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霆川吃完饭就离开了,今晚他不住在这里,沈清站在门口目送他,直到看不见车尾灯了才回头。
    沈清回到卧室洗手间,提着药箱,将身上的红裙小心翼翼地脱下来,后背的烧伤一直传来刺痛,对着镜子,五块烫伤触目惊心。
    沈清用碘伏消毒,药水刺激伤口,发出一声闷哼,沈清咬紧牙,眼眶泛红,背对着手用棉签一点点的把伤口给擦洗干净。
    陆霆川爱自己吗?
    世上有三大错觉,其中一项就是认为别人对自己有着不一样的感情。
    如果陆霆川不喜欢自己应该不会把她带到这么好的房子里住,如果不喜欢,他不会给自己交学废,还请老师教她小提琴,如果不喜欢,他不会给她买那么多漂亮的红裙子,不喜欢也不会给她改那么好听的名字。
    沈知初,寓意重新开始,知你一切,爱你如初,多好啊。
    沈清强打起精神,她喜欢陆霆川,可以忍耐他的伤害,但其实她也是怕疼的,她也希望有人能心疼一下她。
    没事的……没事的……沈清安慰着自己,上完药伤口很快就能好了,好了的伤疤就不会疼了。
    是你沈清洗完脸回到卧室,后背上有伤不能平躺着睡,怕药水弄脏“昂贵”的床垫,下面还细心的垫了塑料口袋,稍稍一动就淅淅索索的响。
    沈清蜷缩着,手抱着脑袋,身体弯的像一只虾,这样的睡姿代表这个人没有安全感,就连睡觉都是不安的。
    沈清做了个梦,梦见陆霆川不要她了,她蜷缩在垃圾桶边,跟身旁的流浪猫一样可怜。
    但梦始终是梦,噩梦不过是把人害怕的事换一种方法表达展现出来罢了。
    沈清认为只要她乖乖的,好好听陆霆川的话,忍着痛,就能永远留在他身边。
    她不知道的是,对男人而言从始至终她都是一件可有可无的玩意儿,跟路边上的流浪狗没什么区别,甚至还要不如,因为她只是一件替代品。
    到了厉家老宅,陆霆川下车,老管家何叔站在门口叫了他一声“二少爷。”
    态度恭恭敬敬,一点多余的情绪都没有。
    陆霆川“嗯”了一声:“老爷子睡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