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忍无可忍

作品:《大周仙吏的小说

    其实李慕刚才已经看到张大人了,也猜到他看到这阵势,可能会怂一把。
    但当着这么多百姓的面,人已经抓回来了,他总要站出来的,毕竟,李慕只是一个捕头,只有抓人的权力,没有审案的权力。
    李慕走到后衙,正好看到一道人影要从后门溜走。
    李慕抬起手,说道:“大人……”
    现在溜走已经不可能了,张春回过头,轻咳一声,面露正色,说道:“是李慕啊,本官刚刚回来,怎么,有事吗?”
    李慕开门见山的说道:“几名官宦子弟,在街头纵马,险些伤了百姓,被我带了回来,需要大人审理。”
    张春道:“街头纵马有什么好审理的,依照律法,杖二十,囚七日,你自己看着办吧。”
    李慕道:“我只是一个捕头,没有判罚的权力。”
    他话音落下,王武忽然跑进来,说道:“大人,都丞来了。”
    都衙的三名官员中,神都令和神都丞因为变动太过频繁,一直由其他衙门的官员兼任,兼任神都丞的,是礼部员外郎。
    张春走出去,一名穿着官服的男子看向他,拱手道:“本官郑彬,这位就是都衙新来的都尉大人吧?”
    张春拱手回礼,说道:“本官张春,见过郑大人。”
    他说完之后,话音一转,指着衙门院内的众人,说道:“正好,衙门内有一桩案子要处理,既然郑大人到了,理应由郑大人升堂……”
    “只是街头纵马这种小事,就不用升堂了……”郑彬挥了挥手,说道:“警戒一番,让他们下次不要再犯就行。”
    “这恐怕不好吧。”张春看了看围在都衙外面的百姓,说道:“街头纵马,危害百姓,依照律法,当杖二十,囚七日,以儆效尤。”
    郑彬眉头皱起,想了想,说道:“若只是纵马,未伤及百姓,依照律法,也可以银代罪,二十杖,可以二两银子代之,七日监禁,可以七两银子代之……”
    张春点头道:“律法中确有此条,郑大人真是机敏。”
    郑彬当做没有听懂他的话外之意,走到几人身边,说道:“街头纵马,依照律法,罚你们每人九两银子,以后不要再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