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
作品:《你可曾见过如此高冷的作者》 唐簇还记得很多年前,他小时候,家里的生意刚刚做大,父亲与林氏开始有频繁合作的那段时日,母亲在自家饭桌上总是轻蔑地提起林康盛的妻子。那个时候林康盛还没有接手林家,林氏老总也还是林康盛的父亲,母亲总说林总的大儿子“不知为何娶了个戏子过门,还高调地到处带着活动,不知羞耻”,被父亲呵斥了好几次不要乱说话才渐渐不提了。
林康盛的妻子,曾经红极一时的女星谭半萍,就是现在林家的主母,也是林珑的生母。
唐簇出生在东泠,还算土生土长,父母却并不是东泠人。他的父亲很有经商头脑,早早娶了老婆之后,带着新婚妻子一起来到东泠,到如今身家已经能跻身行业前列,算是白手起家的成功典范了。只是财富的增长并不能弥补眼界见识的局限,就比如唐簇的母亲至今对于所有的偶像、明星、演员,都是一词以蔽之:戏子。
“本来是要再等两年的,但妈妈的病恐怕拖不到那个时候了。干脆就说了,虽然她可能不会高兴,但我实在不想……万一……”唐杞的声音里带了点哽咽,“她毕竟是妈妈啊,我想在那之前把林珑介绍给她,让她知道我会和林珑好好过完这辈子。”
“哦。”
“我知道你不耐烦听我提妈妈。哥,说实话,我本来以为你不会回来,可是你回来了。我不知道你是抱着什么心态回国的,你如果是想要清算旧账……总之,我肯定是站在你这边的,只是别在明天,好吗?明天真的对我和林珑特别重要。”
唐簇几乎要笑出来了。他们年少时不算亲密,又分别太久,这个与他相差近六岁的弟弟终究还是不了解他。
他平静地说:“我没打算做什么,”不用那样如临大敌的模样,“我只不过是回来看看。”
亲眼看看她的死亡,他好安心度过余生。
“好吧。”唐杞似乎没怎么相信,只是不想和兄长起冲突,没再说这个话题,“哥,你今晚住哪里了?明天要不要我开车去接……”
电脑发出一串提示音,有信息进来了,唐簇瞥了一眼电脑屏幕,忽然顿住了,飞快地对唐杞道:“抱歉,稍等一下。”
唐杞:“啊?哦,好……”
哥哥大概有什么紧急的事情要处理,唐杞暗想。他怎么都不会猜到,让唐簇特意中断通话去处理的所谓“紧急事件”,不过是有人给他发了一句“晚安”而已。
又过了好几秒,唐杞听见唐簇说:“唐杞……我有件事想要问你。”
他声音紧绷,语气严肃,而且这么多年来,他从来没有主动想要问什么事,唐杞一下子也紧张起来,赶紧道:“哥,出什么事了?你问,我肯定帮你……”
“你……”唐簇觉得有点不合适,可是他实在不认识什么别的中国年轻人了,他的租客林琅可能算一个,但那更不合适。为了能让片羽高兴,他只能豁出去了,硬着头皮问自己的弟弟:“你有没有,那种表情包,就是……带爱心的那种。”
唐杞:“……”
震惊!难道……难道他已经有嫂子了!唐杞忽然回忆起来,唐簇昨天告诉过他,有个认识了很久的姑娘今天会去接机……他越想越觉得是这么回事,忙不迭道:“我有我有,林珑经常给我发。我发给你,你要哪个平台上的……”
片羽:竹神睡了吗?早点休息呀,晚安~
片羽:[爱心表情包1.jpg]
片羽:[爱心表情包2.jpg]
片羽:[爱心表情包3.jpg]
片羽:今天也最爱竹神!我存的爱心都给你!
竹丛生:谢谢你点的晚餐,晚安。
竹丛生:[爱心表情包.jpg]
路敛光猛地从床上翻坐起来,死死地盯着手机屏幕看。
“操!吓我一跳,你干什么?刚才还在说困死了,垂死病中惊坐起?”
