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节

作品:《六零年代当大佬

    这还是林志斌头一次亲自体会到席桑兰武力值的强大,见她居然打死了两头大野猪,林志斌不止被吓了一跳,甚至都开始自我怀疑,不知道自己现在的身手是不是席桑兰的对手?两人以后要是结了婚,自己的家庭地位岌岌可危啊。
    见他们答应的爽快,老太太这才笑了起来,不过扭头就又看见身上衣服都沾满了泥浆雪水的林沅和席桑兰,嫌弃地挥了挥手道:“厨房里有烧好的一大锅热水,你们俩都赶紧去洗头洗澡,换身干净的衣服再出来,都是马上嫁人的大姑娘了,还弄得跟叫花子似的,幸亏小江和斌子不嫌弃你们俩。”
    林沅看着自己身上脏兮兮的衣服,又见江晔正眼带笑意的看着自己,知道他有轻微洁癖的林沅不由眨了眨眼睛,然后趁其他人不注意,拉了下他的手。
    对于在众目睽睽之下偷偷拉手,江晔还是有些害羞的,然而还不等他反应过来手上的感觉不对劲,林沅就已经松开了他,乐呵呵地跟席桑兰一起跑进了洗澡房。
    低头看着手上刚才被林沅故意沾上的猪血,江晔不由无奈的笑了笑,倒是难得见她居然也有这么幼稚的时候。
    等林沅和席桑兰洗完澡换好衣服出来,老太太已经从大队部那边把野猪肉领了回来。
    因为整只鹿都被她们带了回来,所以林大安给她们分的野猪肉就有些少,一共才分了十斤野猪肉,另外老太太还要了几根大骨棒,准备用来熬骨头汤。
    老太太拎着肉去厨房切成两块,一块大概四斤左右,另一块起码有五六斤,大的那块用小绳子穿好就挂到了房梁上,小的那块则直接被老太太给切了,一部分用来炒菜,剩下的准备全部做成红烧肉。
    林志斌和江晔在院子里忙活给那只已经冻僵了的鹿剥皮,林沅见那边没有什么要自己帮忙,就跑进厨房准备给老太太搭把手。
    见老太太已经把各种配菜切好,林沅接过铲子就开始炒菜,一盆土豆烧鸡,一盘猪肉炖粉条,还有盘炒鸡蛋,除此之外,还有席桑兰念叨已久的红烧肉。
    这些菜刚出锅就惹得早就肚子饿的席桑兰口水直流,都顾不上用筷子,迫不及待的伸手直接捏了一块油汪汪的红烧肉塞进嘴里。
    色泽红亮,味醇汁浓,甜而不腻,入口即化,吃的席桑兰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嘴巴。
    “沅沅的厨艺果然厉害,我要是也能做出这么好吃的红烧肉就好了。”
    作为一个大胃王,席桑兰现在特别喜欢吃,然而即便经过这几年的锻炼,她的厨艺依旧只是普通水准,做出来的饭菜虽然不难吃,但跟林沅一比,总觉得差了些什么。
    林沅也夹了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满意的眯了眯眼,她的厨艺其实也并不怎么高明,菜的味道之所以这么好,主要是因为灵泉水以及她空间种植的香料的缘故。
    不过管它呢,总之今天这顿饭吃的大伙儿满嘴流油,心满意足,就连村子里其他人家也是如此。
    吃过晚饭后,林沅没有早睡,也没有看书,而是翻出了自己带回来的包裹,把放在里面的几种布匹都拿了出来,准备裁衣。
    这次从上海回来,林沅特意带回来好几种花色和质地的布料,单靠每个月分到的布票显然是买不到这么多布的,她走的还是吕营长他媳妇的门路。
    自从林沅替吕营长家的闺女打了针,治好了病,跟吕营长媳妇魏小兰也慢慢熟悉了起来,这次她回老家之前,正好在布料厂上班的魏小兰从厂里弄来不少布匹。
    原本魏小兰是打算把这些布私下卖给其他军嫂的,但由于最近部队严查作风问题,魏小兰生怕自己投机倒把影响到丈夫的升职,就没敢大肆宣扬,还是她拿了一块布料当贺礼给林沅送过来,林沅才知道她那里存了一堆布料。
    见魏小兰送来的布匹质量不错,问了价格也比外面单独买的要便宜不少,林沅就跟魏小兰买了好几匹布料,准备带回家给家人做新衣服。
    林沅把五六种颜色的布放在了床上,灰色的布料林沅打算给江老教授做身棉袄,蓝色的绸缎则是给老太太的。
    至于江晔,他以后还要到研究所上班,土气的棉袄肯定不合适,林沅从其中挑出一匹橄榄绿色的厚呢子布,准备给他做成大衣,给席桑兰和小花准备的则是格子状的毛呢布料,要做成什么则看她们俩的意愿。
    席桑兰得知这布料居然还有她的份儿,顿时兴奋的跑了过来,虽然她这几年卖野味存了不少钱,但想多做几件新衣服可不是有钱就行的,看着林沅带回来这么多布料,把她喜得跟什么似的。
