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节

作品:《重生之权贵

    夏小洛手一摊,可怜兮兮地对李鸣道:“老师,您看,我才多大,怎么可能先对他动手呢?”
    这句话好悬没把钟林气晕过去,因为夏小洛一看就是一个高中生的样子,而他则是三十多岁的成年人,按常理来说,自己的体力绝对要比他要强。
    谁也不相信,一个高中生会先动手打一个三十岁的男人!
    可是,夏小洛刚才明明就对着他一阵狂踩!拳脚功夫强悍的惊人!自己毫无招架之力,被打成了猪头一般。
    问题是,他说出来谁信啊?
    李鸣点了点头,他也不相信夏小洛一个少年竟然会敢对钟林这个五大三粗的成年人先动手。
    在他看来,肯定是钟林先动手,打了自己的学生,然后自己的学生才反击的。
    他对钟奇谋苦笑了一下,道:“钟先生,你看?”
    钟奇谋刚刚就见识了夏小洛的厉害看,知道钟林这个哑巴亏是吃定了,恐怕自己那几个保镖一起上也不够让他踩的。
    而且夏小洛那么一个小孩子,他让他的保镖在校园里一起动手,也太不说不过去了。
    看样子,大家尤其是李鸣副校长都挺反感他刚刚“欺负”夏小洛。再动手,就对自己更不利了。
    他怒叱儿子道:“滚一边去!丢人的东西!”
    钟林气得要死,很想发作,但是,他很惧怕自己的父亲,只好气呼呼地坐进了车子,怒视着夏小洛和魏金。
    夏小洛则无谓地耸耸肩,表示同情和得瑟。
    第157章以华夏为棋局
    因此,他没有托大,也没有过于谦卑,只是淡淡地道:“都很好。没什么需要,就这样吧。”
    黄卓微微一愣,点点道:“那我先告辞,如果有什么需要,我们一定满足。”
    然后轻轻地把门带上,退了出去。
    其他几个陪同曹好悬一起来接夏小洛的几位少爷,见完成了表演任务,也纷纷起身告辞,不敢耽误这两位爷谈话,也知道晚上还有一场安排,到那个时候再表达仰慕之情结交之意也不迟。
    二狗子和屈小元发觉床垫好像很有弹性,饶有趣味地在床上蹦来蹦去,比谁弹跳的更高。不断地发出惊呼,啧啧称赞,又跑到浴室、阳台上,四处查看,一脸地没见识。
    这让陈冬很是鄙视,心说,真是小县城出来的,大惊小怪,不过自己也是头一次住这么高级的酒店,手不自觉地抚摸着柔软干爽的床单,满足地笑了。
    夏小洛对刚刚遇见的黄卓很是好奇,问道:“黄卓这个人是干什么的?你们怎么认识的?”