路敛光没理霍淼的抱怨——程序员都这样,修bug的时候就是有些暴躁,他能体谅——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他开始疯狂截屏保存记录。
路敛光仔细欣赏了一会儿截图,但随后又想到那支口红,复又叹了口气,有些颓然地倒回床上。霍淼这下真的惊了,停下了手里正在做的程序,狐疑地打量了一会儿回来以后就不太对劲的室友,问道:“你出去这半天到底发生什么了?你被人睡啦?”
“更严重。”路敛光苦笑道,“我动心了。”
霍淼大惊失色:“什么?!居然有人能达到你那个变态的择偶标准吗?你不会真的看上叶自明了吧?”
大学生男生宿舍里,总离不了两个话题:游戏,女人。
路敛光不喜欢打游戏,也不喜欢女人,不过他是个善解人意的体贴室友,不妨碍他陪着室友聊这些。
他们刚做室友的第一年,霍淼就在一天夜聊的时候畅谈了自己对肤白貌美大长腿学姐们的渴慕之情,并且询问路敛光喜欢什么样的。
“我不喜欢幼稚的,聊不到一起去,最好是比我年纪大一些。”路敛光思索着说,“他要思想独立,经济独立,眼界开阔。他既然比我年长,那么同一时期中,他的能力最好比我强,说实话,朋友怎么样都无所谓,但我不能忍受和弱者做伴侣,我希望至少在某一方面,他能给予我一直向上追逐的动力。他必须要长得好看,至少要我旗鼓相当,但比外表更重要的是他的思想,他要成熟稳重,最好和我性格互补而不是相似。我们不一定要从事同一个职业,但一定要在同一个阶层,这样才能实现真正的包容理解……”
霍淼听得目瞪口呆。
当然,在相处了很久,他们不仅是室友,也变成交心的好朋友之后,霍淼又得知,这一切还要再加一个无比苛刻的大前提:那个人还得是个男的,并且也喜欢男的。
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霍淼才隐约看见了真正的路敛光。阳光开朗,平易近人只不过是他的表象,实际上他骨子是一个比谁都要挑剔,比谁都要高傲的人。
这世上哪有不高傲的天才,哪有什么平易近人的天之骄子?路敛光看似朋友满天下,但是真正能够让他动心的人,还从来都没有出现过。甚至他自己都说过,宁缺毋滥,找不到就自己过一辈子也不错。
霍淼曾经调侃道:“按照你这个择偶标准,我想了又想,只有前两年网上一直说的那个‘东泠最年轻总裁’能达标了。”
他说的这个人就是红叶集团现今的总裁叶自明,《与燕书》电视剧的联合出品方红叶影视,就隶属于红叶集团旗下。并且现在红叶影视即将开设文学城,给自己囤积作品,做版权孵化基地,红叶文学城已经开始小规模收稿签约,离开站应该不远了,这件事在作者圈子里早就不是什么秘密。
“慢着……”霍淼缓缓捋过一遍路敛光和红叶集团的交集,震惊地说,“叶自明投资了你的电视剧,还马上要开文学城……不会真的是他吧?”
路敛光没好气道:“叶自明都多大年纪了?我才多大年纪?你觉得合适吗?”
霍淼说:“叶自明你都看不上,网上那么多小姑娘争着抢着想当他媳妇,你真难伺候。所以呢,到底是天降了个什么样的奇人把你收了?”