    要知道席桑兰上辈子也是个时髦的姑娘,虽然当警察后大多数时间只能穿制服,但不妨碍她像个普通姑娘一样热爱时装,来到这边几年,她的衣服都是灰扑扑的,让她那颗热爱色彩的心早就按耐不住了。
    林沅把其中一块红黑相间的格子布料递给席桑兰,让她考虑要做成什么样的款式,自己就拿着皮尺忙了起来。
    之前她就给江老教授和江晔做过衣服,对他们的尺寸十分了解,林沅用粉笔在布料上面画了一个又一个小点,全部画完后,拿着剪刀一剪子就剪了下去。
    林沅动作很快,两块布料不到十分钟就都裁好了,完了之后她把布料收拢起来,又开始把给老太太准备的那块绸缎拿了过来,款式在脑子里转了一圈,就直接开始裁剪。
    席桑兰见林沅动作这么麻利,就把布料搁到一旁,跑到房间里拿了笔和本子开始画图。
    等林沅裁好布料,接过席桑兰递过来的图看了一眼,不由无语了下,摇头否决道:“你画的款式非常好看,但是做出来你敢穿出去么?如果是在大城市,这样的款式还好些,可在农村,穿上这种时髦款式的大衣,麻烦可是不少。”
    图上席桑兰画了个韩款修身带腰带的大衣,好看是好看,可与这个时代却格格不入。
    席桑兰沮丧了一下,然后只能掐灭自己心里的幻想,让林沅按照江晔送她的那个款式的大衣也给自己做一件就行。
    林沅把其他人的布料都裁剪好,单独剩下罗小花的,原本她是打算按照小花以前的尺寸裁的,但是从席桑兰那里得知嫁人刚满一年的小花现在已经怀了六个月的身孕,就打消了主意,第二天就去了罗家。
    自从前几年在县里的红医班毕业后,罗小花就被安排进县医院当护士,然后意外认识了武县长家的小儿子,也就是武小胖他三堂哥武向西,之后两人就谈起了恋爱。
    因为小情侣感情不错,后来两家家长也见了面,当时罗小花嫁到武家属于高嫁,罗家也曾担心会齐大非偶,还是武县长主动示好打消了他们的怀疑。
    武县长并不是那种非常讲究门第观念的人,当初武家老爷子没干革命之前同样是个乡下泥腿子,家境比之现在的罗家还多有不如呢。
    相反,罗家虽然不是大富大贵,但这一家子不是农民,就是工人,甚至还出了个解放军,根正苗红,成分绝对没问题,在这个年代,可要比那些所谓门当户对的人家还要安稳,至少结了亲也不会被牵连。
    再加上罗小花性子开朗大方,跟林沅又是从小长大的好姐妹,自身虽然不是非常优秀,但也不差,武县长就没反对小儿子的婚事。
    去年过年的时候林沅还参加了小花的婚礼,只是没想到她会这么快怀孕,现在六个月的身孕,要不了几个月就要生了,她给小花做衣服时就有些迟疑,不知道是该做成孕妇能穿的,还是按照以前的尺寸。
    从罗家得知小花明天就会跟武向西来上林村送年礼后,林沅就决定等小花回来再问问她。
    见罗老太太现在都糊涂了,只能躺在床上熬日子,林沅的心情忽然就沉重起来。
    她倒了杯水,趁其他人不注意往里面加了不少灵泉水给罗老太太喂下,但是罗老太太这属于大限马上就要到了的,非是灵泉水能够治好的。
    罗老太太现年六十八了,在这个平均寿命并不长的年代,已经算得上是高寿,只是联想到自家阿奶只比罗老太太小了四岁,现在也有六十四了,林沅就开始担心。
    好在这些年她经常给老太太喝灵泉水,各种补身体的药也没少吃,老太太的身体比罗老太太要好得多,除了那回掉进河里淹了水,平日里身体再健康不过,连个感冒都不曾有,这让林沅安心不少。
    第130章
    第二天上午,回娘家走亲戚的罗小花刚下了车就得知林沅已经从上海回来了,兴奋地连丈夫都顾不上了,跟爹妈哥嫂打了声招呼就直奔林家。
    林沅这会儿正在自家院子里,地上铺着一张芦苇席,坐在上面边晒着太阳,边整理一堆已经裁好的布料。
    同样坐在席子上晒太阳的席桑兰则时不时的给她搭把手,帮忙递个针头线脑,小声说着话。
    听到罗小花的喊声,林沅抓着剪刀的手不由一顿,抬头就看到挺着大肚子站在院门外的小花一脸笑嘻嘻的,整个人看着比上回见面时胖了不止一圈。
    结婚前的小花虽然也不瘦,但绝对没有现在这样丰满,看的林沅不住地眨眼,才确定自己没认错人。
    见林沅盯着自己发呆,罗小花也知道自己现在是个什么形象,尤其是看到林沅和席桑兰都是细条条的身材时,她心里顿时就郁闷起来。
    不过小花素来是个想的开的,也没郁闷多少会儿,等瞥见芦苇席上堆着的那一堆布料后,她又立刻恢复了兴奋,“沅沅你对我可真好,这布料也有我的一份儿是不是?在哪儿啊?是什么花色的?”