    其实,夏小洛对黄卓的家族企业一清二楚,后面那个问题黄卓和曹家是怎么样一种关系才是他问题的核心。
    但是以常理来说,他和黄卓初次见面,肯定要先了解这个人,然后再了解黄卓和曹家的关系,所以,不得不伪装不知情,以掩盖自己重生的天大秘密。
    曹浩暄道:“他是印尼华侨,这家王府酒店就是他们投资的,他的父亲是印尼首屈一指的大富豪,叫黄宏年。”
    夏小洛微微颔首,心道,我果然没有记错,曹浩暄笑道:“我和他并没有什么关系,他和我家族也没有什么关系,只是,他和我堂哥曹伟业认识。”
    夏小洛喝了一口服务员泡的上好的杭州龙井茶,感觉入口甘甜,味道香醇,不禁很享受地咂了咂嘴唇。
    王府酒店的龙井不是一般龙井,而是产于杭州狮峰的绝品,属炒青绿茶,向以“色绿、香郁、味醇、形美”四绝著称于世。
    好茶还需好水泡。“龙井茶、虎跑水”被并称为杭州双绝。虎跑水中有机的氮化物含量较多,而可溶性矿物质较少,因而更利于龙井茶香气、滋味的发挥。
    而王府酒店的茶水,是真正的从浙江杭州市西南大慈山白鹤峰下慧禅寺(俗称虎跑寺)侧院内的虎跑泉运过来的。不要小看这一杯水,其成本已经上千元。
    夏小洛看了一眼手中的玻璃杯,只见茶叶在杯中逐渐伸展,一旗一枪,上下沉浮,汤明色绿,历历在目,仔细观赏,真可说是一种艺术享爱。
    曹浩暄道:“我和我堂哥、堂弟都在京城二十六中读书,当然,我堂哥曹伟业也就是我大伯的儿子,早就毕业了,黄卓和我堂哥曹伟业当时是同班同学,后来,我堂哥读了京城财经学院。他则到人民大学读哲学。两人一直关系不错。”
    夏小洛听到这里不禁微微一愣,然后微微颔首,心道,黄宏年一向以对华夏政治和宏观经济形势把握精准著称,由此看来,此人果然有过人之处。
    京城二十六中根本就是华夏权贵的聚集地,这么早早的千方百计地把自己儿子安插到京城二十六中,自然可以和这些权贵们形成牢固的人际关系,同学情谊可是千金难买啊,此人真可谓商业天才,对华夏国情人情社会洞若观火。
    见夏小洛微微颔首,曹浩暄呵呵一笑,道:“兄弟,你又想什么呢?”
    夏小洛缓缓道:“所谓不谋一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黄宏年可以说是下棋一步,而想三步,非常具有远见性,而且以整个华夏为棋盘,提前布局,其视野无论从高度还是从广度上来说,都很让人佩服。”
    曹浩暄听他如此说,不禁身躯微微一震,以难以置信的眼神看着夏小洛,蓦地想起数日之前,自己和曹伟业闲谈的时候,曹伟业亦说过和夏小洛完全相同,简直是一字不差。
    看着夏小洛不动声色地品着香茗,心想,此人简直是天人,委实聪明绝顶,经天纬地之才。
    堂哥曹伟业经营一个巨型国企,和黄家有过来往,有了一定了解,对黄家如此评价尚可接受,而夏小洛蜗居一小县城之内,而心怀天下,不但看得到,而且看得准,就更难得了。
    正因如此,他心想,夏小洛绝对会在商业领域大有作为,更加坚定了他要把夏小洛引入华夏权贵圈子和富商圈子的想法。
    正在思忖间,夏小洛有点疑惑地看着曹浩暄,问道:“怎么你不去上课么?”
    曹浩暄笑道:“缺个一节两节没关系。”
    夏小洛暗骂自己愚笨,他这种特等纨绔,读书学习,那是全凭自觉了,学校里哪个老师敢多说一声?
    而且曹浩暄的成绩还不错,本来天资甚好,可是平时他参加各种社会活动,让他分心的事情多了一点,成绩也中等偏上。但是,在京城这种地方考个清华北大还是很正常的,学习,完全不足为虑。
    夏小洛心想,《火花》杂志社的主编陈超群一直急于看到《幻城》的长篇书稿,自己还要早点弄出来才行,很是着急,想趁着难得的安静,把书稿赶出来。
    夏小洛想起一件事,把一个蛇皮袋子扯了过来,道:“曹少,这是老爷子想要的红米!”
    “红米?这玩意真得还能找着?”
    曹平川老爷子当年参加抗日战争,在中原省尾巴岭地区和日军交火,以二十杆步枪干掉敌人二百多条人命,缴获了敌人十多担红米,当时他还是个红小鬼,只吃了一碗,但是入口香甜,劲道不腻,至今不能忘怀。
    但是,解放以后,随着科技的进步,这种产量低而且难以种植的红米逐渐淘汰,农户不再种植,他也托人打听过几次,都说这个物种恐怕已经灭绝了,他就再也吃不到了。