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公义

作品:《大周仙吏的小说

    这壮汉和老者一案,看似很小,只是一起简单的碰瓷诬陷案。
    就算是壮汉被刑部的人带走,最多罚些银子,受些皮肉之苦,也就放了。
    最大的问题在于,这一桩小案件,却事关大公义。
    那女子被老者猥亵,在众人袖手旁观之时,这壮汉见义勇为,挺身而出,为世风日下的神都,带来一抹亮光。
    如果连这难得的一抹亮光,都被黑暗吞没,以后谁还敢做见义勇为之事?
    保护这名壮汉,是在保护律法的底线,保护神都百姓心中的那一丝良善。
    张大人做了多年的阳丘县令,一定比李慕更清楚这个道理。
    张春无奈的叹了口气,返回偏堂,再次出来的时候,已经带上了官帽,他双手将官帽扶正,说道:“放外面的百姓进来,升堂!”
    三人被带到了公堂之上,李慕让王武走到衙门口,告诉外面的百姓,都尉大人特许他们观摩这桩案子,围观百姓顿时一涌而入,一些并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的,也凑热闹的跟了进来,一时间,公堂前面的院子里,便站满了百姓,还有人远远的站在外围张望。
    在神都多年,他们还是第一次看到,神都衙门有此盛况。
    “这老狗我见过,仗着有亲戚在刑部,整天在街上轻薄猥亵姑娘,若是被拿住,就倒打一耙,不知道多少姑娘都吃了他的亏……”
    “以前遇到这种事情,他都靠着刑部摆平了,今天怎么被抓到都衙了?”
    “你们刚才没看到,差点儿人就被刑部带走了,那年轻捕头,将剑都架在了刑部的人脖子上,生生将人又带了回来。”
    “新来的捕头这么硬气吗,连刑部都敢得罪?”
    “不知道,听说都尉大人也是新来的,看看他怎么判吧……”
    公堂之上。
    那女子跪在地上,哭诉道:“大人,小女子冤枉!”
    张春看着她,问道:“你有何冤屈,一一诉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