    走近以后,林沅发现罗小花虽然胖了些,但脸色十分健康,问了才知道她孕吐的时间很短暂,虽然现在挺着大肚子,但身体却调理的非常好。
    尽管如此,林沅还是不怎么放心,主要是她也看出来罗小花这才六个月的肚子大的实在有些不正常,“莫非是双胎?你这肚子里可不像只有一个孩子,你现在感觉怎么样?孩子会闹你了不?”
    林沅脸上的担忧让罗小花噗嗤一下笑了起来,她伸手拉住林沅的手就往自己的肚子上放,得意的不行,“你猜对了,我肚子里还真是两个,之前在县医院已经查过了,罗武两家都没有双胞胎史,倒是没想到我居然能一下怀俩,你不知道当时检查结果出来时把我婆婆给乐的。”
    刚结婚的那段时间,她婆婆多少有些嫌弃她是农村的,可自从她婚后没几个月就怀了孕,还被诊出怀的是双胎后,她在婆婆眼里立刻就升级成了国宝大熊猫。
    “我现在感觉好多了,吃好喝好,睡得也还行,头几个月确实很难适应,做什么都不方便,可自从孩子能在我肚子里动手动脚后,我就觉得先前一切难受和不适都是可以忍受的,来来来,宝宝们,快来跟你沅沅姨姨打个招呼。”
    林沅被罗小花拉着手碰到她肚子时还有些紧张,随即就发现罗小花肚子里的孩子好像真能听懂她们说话似的,小拳头对着林沅的手心轻轻顶了一下。
    感觉到小花肚子里小婴儿的反应,林沅提着的心一下子放了下来,看着都已经快要当妈妈的小花,她心底忽然就有些奇特的感动。
    当初她第一次见到小花时,还是个爱流鼻涕会尿床的小姑娘,哪里想到时间过的这么快,转眼小花都已经怀孕即将生子,而自己也快要嫁人了。
    讨论完肚子里的孩子,罗小花的注意力又回到新衣服上,随后就开始拿着布料商讨衣服款式。
    罗小花摸了摸厚厚的毛呢布料,十分欣喜,在县城想要买到这么好的布料几乎是不可能的,她上一件毛呢布料的衣服还是刚结婚时武家送的聘礼,是武向西特意去省城买的。
    那件衣服是可着她以前的身材尺码做的,现在她大着肚子根本穿不了,然而看到自己还要好些日子才能卸货的大肚子,罗小花就有些苦恼,究竟是按照她现在的尺码做成孕妇能穿的,还是做的瘦些,留着她生完孩子再穿?这是个问题。
    “我看还是按照我以前的尺寸稍稍放大些做吧,孩子要不了多久就要生了,做的太肥大也穿不了几天,而且还费布料。”
    看着林沅身上穿着的那款江晔送给她的呢子大衣,罗小花直接做了决定,也跟席桑兰一样选择了照她身上的大衣款式做。
    虽然这款式在席桑兰的眼光看来不怎么时髦,但在信息封闭的余岚县,这已经是最新潮的了。
    罗小花一脸的羡慕,她看着林沅纤细的腰身,再低头看看自己大的都快看不到脚尖的肚子,心里愈发郁闷,并且开始怀念自己腰身只有一尺八的日子。
    等确定了款式,林沅把布料都裁剪好,然后就把缝纫机推了出来开始做衣服。
    见罗小花拿着布料跃跃欲试,一副也想过来踩缝纫机的架势,林沅吓了一跳,“你那肚子可小心些,你坐旁边去,别站着,我看你站着怎么就有些提心吊胆呢。”
    被林沅拦住,小花也就不去捣乱了,转而坐到旁边的摇椅上开始晒太阳,嘴里还不停吃着林沅给她准备的零食。
    三人说着过去一年的经历,得知林沅现在已经是一名正式的军医后,罗小花的心情忽然低落起来,“唉,沅沅,你说我以后该怎么办?我婆婆的意思是我这肚子里怀了两个孩子,她一个人也带不过来,就让我在孩子三岁前都不要回医院上班了,可是我心里是想尽快上班的,三年啊,多少新人换旧人,我这护士岗位也不是什么不可或缺的,多的是人顶替。”
    对于这个,林沅也给不了她什么建议,胡乱出主意可是会引发家庭矛盾的,由不得她不注意。