“什么样的?他啊……”路敛光忽然顿住了,他正要描述一遍竹丛生是什么样的人,但突然惊觉,他想说的话,几乎和大一那年说出的那一番话没有什么区别。
他从少年时就追逐崇拜着的,高高在上的幻影,实际上比他自己以为的,还要更加深刻地影响了他的人生。
当他刚刚成年,和朋友畅谈择偶问题的时候,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他并非在描述所谓宽泛的“标准”,而是在描述一个存在于他潜意识里面的,某个具体的幻影。
到了今天,因缘际会,原本远在天边无法企及的幻影降临了现实,那个微乎其微,近乎奇迹的概率竟然发生了:这个与路敛光神交已久的灵魂,竟然还有着与他如此契合的皮囊,不知道算是日久生情还是一见钟情,路敛光一下子沦陷了,完全无法自拔。
冥冥之间,皆有定数,如果不是他,也不会有别人。路敛光心中大动,像是忽然醍醐灌顶,又像是彻底堕入深海。
他本来都想着,算了,招惹直男没有好下场,而且人家都有喜欢的女孩了,做个朋友得了。
路敛光喃喃自语道:“不行,我要追他。”
第十五章 久别重逢之时
唐簇早上起来,习惯性地先打开电脑,检查作者后台。
因为有时差,他一般都是早起更新,今天倒是不用了,但他还是放了一章的更新进后台的存稿箱,最后过了一遍稿子,修改了两处措辞,然后给这章设好晚上的定时更新。
上午眼看是没法投入工作了,中午要第一次正式见弟弟的女朋友,按照习俗,他作为长兄,理应视同长辈,要给女方准备见面礼,以示自己对她的认可。因为多了这个突发任务,唐簇房间暂时也不退了,打理好自己,把刻着“赠片羽”的口红塞进箱子的最深处,然后打车进入市区。
唯一幸运的是不需要纠结给林珑买什么了。唐簇出发时苦中作乐地想,毕竟前一天,他刚刚恶补了一番给平辈的女孩送什么礼物好,没想到这攻略居然还有重复利用第二次的时候。
实在没有送礼经验的唐簇,准备去商场再买一支一样的口红——只是这次就不必刻字了。
出租车缓缓驶入这个巨大繁华都市的中心腹地,漂泊七年,回“家”的时间临近了。有一些远游归来的人,会近乡情怯,唐簇却正好相反,他感觉到一切情绪都沉入了深深海底,再一次亲眼看着这个他出生成长的古老城市,他好像一个冷漠的异乡人,面无表情,内心也无悲喜。
他特意没有选用地铁,而是乘坐地上交通,让自己与城市面对面重逢。这些熟悉的景象最大程度地激发了他潜意识里的所有保护机制,真正的自我被埋进最深最暗的角落里,在那之外,用最冰冷的面具层层加锁。
防备至极,冷漠至极,从一开始就把心封起来,只有这样,在应对最致命的打击的时候,才能不流血,不崩溃。
唐簇走进流光溢彩的繁华商场里,辨别了彩妆区的位置,抬步往前走。即便是周一的上午,这样人气鼎盛的商场里也是不会冷清无人的,在如织的人流之中,唐簇看上去与人群格格不入。
他今天穿了一件修身立领的黑色外套,沉稳庄重,如果有识货的人,就能够认出这件外套是某个奢侈品牌去年的春季款,价格不菲。他身姿挺拔,容貌俊秀,神情却冰封一般漠然不动,似乎抽离在这个热闹喧哗的场所之外,像是高岭之上的一丛竹,不可靠近,不可攀折。
他身上衣饰的昂贵价格和眉目间的冷淡震慑了柜台上的导购员,她按照对方出示的图片迅速拿好了一支口红,甚至没敢给他例行推荐别的商品,目送这个男人的背影远去了。
遇到林珑的时间,比唐簇预料的还要早上一点。
临近午饭时间,他们相逢在高档别墅小区的入口,林珑从车上下来,挥手示意保镖不必跟着自己。过了小区入口的安检,她摘下那副遮住了半张绝美面容的巨大墨镜,和站在那里的男人四目相对不过两秒,林珑就笑道:“唐簇大哥好。”
唐簇七年未归,少年时代留下的照片也不多,她这么快就认出了人,显然是事先做足了功课的——这么看来她对待自己和唐杞的这段关系,还是很认真的。
想到不远处正等在家里的母亲,唐簇也不知这个女孩态度认真是好事还是坏事,只点头道:“你好。”
“咱们也是好多年没见过了。”
