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骷髅唱歌太奔放了_20
作品:《那骷髅唱歌太奔放了》 可是他为什么会唱那两句属于他和易晖的专属歌词?
秦松暗暗想了一会,尽可能随意问到:“刚才那首歌有没有听过?”
白锦寅摇摇头,实话实说:“没有。”
秦松继续试探:“我有个朋友叫易晖,很喜欢在这里吃饭,所以特意写了这首歌,每次都会哼哼几句,可惜他已经不在了,不然可以介绍你们认识。”
“呃,很遗憾。”白锦寅不动声色应了声,顿了顿又说道,“节哀顺便。”
“我常常想,或许人真的有灵魂,说不定哪天他就悄悄回来,”秦松眯起眼,微笑看向白锦寅,“你相信人死了会去天堂吗”
天堂有没有白锦寅不知道,但亡灵界的确是有,那无数骷髅僵尸来自不同的位面,因为没有自我意识,其中有多少和他一样来自地球不好说。
“也可能去了亡灵界,变成了骷髅僵尸,”白锦寅含糊回了声,不想再纠缠这个话题,指着窗外天空一扯嘴角,“今天天气挺不错。”
两人第一次在酒吧见面,因为白锦寅沉默寡言,气氛怪异的像两个和尚面对面参悟佛法,而今天则不同,他火力全开,学到的各种交际技能,比如‘你气色挺不错’,‘最近工作忙不忙’一句接一句。
而一旦秦松尝试着把话题引到他想了解的方向,白锦寅就被打回原形,恢复点头YES摇头NO的模式。
一顿饭下来,秦松吃的像部悬疑剧。
白锦寅累,和刚指挥着手下和敌人大战了一场般,秦松看似随意问的一些问题让他暗自警惕,不过和白汝莲给他的感觉一样,在秦松身上,白锦寅感觉不到恶意,甚至偶尔心中还会掠过稍纵即逝的熟悉感。
夏日夜色姗姗来迟,天际处斑斓晚霞和妖艳霓虹相互辉映,又一个热烈的夜晚来到了。
白锦寅把盘中点缀用的萝卜花吃掉,确认盘中干干干净后拿起包:“多谢款待,家中还有事,先告辞了。”
秦松神色落寞,幻想终究还是幻想,易晖早已化作骨灰一捧,这世界哪有什么投胎转世呢。
他没再说话,低着头和白锦寅一前一后出了门。
南巷咖啡馆和名字一样,门口不通车,两人沿着有些年头的幽深小巷步行了一会,前方豁然开朗,车水马龙喧嚣像是翻开了新的故事书,不到最后,你无法知道真正的结局是什么。
巷子口和马路相交处,一名头发花白,双目失明的老妇人推着辆小车,车上面有一锅热腾腾的茶叶蛋。
白锦寅忽然停下,打量了几眼上面硬纸壳写着‘一元一个’的牌子,轻轻走过去:“我买两个。”
“你可有好些个日子没来了,是不是出差了啊?”老妇人接过钱,用只剩眼白的双眼看向白锦寅的方向,满脸沟壑微笑绽开,嘴一瘪忽然哼唱起来,“茶叶蛋,我喜欢吃,小伙子吃了壮如山,大姑娘吃了如花艳,老人吃了会成仙,小孩吃了考试得双蛋……”
秦松身体一震,他不敢置信看向老妇人,仿佛看到了神明,这首歌,是拉个肚子都会得到灵感的易晖写的,歌名叫《神奇的茶叶蛋》。
第20章
这一刻,时光之河瞬间冰封千里,秦松变成了个不会说话不能行动的冰雕,盲人老婆婆的话如春雷滚滚,让他那颗死气沉沉的心险些停止了跳动。
眼前的所有景象好像一下变迟钝了,又似乎转瞬过了很久很久。
秦松眼睁睁看着白锦寅拿着两个茶叶蛋挥手说了声再见,直到身影消失在茫茫人海,他才抬起手想要抓住什么,但眼前街灯明亮,行人匆匆,再远方,万家灯火已经亮起。
只有万家灯火亮起时,方知城市角落里,那刻骨铭心的忧伤。
三年来,岁月将思念一点点磨砺成针尖大小,深深藏匿于心中某个角落,但在这一刻忽然生根发芽,迎风便长,茂盛的想要从胸口喷涌出来。
如果这是梦,他宁愿就此不要醒来,他可以付出所有,可以为此万劫不复,甚至可以化身贪吃蛇,将眼前盲眼婆婆的茶叶蛋全买来吃下。
秦松抬起右脚,左脚却急不可耐想先行,最后估计是像个僵尸一蹦一跳来到的茶叶蛋摊前,他嗓音嘶哑低声叫了声婆婆,盲眼妇人耳朵微微一动,准确看向他:“咦,你怎么没和朋友一起走?”