    罗小花也知道自己这是为难人,家庭和工作素来是最难平衡的,这得等她自己想通什么更重要才好做选择,于是就换了个话题。
    林沅把脚放在缝纫机的踏板上,啪嗒啪嗒地踩了起来,有一搭没一搭的跟罗小花和席桑兰聊天。
    当衣服慢慢的成型后,林沅把线咬断,把做好的大衣拿在手里抻开看了看,然后又用自制的熨斗熨烫了半天。
    小花没怀孕前的身材跟席桑兰其实差不多,林沅特意做的胖了些,正好等小花生完孩子穿。
    眼看着快到吃午饭的时候,罗家已经有人找了来,林沅就把做好的大衣塞给小花,让她回去吃了饭再来。
    等小花被武向西接走后,林沅也站起身活动活动已经坐僵的身体,好一会,感觉舒服了些的林沅就决定剩下的等下午再做。
    一连忙了将近两天,赶在订婚宴到来前,林沅总算把该做的衣服都做了出来。
    老太太的绸缎袄是按照民国款式做的,颜色也不是一如既往的灰,而是暗紫色,穿在身上倒是显得老太太年轻了好几岁,看着就十分精神。
    随后林沅也把给席桑兰做的大衣拿了出来,让她去试试合不合身,之后就把给江老教授和江晔做的衣服给他们送了过去。
    “今天晚上县里有省里来的文工团表演,斌子跟席知青都要去看,你要不要一起去?”
    看着送完衣服正准备离开的林沅,江晔连忙把人叫住,虽然明天就是小年,也是两人定亲的日子,但江晔却觉得时间过得太慢。
    他有些懊恼地想,当初其实应该直接结婚的,只是爷爷说要先定亲表示对女方的尊重,可现在江晔却觉得煎熬的是他自己。
    见江晔期待的看了过来,林沅没有犹豫就应下他的邀约,听说这回来表演的文工团里还有一位后世她都有所耳闻的老艺术家在,只是对方现在还十分年轻,她有些想看看对方年轻时的风采,就算江晔不提,她也是要去凑凑热闹的。
    等到了下午,四人连晚饭都没吃就直接去了县城,好在老太太今天蒸了包子,刚出锅就给林沅和席桑兰一人包了几个让她们带上。
    等出了村子,两对情侣就一前一后的走,林沅跟江晔落在后头,这会儿她正从油纸包里拿出了一个还热腾腾的包子塞给江晔。
    江晔接过包子,忽然想到了什么,就笑着对着林沅提议道:“等到了县里咱们先去一个地方,完了再去看表演好不好?”
    林沅有些好奇,就问他要去什么地方,偏偏江晔只是看着她笑就是不说,只说等到了地方就知道了。
    见撬不开他的嘴,林沅也就放弃追问,反正他总不会把自己卖了,就应了下来。
    等到了县里,四人就分了两路,林志斌领着席桑兰先走一步,江晔则带着林沅一路朝县中心电影院方向走。
    刚开始林沅还以为他是要带自己看电影的,却不想还没走到电影院门口,江晔就停了下来,“到了,我们进去吧。”
    林沅抬头一看,发现他们前面的居然是一家照相馆,愣了一下后,她突然才想到,自从她跟江晔认识,到现在也已经好几年了,两人居然还没一起合照过。
    既然马上就要订婚,再没有一张合照未免说不过去,倒不是林沅没想过合照的事,只是这几年两人都太忙了,每每都忘了这事儿。
    见江晔已经走了进去,林沅也跟着进了照相馆。
    这个时候的相片多是黑白色的,彩照虽然也有,但价格特别贵,但对于两人的第一次合照,江晔根本不在乎花钱多少,直接找了老板决定就拍彩色的。
    林沅被江晔拉着照了好些张,见他兴致勃勃的还打算继续,林沅连忙出声制止,要是还想拍,他们还不如买了相机自己拍更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