这要怎么接?唐簇神情紧绷地想,两人恐怕总共就在小时候的宴会上见过两三次,他对林家的几个孩子都只有个模糊印象,根本无旧可叙。虽然特意又准备了一支口红当见面礼,但他没想过会单独撞见弟弟的女朋友。
毫无防备之下,他想到了昨天备好却没用上的那个流程。
“我给你带了个小礼物。”唐簇僵硬地背道,“一点小心意,就当见面礼吧。”
和陌生人寒暄,他太过紧张,根本忘记了递出去的礼品袋,林珑也没有在意,主动伸手接过了袋子,看了一眼笑道:“这个牌子我很喜欢,谢谢大哥。”
唐簇尴尬地看着地面,“不用谢。”
“唐杞之前老跟我说,他哥哥小时候过得比较苦,叫我见到你之后凡事要让着点。”林珑拢了拢头发,毫不在意地卖了自己男朋友,“但我来之前,我哥哥告诉我,他的房东是个接受能力特别强的人,用不着拘束,那我就不跟你搞那套虚的了——唐簇大哥,你跟我透个底吧,你母亲她是有多不喜欢我?唐杞怕我想得太多,总安慰我说他会尽力搞定他妈妈——我看得出来,还没有。”
她口中的哥哥,无疑就是林氏集团当代掌权人林康盛的嫡长子林琅。
这位大少爷的脾气也是叫人捉摸不透,林家在美国的房产只多不少,他却一处都没要,反而是辗转找到了同城的熟人——其实也没有多熟——托了关系求租。
有一次林琅曾经告诉过唐簇,要不是正好有林珑和唐杞这层关系在,他租不到唐簇的房子,大概就要去住酒店了。那时候唐簇只想着,大约是林家内部出了什么变动,嫡长子死活不住自家房子,但他不是个八卦的人,况且早就不生活在东泠,对这种问题也不太关心,因此也没有追问,现在回想起来……他当时居然以为林琅口中的“林珑和唐杞这层关系”的意思是普通朋友关系,也是思想太单纯了。
这对兄妹的性格如出一辙,直截了当,强势果断,林珑朝唐簇笑了笑道:“你先跟我说了,我也好有个准备,比如会不会一进门就被骂出去什么的——说实话,我一会儿还有个挺重要的工作会面,对方三点有事,最多等我到两点,越早安排越好。”
唐簇对这个问题爱莫能助,道:“抱歉,林小姐,我真的不知道。”
“没关系。”林珑随和地说,“直接叫我名字吧,改口叫弟妹也行,反正我是一定会跟唐杞结婚的。”
唐簇不太自然地笑了笑,没有应这句话,做了一个邀请的手势。
两人并肩往唐簇父母的住处走的时候,他心想,今天见过他的母亲之后,林珑不知道还能不能毫不犹豫地讲出这句话。
来开门的人是唐杞,他看上去正要出门接人,是唐簇和林珑都来早了。
唐簇一看唐杞的脸色,就知道情况可能比他想象的还要糟糕一点,林珑仿佛什么都没感觉到,笑靥如花地上前挽住唐杞的胳膊。
“哥。”唐杞先是点头跟唐簇打了招呼,然后用力拥抱了一下林珑。
“中午好亲爱的。”他没有笑,轻轻道,“对不起,今天可能是场硬仗,但我绝对是站在你这边的,好吗?”
唐杞绷着脸不笑的时候,看上去就和他的兄长唐簇有几分相似。“太好了。”林珑愉快地说,仿佛对方说的是“今天中午吃意大利菜好吗”。
“是唐簇回来了吗?”楼上传来一个妇人的声音。
“是的,妈妈。还有林珑也到了。”唐杞高声答道。
唐簇跟在唐杞身后,时隔多年,再次步入这个豪华别墅的大门。很奇妙,跨过这道门槛的瞬间,他忽然回忆起七年前,他最后一次踏出这里的时候,母亲还在恨声威胁:到了国外,把那毛病改了,否则永远不要回来!
于是,唐簇果真就再也没有回来。
很难说再见到那个轮椅上的女人时,唐簇是什么感受。
她老了。致命的疾病肉眼可见地在消耗她的体力和精神,今天她甚至穿着宽松的病号服出来迎接客人,脸上皱纹横布,完全不施粉黛,对于年轻时好面子胜过生命的她来说,这是完全不可想象的事。
唐簇以为她会勾起自己许多不堪的回忆,比如脸色发青却仍在微弱挣扎的婴儿,比如勒得他透不过气的束缚衣,又比如撕得粉碎又烧为灰烬的东泠大学录取通知书。
但居然没有。她是如此衰老而虚弱,与他记忆中强悍的样子判若两人。
“宝宝!”唐母哭喊了一声,眼泪奔涌了出来,“妈妈的宝宝,你都这么大了,我的儿啊……”
她动情不已,泪流满面地在轮椅上张开双臂,示意久别重逢的长子过去给她一个拥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