烦……”
李慕道:“打扫之事,有下人去做,陛下都赏你宅子了,肯定也会赏一些丫鬟下人,张大人你想想,你每天下了衙,回到家里,舒舒服服的往椅子上一坐,就有漂亮丫鬟给你捶背捏肩,端茶倒水……”
“别说了!”
张春脸上露出坚决之色,说道:“你就说破天,本官也不会陪着你胡闹,本官对五进的宅子,对美貌丫鬟不感兴趣!”
大步走到门外,脸上坚决之色才消失,换上了一脸羡慕。
他正要离开,一抬头,看到几道人影从外面走进来。
走在最前面的,就是他见过的那位,内卫八大统领之一的梅大人。
他身后跟着几人,怀里抱着一对东西,张春面色一喜,莫非是陛下赏过李慕之后,终于想起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