“您刚才说,好些日子没见,”秦松一字一句,语气近似虔诚,“他是,他是……您认识他?”
“怎么不认识,每次买茶叶蛋都是你们俩来,后来换成你自己,”盲眼婆婆有些奇怪说,然后抬起头微微思考了一下,“他声音好像和以前不一样了,不过我是用心看的,错不了,就是给我写歌的那个小伙子。”
秦松刚活过来,被这句话砸的又险些昏过去,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他忘记了,待到清醒时发现竟然神奇的到了小区楼下,等他昏昏庸庸下了车走了没进步,一名穿着制服的保安追过来:“秦先生,秦先生,你不能把车停这里啊。”
他梦游般回过头,就见车子停在——小区车道入口正中间,道闸高高立在半空,像个大大的感叹号。
在他头顶,有一只黑色的鸟儿扑棱着翅膀飞过。
白锦寅回到家,迎接他的是一大锅冰糖雪梨汤,在白汝莲殷切目光注视下,二话不说喝了个净光,能不能保护嗓子不知道,膀胱倒是先有了反应,一小时内去了五次厕所。
他费力把比赛过程重复讲了好几遍,才让白如莲满意离去,眉飞色舞说是要连夜赶制新衣,决赛中定要让他惊艳亮相。
等到脚步声渐渐消失,白锦寅轻呼口气,通过意识发了道命令,接着窗外大树黑影一闪,嘿嘿垂头丧气飞了进来。
此前在休息室,秦松和穆鲁的对话,嘿嘿一字不差听的清清楚楚。
加上王胜男,总共是三人因那句歌词起了疑心,所以,前世真的是易晖,歌词又有什么关联?
前世到底是谁,已经困惑了白锦寅三年多。
通过网络,白锦寅看了很多易晖生前事迹和视频,但脑中仍然没有半点头绪,就好像看的完全是别人的故事,唯一对上号的死亡时间吻合,还要忽然想起的吉他技巧,直到今天吃完饭看到那位卖茶叶蛋的盲人婆婆,忽然有股强烈的熟悉感汹涌而来,同站在舞台上的感觉一样,似乎曾无数次经历过。
但骷髅领主转世是他最大的秘密,他不敢轻易去问,这才派了嘿嘿跟踪秦松,看能不能听到有用的信息。
任务失败,嘿嘿有些垂头丧气,跟着秦松飞了一路,连个屁响都没听到,它倒是可以把车子啄个大洞钻进去,但那样肯定会暴露行踪,本想跟着秦松飞回家,同样怕被人发现不得已放弃。
嘿嘿郁闷了一会和白锦寅商量:“主人,我们需要几个像我这样看起来和活着时区别不大,又能够进出房间的帮手来打听消息。”
“比如说?”白锦寅觉的这注意还不错。
“比如刚死去不久的老鼠,”嘿嘿看了看春耳,春耳因为模样是森森白骨,白天只能躲在床底,“即使被人发现最多是以为家里进了老鼠也不会起疑心。”
老鼠尸骨可以算是城市中能供召唤中最多的一种,此前白锦寅复活嘿嘿和春耳时发现不少,但骨架太过于小巧,攻击力近似于无,因此没有考虑过。
白锦寅想了想,看向春耳,抓活老鼠这种事本来就是猫的任务。
春耳心虚地一缩脖子,它生前是只高贵冷艳的英国短毛猫,被女仆人惯的四爪不沾阳春水,哪里会抓老鼠。
不过离家出走,在外面浪的那几天几夜,饿了翻垃圾桶,后来发现有个地方叫医科大学,那里每晚都会有不少新鲜的老鼠尸体,而且不是野生那种脏兮兮的灰老鼠,而是圆滚滚像个面团的实验小白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